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季魏晋之世,言者多谓自公元2世纪初汉安帝以降,汉统已屡绝,至2世纪中末期的桓、灵时代,衰亡之征已著,诸葛亮《出师表》亦声言与刘备论汉倾颓,“未尝不叹息痛恨於桓、灵也”。诸葛与刘之意,“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然而论史者尝谓从光武、明、章修文德,兴教化以来,“自三代既亡,风化之美,未有若东汉之盛者也”。[64]是则东汉之亡,人品风化,诚宜再加检讨,否则风化既美而亡,显为不易理解的问题。
本章上节举魏文帝曹丕之《典论》,彰示了当时权势使人腐败、价值标准紊乱及朋党排他风气的现象。曹丕为当时统治者,其反省批判当能深入得真,而且此亦为魏晋之世形名学和清谈、玄学风气所由起的因素,是则司马光所谓风化之美,殆未窥其全相也。揆汉季之世,趋炎附势之士大夫,上不能匡颓汉,反而顺势推之于既倒,终成运移祚易、朋党割裂之局,从而自全其生,自保其贵,风气迄魏晋以降未衰,斯则何美之有?此其中平民起事而称帝王者,奸雄挟天子凌辱群士者,乃至所谓兴义讨伐奸雄而欲帝制自为者,避地割据以应王气者,所在比比皆是,这些人且包括了名士、宗室、世族,或被时人视为贤者。野心家及小人何其多!难道是风俗教化之效耶?曹操《述志令》云:“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65]旨哉斯言!
魏文帝于黄初五年(公元224年)十二月颁诏,立法禁左道,严厉批判“叔世衰乱,崇信巫史”的风气。[66]这正是割据分裂、称王称帝的思想信仰上之乱源,是光武、明、章提倡图谶、灾异及纬学的结果。平民称帝王者史多失载,偶见存者而已,然而黄巾起事,袁绍、袁术家族欲帝制自为,孙氏应东南王气,刘焉应西南天子之气,魏文帝及其群臣利用巫史之言而受禅,乃至刘先主及其群臣亦用此以称尊,此则史书斑斑可考。盖神道设教而妄邀天命者,不能不运用之也,一纸禁令岂能遽禁之?
黄巾初起,声称“黄天当立”。曹操与之会战,黄巾乃移书云:“汉行已尽,黄家当立。天之大运,非君才力所能存也。”是则黄巾集团已采用刘氏父子的五行相生说,欲以土代火,代汉为正统矣。[67]曹操《述志令》自称“性不信天命之事”,晚年也曾拒绝群臣及孙权称引天命以劝进,声言“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然而尽管曹操不信,但经黄巾动乱之传播,黄家当立,未来的正统在土德此一观念,已深植人心,为诸称帝称王者所共同承认及采用。曹操此次会战的结果,是将大败而降的三十余万黄巾收编为其武力主体——青州兵,这些人对曹操集团全体的影响,可想而知。是故当孙权上书称臣,称说天命,为曹操所拒之时,陈群、桓阶奏曰:
汉自安帝已来,政去公室,国统数绝,至於今者,唯有名号,尺土一民,皆非汉有,期运久已尽,历数久已终,非适今日也。是以桓、灵之间,诸明图纬者皆言:“汉行气尽,黄家当兴。”
殿下应期,十分天下而有其九,以服事汉,群生注望,遐迩怨叹,是故孙权在远称臣。此天人之应,异气齐声。臣愚以为虞、夏不以谦辞,殷、周不吝诛放,畏天知命,无所与让也![68]
不信天命的曹操固然坚拒之,但此儒生及黄巾长期敷衍而成的观念,正是一年后重新发难,导致曹丕受禅而自命正统的指导原则。
《三国志·文帝纪》延康元年(即建安二十五年,黄初元年,公元220年)十月,曹丕受禅,改元“黄初”,以示“承土行”应黄家,并议改正朔、服色、制度等以应天运。裴注引《献帝传》,详载禅代众事,读者自可参考之。[69]作者于此仅略述其关键之言论:
第一,首先发难者为左中郎将李伏,引图谶和灾异,以证“魏公子桓(子桓为曹丕之字),神之所命,当合符谶,以应天人之位”。引发桓阶、陈群、陈矫、刘廙、辛毗、刘晔、王毖、董遇等人据之以附和,而前二者正是去年劝曹操称帝者。
第二,太史丞许芝,广引图谶、纬学、灾异、天文、星历、历史等劝进,这是禅让过程中之重要言论。其中提及的“代汉者当涂高”之谶,自光武与公孙述争正统以来,一直未被否定者,而许芝、李云等解释为魏之象;另外,引《春秋大传》谓“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圣人受命而王”,此则为眭孟称引其师董仲舒之说,以示“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的论调。这些虽是巫史之言,但一者附于经学流传已久,一者则为光武帝所未否认,极为有力。故桓阶、陈群、辛毗、刘晔、傅巽、卫臻、苏林、董巴,及司马懿、郑浑、羊秘、鲍勋、武周等人,先后上书附合许芝而鼓吹之;导致献帝亦不得不出面,下册诏禅天下与魏,且声明汉失序已久,和“汉承尧运,有传圣之义”也。
第三,博士苏林、董巴见曹丕固辞,上表称引天文分野及历代受命之应,这是第三篇重要文献。其中指出“魏得岁与周文王受命相应”及受命月分“同符始祖受命之验”。所谓始祖,据云:“魏之氏族,出自颛顼,与舜同祖,见於春秋世家。舜以土德承尧之火,今魏亦以土德承汉之火,於行运会於尧、舜授受之次。”这是新三五相包说之遥继说及五行相生说的综合运用,目的不仅在明天命所归,抑且欲以明正统斯在,完全符合学理原则。此表引发献帝再度下册诏禅让,而曹丕再次固辞不敢“应天统”。
第四,苏林、董巴正式将天统置于遥继说及五行相生说之下,作为检定原则,故侍中刘廙等再度上奏,声言“陛下体有虞之上圣,承土德之行运”“且群生不可一日无主,神器不可以斯须无统”,以死请接受禅让。原曹姓本出于周,经此诸臣谀和,竟谓出于舜,此诚政治手段耳。然而所谓“统”者,乃指操持政教发源动力的主宰而言,魏之臣僚对此甚明,于此可证。曹丕答令,谓“公卿未至乏主”,且“天下重器,王者正统,以圣德当之犹有惧心,吾何人哉”!?表示曹丕亦明统之为义,而知正统之与圣德的关系。此表奏和答令,遂又引出献帝第三次册让;而这次即直接声言“四海不可以一日旷主,万机不可以斯须无统”矣。不过,献帝特别指出“四海不可以一日旷主”,实有表示统必须一天下之意。此时孙权虽称臣,然刘备在蜀,魏纵“十分天下而有其九”,犹不得谓一统。是以华歆、贾诩、王朗及九卿等重臣上言,回避了此问题,而综合了前述的李伏,许芝、刘廙等之言,强调云:“考以德势,则盛衰在乎强弱;论以终始,则废兴在乎期运。”又谓:“所谓论德无与为比,考功无推让矣!”此虽是饰以期运道德之辞,实则回避了一统之义,而横蛮地主张强力说矣。前文曾指出司马迁以降,汉儒已有部分接受霸力得列于统运的观念。华歆等公卿名臣之言,似有意借用于此。然而曹丕答令竟坦率云:“以德则孤不足,以时则戎虏未灭。……若孤者,胡足以辱四海?至乎天瑞人事,皆先王(指操)圣德遗庆,孤何有焉?是以未敢闻命!”人言曹丕慕通达,所言不差。他自认德不足及未一统,就是当时与他争正统的人所持之口实,也是后来习凿齿主张晋承汉统的主要论据。至此,华歆等只得再颂其德,竟谓“三王无以及,五帝无以加”;献帝亦只得再强调尧、舜禅让,隐然承认遥继及汉有传国之运(献帝在第一册诏已指出汉承尧运,有传圣之义,而欲奉二女以嫔于魏。即取法尧妻二女与舜的故事也),四度下册禅退。桓阶等亦上奏声言汉已四命,不宜固辞,曹丕遂接受禅让。
魏文帝受禅后三、四日,封汉献帝为山阳公;山阳公寻即依诺奉二女以嫔于魏。事关重大,世不可能不知。[70]然陈寿于《先主传》云:“或传闻汉帝见害,先主乃发丧制服,追谥曰孝愍皇帝。”设使献帝果见害,此举诚当。设使未见害,是则若非刘备谍报消息失灵,则是其君臣之行为举措孟浪也。此犹非甚者,其甚者乃是: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曹操以丞相、魏王而设天子旌旗,出入称警跸,王冕十有二旒,乘金根车,驾六马,设五时副车,仪制俨然天子矣,然于二十四年秋,刘备乘取汉中之地、关羽北伐之威,竟允其臣下奏请,上还左将军、宜诚亭侯之印绶,自为大司马、汉中王。其君臣虽前后上表汉献帝,自谓“权宜之制”“应权通变”,借此以“扑讨凶逆,以宁社稷”。实则讨曹与名位之高下固无必然的关系,其王者自为的行为,殆与刘备奏章指控曹操所谓“侵擅国权”“包藏祸心”者,似有同工异曲之妙,较之诸葛亮辞九锡和王爵,优劣自见。[71]
既谥“孝愍”之后,刘备仍奉“建安”年号,是则表示不论天子被废或死,其集团决奉中央正朔而不变也。然而“是后在所并言众瑞,日月相属”者,其意义甚可思疑,或早已有帝制自为之心耶?于是刘豹、向举、张裔、黄权、殷纯、赵莋、杨洪、何宗、杜琼、张爽、尹默、谯周等上言劝进,寻即许靖、诸葛亮等王朝大臣亦劝进,遂于“建安”二十六年四月,刘备告天称帝,事距自为汉中王约三年半,献帝被废仅五个月而已,称王称帝何其速也。思唐朝为朱温所废,奉唐正朔而与温相跱者大有人在,而克用父子以“晋王”力战,终灭朱梁而始复唐称帝,此二行为不可同日而语也。《诸葛亮传》云:“群下劝先主称号,先主未许,亮说曰:‘……今曹氏篡汉,天下无主。大王刘氏苗族,绍世而起,今即帝位,乃其宜也。士大夫随大王久勤苦者,亦欲望尺寸之功如纯等言耳!’先主於是即帝位。”诸葛亮诚洞悉士大夫的风气与心理。这种风气心理,正是前面鄙论季汉士风可疑之证。
然而读《诸葛亮传》此段文字,揆诸《先主传》所载之《拜受汉中王表》及《即位告天策文》,似是刘备之急于称王称帝,出于群下所逼而身不由己者。[72]其实不尽然,费诗反对刘备急躁称帝的言论及结果,堪值留意。《三国志》卷四十一《费诗传》载曰:
诗上疏曰:“殿下以曹操父子逼主篡位,故乃羇旅万里,纠合士众,将以讨贼。今大敌未克而先自立,恐人心疑惑!昔高祖与楚约:先破秦者为王。乃屠咸阳,获子婴,犹怀推让,况今殿下未出门庭,便欲自立邪!?愚臣诚不为殿下取也。”
由是忤指,左迁部永昌从事。
是则刘备帝制自为出于己意,反对之异端固不能相容也。群下或出于求取小朝廷之富贵功名,或已揣知备意而迎合之,故劝进耳。诸葛亮之言,虽推诿于士大夫,以其聪明亲近,当亦知刘备真意,但回避不指出罢了。陈寿于《诗传》末评曰:“以先主之广济,诸葛亮之准绳,诗吐直言,犹用陵迟,况庸后乎哉!”陈寿于此致意深叹,岂可忽之。
陈寿述蜀汉建国之事,犹有可注意者。他先为《蜀书》首撰《刘二牧传》,虽是本史家原始察终,探其统治之旨,但于此传之中,他特记云:“侍中广汉董扶私谓(刘)焉曰:‘京师将乱,益州分野有天子气。’焉闻扶言,意更在益州。”遂求得领益州牧。刘焉本为宗室之名士,积学被举而累至太常,睹政治衰缺,王室多故,乃建议选清名重臣以为牧伯,镇安方夏。州任之重自此始,而汉季州牧割据亦以此制度为基础。刘焉既得益州,遂僭造舆服、图窃神器以应天子气之意甚明,故为荆州牧刘表所告,所谓名士宗臣,不过如此而已。陈寿述蜀汉而先记此事,范晔《后汉书·刘焉列传》却不记之,则寿书号称实录,于此即较范晔为优。陈寿特书此事,似有用心,用以表示蜀统之开,是由于此一名士宗臣及与其有学术渊源的董扶(此问题详后),预言益土有天子气及欲承此气而来耳。后来焉死,子刘璋代立,师友蜀土之望气专家周群。刘备取代刘璋而领益州,亦署群为“儒林校尉”,与另一占候专家张裕俱为备所相信。[73]是则刘备得蜀之后、称王之前,其志果何在耶?讨曹之初志是否已略有变化耶?常璩《华阳国志》云:“何宗……通经纬、天官、推步、图谶,知刘备应汉九世之运,赞立先主,为大鸿胪。方授公辅,会卒。”[74]劝进时何宗只是“从事祭酒”,刘备即位后竟酬以公卿,则周群、何宗诸人望气推占,对于“不甚乐读书”而有大志的刘备,恐有大影响。[75]观何宗、杜琼、谯周等巴蜀学派人物之劝进文,历数图谶以证“九世会备”;且特引周群之言西南数有黄气之景云祥风,以证“必有天子出其方”;又据天文星历以证“当有圣主起於此州,以致中兴”云云;绘形绘声,言之若真。[76]是知刘备在称王称帝之前,当已步刘焉之后尘矣。
由此以观,费诗因反对致贬,陈寿之深叹致意,作者对刘备及其群下就此事之分析,全皆因刘备受图纬方术的影响,早有称尊之心而发生者甚明,第其讨曹之志尚未改变而已。然而刘备乘新得汉中、兼据荆、益之新形势而称王;却因荆州地盘之被孙权所夺,声威受挫,而遽即称帝以稳定国内众心。后者或许虽早有此志,而在形势不利下,故提早做成此不完全得已的政策性决定。但甫即位后,并不汲汲于勤献帝之难,其倾全国之力以战者非其所斥之“穷凶极逆”的“篡盗”曹魏,却是报复侵其地盘士众的孙吴,是则其所谓讨贼复汉之公义,似不及其私心之大矣。刘先主之于复汉大业乏谅德,应不宜因其他理由而给以过分的同情或掩饰。
魏文帝与刘先主称帝相似之处为:同样地以快速方式为之,皆显得急躁。同样的先由中下级臣僚首先发起劝进,且由这些人之中的通晓天文图谶、占候纬学的儒者或方士制造好天命的舆论基础,然后二帝则一再推辞,终至其大臣们发动劝进,始作被逼勉强即位之状。相异之处为:文帝坦承自己德不足、功未就;先主虽亦自谦“备惟否德,惧忝帝位”,但《告天策文》中颇作义不容辞欲修既堕社稷的解释。文帝援引遥继说、汉有传国之运说、五行相生说,以作取得正统的论据;先主则引中兴说、历史地缘说、器物说、血缘说作论据以争正统。[77]二帝在《告天策文》中,最后皆表示其即位出于臣民以及蛮夷的归心推戴,内容略异而行文方式相似。文帝诿称他们“佥曰天命不可以辞拒,神器不可以久旷,群臣不可以无主,万几不可以无统”;先主则诿称他们“佥曰天命不可以不答,祖业不可以久替,四海不可以无主”。[78]
孙吴早在孙坚时,即有获得汉传国玉玺之传闻。汉朝为了表示其正统,以传国玺和斩蛇剑为神器,由侍中操负保存。[79]传说此玺于公元189年董卓乱京师时失去,后孙坚入洛,得之于井中,袁术时欲称帝,索之以作正统的证据云。[80]吴史官追记此事,似欲援引器物说以向蜀汉争正统。[81]他们也记载了一些祥瑞如黄龙、凤凰见等,这是孙权后来据五行相生说自以土德继汉,建元黄武,后来称帝,遂改元“黄龙”之依据,以向魏争黄德之正。
孙权据云是“博览书传历史,藉采奇异,不效诸生寻章摘句”的活读书者,虽不及三祖陈王,却也胜于刘备。[82]魏、蜀表面是死敌,互争正统,实皆顾忌于权。相反的,孙权在诸葛亮专政前,对蜀、魏也甚顾忌。黄武二年(公元223年,魏黄初四年,蜀章武三年)刘备死前,权群臣劝即尊号。孙权不许,表示不能存救汉家,亦何心而竞。事实上这是口是心非之辞,他内心所顾忌的就是北、西形势未定,恐惧魏、蜀俱至,“二处受敌,於孤为剧,故自抑按”,接受魏的吴王之封。[83]这时他同时分与魏、蜀往还,虽以魏为帝,但却自建正朔,正推行联蜀抗魏的大战略构想。
长江流域两政权建立军事同盟共同对魏,基础建在国家安全的构想之上,着眼点是利大于义,且由孙吴策动。早在公元221年(魏黄初二年,蜀章武元年),孙权派赵咨赴魏谢封爵,咨还,建议孙权云:“观北方终不能守盟。今日之计,朝廷承汉四百之际,应东南之运,宜改年号,正服色,以应天顺民。”为权所纳矣。[84]只是此时蜀汉倾国来伐,未便施行。翌年季春,陆逊大破蜀军;季秋魏以权不遣任子而大举南下,权遂建元黄武,临江拒守,表示不再奉魏正朔。由于“二处受敌”,遂遣使诣白帝数通于刘先主。[85]迄此为止,孙权接受魏之吴王封号,但自建年号,一方面未否认魏为帝,另一方面则未承认蜀为帝,而且执着刘先主之痛脚质责之。《吴主传》注引《江表传》曰:
权云:“近得玄德(备字)书,已深引咎,求复旧好。前所以名西为‘蜀’者,以汉帝尚存故耳!今汉已废,自可名为‘汉中王’也。”
此即迄未承认刘备之国号及真命天子之位,故称呼刘备显得尴尬也。注又引《吴书》曰:
(郑泉)使蜀,刘备问曰:“吴王何以不答吾书,得无以吾正名不宜乎?”
泉曰:“曹操父子陵轹汉室,终夺其位。殿下既为宗室,有维城之责,不荷戈执艾,为海内率先,而於是自名,未合天下之议,是以寡君未复书耳。”
备甚惭恧。
前面提及先主称帝实乏谅德,此则郑泉之言,正是费诗当年反对的论调也。郑泉径称先主为“殿下”而非“陛下”,此即执行孙吴只承认他为“汉中王”的事实,否认他的帝位;而且指明其急于称帝,只是“自名”,“未合天下之议”。先主质问郑泉“得无以吾正名不宜乎”,正充分表示了其潜意识的不安。先主之自谓“正名”者,别人或其部分臣子,只视作他“自名”而已。先主死前,固不可能得到魏朝之承认,亦未获得孙权之承认;后者只承认其政权与吴一般,只是“王”级的政治实体。由此观之,即使《三国志》不以“本纪”俾蜀、吴,不得谓私心之意。
蜀、吴互相承认国号、帝位,与蜀之名外交家邓芝和陈震有关。先主死后,诸葛亮生怕孙权变卦,久之乃遣邓芝出使吴国。邓芝以吴、蜀联盟之利以说孙权,始令权绝魏而连和于蜀,时在公元223年(魏黄初四年、蜀建兴元年、吴黄武二年)年底。吴遣张温报聘,温承认蜀为皇帝而推崇其君臣,孙权犹“阴衔温称美蜀政”,“思有以中伤之”,因他案废之。[86]盖先主新死,新政权动态未明,为权所忌,而诸葛亮亦忌之,二国沟通未诚,故互相猜忌。公元226年魏文帝曹丕死,孙权欲乘危征之,不克而还,此后才算与魏关系完全断绝,乃于公元229年正式称帝。这期间,邓芝曾再度出使报张温之聘。《邓芝传》记云:
权谓芝曰:“若天下太平,二主分治,不亦乐乎!”
芝对曰:“夫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如并魏之后,大王未深识天命者也!君各茂其德,臣各尽其忠,将提枹鼓,则战争方始耳!”
权大笑曰:“君之诚款,乃当尔邪!”[87]
作者谓蜀、吴同盟利大于义即在此,蜀、吴关系只不过互相利用、统一战线以抗魏而已,魏亡之日,正应是蜀、吴交战以争一统之时也。孙权自与先主修好三年以来,亦正顾忌于此。黄龙元年即位,可说已想通此意,遂于两个月后,正式与蜀之庆贺特使陈震签订《中分联防盟约》,互以“汉”“吴”称呼。[88]蜀汉特遣陈震庆贺订盟,实主动承认吴之国号和帝位,以换取“同讨魏贼”。亦即换取双方一致否认魏之正统,而双方则暂时不执着“土无二王”的一统观念以互相承认,待日后贼灭再争也。蜀、吴实皆了解当前形势,未来发展及统之须一的真义也。统之须一然后始可能论其正与不正,魏文帝亦始终知之,其自谓“以德则孤不足,以时则戎虏未灭”实含此意,贾诩是曹丕父子成就霸业的重要参谋之一,陈寿评之为魏之陈平。公元223年,文帝欲首次亲征孙权之叛,问计于他。他时为太尉,本传记云:
帝问诩曰:“吾欲伐不从命,以一天下,吴、蜀何先?”
对曰:“攻取者先兵权,建本者尚德化。陛下应期受禅,抚临率土,若缓之以文德俟其变,则平之不难矣!吴、蜀虽蕞尔小国……皆难卒谋也。……臣窃群臣无(刘)备、(孙)权对,虽以天威临之,未见万全之势也。……当今宜先文后武。”[89]
是则文帝一统之心甚决,不纳此言而致败。是后不得已偃旗息鼓,与蜀、吴对峙以俟机会,实行贾诩之策而已。形势未能一统,魏知不能攻取,而蜀、吴则主要为互守,是则正统之争者,只能就继统——孰能真正继汉——而争,谈不上一统的问题了。后人遂误以为三国之争,只为争继统之正;而正统之争,亦主要在争继统。不知三国皆自知统之须一,而始得以论其正也。邓芝驳孙权的“二主分治论”认为“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将来天命归于一,权亦接受此观念。蜀臣之中,具此观念尚有人在,如雍闿者当时即更认为天下有三统,所谓“天无二日,土无二王,今天下鼎立,正朔有三,是以远人惶惑不知所归”是也。[90]吴之名臣诸葛恪欲北伐,群臣反对,乃著论曰:“夫天无二日,土无二王,王者不务兼并天下,而欲垂祚后世,古今未之有也!”[91]是则三国君臣皆有吞并对方而建一统之志甚明,且在三国初期,竟有人为天下出现三正统而惶惑,以至于作为叛乱的借口。
一统不易完成,但各国不能不争其统之正,虽吴、蜀同盟与国亦然。此则诚令三国君臣焦虑者也。刘先主自觉乏谅德,固然急于解决吴之不承认态度。然而吴主权亦自觉乏谅德,其父兄原为关东起兵勤汉的正派领袖之一,因而尽管孙权早已接受赵咨“应东南之运”的建议,但两年后群臣劝即尊号时,犹口是心非地拒辞,而以“汉家堙替,不能存救,亦何心而竞乎”为词。其后虽假祥端、望气及五行相生说以即位,但《告天策文》中仅提出汉“祚运尽”“皇帝虚位,郊祀无主”“权生於东南,遭值期运”三个理由,[92]不敢广造图谶纬书以自粉饰。换句话说,至他称帝之时,他实不承认魏、(蜀)汉二朝,而坚认在汉祚已终、天下无主,而自己应天子气以即位者。他毁坏了父兄的声誉,也推翻了自我的形象,掩耳以盗铃。是以即位时固然不敢大加粉饰,即使称帝后三年,也对“郊祀无主”之事有意识上之顾忌。《江表传》记云:
群臣以权未郊祀,奏议曰:“顷者嘉瑞屡臻,远国慕义,天意人事,前后备集,宜修郊祀,以承天意。”
权曰:“郊祀当於土中,今非其所,於何施为?”
重奏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者以天下为家。昔周文、武郊於酆、镐,非必土中。”
权曰:“武王伐纣,即阼於镐京,而郊其所也。文王未为天子,立郊於酆,见何经典?”
复书曰:“伏见《汉书·郊祀志》匡衡奏……”
权曰:“文王性谦谦,处诸侯之位,明未郊也。经传无明文,匡冲俗儒意说,非典籍正义,不可用也。”[93]
姑勿论群臣如何奏及匡衡如何说,要之群臣认为即位三年而未郊祀,对其主权之正实有影响。孙权之拒绝补行此具有正统意义的大典,其意识有二,即基于正统论的中原地缘说而自觉其不主中原之政;基于武王革命诛一夫说而自觉未伐魏贼以一统。至于论文王为诸侯不敢郊祀,更似自觉其窃取天子之名而为诸侯之实,故不敢郊祀以示天下主宰,此其潜意识也。是则先主、吴主之乏谅德,而内自卑惭,是非常明显的。晋之名史家孙盛,严责二主二三其节,咸假奉汉之名而不能秉固臣节,而深加叹息,甚至竟论二国:“君子是以知其不能克昌厥后,卒见吞於大国也。”[94]
孙权不安的第一个意识,是基于正统论的区域说而产生,此调不弹已久,但天下分裂则势必重弹,而且极为有力。孙权因区域说之中原地缘说而自卑至此,刘先主则似稍为好些。因为先主也基于两个有力的说法而建立政权,即血统说及区域说之历史地缘说(汉高祖以汉地经略天下,而先主亦得汉中为王)。但前者内继系统不明,裴松之早已引以为恨,[95]后者则实不及中原地缘说之有力。其后邓艾接受后主投降,即以此为理由,说:“王纲失道,群英并起,龙战虎争,终归真主,此盖天命去就之天道也!自古圣帝,爰逮汉、魏,受命而王者,莫不在乎中土。……”而比蜀为隗嚣、公孙述。[96]于此观之,蜀、吴二国不论口头宣传如何,潜意识实因惭德而自卑,颇有自己非正统之意也,其最重要的关键在其自名自立,且又不居于中土故也。
蜀、吴有内惭,魏亦不例外。前述曹丕通达之言,实即其内惭肺腑之语,群臣们劝进究竟在做什么,他与献帝之禅让关系究是什么?学术通达如曹丕,焉有不明之理?孙盛《魏氏春秋》谓曹丕升坛礼毕,顾谓群臣说:“舜、禹之事,吾知之矣!”[97]魏文帝实知此时正在进行何事也。非仅此而已,劝进者之一,儒学世家而其后夺权肇晋的司马懿,斯时应亦自知所为何事。赵孟之所贵而赵孟能贱之,司马氏既知禅让究是何事,故虽能推魏天命,亦能去魏天命;此与蜀汉名儒谯周之徒,能立言推戴先主,亦能造言毁败蜀汉,其道一耳。魏廷君臣为了取代汉室,实际上是不择手段为之的,自公元210年(建安十五年)曹操颁《求贤令》,诸盗嫂、受金的所谓大行不顾细务之士,魏廷多有之,他们只求达到目的而不手段。苏林、董巴这些博士们,明知曹氏出于周,而竟造称曹氏以颛顼为始祖,与舜同祖云云,文帝亦通达地采用之。践祚时下诏改正朔——依新三五相包说即须改三统之寅为丑,以十二月为岁首。但侍中辛毗持议反对,主张仍用夏统建寅,文帝又从之。[98]是则魏之建统,依遥继说及三统说,均未处置妥当,而文帝亦不斤斤计较之。文帝重视内继之正,而于外继则偏重了新三五相包说的五行相生说方面,似与当时仅针对蜀汉争正统有关。及至丕死,子叡即位,吴王权举兵北伐,此才意识到魏亦须与吴相争。公元229年孙权称帝,亦引五行相生说自谓属土德,是则魏土与吴土乃成针锋相对,孰为土德之正者,问题始严重。当时如前述之雍闿,代表了部分人士承认“正朔有三”的事实,但魏、吴二主互相间则甚焦虑此事。吴王表现于不敢郊祀,魏明帝则问黄权以天文,乃重议改正朔与遥继说。《蜀记》曰:
魏明帝问(黄)权:“天下鼎立,当以何地为正?”
权对曰:“当以天文为正。往者荧惑守心而文皇帝崩,吴、蜀二主平安,此其征也。”[99]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黄权与刘先主和诸葛亮相知甚深,助先主开国有功,不得已降魏,文帝知其眷恋蜀汉极深而仍优待之。是则其言表示蜀臣降魏,虽恋故主,但亦不得不帝魏而伪蜀,这是政治环境使然。黄权是敌友均交誉的豪杰,而表现如此,另一为晋人乃至后世称为孝之代表的李密,亦不例外。他由仕蜀而降魏仕晋,所撰著名的《陈情表》中即极称“臣少仕伪朝”。他们与陈寿俱为蜀人之著名者,若以批评陈寿帝魏不当的眼光视此二人,则二人亦一样的不忠。后世所谓读《陈情表》而不泣者不孝,相对而言,读而泣者实则不忠也。作者于此不欲旁论忠孝之事,只欲指出三国初期以至晋之一统,三国争正统的意识形态甚严重,虽智士英豪,其入主出奴之说,盖有不得已也。
第二,魏明帝内心殆有“正朔有三”的意识,故发而为言,且询问的对象为蜀汉投降过来的名士,似有借敌对之著名者的言论,以确立自己的形象,而否定敌对者之心理,此属心理自卫机转的问题,近代心理学可以找到解释。当然,这也是明帝内心潜意识的应有反应。
前面论内继,作者指出魏文帝、明帝父子,一再颁制禁防正统纠纷,显示二人极重视此事。明帝师傅名儒高堂隆,为正统问题一再建议明帝,声言“吴、蜀二贼……僭号称帝,欲与中国争衡”,因而以三统论为据,要求切实依德运作改革;又极言魏为舜后,推舜配天。改正朔、继舜后二事,乃文帝假借以受禅,受禅后却未认真施行者。此时高堂隆一再提出,显然因孙权亦以土德为说之后,正统之争特感逼切严重也。[100]蒋济反对魏出于舜之说,但明帝格于文帝受禅时的说法,遂不得不将错就错,承认魏遥继于舜,以与孙吴争土德之正。[101]至于就三统说而改正朔,亦欲以补救文帝以来所忽略者,以完成新三五相包说的全部理论耳。[102]明帝虽作此心战、政战宣传之争,但意识上仍不完全自居于正,盖与刘先主、吴大帝一样,内有惭德故也。何以何知?就封禅问题而知之也。
蒋济建议封禅告成功于天,认为“自古革命受符,未有不蹈梁父、登泰山,刊无竟之名,纪天人之际者也”,从而谓自古有七十二君曾封禅,以大魏之功德嘉瑞,亦应为之。明帝答诏云:“闻济之言,使吾汗出流足!自开辟以来,封禅者七十余君尔,故太史公曰:‘虽有受命之君,而功有不洽,是以中间旷远者千有余年……吾何德之修,敢庶兹乎!?……吾不敢欺天也!……”嘱公卿以下省之,勿复议答。明帝乃建安文坛三祖之一,学识足以知封禅的意义,其流汗自惭,可谓内心之流露。然而,篡盗之事其父为之,罪不及己身,明帝非不知之,但其继承篡盗而来之政权,斯以内惭者一也;天下未一而功有不洽,此其内惭者二也,故不敢欺天以告成功。不过,封禅大典具有正式表示奉天承运的正统意义,蜀、吴皆不敢或未行此礼,是以魏欲与二国争正统,行之固极具政战作用。史谓“帝虽拒济议,而实使高堂隆草封禅之仪。以天下未一,不欲便行大礼。会隆卒,故不行”。[103]显示明帝有意为之以争正统,而终以天下未合于一统自惭,迟至高堂隆之死而竟仍不敢行此大典。
三国正统纠纷如此,其统治者潜意识及意识之内惭表现如彼,愈自惭自卑者愈需他人之肯定,则其要求臣下持入主出奴之见,可想而知。黄权、谯周、陈寿、李密之徒,在蜀即以蜀为正,入魏则以魏为帝,仕晋则以晋为主,盖身不由己,逼于政治意识而不得不如此。吴之名士如陆机、陆喜等,又岂能脱身于此潮流形势之外?是则陈寿之帝魏,李密之伪蜀,于此可知矣。
[1] 参见《史记》,卷二十三《礼书》全文。
[2] 如《平津侯主父列传》传中,即对公孙弘作此类批判,详见《史记》,卷一一二,页994上~945上。余例尚多,不赘举。
[3] 参见《史通通释·六家》,卷一,页8。
[4] 详见《汉书》,卷八十,页3325。
[5] 严可均校《全汉文》刘向部分,收录了一些《别录》的残句,其中即往往引太史公之言,以作鉴定考证之用。
[6] 如严可均校《全汉文》引《史记·申韩列传》索隐一条云:“申子,今民间所有上、下二篇,中书六篇皆合。二篇已备,过太史公所记也。”参见卷三十八,页6A。
[7] 严校本据《初学记》及《御览》而辑,见《全汉文》,卷三十八,页4B。
[8] 《汉书》本传言《列女传》八篇,此言七篇,恐去刘歆《颂》一篇而言。该书在隋代已分为十五卷本,后人疑刘歆是否亦为作者,据刘向自述,合《传》及《颂》而言,应不必疑。
[9] 参见《汉书·扬雄传·赞曰》,卷八十七下,页3583~3585。
[10] 参见严可均校《全后汉文》,卷十五,页8B。
[11] 详见《后汉书》本传,卷二十八上,页955~962。
[12] 参见《史通通释·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38。
[13] 见《汉书·叙传》,卷一〇〇上,页4207。
[14] 班固述刘歆分为两部分,其前半生在《楚元王传》,后半生在《王莽传》,但述其前后行事而不作道德批判。至于扬雄,班固似乎有意为其美新之事脱罪,谓其不用符命称功德,与当时一般的投机者不同,而是“恬於势利”,“实好古而乐道”之人。班氏父子二人观点相异竟如此。
[15] 二人评论桓温行事,弘之视温为“奸雄”,与珣意见不合,故移书责之。参见严可均校《全晋文》,范弘之部分,《与会稽王道子笺》及《与王珣书》,卷一二五,页10A~12A。
[16] 新史学的意义,请参见本文第二章。附带一提的就是刘向父子的《列女传》,《列女传》在方法上以编纂史料为主,而缺乏推论考证。其书之完成不建在史料批判上,而以道德批判为主,是显然可知的。
[17] 《史通通释·史官建置》,卷十一,页303~304。
[18] 《史通通释·曲笔》,卷七,页199。
[19] 关于传统政治及君臣关系,请参见拙著《试论国史上的统治问题及其发展》一文,分刊于文化大学《华学月刊》第一二七、第一二八期。
[20] 参见严可均校《全三国文》,卷八,页4A。
[21] 参见《后汉书·杨终列传》,卷四十八,页1597~1599。
[22] 详见《后汉书·班彪列传》,卷四十上,页1325~1326。
[23] 详参其《极谏用外戚封事》,《汉书·楚元王传》,卷三十六,页1958~1962。
[24] 班彪此著作发议论时,每用“司徒掾”的官衔或竟称“臣”,显示其著极可能有意献给君主阅读,或者奉诏而撰。又:班彪对王氏政权的评析,立场观点颇同于刘向,认为成帝违犯了汉朝立国原则——“主有专己之威,臣无百年之柄”——假权外戚,造成两大之局而国移。但王氏政权既“危自上起,伤不及下”,且又“不根於民”,故终不能保。其言可参见《汉书·叙传》所载与隗嚣之辩论(卷一〇〇上,页4207),足见班彪的主威臣弱、主尊臣卑观念甚浓,并对汉朝此立国的统治原则及意识知之甚稔。
[25] 参见《后汉书》,卷二十六《冯勤列传》。该传末《赞曰》,范晔即批评光武帝及明帝侵辱宰相,刻薄寡恩。
[26] 如桓译等反图谶者遭诘责几死,大司徒韩歆言“亡国之君皆有才”,光武以为影射激发,将他免官犹未释怀,竟至刘歆父子自杀而止(参见《后汉书·侯霸列传》,卷二十六,页902)。刘歆好直言无隐,有重名,故众多惜之,光武帝遂为之赐赙成礼以葬之。类此事情在光武及明帝世,并不鲜见。
[27] 参见严可均校《全三国文》,卷八,页7B~9A。
[28] 苏武、李陵的通信,或谓伪造,正可代表此意识观念。详见严可均校《全汉文》,卷二十八苏、李部分。
[29] 参见《后汉书·李固列传》,卷六十三,页2087。
[30] 参见《三国志·锺繇传》注,卷十三,页393~394。
[31] 参见《隋书》,卷三十三,页981~982。
[32] 详见《史通通释》,卷二,页27~28。
[33] 贾逵父贾徽是刘歆的弟子,传左氏学。逵既传家学而成贾氏学,亦兼通今文经。详见《后汉书》本传,卷三十六,页1234~1241。
[34] 详见拙文《汉书撰者质疑与疑释》(上),页41下~44上。
[35] 参见《后汉书》,卷五十九,页1940。
[36] 荀氏家族学术可详见《后汉书·荀淑列传》,卷六十二,页2049。《汉纪》问题可直阅其书。
[37] 汝南应奉是史家,曾撰《汉事》一书,前已言之。子应劭则是文化史、社会史、史注学名家,曾自比于董仲舒之《春秋》决狱而撰《汉仪》,于建安初献上,不久即畏曹而奔袁。详见《后汉书·应奉列传》,卷四十八,页1606~1615。
[38] 详见《汉书·司马迁传·赞曰》,卷六十二,页2737~2738。
[39] 班固也是文字学家,故用字不同,应予注意。缪与谬,原则上是通用的。但缪义含有伪诈之意,班固甚为了解。如《汉书》,卷五十七上《司马相如传》云:“……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缪与令相重,而以琴心挑之。”令,指临邛令王吉——相如素善之友也。相如宦游不遂而贫困,往见王吉,吉舍相如于都亭,“缪为恭敬,日往庙相如”。颜注曰:“缪,诈也。”相如知王吉诈为恭敬,故其后称病却见使者——王吉派来问候者,后因欲挑文君,故又诈与王吉相重,借王吉而通卓氏而已。班固于此两用“缪”字,皆伪诈之意,明帝批评司马迁不义,而谓相如“洿行无节”,当指相如之缪而言。
[40] 章氏之论,见《文史通义》,卷三《史德篇》,台北,广文书局,1967年11月初版。傅言见严可均校《全晋文》,卷四十七,页1A;卷五十,页14B。
[41] 详见《全晋文》,张辅《名士优劣论》,卷一〇五,页9B。
[42] 参见严可均校《全三国文》,卷八,页3B。
[43] 刘知幾在《史通·核才篇》,由史才之难伸论至于文士无铨综之识及微婉之言,最后即引傅玄此段语。显示刘氏引此而论“拘时之患”,主要不是指时文——文藻**丽的风气而言,而是指时忌——政治忌讳、世俗观念而言。文见卷九,页251。
[44] 参见《后汉书·宦官列传·孙程传》,卷七十八,页2514~2518。该次兵变在公元125年发生。
[45] 李法为桓帝侍中,参见常璩《华阳国志·汉中士女》,卷十下,页4A。
[46] 余据宏业书局版《后汉书》附录,载郑鹤声《各家后汉书综述》一文,详见《谢承后汉书》条,页11~14。
[47] 参见《三国志·董卓传》注,卷六,页180。
[48] 参见《后汉书·蔡邕列传》,卷六十下,页2006。
[49] 韦昭曾撰《博奕论》,具有极强烈的“君子耻当年而功不立,疾没世而名不称”的成名意识。后以反图谶及拒绝为吴主孙皓的父亲孙和作《本纪》等事,得罪于吴主孙皓。昭以此“渐见责怒”而“益忧惧”,后遂因事下狱被诛。详见《三国志·韦曜(昭)传》,卷六十五,页1460~1464。
[50] 参见《后汉书·蔡邕列传》,卷六十下,页2006。
[51] 引文见《晋书·华表(峤附)列传》,卷四十四,页130A;及《司马彪列传》,卷八十二,页221D。
[52] 见严可均校《全晋文》,卷九十七,页9B。
[53] 《后汉书》附录,郑文《司马彪续汉书》条,页17。
[54] 详见《后汉书》本传,卷六十四,页2121~2125。
[55] 《三辅决录》七卷,由挚虞作注,《五代史志》列为杂传类之首。其序见《后汉书》所引本传之注,页2124~2125。
[56] 《汉书·古今人表》判决古人,后人多疑非班固之作,如《史通·通释》,卷十二《古今正史》即有是疑。有些人认为班固据父遗作而未删润完毕者。窃意世传《汉书》之八表及《天文志》为班固所未完成,由妹班昭及马续踊成者(拙文《汉书撰者质疑与试释》即为此而作);即使如此,未闻《古今人表》亦未完成也。班彪虽以圣道自任,未闻有此一作,其主力盖在读《太史公》书,撰太初以来当代人物行事而已。倒是另一以圣道自任的扬雄,为了破诸子及太史公的缪经小辩而撰《法言》一书,其中的第十一篇即为品藻古今人物之作(详见《汉书》本传,卷八十七下,页3582),班固或取仿于此。要之,班固亦承刘向、扬雄以来品藻人物风格的影响,有此《古今人表》未必出奇,东汉的党锢时代,品藻之风尤炽,故有《决录》之作。
[57] 陆喜为大文豪陆机的从父兄,吴地高门,仕吴至吏部尚书,入晋为散骑常侍。引文见《晋书·陆机列传》,卷五十四,页153C。《资治通鉴》将此系于薛莹卒年——晋武帝太康三年(公元282年),参见卷八十一,页2582。
[58] 详见严可均校《全三国文》,卷三十二,页5B~6A。
[59] 详见严可均校《全晋文》,卷七十一,页11B~12A。
[60] 司马防有子八人,长为朗,次即司马懿(晋宣帝),彪为睦(司马防之孙)之长子。参《三国志·司马朗传》注(卷十五,页466)及《晋书》,卷八十二《司马彪传》。
[61] 如《益传》特重与其师学渊源有关的名儒董扶,盛称他是“益部少双”的“儒宗”,于是撰《刘二牧传》时,即特述董扶望气之效及劝刘焉入蜀之功。《蜀书》第一卷即二牧传,以示蜀汉的开创,而开创的关键竟在董扶,若先前无《益传》之研撰,此事不易究明也。又如吴太傅诸葛恪代魏之役,乃孙吴政局转变的关键,《蜀书》撰《张嶷传》时,即特重嶷对此事的看法,并详录其《与诸葛瞻书》。关于张嶷,《益传》先前即已有了观察研究,为陈寿所推崇(参见卷四十三,页1053~1055并注)。此类例子尚多,不赘。
[62] 见《三国志·蜀书·后主传·评曰》,卷三十三,页902。
[63] 杨戏颂述刘备、诸葛亮以下五十余人,其人多被采入《蜀书》而立传,详见《三国志》本传,卷四十五,页1077~1090。
[64] 司马光检讨曹操欲为周文王而不及身称帝,发此议论,详见《资治通鉴》建安二十四年十二月《臣光曰》,卷六十八,页2173~2174。
[65] 参见《三国志·武帝纪》建安十五年注引《魏武故事》,时操为丞相已三年矣。卷一,页32~34。
[66] 参见《三国志·文帝纪》,卷二,页84。
[67] 时在献帝初平三年(公元192年),会战地点在兖州。详见《三国志·武帝纪》并注,卷一,页9~10。《宋书·符瑞志上》直谓黄巾此言,乃“魏氏依刘向,自云土德之符也”。见卷二十七,页847。又按:太平道以阴阳五行为家,见《后汉书·襄楷列传》,卷三十下,页1084。
[68] 详见《三国志·武帝纪》,建安二十四年冬十月注引《魏略》,页52~53。
[69] 《献帝传》而不称《本纪》,《五代史志·经籍志》未收入,清人侯康所撰《补三国艺文志》(收入宏业书局版之《三国志》为附录)亦称撰者不明。该传收录禅代文献甚详,殆不可能伪作,应为有心人所辑述也。
[70] 据陈寿《三国志·文帝纪》,曹丕于十月庚午受禅,十一月癸酉封山阳公,前后四日;而未记嫔二女事。据裴注所引《献帝传》,则是十月二十九日辛未受禅,少癸酉一日。《资治通鉴》同此。《考异》定此时日,主证为《献帝纪(传?)》及《文帝受禅碑》。嫔二女事则系于十一月癸酉封山阳公时(详见《资治通鉴》黄初元年该月日条并注,卷六十九,页2182)。按:曹操弑伏后,以三女嫔献帝,且中女即曹皇后,则曹丕显为献帝妻舅。献帝以二女嫔魏,于伦理恐有问题,但其禅让第一册诏已声言效法尧嫔二女于舜,是则政治附会的目的极浓,于为曹丕宣传体舜继尧的大事,不可能暗中为之。
[71] 群臣一百二十人《上刘备汉中王表》及《拜受汉中王表》,俱见于《先主传》,《三国志》,卷三十二,页884~887。又:尚书令李严(后改名平)与诸葛亮并受遗诏辅后主,亮出军,则常委托严居守署府事,委任实重。裴注于《三国志》,卷四十《李严传》中,据《诸葛亮集》所载《李严与亮书》,谓严曾劝亮宜受九锡,进爵称王,亮答书曰:“……吾本东方下士,误用於先帝,位极人臣,禄赐百亿,今讨贼未效,知己未答,而方宠齐、晋,坐自贵大,非其义也。若灭魏斩叡,帝还故居,与诸子并升,虽十命可受,况於九邪!”是则诸葛亮之忠於志节、开诚布公,优於先主远矣。卷三十五《诸葛亮传》记先主“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之遗嘱,而亮答以“臣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是则亮欲自我尊大,岂止九锡王爵而已。君位亦可取之而不疑也。亮不此之为者,其诚实可泣鬼神而动天地。
[72] 前表刘备声言“群寮见逼,迫臣(备自称)以义”,遂不得已“惊怖”地“辄顺众议,拜受印玺”云云。后策则谓“群臣将士以为社稷堕废,备宜修之……询於庶民,外及蛮夷君长,佥曰‘天命不可以不答,祖业不可以久替,四海不可以无主’。率土式望,在备一人”云云。
[73] 陈寿于《周群传》详载群、裕与先主的关系,详见《三国志》,卷四十二,页1020~1021。
[74] 参见《华阳国志》,卷十上,页8B。
[75] 《先主传》记先主出身孤贫,而其为人却又“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之服”,有汉高祖之风,而为三国开国君主之最无学术者。传末注引《诸葛亮集》载《与后主遗诏》,教其“可读《汉书》《礼记》,闲暇历观诸子及《六韬》《商君书》,益人意智”云云,是则不乐读书者教子乐读书,盖死前之反省痛悔耶?
[76] 《三国志·先主传》载此文,论气时特举周群,原文作“臣父群未亡时,言西南数有黄气”,是则群子周臣亦同署此表也。按《三国志·周群传》,群父舒、群子巨,乃望气世家家学相传者。据《华阳国志》,卷六《刘先主志》所节录之此文,则作“周群父未亡时”。不论周舒或周群,皆擅长望气,但先主署群儒林校尉而信重之,则陈寿所录“臣父群未亡时”殆原文,常璩则误之也。周群言西南有黄气,以先主与他的关系,不可能绝口不向先主言及,是则本人谓刘备可能受此数子的影响,而有称王称帝之事,非纯猜测而不可信也。
[77] 先主之所谓历史地缘说,是指“汉”本高祖定天下之国号,他袭先帝轨迹亦兴于汉中。所谓器物说是指天子玉玺之事。所谓血缘说是指系出景帝及中山靖山之冑的事。俱见于许靖、诸葛亮等之劝进表。
[78] 先主《告天策文》为刘巴所撰。巴原为荆州名士,曹操吞荆州,辟之为掾。先是刘巴不就刘表之辟,又不从群士随刘备南奔,反投曹操。后因形势改变不能赴曹,始至蜀投刘备。他颇受曹营陈群等敬重,关系似曾甚佳,是则此文行文方式颇与文帝相同者,宜注意也。详见《三国志·刘巴传》,卷三十九,页980~981。
[79] 详见应劭《汉官仪》,此书已佚,今据严可均校《全后汉文》所辑,见卷三十四,页12B~13B。《汉书》、司马彪《续汉书·官志》均不载此。
[80] 《三国志》,卷六十四《孙破虏、讨逆传》不取此传闻,裴注注坚入洛时,即引《吴书》《山阳公载记》《志林》记其事,但也不信此说。松之案语且以为“吴史欲以为国华,而不知损坚之令德”。作者以为吴史作此记载,似具有欲证大吴天命所归之意。卷六《袁术传》,陈寿亦不书索玺之事,显见陈寿实录,松之虽好奇而所论亦允,应为吴史官之欲自我标榜也。范晔《后汉书》,卷七十五《袁术传》据《山阳公载记》而抄录其文,殆不为当;李贤注引《吴书》证此言,而不谓出自《山阳公载记》,亦误。《山阳公载记》,晋乐资所撰。
[81] 刘先主《告天策文》自称先前有襄阳人向关羽献玉玺,玺潜汉水为发灵光,显示天授他以天子之位,非人力所致云云。吴史官在国史上追记孙坚获玺之说,似有意破蜀汉此说也。
[82] 详见《三国志·吴主传》注引《吴书》,卷四十七,页1123~1124。
[83] 参见《三国志·吴主传》注引《江表传》,卷四十七,页1130。
[84] 详见《三国志·吴主传》注引《吴书》,卷四十七,页1123~1124。
[85] 此事陈寿于《先主传》及《吴主传》交代不明。《资治通鉴》亦然,仅在是岁十一月谓吴遣郑泉聘汉,汉遣宗玮报之,吴、汉复通云(参见卷六十九,页2209)。《先主传》则谓冬十月,权闻先生不回成都而住白帝,甚惧,遣使请和。先主许之,遣宗玮报命。于《吴主传》则云十二月权遣郑泉聘刘备于白帝,始复通也。《三国志》在时间上二传有差异,故《通鉴》竟系于十一月;又只记郑泉、宗玮交聘,故《通鉴》亦作此言。但据《邓芝传》:“先是,吴王孙权请和,先主累遣宋(宗?)玮、费祎等与相报答。”(卷四十五,页1071)显示入冬以来,吴、蜀已有先期往来,郑、宗交聘应为十二月事,乃正式之往来也。
[86] 详见《三国志·张温传》,卷五十七,页1329~1334。
[87] 邓芝两次出使之对答,详见《三国志》,卷四十五,页1071~1072。
[88] 盟约外规定以函谷关为界,中分天下,盟辞见《吴主传》黄龙元年六月条,《三国志》,卷四十七,页1134~1135。
[89] 详见《三国志·贾诩传》,卷十,页326~332。
[90] 雍闿与高定、朱褒等,闻先主薨,分别据地反叛,遂使诸葛亮南征。此言乃闿《答李严书》之辞,见于《三国志·吕凯传》,卷四十三,页1046~1047。
[91] 事详见《三国志·诸葛恪传》,卷六十四,页1435~1437。
[92] 全文见《吴主传》黄龙元年四月裴注所引《吴录》,卷四十七,页1135~1136。
[93] 详见《吴主传》嘉禾元年冬十月注,《三国志》,卷四十七,页1136~1137。
[94] 孙盛之言详见《吴主传》黄初二年注,页1123。
[95] 松之之恨当可代表魏晋时代某些人的意见,可详见《先主传》章武元年四月注,《三国志》,卷三十二,页890。又《宋书·礼志三》亦特惜先主世次不明,同于松之的看法,参卷十六,页47C。
[96] 全文详见《后主传》注引《蜀记》,《三国志》,卷三十三,页901。
[97] 《三国志·文帝纪》改元黄初条裴注,卷二,页75。
[98] 毗以魏“遵舜、禹之统,应天顺民”,不必效法汤、武改正朔。文帝善而从之。详见《三国志》本传,卷二十五,页696。
[99] 关于黄权,陈寿最后仍列之于《蜀书》,用意深焉。其为人及《蜀记》,均见《三国志》本传,卷四十三,页1043~1045。《宋书·天文志一》亦载此问答,详见卷二十三,页74A。
[100] 高堂隆乃高堂生之后,阴阳方术之学亦浓,事详见《三国志》本传,卷二十五,页708~718。
[101] 蒋济据《曹腾碑》《魏武家传》、曹植《武帝诔》等,力主魏出于周,事详见《三国志》本传注引《臣松之案》,卷十四,页455~456。
[102] 明帝了解当时异代必须改正朔、易服色之意义,于公元237年下诏改革,并于诏中明此旨,与批评反对者的不当。《三国志》,卷三《明帝纪》并注,和《宋书》,卷十四《礼志》,对此事及诏制均有详载,言烦,故不赘引。要之明帝自言在东宫时,即已留意改革派与反革派之言论,申言自己从刘氏学说而主改革,应表示早已接受了高堂隆的影响。又公元239年,齐王芳继位,又以夏数得天正,将明帝之建丑改回文帝的建寅,《宋书·礼志》及《三国志·三少帝纪·齐王芳纪》皆有记载,此盖为了避开明帝之死忌耳。
[103] 事详见《宋书·礼志三》,卷十六,页46B。《晋书·礼志下》亦载此事,见卷二十一,页65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