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土中國 生育製度 鄉土重建

鄉土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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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變遷中的文化結症

任何對於中國問題的討論總難免流於空泛和偏執。空泛,因為中國具有這樣長的曆史和這樣廣的幅員,一切歸納出來的結論都有例外,都需要加以限度;偏執,因為當前的中國正在變遷的中程,部分的和片麵的觀察都不易得到應有的分寸。因之,我在開講之始願意很明白地交代清楚,我並不想討論本題所包括的全部,我隻想貢獻一種見解,希望能幫助我們了解中國社會變遷的方向。我在這次演講中,並不能把社會各方麵,好像經濟、政治、宗教、教育等等的變遷情形一一枚舉,隻願分析在這些方麵所共具的基本問題,也可說是文化的問題。所謂文化,我是指一個團體為了位育處境所製下的一套生活方式。我說一“套”,因為文化隻指一個團體中在時間和空間上有相當一致性的個人行為。這是成“套”的。成套的原因是在:團體中個人行為的一致性是出於他們接受相同的價值觀念。人類行為是被所接受的價值觀念所推動的。在任何處境中,個人可能采取的行為很多,但是他所屬的團體卻準備下一套是非的標準,價值的觀念,限製了個人行為上的選擇。大體上說,人類行為是被團體文化所決定的。在同一文化中育成的個人,在行為上有著一致性。

講到這裏,我應該特別提出位育這個詞。一個團體的生活方式是這團體對它處境的位育(在孔廟的大成殿前有一個匾寫著“中和位育”。潘光旦先生就用這儒家的中心思想的“位育”兩字翻譯英文的adaptation,普通也翻作“適應”。意思是指人和自然的相互遷就以達到生活的目的)。位育是手段,生活是目的,文化是位育的設備和工具。文化中的價值體係也應當作這樣看法。當然在任何文化中有些價值觀念是出於人類集體生活的基礎上,隻要人類社會存在一日,這些價值觀念的效用也存在一日。但是在任何文化中也必然有一些價值觀念是用來位育暫時性的處境的。處境有變,這些價值也會失其效用。我們若要了解一個在變遷中的社會,對於第二類的價值觀念必然更有興趣。因之,我在這次演講中將要偏重於這方麵,去分析那些失“時宜”的傳統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