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胡塞尔的观点,一切意识种类从静态的描述方面看都隶属于目的论的秩序。对此,他在《分析》中明确指出:“静态现象学是可能的、无论以何种方式在纯粹意识中生成的本质形态的现象学,以及这些本质形态在‘对象’和‘意义’的标题下于可能的理性领域中的目的论的秩序的现象学。”(XI,340)如果没有这种目的论秩序,意识是根本不可想象的。依此目的论的秩序,整个意识生活构成一个普遍的本质规则的系统,具有规则性的一致性或不一致性的关联。这些规则性的关联产生一个目的论。因此,它与那种独立于意识生活而原始地在自身中包含一个目的论的自然的秩序和历史无关。自然的秩序和历史只是一个系统学的引导线索,这种系统学探究构造性的目的论,亦即内在于主体的目的论。静态的—描述的意向分析揭示了一个完整的系统,其中一切客观性都根据意义和有效性得到证明,每一个客观性都是一个属于主体性之本质的意向性的规则。在构造性的成就——胡塞尔称之为“目的论的功能”(XVII,216)——这种系统学中,居支配地位的是意义给予、意义持续生成和应验等综合的本质规则。这些规则是普遍的动机引发规则的诸形式,它们在构造的领域内起支配性作用。“这个构造的领域是彻头彻尾的目的论领域。”(IX,422)因此,先验还原表明自身是对内在的动机引发领域的展显。在这种内在的动机引发领域内,凡是不能从意识生活的目的论得到规定的东西都是不可想象的。胡塞尔认为:“将所有存在回溯到先验的主体性及其构造性的意向成就的做法恰恰为目的论的世界考察提供了可能。”(IX,301)
静态的—描述的意向分析揭示了一个由意向活动和意向相关项构成的意义给予的统一性系统。它总是处于无限的视域中,因而处于持续不断的一致性充实的过程中。在发生现象学中,那种曾被静态地看作意识主体的功能性自我,其自身同一性的生成成为论题。这个由于视域意识而保持开放的系统指明了目的论的载者,它贯穿其多样性体验而趋向于一致性。现在,“意向活动—意向相关项”这种极化模式——已导致构造系统的发现——被运用于意向性整体。在发生的统一性中,这种意向性整体由心理生活的所有个别意向通过与对象性的统一性关系而目的论地被联结而成(XVII,232)。因此,需要对这个在系统的发生中形成的主体性做出说明。它的生成不是体验的单纯接续,而是“一个绝不会中断的历史。而且历史是越来越高级的意义构成物的一种完全为一个内在的目的论所统治的逐级的构造”(XI,219)。单子是处于时间的连续生成中的单一的存在物,而一切属于它的东西都是在这个生成过程某一个位置上的自身给予,亦即同一个自我的内在的被充实的时间中的时间充盈。它可以通过自身的综合成就而作为原初地构造着的生成被论题化。
在对其早期的内时间意识学说的一个修正中,胡塞尔强调,那种作为前摄而处于前指状态和作为滞留而不断变异着的但却保持着统一性的意向性必须被理解为一种自我性的意愿意向性(Willensintentionalit?t)。自我被规定为功能性的极,而行为的普遍的动机引发被规定为自身发展的目的论。一个原初的本欲意向性使自我从一个当下到另一个当下地向前发展,并且在其中获得本欲充实。因此,对时间意识的这种解释表明,一个普遍的目的论可以被理解为一个普遍的一致性地得到充实的意向性之完整的充实系统的统一性。这种自我性的意愿意向性在主体性之目的论的存在的原印象中被标识为本能渴求的原满足。通过回问原素的构造,一种目的论的要素会展现出来,因为在我的绝然的自我的事实中已伸展着处于一个统一性形式中的原材料。根据胡塞尔的观点,事实上预先发生着一个目的论,构造的功能预先具有其本质ABC,具有其本质语法学,建基于其上的是事实性的本质变更的权能。自我自身包含一个原偶然之物的核,这个核处于本质形式中,处于权能性的功能的形式中。在这种形式中,世界的本质必然性被建立起来。单子的生成和发展以这种原偶然性(Urzuf?lligkeit)为出发点,这种原偶然性同时也是自我性的意愿意向性。现在,目的论是一切形式的形式,在单子的根基上是不可再回问的自由行动和原初的动机引发(XV,378-386)。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胡塞尔说:“如果没有作为事实性自我的先验自我的存在,先验自我的埃多斯是不可想象的。”(XV,378)绝对存在的事实则在其必然的发展中构成历史。
关于绝对的事实与历史的关系,胡塞尔的态度似乎是矛盾的。一方面,他考虑的是:“在回问中,原结构(Urstruktur)最终产生于其原质素(Urhyle)等的变化中,连同其原动感(Urkin?sthesen)、原感受(Urgefühlen)和原本能(Urinstinkten)在内。事实上,这是由于原材料(Urmaterial)正是这样以某种统一形式流逝,这种本质形式先于世间性(Weltlichkeit)。因此,对我来说,整个世界的构造似乎已‘从本能上’得到了预先规定。于是,赋予可能化的(erm?glichende)功能本身就预先具有了其本质ABC,即它的本质语法学。因此,事实上一种目的论已预先在起作用。一种完整的存在论就是目的论,但它以事实为前提。”(XV,385)另一方面,他又认为:“每一个当下的意识在其本质性的现前流中超出本真的现前者把握新的现前,无法想象的是,它没有滞留的和前摄的视域,没有一个对意识过去的共意识(尽管必然是一个非直观的意识)和一个对将来的意识(无论多么不确定)的前期待。因此,如果在意识流中某物确实‘从某物中产生’,那么统觉就必然从统觉中产生。在此无须考虑,是否存在能被置于意识流的‘开端’的原统觉(Urapperzeption)。”(XI,337-338)因此,一方面是对功能的先天之“本质ABC”的回问,另一方面则是对“意识流的‘开端’的原统觉”的拒绝,二者之间似乎存在难以消解的张力。
关于这种张力,霍尧斯曾明确指出,先验现象学反思的任务在于将各种统觉的历史的视域性纳入哲学的问题性中,以便不会将真理错误地绝对化,而是在其意向的蕴含中,因而在其相对性中解释它。最终,我们在先验的历史性之活的意向性中拥有真理。[9]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胡塞尔批评客观主义对于认识成就的目的论意义的盲目性。在他看来,尽管历史视域内的各种态度的透视性(Perspektivit?t)可以在先验的态度上得到澄清,但是,先验的态度本身却是历史性的。因此,相对于先验还原开显的最终维度和层次而言,所有先验的意识成就都是临时性的,而不是完成性的,就像茫茫旅途中的路标或里程碑。先验的态度是绝对的,这不是因为它无前提地产生于主体,而是因为它能反思一切前提。
根据胡塞尔的观点,作为无限地指向完善性、指向真实的自身保持(Selbsterhaltung),先验主体性的自身构造处于不断更新的矛盾和矛盾的克服中。这种发展过程作为功能被编排进目的论之普遍的统一序列和发展序列,目的论则作为存在论的形式构成先验主体性的普遍存在。关于目的论的普遍性,胡塞尔在一份1931年的手稿中说:“我将目的论称为一切形式的形式……一切形式都必须在其完满的普遍性中被指明,总体性(Totalit?t)必须作为在其由特殊形式(其中存在着世界和世界形式)构成的整个系统中的总体性被展示,因此,目的论可以被标明为具体地和个体地构成总体性中的一切存在的东西,最终使之得以可能并因此使之得以实现的东西。”(XV,380)这表明,目的论的核心问题在于总体性,它意味着单子的大全共同体。因此,目的论的过程本质上是先验的主体间性的存在过程:“它包含一个普遍的、首先在个别的主体中昏暗的‘生命意愿’,或不如说,真实存在的意愿。我们也许可以说,各个意愿在其彰显的形式中具有一个潜在的‘意愿视域’(Willenshorizont)。”(XV,378-379)
在胡塞尔看来,这种意愿首先在个别的主体中彰显,其中存在作为在前存在论上形成的观念。作为这种观念,它在进一步发展中通过存在论的思义获得科学的形式;而且作为存在论的观念,它能成为这种意愿的导引。因此,这种意愿具有明确的目标,或者说,具有一切个体的和主体间的目的之总体的目的形式。但是,作为意愿指引的完善性的观念,因而作为完善的主体间全体共同体存在的观念,它不可能具有完结的形式。作为引导性观念,它克服此在的必然“矛盾”,使此在不断达到与自身的一致性,不断提升到真实的存在,不断更新成真理的此在。对此,胡塞尔说道:“作为趋向普遍的自身意识并已呈现在普遍的自身意识中的流动的存在,单子总体性的存在是一个无限进展的过程——普遍的目的论。”(XV,593)根据他的观点,普遍的目的论是一个贯穿一切先验单子的、谋求进一步发展的普遍趋向,所趋向的目标就是为最终的合理性的理想或彻底的自身理解的理想所引导的真正人性的目标。普遍的本欲意向性则是普遍的目的论最本质的体现:“普遍的本欲意向性统一地构成作为固定的时间化的原始当下,并具体地从一个当下到另一个当下持续向前追求。任何内容都是本欲充实的内容。在每一个原真的当下,高层次的超越性的本欲伸展进每一个其他的当下,并且相互联结成单子。”(XV,226-227)
普遍的先验目的论不仅贯穿当下视域的先验单子大全(Monadenall),而且贯穿过去视域和未来视域中的先验单子大全,它最终表现为历史的目的论。先验的单子大全的整个先验的历史由各种不同的“历史性的层次”构成,其中哲学的历史是最高的层次。对此,胡塞尔在《危机》中说道:“在我们的哲学研究中,我们是人类的公仆……在我们个人的内在使命中,我们自己作为哲学家的真正存在完全是个人的责任,同时本身就包含对于人类的真正存在的责任。而人类的真正存在只是作为指向终极目的(Telos)的存在而存在,如果它确实能实现,也只有通过哲学——通过我们,如果我们真正是哲学家——才能实现。”(VI,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