鄉土中國 生育製度 鄉土重建

第三章 婚姻的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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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分工利用了兩性區別作基礎後,一個能擔負撫育作用的最小的單位是一男一女所組成的生活團體。為了社會新陳代謝作用的重要,社會上必須預備下這負責撫育的基本團體來完成這任務。每一個社會所容許出生的孩子必須能得到有人撫育他的保證。所以在孩子出生之前,撫育團體必須先已組成。男女相約共同擔負撫育他們所生孩子的責任就是婚姻。

生物性的父母和社會性的父母

婚姻是社會為孩子們確定父母的手段。從婚姻裏結成的夫婦關係是從親子關係上發生的。這種說法也許和我們通常的看法不同,因為在我們的文化裏,時常會使人覺得夫婦關係是兩性關係,婚姻是確定兩性關係和個人開始**的儀式。可是在很多民族中兩性關係並不以婚姻始也並不限於夫婦之間,而同時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夫婦之外的**無論如何自由,並不會引起婚姻關係的混亂。這使我們覺得婚姻關係和兩性關係並沒有絕對的聯係,因之,我們似乎不應把限製兩性關係視作婚姻的基本意義。婚姻之外的兩性關係之所以受限製還是因為要維持和保證對兒女的長期的撫育作用,有必要防止發生破壞婚姻關係穩定性的因素。

婚前和婚外的兩性關係,即在我們這種把貞操觀念看得特別嚴重的社會裏,還是不能絕跡的。大觀園裏隻有那對石獅子是幹淨的。有人把犯**的婦人帶到耶穌麵前,耶穌說讓自己覺得沒有犯過罪的人用石子去擲她,結果一塊石子都沒有擲出來。尤其是在現在歐美的都市裏,這種貞節觀念更不能支配人了。我知道有些想減輕所得稅的負擔的男女,雖則已經同居,但是有意地要避免結婚的手續。有許多民族把婚前**視作正當的。這可並不影響婚姻關係,因為即在承認婚前**是正當的人民中,並沒有允許在婚前合法地生孩子。我們可以說人類社會中有一個比較普遍的原則,就是有丈夫的女子才有生孩子的權利。無論在什麽地方,兩性關係盡管可以在一定限製下享受相當的自由,可是關於生孩子這一件事,卻很少含糊,一般都有很嚴緊的規律,而且這種規律總是以婚姻為基礎的。這也說明了婚姻與生育的關係重於與兩性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