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学观念史

六、武后时代的官修情况与馆院学派的史学复辟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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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详见《贞观政要·慎终》贞观十二年条,卷十,页12B~13A。

[57] 详见《唐会要·史馆·史馆杂录上》贞观十六年条,卷六十三,页1103。

[58] 这方面论著颇多,近者罗彤华著《贞观之治与儒家思想》一书,即专就此问题作研究。

[59] 魏徵两《唐书》本传皆载太宗三镜说之名言,今引文据《贞观政要》,更见其详。参见《任贤·魏徵》,卷二,页7A~8B。三镜说首由荀悦倡之(参《申鉴·杂言》,卷四,台北,世界书局,页19),显见太宗甚重其学问思想。

[60] 宋王谠撰《唐语林》(台北:世界书局,1967年5月再版),首条即载文中子及《王氏六经》,指出“北面受学者皆时伟人,国初多居佐命之列。自贞观后,三百年间号称至治,而《王氏六经》卒不传”,以至元和间刘禹锡始称道推崇,“自录士大夫拟议及史册,未有言文中子者”云云(见《德行》,卷一,页1)今《全唐文》所收诸文——见王绩(通弟)、王福畴(通侄)、王勃(通从孙、福畴子)、陈叔达、薛收、杜淹、吕才所撰文,略可知文中子家学,及其经世致用精神之表现影响也。杜淹《文中子世家》,具述房玄龄、李靖、魏徵、陈叔达与淹本人,皆王通弟子,薛收撰《文中子碣铭》,知收亦为王通弟子。王福寿《录东皋子答陈尚书略》,声称文中子家族受长孙无忌抑压,杜淹亦与无忌交恶,陈叔达因之不敢在《隋书》为文中子作传云云(《全唐文》,卷一六一,页2071~2072)。既一时伟人、佐命元勋皆通弟子,何以竟能受无忌抑压如此?其事可疑。或文中子在唐前期未被颂扬,盖有他因耶?

[61] 房、杜二相,两《唐书》皆将二人合为一传,其事迹请自详之。

[62] 详见《贞观政要·任贤·魏徵》,卷二,页6B。

[63] 五代史分修概况,详见廖吉郎《贞观撰勅正史考》(台北,《国文学报》十二期,1983年6月,页83~100),按:《隋书》武德时原由陈叔达、庾俭、令狐德棻负责。此次改组,德棻负责《周书》,余二人不预史局,《隋书》则由魏徵、颜师古、孔颖达、敬播负责(参见《新唐书》卷一九八《儒学上·敬播列传》),地点即在秘书内省。《旧唐书》谓“征受诏总加撰定,多所损益,务存简正。隋史序、论皆征所作,梁、陈、齐各为总论,时称良史”云(参见卷七十一《魏徵传》)。则徵之工作,殆不如廖文所谓“仅作(《隋书》)序论”而已。

[64] 详见《贞观政要·辩兴亡》贞观九年条,卷八,页19B。按:魏徵分析二主人格与政策不同,齐王以无能而亡,周主以独裁而亡也。《通鉴》录此条,系于九年正月,则距五代史奏上,尚有整整一年也。

[65] 关于此问题,牟润孙撰《唐初南北学人论学之异及其影响》一文,曾有详论。按:《梁》《陈》二书,基本上为姚氏父子所作。姚氏父子出身南朝,对梁、陈文风虽有批评,但不及魏徵之论断强烈。姚思廉或引其父论赞,或自己直抒论赞,然而终引《史臣·侍中·郑国公魏徵曰》(参见《梁书》,卷六《敬帝本纪》及《陈书》,卷六《后主本纪》),显见魏徵代表北方观念,行其监总五代史之权力也。

[66] 太宗指示玄龄及拒修文集,皆见《贞观政要》卷七《文史》类。玄龄条谓发生在“贞观初”。按玄龄在三年二月六日始以左仆射监修国史,故应发生在三年开修五代史以后也。拒修文集条系于十一年(《通鉴》作十二年三月),此时五代史已修成。魏徵批评梁、陈文学亡国,亦批评隋炀帝“恃才矜己”以至国亡!(《隋书》卷四《炀帝纪下·史臣曰》),则太宗拒词引梁武父子、陈后主及隋炀帝为例,盖即本于魏徵所代表的官方解释与意见也。

[67] 颁定五经事在贞观七年十一月,工作早在贞观四年已开始,由颜师古主持。经文颁定后,又诏师古与孔颖达等撰成《五经正义》,以统一经义,付国学施行。颜、孔二人当时一边助魏徵修《隋书》,一边进行此工作也(两《唐书》二人皆有传,又详见《贞观政要》卷七《崇儒学》贞观四年条)。十一年,颁行《新律令》及《五礼》(参见《旧唐书》卷三《太宗本纪下》)。《五礼》一百卷,由玄龄、魏徵等修改旧礼而成(《旧唐书》卷二十一《礼仪志》)。《新律令》亦由玄龄等删定而成(《旧唐书》卷五十《刑法志》)。

[68] 高祖之讥,详见《唐会要·氏族》武德元年条(卷三十六,页663)。至于太宗深受其父影响,处处模仿其父,请详见李树桐师《唐太宗的模仿高祖及其对唐帝国的影响》一文,收入《唐史新论》。鄙视山东士族卖婚自矜,盖亦模仿之一欤?

[69] 此事本末两《唐书·高士廉传》皆有载,与《唐会要》(参卷三十六《氏族》贞观十二年正月条)、《贞观政要》(参卷七《礼乐》贞观六年条)文字略有出入。引文今据《政要》。岑仲勉《校贞观氏族志残卷》(《史学专刊》第一期,页315~330)一文,谓此残卷即士廉等初修之稿云。

[70] 详见《晋书·机传·制曰》,卷五十四,页153C、页153D。

[71] 拙著博士论文《唐代中央权力结构及其演进》第一章第一节对太宗氏族政策有颇详之论述。

[72] 某年,长孙皇后为太宗聘郑氏女为充华,魏徵闻其原已许嫁他人,进言阻止,即以此语为言。玄龄等相则以诏书已出,其女适人无显然之状,大礼不可中止为请,颇有逢君之恶的嫌疑。幸太宗接受徵意,乃止。其事《贞观政要》系于贞观二年,但依玄龄等相之官职,系二年应误(详见卷二《直谏》,页34B~36A)。《通鉴》系于八年,差是(详见《通鉴》卷一九四,页6108~6109)。至于鼓励之词,详见《政要·文史》贞观十四年条(卷七,页9A)。

[73] 正伦在贞观元年为徵所荐,俄迁给事中、知起居注,即以“臣职左史,陛下一言失,非止损百姓,且笔之书,千载累德”警惕太宗。魏徵迁秘书监,正伦遂接替其右丞遗缺(详见《新唐书》本传,卷一〇六,页1)。此后朱子奢、褚遂良等修注官,亦屡申此意以制君,详见《贞观政要·慎言语》(卷六,页12B)、《文史》(卷七,页7B~9A),及《唐会要·史馆·史馆杂录》(卷六十三,页1102~1103)所载。又请详见本章第四节。

[74] 参见《唐会要·史馆·史馆杂录上》二十二年二月七日条,卷六十三,页1103。

[75] 此处只欲举此类重大事件为言,余例尚多。至于此类事例的检讨结果及唐君臣之最后判断,于此亦不赘。盖因此类事例必须与五代史中同类事例之研究作比较,始能看出君臣对此论断之实况也,故宜另文专论之。五代史在贞观十年完成,此前唐朝发生的问题,曾在史中作检讨探究。而封建、突厥内乱与大战略改变、藩王将相谋反,废嫡立嫡事件,皆在十年以后发生,五代史或未遑讨论,论之亦颇与《晋书》观点有出入。贞观时代如何以史经世,这些问题的讨论最能见其落实。

[76] 该诏颁于二十年闰二月,详见《唐大诏令集·经史》类,卷八十一,页467。

[77] 知幾实录史学,详见许冠三撰《刘知幾的实录史学》一书。知幾强调功用论,《史通》各篇常见,引文参见《史官建置篇》(卷十一,页303~304)。白寿彝曾略论《刘知幾的学派》(参见《中国史学史论集》所收白撰《刘知幾的史学》一文,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页106~112),虽分析未详,要之即本文所称馆院史臣的一支。详见本章第六节及下章。

[78] 玄宗手诏,对此“欲正人伦而美教化,因旧史而作《春秋》”之事虽加赞美,但对援例由天子裁定一事,则谦称“事业相悬”,指示“随了续进”云。详见《册府元龟·国史部·采撰》,开元二十年三月光庭奏条,卷五五六,页2944下。

[79] 武德修史时,叔达负责北周史,贞观修五代史则未参与。所撰《隋纪》,殆为私撰,王绩曾借阅之,详见《全唐文·王绩》《与陈叔达重借〈隋纪〉书》,卷一三一,页13~14。

[80] 两次谈话详见《贞观政要·论忠义》该二年条,卷五,页6、页8。

[81] 详见《梁书·敬帝本纪》之《史臣(思廉)曰》及《史臣·侍中·郑国公魏徵曰》,卷六,页16C~16D。

[82] 思廉在《陈书》废帝、宣帝二纪不述篡迹,于《世组沈皇后列传》则详述之(卷九,页13D)。然而思廉以《史臣曰》名义作评论,则如正文之意(详见卷四及卷五二帝之纪),故魏徵不表同意也(详见卷八《后主本纪、史臣·侍中·郑国公魏徵曰》)。

[83] 《唐会要·史馆杂录上》十六年条(卷六十三,页1103),与《贞观政要·文史》十四年条(卷七,页8A~9A)略同,但系年有异。按:高祖、太宗二实录,于十七年七月十六日奏上(见《唐会要·修国史》,卷六十三,页1092),当为改削完成奏上者也。故初修及太宗指示,当如《唐会要》系于十六年为是。

[84] 太宗宠溺李泰,当不迟至贞观十年六月长孙皇后死后。盖翌年马周即上书,检讨汉晋以来“树置失宜,不预立定分”厉论人主“溺於私爱”之弊。十二年,魏徵复与太宗激辩继嫡问题,此时太子、濮王之争形势已成。其情请详见拙著《唐代中央权力结构及其演进》,页484~491。徵论隋文帝,参见《隋书·高祖纪下·史臣曰》,卷二,页55~56。

[85] 按:李泰并非遂行反叛,太宗基于政治考虑,故与太子两皆弃之,实有违法之嫌。是以太宗一度痛苦无聊,几至自杀。此论正为解释其心思而作也。《制曰》参《晋书》卷三,《史臣曰》则参见卷四《惠帝纪》。

[86] 请详见尾崎康之文《关于虞世南的〈帝王略论〉》(页191)。《帝王略论》以天命解释兴亡,故为反命定论的刘知幾所批评。但该文译知幾言殆有误,原文可参见《史通通释·杂说上》,卷十六,页463。

[87] 分别详见《晋书》卷五及卷八十七《史臣曰》。卷九十九论桓温、卷一二二论五胡偏霸之国,史臣亦一再称引真命论。

[88] 参见《史通》,卷十《杂述》及卷九《核才》。

[89] 参见《全唐文·王绩·与陈叔达重借隋纪书》(卷一三一,页13~14);及《陈叔达·答王绩书》(卷一三三,页1~3)。

[90] 详见《全唐文·王福畴·录东皋子答陈尚书书略》,卷一六一,页2~5。福畴为王绩之侄,大诗人王勃之父。《旧唐书》将王绩列入《隐逸列传》,谓卒于贞观十八年,死后《隋书》未就;又特谓“兄通,字仲淹,隋大业中名儒,号‘文中子’,自有传”云云。按魏徵等《隋书》今无王通传,王福畴所怨恐为真。

[91] 吕才生于开皇二十年,卒于唐高宗麟德二年(600—665年),为隋唐间大术数家、哲学家、音乐家、药学家及史学家,两《唐书》有传。《唐会要》卷六十三《史馆·修前代史》记其在显庆四年(659年)二月,以太子司更大夫完成《隋纪》。侯外卢、赵纪彬撰《吕才的唯物主义思想》一文,为他作平生简表,将其撰《隋纪》列于龙朔年间,恐误(见《历史研究》,1959年9月)。

[92] 详见《唐会要》卷六十三,及同卷《修国史》显庆四年二月五日条。

[93] 张大业乃唐太宗玄武门兵变功臣张公谨之子,两《唐书·公谨传》列其诸子行次有矛盾,不详。《新唐书》卷八十九《公谨传》谓大业为高宗兼修国史,著书百余篇;《旧唐书》卷六十八同传则谓大业撰《后魏书》一百卷、《隋书》三十卷。其弟大安在高宗中期为宰相。但是,两《唐书》经籍、艺文志史部,则谓《后魏书》《北齐书》《隋书》皆张大素所撰。按《旧唐书·方伎·僧一行列传》,一行乃《大衍历》撰者,俗姓张,即张公谨之孙,父名擅,从祖张大素撰《魏书》一百卷而《天文志》未成,一行续成之云云。据其所述,应为张大业,其详不明,要之皆出之于张公谨家族。

[94] 两《唐书·徐坚传》未载其撰《晋书》,今据《新唐书》卷五十八《艺文志·乙部,正史类》所载。行冲与坚同年死,为北魏宗属,撰《魏典》所争焦点之一,在说明魏时有“牛继马后”之谣,应说指魏晋受命,反对魏收以晋元帝为牛氏私生子,冒姓司马,以应天命之说(收说见《魏书》卷九十六《僭晋司马叡列传》)。按太宗御撰《晋书》即同魏收说法(详见《晋书》卷六《元帝纪》),故行冲无异冲着官修《晋书》而来也。

[95] 吴兢、韦述两《唐书》皆有传,此不赘,后文另论及。

[96] 张荣芳:《唐代的史馆与史官》(台北,东吴大学,1984年6月初版)一书,先疑唐于开皇禁令是否沿而未改,继引《封氏闻见记》所载郑虔采著书事,谓“可见唐代仍继续施行此一禁令”(参页33)。作者不敢苟同,盖其孤证,而又为偏记传闻之说也;且该书页49即引白居易《赠樊著作》诗嘱樊氏自著史,岂非害人违禁?

[97] 《史通·史官建置》,卷十一,页325。

[98] 见本书第十章第三节。

[99] 苏冕为唐德宗时人,与同时代的杜佑皆为中国制度史的名家,所撰《会要》四十卷,内容以高祖至德宗当代的制度变革为主,下开以后会要系列的发展(冕事附《旧唐书》卷一八九下《儒学下·苏弁列传》)。其曾叔祖即苏良嗣,武后相;良嗣父即太宗秦府十八学士之一的苏世长(参见《旧唐书》卷七十五《世长传》)。引文见《唐会要·省号下·起居郎起居舍人》转引,卷五十六,页961。

[100] 详见《唐会要·省号下·起居郎起居舍人》类别该年条,卷五十六,页963。螭,像龙而无角的神话动物也。

[101] 详见《贞观政要·求谏》贞观元年条,卷一,页19A~19B。《唐会要·省号下·谏议大夫》类所载较略,但将其事系于元年正月十五日(卷五十五,页948),与《通鉴》卷一九二所系同。

[102] 魏徵两《唐书》有传,不赘。谏止事见《贞观政要·直谏》贞观二年条(卷二,页34B~36A)。按此事《通鉴》系于八年,魏徵时任侍中。

[103] 详见《旧唐书》卷七十正伦本传,《唐会要》卷五十六《省号下·起居郎起居舍人》类则续载于元年条之后,较省略。又二年时魏徵为尚书右丞兼谏议大夫,至三年二月迁秘书监、参预朝政,并监修五代史,他即再举正伦调迁右丞以继其缺(严耕望师,《唐仆尚丞郎表》(一),页22~23),是则正伦以给事中知注记为时甚短,可谓移隶门下省后首任起居史官,且是兼知性质。

[104] 贞观时代八个曾任起居郎的人中,即有杜正伦、褚遂良、马周为太宗拜相;上官仪、李安期为高宗拜相,合共五相,比例甚高。有关史官人事迁转等问题,请详见张荣芳《唐代的史馆与史官》第四章。

[105] 《唐律·职制律》第十九条对泄密定有明罚,最重为绞刑,详见长孙无忌等《唐律疏议》(台北,“商务印书馆”,1973年2月台二版)卷九,页81~82。按:所谓“应密者”当然不止禁中事,无忌等对此条文有法律解释。但是,禁中事情大体皆为“应密者”,两省供奉官依法当遵守,否则即使功臣、亲戚、宰相皆需受罚。如《旧唐书》卷七十《王珪列传》,转侍中王珪在贞观七年,“坐泄漏禁中语”而左迁为刺史是也。

[106] 详见《唐会要·史馆杂录上》该年条,卷六十三,页1102。

[107] 引文详见《唐会要·史馆杂录上》该年条(页1102~1103)。按此次谈话,《贞观政要》载之最详(参见《文史》贞观十三年条,卷七,页7B~8A),有太宗“朕欲见此注记者,将却观所为得失,以自警戒耳”自我解释动机之语,但系其事于十三年,殆误。今据《会要》击于十六年四月二十八日,《通鉴》同之而更简略,《旧唐书》卷八十《遂良传》采自《会要》。该传载贞观十年遂良为起居郎,十五年迁谏议大夫兼知起居事,即谈话时遂良官职是谏、注合于一身。

[108] 太宗认为遂良“甚亲附於朕,譬如飞鸟依人”等,详见《旧唐书·长孙无忌列传》,卷六十五,页8~9。

[109] 参见《唐会要·史馆上·史馆移置》首条,卷六十三,页1089。同书卷六十五《秘书省·著作郎》条误为贞观二十三年,《旧唐书》卷四十三《职官志》有关称官署、官称条,可详此变化。

[110] 魏徵以秘书省长官身份,及后来以侍中,在中书的秘书内省监修,并参与《隋书》修撰工作,盖无疑问。因为秘书省修五代史既移入内省,魏徵仍被委托,监督以竟全功也。或许修前代史繁重,故房玄龄与魏徵并为总监;但魏徵却未以旧长官身份,获授权与玄龄监修国史。魏徵原为太子建成心腹,太宗改革史馆隶属及监修,殆有深意。

[111] 谏纳郑氏女及太宗自觉其非事,请参见本章第二节。至于王珪除了原是建成心腹外,他也是一个贞正之人,故被太宗尊敬。太宗请他评论玄龄以下诸相优劣,说到自己时,声言“至如激浊扬清,嫉恶好善,臣于诸子,亦有一日之长”!(《旧唐书》卷七十本传)其人格特色、历史渊源,殆亦不便以侍中长官监修国史也。

[112] 详见《隋书》卷六十六,页1561~1566。

[113] 《隋书》中魏徵领衔,但主要为颜、孔执笔,重要助手为敬播。《旧唐书》卷八十二《许敬宗列传》谓其曾参与五代史修撰,《新唐书》卷二二三上《奸臣·许敬宗列传》则谓曾参修《隋书》。

[114] 详见《旧唐书·儒学上·敬播列传》,卷一八九上,页9~10。

[115] 详见《旧唐书·许敬宗列传》和《新唐书·奸臣·许敬宗列传》。

[116] 详见《贞观政要·文史》贞观初条(卷七,页6B~7A),《通鉴》将之系于三年三月(卷一九三,页6063~6064),亦即拜左仆射、监修国史后一个月的事也。

[117] 《政要·文史》类将之系于贞观十四年(卷七,页8A~8B),《唐会要》系于十六年与遂良、刘洎谈亲观起居注的事后,在宣示勤行三事冀史官不书吾恶的事前(《史馆杂录上》,卷六十三,页1103)。《通鉴》在二实录呈上日追述此语而较简略,中间插入原为贞观九年发生的朱子奢拒亲观起居注表,较为离谱,因太宗欲观国史与观注记是二事也。且太宗指示玄龄呈国史若为九年事,几不至越六、七年始“删略”完成(参见七月癸巳条,卷一九七,页6203)。刘知幾自谓他与吴兢等重修《则天实录》为三十卷,虽“旧史之坏,其乱如绳;错综艰难,期月方毕”,亦不过期月而已(《史通·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74),可知司马光编次史事有疑。只是吴兢的《政要》与《唐会要》,不知以何者系年为是,且既称为《太宗实录》而非《今上实录》,即知此二书乃后来追记之笔,已非“当时之简”矣。

[118] 详见《史通·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73。

[119] 思廉在贞观三年以前任著作郎,十一年死,两《唐书》有传,而皆未及其修撰国史事。引语见《史通·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73,或许唐国史最早为思廉任著作郎时开修,故用其名耶?

[120] 三年以后带“兼修国史”者如令狐德棻、李延寿等,为“修史学士”者如敬播、邓世隆等,略可参见《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棻列传》。

[121] 李树桐师在台北“中华书局”出版《唐史考辨》诸书多种,内收诸文论唐初史实者,多极力批评敬宗,治唐史当耳熟能详,此不赘。

[122] 详见《唐会要·修国史》贞观十七年条,卷六十三,页1092。

[123] 《旧唐书》,卷八十二《敬宗传》,说二实录“敬播所修者颇多详直,敬宗又辄以己爱憎,曲事删改,论者尤之”云云,《新唐书》本传略同。按:敬播、敬宗当日“删略”国史,使成“微文”“浮词”,显然已非敬宗一人所宜负之责任。即使后来据太宗指示再修改,亦应为太宗、玄龄宜负主责。敬宗诚奸,但就此事言,则是君相令其为奸也。隐君相之恶,略敬播之为,而虚增敬宗之恶,未为公允笃实。

[124] 请详见本书第十章第四节。

[125] 其事各参见《旧唐书》本传,不另赘。

[126] 事详见两《唐书》义府本传,《旧书》在卷八十二与许敬宗同传,《新书》亦与之同列《奸臣列传》的首、次位。当时高价婚娶风气颇盛,敬宗嫁女受金被劾外放,两书本传均有载。

[127] 详见《史通·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73。

[128] 按:贞观十九年太宗亲征高丽,留太子(高宗)在定州监国,并命宰相高士廉、刘洎、马周辅助,东宫三个重要官员张行成(太子少詹事——相当于尚书省仆射)、许敬宗(左庶子——相当于门下省侍中)、高季辅(右庶子——相当于中书省中书令),各以东宫后备三省长官性质的官僚,“同掌机务”。《新唐书》卷六十一《宰相表上》,以为张、许、高三人皆拜相,其实三人掌留守机务也,详见拙著《唐代中央权力结构及其演进》,页366~372,《旧唐书》卷七十八《高季辅列传》谓其在贞观二十二年迁中书令兼检校吏部尚书兼修国史,据严归田师考证,他在二十三年五月由右庶子兼吏部侍郎、摄户部尚书迁该官(参见《唐仆尚丞郎表》,页492),则监修国史亦当在二十三年迁官后,即玄龄死后之翌年。张行成亦同日兼侍中,检校刑部尚书(同年表页978),故其监修国史亦当同时。

[129] 《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棻列传》谓永徽元年复为“礼部侍郎兼弘文馆学士,监修国史及五代史志,寻迁太常卿兼弘文馆学士”。据严师前引表考证应为少卿,在二年闰九月前迁(参见页845~846),除新官后不知是否仍监修。至于无忌、志宁太宗末即为宰相,永徽二年监修国史,各本传有记。张荣芳《唐代的史馆与史官》对此语焉不详(参见页52、页270)。

[130] 张行成死于四年九月,同年十二月高季辅亦死,则永徽三年当有行成、季辅、志宁、无忌四相监修。行成死后,季辅死前,补入新拜的崔敦礼,连上述二相及柳奭等四相,则共有八相监修。行成、季辅之死,据《新唐书》卷六十一《宰相表上》在永徽四年。又令狐德棻在国史奏上时仍署名,不知是否仍为监修,若是则为八相九人监修矣。

[131] 前引刘知幾言作八十卷(《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棻列传附顾胤传》亦谓八十卷),据《唐会要》作八十一卷,可能有一卷为序或奏表之类。此时令狐德棻系衔国子祭酒,排名在无忌、志宁、崔敦礼三相之后,在李义府之前,皆未系“监修国史”之职称,参见《唐会要·修国史》该年月日条,卷六十三,页1093。

[132] 谏立武后诸相中,无忌最后罢免。《旧唐书》卷四《高宗本纪上》系其被“安置”——软禁——在是年四月。高宗早年实录二十卷完成时间据《唐会要·修国史》该年月日条(卷六十三,页1093),但领衔奏上时除敬宗外,另一相为中书侍郎许圉师。按:圉师在该年四月以黄门侍郎同三品,五月改中书侍郎同三品,《唐会要》作二月五日奏上,可能为五月之误。李义府则在去年十一月贬出,是年八月复相,未闻监修国史。圉师、义府官职变动,盖据《新唐书》卷六十一《宰相表上》。

[133] 详见《旧唐书》卷八十二本传,《新唐书》本传略同。

[134] 两《唐书·敬宗传》指出《实录》不实之处,其实为纪传《国史》的不实。《唐会要》亦同此误,且系事在显庆四年的《高宗实录》之后,殆更为大误(参见《唐会要》卷六十三《修国史》该年条及《史馆杂录上》显庆二月二月条)。按《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棻列传》,知德棻参与“撰《高宗实录》三十卷”,此与高宗《国史》二十卷不同。

[135] 《唐会要·修国史》详载高宗评论及指示刘仁轨等修改,但未系明何年,只云“三月”(详见显庆四年条,卷六十三,页1093~1094)。按仁轨系衔太子左庶子同三品,“并修史”诸臣李敬元为吏部侍郎同三品,郝处俊、高智周分为中书、黄门侍郎,则据《新唐书》卷六十一《宰相表上》,当为咸亨三年十二月以后事,至迟不超过上元二年(675年)八月,《会要》诚混乱也。许敬宗在咸亨元年致仕,三年死,年八十一。当时刘仁轨等用左史(起居郎)李仁实“专掌其事,将加刊改,会仁实卒官,又止。”仁实在《旧唐书》附于《令狐德棻传》,《新唐书》无述,刘知幾则称其“续撰于志宁、许敬宗、李义府等传,载言记事,见推直笔”(《史通·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73),却未提其修正敬宗曲笔诸处。

[136] 《旧唐书·高宗本纪》系于显庆二年十二月,《新唐书·高宗纪》《百官志》及《职官志》皆不载年月,今据《唐会要·起居郎起居舍人》显庆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条(卷五十六,页961)。许敬宗以拥立武后功,于二年八月拜侍中兼修国史,此年代李义府为中书令也。义府则因与同列宰相杜正伦争讼不协,两贬出之。事详见《旧唐书》各本传。

[137] 诏文见《唐大诏令集·经史》类,卷八十一,页467。此诏注谓颁于总章三年十月。按《唐会要·修史官》录咸亨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文辞文意同此诏而省略,殆为同一诏令,第系月日不同耳,参见卷六十三,页1100。

[138] 两《唐书》史官若另有事迹则为之立传,无而或有修史之善者则附入某史官(如令狐德棻)传中,故许、李用人不可详。张荣芳《唐代的史馆与史官》列百余史官,高宗朝则有十二人(详见附录二,页254~255),除许、李二人外,余十人皆未有恶劣修史事迹见载,则高宗所批评者,或不在此十人之列耶?

[139] 监修宰相参见张荣芳《唐代的史馆与史官》附录三,页271~272。范履冰等“北门学士”一方面在禁中协助武后,分宰相权;另一方面为武后撰写《百寮新诫》《臣轨》等书,以助其建立权威声望,是许、李系统以后武后的第二个重要人事系统,请参见拙著《唐代中央权力结构及其演进》,页83~88、页94~96。

[140] 《旧唐书》卷四十六《经籍志·乙部·起居注》类,谓许敬宗撰《高祖实录》三十卷及“大圣天后撰《高祖实录》”一百卷,皆唐高宗之误。《新唐书》卷五十八《艺文志·乙部·起居注》类,谓“许敬宗《皇帝实录》三十卷”。按敬宗修实录时,高宗未死,故称《皇帝实录》殆是。又《新志》称“武后《高宗实录》一百卷”,与《旧志》称“大圣天后”不同。按武后为皇后后五年与高宗并称“二圣”,上元元年称“天后”,垂拱四年——太后临朝第五年称“圣母神皇”,两年之后即帝位称“圣神皇帝”。此实录虽不知完成时间。但大体当在高宗死后,称“圣母神皇”以前,始较符合“大圣天后”的名衔。

[141] 按:武后在688年称“圣母神皇”,两年称帝,则《圣母神皇实录》殆记此二三年间“革命”之事。宗秦客既是劝导者,则是沈约的“同公作贼”意识矣。秦客在天授元年革命之月——九月拜相,翌月坐奸赃贬遵化尉(据《新唐书》卷六十一《宰相表上》,其人无传,与其弟楚客附《旧唐书》卷九十二《萧至忠列传》;《新唐书》则附于卷一〇九《宗楚客列传》。秦客被贬岁余即死,故实录必成于此二三年间。

[142] 请参见拙著《唐代中央权力结构及其演变》第一章第二节,及《狐媚偏能惑主——武则天的精神与心理分析》(台北,联鸣文化公司,1981年1月初版),第四至六章。

[143] 参见严耕望师《唐仆尚丞郎表》,页373。其人两《唐书》无传,事迹亦罕见于他传,情况不明。

[144] 详见《史通·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73~374。

[145] 详见《史通·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74;及《唐会要·修国史》长安三年条,卷六十三,页1094。

[146] 详见《唐会要·史馆杂录上》长寿二年条,其人两《唐书》有传,不赘。

[147] 详见《唐会要·起居郎起居舍人》贞元十二年、元和十二年条(卷五十六,页962~963),及《史馆杂录下》元和八年、十二年、长庆元年等条(卷六十四,页1109~1111)。自姚璹《长寿时政记》始创,至元和十二年凡一个半世纪,中间只有贾耽、齐抗之修《贞元(德宗年号)时政记》,其中断如此。姚璹后来再度拜相,亦未闻修时政记。

[148] 详见金静庵著《中国史学史》,台北,鼎文书局,1983年10月四版,页96。

[149] 详见《史通·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73~374。

[150] 左右二史在制度上是官,监修及修国史是职,既属官职,当然列属官僚体制之运作,禁密化等性质转变,使其益形重要而已。张荣芳《唐代史馆与史官》,对馆院史臣转迁有详细分析,如起居官后至宰相者,开元以前为18.2%;修史官占26.1%。

[151] 详见《史通·自叙》,卷十,页289。按:知幾而立之年,正值大周革命(690年)。稍后与徐坚参与修撰《三教珠英》,四十一岁完成那年(701年),遂由定王府仓曹迁著作佐郎、兼修国史,故谓晚遇此数子也。

[152] 其人详见《旧唐书》卷一九〇中《文苑中·刘允济列传》;《新唐书》以其除文笔外无他称,故附之于卷二〇二《文艺中·李适列传》,并谓他提出此论后才迁舍人。今引文及时间官衔,从《唐会要·修史官》该年条,卷六十三,页1100。

[153] 敕令见《唐会要·修国史》(卷六十三,页1094)。《旧唐书·徐坚列传》(卷一〇二,页8)谓“会则天逊位而止”,《史通·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74)知幾则谓“勒成八十卷”。

[154] 敬则上书前事,详见《旧唐书》卷九十本传;表文见《唐会要·修史官》,卷六十三,页1100~1101。

[155] 详见《史通·自叙》,卷十,页289。

[156] 按:敬则喜荐用人才,似不自拜相始,如武则天下勅重修唐史时,吴兢即已为“直史馆”。当时敬则犹未拜相,他与魏元忠二人皆器重吴兢,荐吴兢直史馆,吴兢直史馆累月,始除为右拾遗(详见《旧唐书》卷一〇二、《新唐书》卷一三二《吴兢传》)。而且敬则所曾荐用的人中,亦包括与知幾道术相知的另一好友裴怀古(《旧唐书》卷九十《敬则传》)。

[157] 事详见《旧唐书》卷一〇二《吴兢传》,及《唐会要》卷六十四《史馆杂录》长安三年条。

[158] 中宗首次被废即因欲拜后父韦元贞为宰相之事而起,授武后以口实。此时复位,又追尊元贞,故贾受谏之,详见《唐会要·左右补阙拾遗》神龙元年条(卷五十六,页969)。韦月将上书中宗告武三思不臣,反为所陷,中宗即令杀之,幸徐坚以此为谏,改判决杖配流,事详见《旧唐书·徐坚传》(卷一〇二,页8)。

[159] 详见《新唐书》卷一一五《朱敬则列传》,《旧书》本传无载。

[160] 引文详见《唐会要·在外修史》开元二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条(卷六十三,页1099)。按李元纮以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拜相,在开元十四年四月至十七年六月,《会要》谓二十五年,殆为十五年之误。

[161] 韦述两《唐书》有传。按《旧唐书》卷一〇二本传,谓述常至元行冲家中读书,童年即立志撰《唐春秋》。当时其前辈刘知幾批评国史,吴兢则私修之,韦述承之撰成一一二卷,另承知幾启示作《史例》一卷,合一一三卷,萧颖士称之为“谯周、陈寿之流”。其书特色重视类例、事简而记详,勒成一家之言,似深受知幾史学理论启发者,盖为馆院学派后起之秀。至于官方藏史散失,详见《唐会要·修国史》至德二载条(卷六十三,页1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