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和托尼在散步,相隔九百公裏,不同的州。
他們已經習慣了這樣,在各自的家周圍,陪著對方散步。
開始,他們會一邊打電話一邊散步,但後來托尼的女兒咪咪說用耳機好一些,所以現在兩個人哪怕散步的時間更久一些,也不會覺得耳朵疼。
“你是走快了一些嗎?”托尼問。
“沒錯,”弗朗西斯回答,“但你聽我的呼吸,根本沒有氣喘籲籲的。”
“你肯定是個優秀的運動員,”托尼說,“殺人了嗎?”
“嗯,”弗朗西斯回答,“昨天殺的。有史以來寫死的第一個角色,他自找的。”
“感覺不錯吧?你好啊,熊仔。”
熊仔是一隻巧克力色的拉布拉多犬,托尼散步的時候經常看到。托尼不知道熊仔主人的名字,但總會跟熊仔打招呼。
托尼說自己之後要去荷蘭看兒子和孫女們。
“我還沒去過荷蘭呢。”弗朗西斯說。
“沒有嗎?”托尼反問,“我也隻去過一次,希望現在不像我上次去的時候那麽冷。”
“我沒去過荷蘭。”弗朗西斯重複了一遍。
兩個人沉默了一會兒。弗朗西斯在街邊停下腳步。有位女士戴著草帽正在澆花,弗朗西斯朝她微笑了一下。
“那麽,弗朗西斯,你願意和我一起去荷蘭嗎?”托尼問。
“願意,”弗朗西斯回答,“願意,很願意。”
澳大利亞航空的休息室,留下了兩個人的初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