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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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蔡東的小說,很容易發現她與中國古典文學、古典文化的關係。甚至不需要讀作品,隻是看小說的題目,就能從中領略一二:《和曹植相處的日子》《木蘭辭》《昔年種柳》《布衣之詩》《照夜白》……這裏頭有的是古典文學的意象與典故。而那些從時間之河中流傳下來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在蔡東的小說中也時常得到書寫。古典氣息,在蔡東的寫作中是很好辨認的。有待注意的是,蔡東的小說也深受現代主義文學、現代主義藝術的影響;康德、祁克果、海德格爾、伯格森等近現代西方哲學家的思想觀念,對她和她的寫作,均有滋養,在她的寫作中也有所回響。她的寫作,可以說是現代主義和古典主義在當下語境中的融會,形成了一種可稱之為現代古典主義的寫作風格。

對於什麽是現代主義,很難有一個很清晰的定義。不同的學者,也會有不同的看法。比如說希利斯·米勒,他很重視“自我”之於現代文學的意義,將之視為理解包括現代主義在內的現代西方文學的一個關鍵詞:

在現代西方文學發展過程中,與印刷文化的發展或現代民主製的興起同等重要的,是現代意義上的“自我“被發明出來。一般認為這要歸因於笛卡兒或洛克。從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到洛克《人類理解論》第 2 卷第 27 章對身份﹑意識﹑自我的發明,到費希特的至高無上的“我“,到黑格爾的絕對精神,到尼采的自我作為權力意誌的主體,到弗洛伊德的作為自身一個成分的自我,到胡塞爾的先驗自我,到海德格爾的“此在“(它號稱是與笛卡兒的自我相對的,但仍是一種改頭換麵的主體性),到奧斯汀(J.L.Austin)等的言語行為理論中,作為施行言語(performativeutterance,如“我保證““我打賭“)的主體的我,到解構主義思想或後現代思想中的主體(不是要被廢除的東西,而是要被質疑的一個問題),文學的整個全盛時期,都依賴於這樣那樣的自我觀念,把自我看成自知的﹑負責的主體。現代的自我可以為自己的所說﹑所想﹑所為負責,包括它在創作文學作品時的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