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愿随镇上人称她为白寡妇,我对寡妇这类称呼有天然的反感。我宁可称她的外号“白骨精”,她也实在当得起。她皮肤极白,又极瘦,外貌与《西游记》里变作美女之后的白骨精是接近的。但你没见过白珍本人,“白骨精”这样的字眼有很多人会不适的吧。
她堂弟在玉林火柴厂当工人,热爱时髦,甩手操、红茶菌,没有一样不是得风气之先的。他还没结婚,闲得无聊,白珍又乐于为他张罗对象。他有时下班早,一溜烟跨上永久牌自行车就来了,他的车是很滑溜的,轴承珠隔月就上次黄油,轮胎的气也是足得不能再足,再足就撑破了。圆滚滚的车轮,即使不蹬也会自己向前飙。
落日时分他飙在玉梧公路的砂石路上,不到三个半小时就到圭宁县城,天光未散尽,路灯未亮,她正在吃晚饭。堂弟来了,支好车,一屁股坐到饭桌前,捉起碗里的咸萝卜就送入嘴,他饿坏了,嚼得咯吱响。看他咽了萝卜干,又看他掀开了锅盖,锅里没有多余的饭,她找出半扎扎粉,重新拨燃灶火。扎粉是好东西,水烧滚下锅,放点猪油、盐和葱花,其柔软细腻滑爽不逊湿米粉,却比湿米粉更贵气。堂弟看着白珍下扎粉,搅动,掀开油罐刮一点猪油,从菜篮里扽出一根小葱切细。
腾腾滚着的米粉,葱花一撒就好了。热气飘动,饭桌上的半碗蒸豆豉也愉快地等着这碗米粉,有了豆豉,实在再完美不过了,豉香饱满,撒几粒在粉面上,跃然点睛,不但米粉生动起来,豆豉亦焕然一新。白堂弟不辜负这碗米粉,连碗底汤都舔净。他一抹嘴,就陪白珍出门看电影。
白珍既喜欢电影,也钟意睇戏。戏是越来越少,这两年只有一场粤剧,《山乡巨变》,是梧州粤剧团过路,只演一场就去了玉林。戏虽不好看,照样挤满了人。白珍幼时喜粤剧,一个姑母唱过给她听,曲名《情赠香囊》她还记得。《山乡巨变》虽不能过瘾,但那种腔调道白,广东白话,就当是去了两个小时广州,要知道,广州,是相当于粤地中心的。那腔调也使她想到香港,香港,一个不能大声说出的地名,罪恶和**之地。所有的梦境,就只剩了电影。
她就和堂弟去看电影了——
二场电影是八点四十五分开映,时间还没到,上一场还有几分钟才散场,白珍和堂弟站在台阶下,她掏出一粒硬糖给堂弟,两人各自送糖入嘴。这两个并排企住的男女,有点像恋人呢,有种心照不宣的亲昵,甚至暧昧,但谁又说得清楚。散场了,人挨人拥出,又等了几分钟清场才得检票入场。一个中年妇娘企在门口一侧,她在票上撕只口子,放人入。
华侨电影院,本县最堂皇的建筑,一排排枣红色的实木椅,椅背是白色的座位号,两边的墙壁弄得古怪,像有许多蚯蚓拉了屎,也像木菠萝皮,也像牛肚,也像蚁穴。电影院建于20世纪40年代,经过二十年的熏陶,大家都知道了,这种墙面是用来反射声音的,凹凸不平的墙面,声音反射到各个角落,它就不能聚集在一块发出恼人的回声。灯光暗下来,脑后一束巨大的光束从后上方放映室的斗状细口直打到银幕上,电影开映了。
这晚的电影是《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敌人破坏社会主义建设,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白珍和堂弟省略了这一套,他们津津有味地看那银幕上的人和楼房,大城市就是好看,打扮衣着讲话行路,俱好看。青年女工穿的工装裤真系时髦的,从裤腿一直延伸到前襟,两条阔布带打肩膀兜到后背,在后背交叉着连接到腰间。这种工装裤唯大城市里的大工厂才有,小镇没有的,大街上不会有人穿,只有舞台,纺织姑娘的舞蹈。
莫名的是,在舞台上它时尚,穿到大街上,却是丑陋,尤其女人。它宽大呆板,毫无曲线,刻薄地说,它就是一件连体围裙,干活当然方便,美感则全无。电影和舞台就是这样一种能让凡俗之物摇身一变的魔术,它使一条平凡的工装裤飞离遥远城市的日常生活,高悬在小县城的上空,在黑暗的密室里熠熠生辉。白珍仰望着这条工装裤,神往呢喃道:“我也要做条同样的。”纵然是一名社会闲散人员,她也要跟紧时世潮流。
审美被时世左右着,工装裤好看吗?
好不好看不要紧,全县城没人有,她穿了就是独一无二,行在大街上,她欣然错觉,仿佛自己是从某个大城市或者某一部电影里下来,直接行在西门口的十字街头。
电影的光影生生灭灭,“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完全没有入耳,只有那条闪闪的工装裤。银幕上的声色,红的绿的一律好看。那只巨大的发电机组,亮闪闪的,烧坏了真是可惜,但万一爆炸也是很好看的。
堂弟所在的火柴厂,有几个年轻人最先学了甩手操和红茶菌。堂弟拾人牙慧,眉飞色舞告诉堂姐,这甩手操是如何包治百病。正当白珍心怀虔诚遵照指点,每日朝早奋力向后向前甩一百下,红茶菌却昼夜兼程赶来了……名堂像走马灯,很快轮到了打鸡针。鸡血,鲜红的**,是血气、血色的直接体现,这个东西令白珍兴奋。
她认为窦文况应该打,她喜欢他力气大,打了鸡血针他就更能……她抱着一只漂亮的公鸡行过公园路,天上一朵云跟住她,她行云亦行,她停云亦停。到拐弯的地方,云终于不耐烦了,云停下来拧成了一团,越来越多的云团聚在一起,雨就落下来了。晒龙眼的人大呼小喊,几幅大苫布,扯头扯尾,盖住那一大片正晾晒的桂圆肉。雨是日日都要落上一阵,叫做云头雨,日日来上一下子,忙慌中人人手脚迅疾,一大片簸箕眨眼间都盖上了,有几簸没盖也不要紧,淋了就淋了,回头使火炭熏烤下,纵有烟味,也照样是桂圆。
小五罗世饶,他也从树上下来了,就近到东坡亭躲雨一时。东坡亭,苏东坡流放海南路过圭宁时上岸处。从亭子看北流河,河面浮了几大朵泡沫,黄黄脬脬的疏疏几朵,泡沫杂了几根稻草,它们漂着浮着,就到下游去了。
龙眼季节过去,龙眼树枝叶寥落疏淡,累累果实已被取尽,汁液饱满的龙眼转眼间收缩干硬,它们被运到了外地,摆上货架,或药店里某一格木抽屉里。大片的空地再也不见一只簸箕,小片的空地换上了别的东西晾晒,龙眼核、草根、鸡毛、猪骨头,远看筢邋一片杂色。打鸡血针的人仍然打。
窦文况被白珍催着也去打了一针。打完了鸡血针就去菜行买月亮草,是江湖偏方。月亮草亦称月亮藤,每片叶是两只半圆,剁碎蒸猪肉或者鸡肉或者鸽子肉或者麻雀肉。月亮草在山里,有人上山锄来,担到县城卖。从劳改队回来文况瘦了一圈,瘦,且黑。他跟一个江湖上的人(罪名是反动会道门成员)学了两招,一是站桩,另一样叫“铁裆功”。他凌晨五点起身,起身前在蚊帐里搓他裆里的两只蛋球,把那玩意儿搓过来搓过去,直到它们发出热气。小五在另一只蚊帐里,在睡梦中听闻表叔裆里有肉乎乎的声音说道:“够了够了够够了。”表叔就起身去天井的尿桶屙一泡热尿,尿声哗哗。小五感到文况表叔劳改回来后尿得更响了。尿过之后他就去天井边站桩。站完桩天还早,他向锅里放入两三条番薯,用干树皮点着之后才出门。灶肚里自己燃着,自己灭掉,变成炭,炭再自己闷燃着。等他回来,番薯就熟了。
而月亮藤带着白色的绒毛从山上下来,候在了菜市的路边。要跟月亮藤一起蒸的猪肉、牛肉、鸡肉、鸽子肉向来没有。但麻雀肉可以搞到。
那时起,窦家的墙上有了一支自制的气枪,枪管和枪膛都是五金厂弄来的铁管改成,既然断梁折臂的自行车他都能搞掂,枪管和枪膛自然不在话下。他烧炉化铁,烧红的铁水将这不搭界的两样钧连在一处。又找来桃木做成枪把。这支费心拼成的铁家伙虽丑陋笨重,却使窦家的土墙有了坚硬凛冽之气质。他还识制铁砂,在拉风箱的呼啸中铁变成了铁水,铁水倒入一小片砂模,冷却,铁砂就制成了,比绿豆细,仅仁丹那么大。枪和弹药都已齐备,小五跟随文况表叔去捕麻雀,他背着气枪和半袋铁砂,小五挎只竹篮紧随。
小五确信,天上飞鸟可以引导他的骨骼和血液、内脏和五官,他身上的一切向上升起,它们飞往天上,除了空气的浮力和它们祖先的遗传,一定有一种向上飞升的咒语,这种暗中的力量常人看不见。
怀着把神秘力量注入体内的渴念,小五帮文况表叔烧滚水。若打下的麻雀多,就用那只烧水洗澡的大锅,要烧开大半锅水极是费柴,他每日都要上树拗几杈风刮断的树枝,他正手一扽反手一拗,树枝裂口处渗出珠状汁液,它们粒粒晶莹,散发出新鲜树汁的辛辣气味,他不由得多望它们一眼:不怕的,新枝很快就生出。
打来的麻雀放入瓦盆,将滚未滚的滚水冲下去渌(窦文况讲,大开的滚水会渌脱皮,水烧到起滋至好),瓦盆里浓白的蒸汽翻滚,麻雀的腥气直扑眼鼻……拔毛、剖膛、掏空内脏、斩掉鸟头,会飞的麻雀,毛茸茸的鸟,在人类的手上变成了丑陋无比的怪物:无头,有伸出的双爪,红色的肉收缩在皮里。窦文况用竹钎穿成一串,挂在灶膛上方的墙上。
小五日夜和麻雀们混在一起。日间剁碎的麻雀肉和月亮藤在锅里隔水蒸,蒸熟就连汤带肉吃落肚。到黑夜,那些无头的肉身愣愣地对着他。半年过去,他的身手更加矫健。他的身高开始向上蹿。
夏天结束,世饶停止了麻雀蒸月亮草的秘方。文况在木门框上画的那道用来量体高的杠杠,那浅红色的划痕已经褪色,划痕是裁剪衣服用的划片。白珍喜欢这种莲红色。作为小镇后来居上的裁缝,她每日晏昼去大众饭店的骑楼底摆摊。补旧衣的多,做新衣的少。她从一条裤子的裤脚抽出一根线,用这根同质同色的线来补别处的小破洞,她编成经纬,织成紧密平实的一小丁。所谓天衣无缝,大概就是这样。她细长白皙的手指拿着软尺轻轻碰着顾客的肩、腰、臂、臀,然后用她的莲红划片在衣料上画线。自从窦文况给她做了一辆小推车,并长时帮她拉缝纫机去大众饭店骑楼底,两人的私情就公开了。
莲红色的画线持续了很长一段,若不下雨,它就待在门框上,即使下大雨,它也毫不褪去,反倒更其鲜明,它嵌在木门框的纹路中,像是用铁水钩出来的,不但硬得像铁,颜色也崭崭入目,它是莲红,也是粉红、水红和梅红。
笺
舅舅捉来的那只鸡羽毛华美神情警醒,它的脖子和背部的羽毛闪着金红的亮光,尾羽是长长的墨绿色,色彩饱满沉着,它在厨房过道,一只脚拴着麻绳,绳子另一头系在劈柴用的青石板上。午后阳光浓盛,透过人面果树的叶子洒满了过道,地上鸡蛋大的光晕一圈一圈的,满地都是,公鸡站在光晕里,它全身闪闪发光,鲜艳动人,好像这满地的光晕不是从人面果树叶子上洒下来,而是从它身上漫出来的……我重新看见了它,在火车轻微的摇晃中,一只公鸡出现在我劈柴用的青石板上,在满地的光晕中,它神采奕奕。母亲从班上带回一只注射器,是高压锅消毒过的,发黄的粗布包着,布上印有暗红色的字:圭宁县人民医院供应室。舅舅一只手捉着公鸡的两只脚,另一只手掀起公鸡的翅膀,他拨开羽毛,鸡肋窝露出一道窃蓝色的血管。母亲从公鸡的血管里抽出半管血,她用酒精棉球给我消了毒,然后在我腿上一扎,很利索,这管鸡血就注入了我的身体。她做事从来都是这样不容置疑,稳准狠,快捷,有效率……鸡血针,这个神秘的事情,一个过时的时髦,它早就消失得踪影全无,现在它忽然从天而降,落到我的头上,那只公鸡尾羽金红墨绿流光溢彩,在人面果树下它的血进入了我的身体。
——旧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