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土中國 生育製度 鄉土重建

第五章 夫婦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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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撫育作用的效率著想,近親的婚姻是一個理想的方式,可是這種方式卻威脅社會結構的條理和完整,因之,不能不放棄了。在外婚的規則下,兩個習慣已堅固、興趣已決定、嗜好已養成的成年男女,在婚姻契約之下,要經營共同生活,相互間的調適自易成為嚴重的問題。我在上章裏指出了這一個社會和個人的矛盾。這矛盾也許就是天下多少惡姻緣的來源。當然,各個不快樂的家庭都有它特殊不快樂的地方。去描寫特殊不快樂的地方是小說家的職務。我們這些社會學家並不能在這些不快樂的特殊處感喟不前,我們的職務是在說出這些不快樂的情形並不是出於偶然,乃是這製度本身有著破綻。可是既然我們說人間一切製度是為了滿足人類需要而造下的,所謂滿足也必然是指個人的愉快而言,人生中並沒有受磨難的需要。我不願意像《醒世姻緣》的作家一般把婚姻視作償回前生債務的機構,甚或如一些宗教徒一般把這個世界看成一種進入天堂或地獄的考場。人是不願意受苦的。文化是向著減少人間痛苦的目標進行。我們這假定若是正確的,則在和人生最親切的婚姻關係中也絕不能永遠讓這可能發生不快樂家庭的矛盾存在著。大家要避免這不愉快的可能命運,社會上也必然又會發生一套辦法來應付這問題了。接下去我將敘述幾種應付的辦法。

“相敬如賓”

夫婦之間需要高度的契洽是為了要經營全麵合作的生活。他們相互依賴以得到滿足的地方太多了,因之,隻要有一二方麵不相和洽,整個夫婦間的生活都會擱淺。一個會煮菜的巧婦,可以是不會作詩的;一個能詩善賦的丈夫,可以把好菜視作當然,而為了太太詩意不夠,發生痛苦。為了求全反而毀了其他方麵可能的合作,那是時常發生的不幸事件。若是把夫婦關係稍稍片麵化一下,契洽程度也就可以不必太高,這是應付婚姻裏基本矛盾的一個常用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