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日本做公務員

10 春天來一場“春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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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2月份是中國的春節前後,當大家沉浸在一片喜慶中時,日本人已經開始了日常的工作。明治維新時期,日本廢除了農曆春節習俗,隻過陽曆的新年,2月便成了一個普通的月份。

但隨著春天腳步的臨近,日本人仍然心懷期待,因為除了尚早的櫻花,2月還有一年一度的“春鬥”之事!

準確來說,“春鬥”是“春闘”(春季生活鬥爭)的簡稱,這裏的“鬥爭”不是指武力衝突,而是通過有組織、有紀律的示威遊行,向老板要求上漲工資、提高待遇的和平鬥爭。春鬥的“戰場”多在自己單位門前。至於選在春季,是因為日本的新財年基本始於每年4月,和學生的新學年步調一致。

在公司招聘新人和邁入新財年之前,選擇春天到來的2月和3月跟公司做一番討價還價,更容易取得成功。同時,一個人弱弱地跟老板說“我想加工資”,自然沒有全公司集體和老板叫板來得氣勢大。雖然老板比誰都明白員工做不出大舉動,但總得在群眾呼聲麵前表現出無損領導身份的回應。

結果就是,每年都鬧,每年都能稍微漲那麽一點點工資。從大企業到小公司,大家前仆後繼地翻身農奴把歌唱,你方唱罷我登台,都在和老板談條件。

至於能漲多少錢,厚生勞動省每年會在官網上公開當年春鬥的平均效果,即月工資增加額平均數。2016財年,這個數字是6639日元,比前一年下降了728日元。當年日本人要求提高的平均額度是9045日元,比前一財年還高出2.1%。但通過互相理解與合理協商,雙方各退一步,方能海闊天空。

其實,“春鬥”的曆史不算短,從1955年就開始了。當時日本的工會勢力開始強大,甚至和終身雇傭製、年功序列製合稱為日本經濟發展的“三大神器”。剛開始,還真有點“鬥”的成分,方式過激,工人們拿著工廠的產品,在老板門前造勢;後來逐漸過渡為成熟的鬥爭方式,通過單位內部的“勞動組合”——即我們說的工會,來表達群眾心聲,再進行規範合理的示威;最後,雙方愉快地達成一致。如此,不需要跳樓、跳橋,就能爭取到雙方都滿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