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动综合分析》(简称《分析》)中,胡塞尔明确地勾勒出先验现象学的完整形态和阶段划分:“一门普全的构造现象学,先行于它的是一门关于包括所有统觉范畴的最普遍的结构和样式的普全现象学。但是,此外还有一门普全的发生理论。”(XI,340)[1]首先,是关于普遍的意识结构的普全现象学,它是关于意向活动(Noesis)与意向相关项(Noema)之间相关性类型的本质描述,旨在揭示纯粹意识的普遍结构。其次,是构造现象学,它是关于意识的本质类型或统觉系统的构造性分析,旨在揭示意识诸本质类型或诸统觉系统的功能方式,以及诸构造层次之间的奠基关系。这两门相对独立的现象学共同构成胡塞尔的静态的—描述的现象学阶段。最后,是胡塞尔1920年前后所开显的发生性—说明的现象学阶段。从内在的系统关联来看,关于普遍的意识结构的普全现象学所揭示的意识的区域结构为静态的构造性分析提供了引导线索;而静态的构造现象学重又构成发生现象学的引导线索,因为发生性的分析恰恰探究这种静态的构造的发生。如果静态的构造性分析旨在描述诸区域本质的结构及其构造类型,那么发生性的构造性分析则揭示了它们在意识的时间结构中的构造方式。这种层级关系表明,作为一个必经阶段,静态的构造性分析处于现象学反思的较高层级;而发生现象学标识着现象学反思的深化,构成现象学反思的基础层级。
毋庸置疑,发生现象学与静态现象学探究的是同一个意识生活,但却具有不同的问题维度。相应地,它们在探究方式上存在本质性的差异。对此,阿尔麦达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静态现象学从体验流中切出一个横截面,这个横截面显露出(体验)流的垂直结构;发生现象学则展示了体验流的纵剖面,由此就澄清了体验流或意向性的过程性(Proze?hafte)。”[2]这意味着,静态现象学致力于意识的某个共时性结构的探究,而发生现象学旨在探究意识的历时性的结构,指向时间结构与历史的意义。因此,与静态的—描述的意向分析方法相对,对于意识生活的发生性说明构成发生现象学本己的问题域。
在发生现象学内部,按照发生的基本形式,发生可分为主动发生和被动发生。简单说来,主动发生指有自我参与的先验发生(transzendentale Genesis);相应地,被动发生则指无自我参与的先验发生。主动发生以被动发生为前提。被动发生本身又可区分出两种形态:被动的感性(?sthetische)发生和被动的形式发生。被动的感性发生为主动发生,亦即所有可能的统觉实行,提供预先被给予的原材料。在被动的感性发生内,还必须考虑原被动性与第二性的被动性之间的区分。被动的形式发生指内时间意识的构造。“时间意识是同一性统一性(Identit?tseinheit)之构造的发源地”,它构成被动的感性发生的前提。但是,“由于内时间意识的构造成就仅仅提供一切内在被给予性之相继和共存的普遍秩序形式”(EU,75-76),因而被称为“形式的”被动发生。在胡塞尔看来,作为被动的形式发生,内时间意识构造位于发生现象学的最低层,构成一切发生问题性的基础,时间性则作为发生的普遍形式支配着整个发生现象学问题域。应当预先提请读者注意的是,在被动的感性发生与被动的形式发生之间所做的临时性区分仅在抽象的意义上有效。事实上,它们是同一个意识生活统一性的两个不同方面,亦即内容的和形式的方面,因而是彼此关联、不可分割的。一方面,时间性作为意识生活的解释图式支配着被动的感性发生的问题性。在这个意义上,单纯涉及时间形式的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业已构成整个发生现象学的基础。另一方面,这种单纯涉及时间形式的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生现象学。对此,我们可以在胡塞尔那里明确地读到:“既然时间意识是同一性统一之构造的发源地(Urst?tte),因而是所有被意识到的对象性之并存和相继的联结形式,因此,它还只是那种建立一个普遍形式的意识。单纯的形式当然是一种抽象,因而这种对时间意识及其成就的意向分析从一开始就是一种抽象的分析……那种给予各自的对象以内容上的统一性的东西,那种构成一个对象和另一个对象在内容上的区别——更确切地说,是对于意识而言的而且是源于意识之本己的构造成就的区别——的东西,那种使意识上的划分和部分关系得以可能的东西,等等。时间分析独自没有告诉我们这些东西,因为它恰恰是不考虑内容之物的。因此,它也没有给出任何关于流动的当下和当下的统一流(Einheitsstrome)之必然的综合结构的表象。这种流动的当下和当下的统一流以某种方式涉及内容的特殊性。”(XI,128)根据胡塞尔的观点,只有当关于内时间意识的研究与个体化(Individuation)问题相关联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生性探究。[3]
对于静态现象学与发生现象学之间的系统关联和发生现象学本身的层级结构的概观,允许我们在此简略指明发生现象学的探讨方向和问题关联。
从静态现象学与发生现象学之间的系统关联看,“探究构造并不是探究发生,发生恰恰是构造的发生”。这意味着什么呢?前述业已表明,静态的构造性分析揭示的是“带有附属性显现方式和证实方式的有规则的系统”,一切客观之物都以意义和有效性的方式在这种有规则的系统中得到证实。其任务在于从本原地被意识到的、作为引导线索的对象类型(Gegenstandstypus)出发,回问可证实性的规则结构(Regelstruktur)。这种规则结构先天地规定着原本的统摄性意识的实行,它就是《危机》中所说的“普遍的相关性先天”(Korrelationsapriori)(VI,161)。但是,由于它从预先规定了可证实性之规则结构的引导线索出发,因此,静态的构造性分析就把可证实性的规则结构当作现成的东西,亦即把各种统觉类型及其附属的证实关联(Bew?hrungszusammenh?ngen)当作现成物,而未对规则结构本身的动机引发问题做进一步追问。它只是借助本质变更(eidetische Variation)的方法使具有普遍性特征的规则结构获得被给予性。
与静态现象学满足于对现成的规则结构的描述不同,发生现象学恰恰在描述规则结构的静态的构造性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追问规则结构本身的动机引发。它不是将可证实性的规则结构当作现成的东西,而是将其看作发生性的结果。也就是说,它揭示这种证实系统本身的基础。因此,问题就从对现成的统觉类型之构造的描述分析过渡到对统觉类型之构造的发生性说明,从对现成对象之构造的行为意向性的揭示过渡到对揭示行为意向性之构造的视域意向性的发生性说明。作为先验自我之权能性构造的理论,发生现象学能对视域意识做发生性的说明。而由于世界显现在每一个特殊视域中,因此,它又能对世界意识(Weltbewu?tsein)做发生性的说明。于是,视域意向性和世界的起源问题成为发生现象学探究的中心论题。
如果说在静态现象学中,视域和世界问题涉及对于先验还原的正确理解,那么,在发生现象学中,视域意向性和世界的起源问题与先验还原的彻底化密切相关。对此,芬克在现象学还原标题下做过相关的讨论。芬克将现象学的基本问题规定为“世界的起源问题”:“就其中心问题来看,现象学要求实现一种对世界的哲学理解。这种哲学理解超越了解释、澄清和论证等一切世间的形式:它想要从其存在的最终根据出发去理解世界一切实在的和观念的规定性。”因此,完全不同于任一信仰形而上学和形而上学,“现象学形成了一种通向世界自身的起源并使其成为可能认识的对象的方法。这种深刻地规定了现象学的本质特征的方法或认识途径就是‘现象学还原’”[4]。芬克认为:“现象学还原主要不是单纯‘排除’的方法,而是回溯(Zurückleitung)的方法。它通过最彻底的自身思义,穿过其自身通向那个为其作为人的自身统觉所遮蔽的先验的信仰生活(Glaubensleben)。这种先验的信仰生活的有效性相关项(Geltungskorrelat)‘是’世界。换句话说,它是发现和揭示一个原则上非世间的认识论题性——即世界起源的维度——的方法。”[5]这里涉及对现象学哲学观念的理解问题。因为在胡塞尔那里,现象学的真正论题既不是世界,也不是与其相对的先验主体性,而是世界在先验主体性的构造中的生成。
在他看来,作为关于由还原被揭示为先验的有效性现象的世界的理念(Logos),现象学是对世界构造的理论揭示,它在本质上是构造现象学。因此,从静态现象学的问题性向发生现象学的问题性的过渡,不仅涉及对现象学还原的正确理解和现象学还原的彻底实行,而且与胡塞尔对其现象学哲学观念,亦即其先验观念论的理解密切相关。只有在此基础上,先验现象学的构造问题性才能获得正确的理解和明确的规定。具体地说,只有通过对现象学哲学观念之深化轨迹的澄清,我们才能理解从静态现象学向发生现象学过渡的必然性;而只有通过对现象学还原的方向和层次的正确理解,我们才能明确区分现象学构造问题性的复杂层级结构。最终,只有站在从彻底的还原所开显的先验观念论的地基上,我们才能充分阐明发生的问题性。反过来,整个构造问题性的阐明,尤其是发生性的构造的问题性的阐明,不仅是对先验观念论的具体论证,借此可以澄清先验现象学的最终可能性问题,而且为正确理解和明确规定现象学还原提供了根据。此外,对于现象学构造观念的澄清也有助于我们理解胡塞尔先验现象学的一系列核心概念——先验主体性、意向性、内在、超越、先天、奠基、起源等——之歧义性的必然性。由此,我们将阐明胡塞尔先验现象学的观念、问题和方法的内在关联。无疑,这里必然还涉及对直观明见性原则在前期、后期的不同理解问题。
纵观胡塞尔整个现象学思想的发展,从系统划分的角度,大致以1917—1921年为界,可划分为前期的静态现象学和后期的发生现象学。形象地说,静态现象学与发生现象学的关系恰如一条河流的横断面与纵剖面。如果说静态现象学主要着力于意识流的共时性结构,那么发生现象学则旨在探究这种共时性结构的生成或起源。鉴于现象学整体所呈现的这两个方面,胡塞尔称之为“现象学的双重面孔”。
本书致力于后期的发生现象学研究,具体包括导论、四个主体部分和结束语。
导论:简明勾勒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观念,并在此观念背景下探讨“发生现象学转向”的思想背景和动机引发,梳理国内外关于发生现象学的研究成果。
第一部分:旨在探讨现象学还原与先验构造的内在本质关联,通过对“相关性先天”论题的讨论,凸显现象学的先验构造学说。该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一章从怀疑论所揭示的自然认识的超越之谜入思,遵循直观明见性的原则,以向原初的经验视域回溯的最终奠基观念为引导,论证了先验还原的必然性。继而通过先验还原的具体实行,开显出先验经验(transzendentale Erfahrung)的研究领域。最终,借助经验的视域结构的揭示,探讨现象学的世界问题。第二章以现象学的“相关性先天”论题为切入点,通过对纯粹现象的概念在现象学开端处所具歧义性的考察导向对现象学还原之本质的探讨。具体的讨论分别着力于对“相关性先天”论题和明见性概念的构造性阐释,借此揭示现象学还原与构造观念的内在关联,凸显出先验现象学向最终起源回溯的运思路向。
第二部分:旨在探讨胡塞尔从前期的静态现象学向后期的发生现象学突破的引导性动机,在此基础上系统阐明发生现象学的观念、问题和方法。该部分包括第三章和第四章。第三章从立义—内容图式的困境、习性自我的概念、动机引发问题和视域意向性概念四个方面讨论了发生现象学的引导动机。一则通过清理从静态现象学到发生现象学的运思脉络,澄清胡塞尔开启现象学的发生性向度的必然性;二则以问题的展开为线索,勾勒出静态现象学与发生现象学之间的内在关联。第四章首先从经验的视域结构和起源概念等出发探讨发生现象学的观念,进而通过对静态的构造与发生性的构造的内在关联的讨论,阐明发生现象学的问题域和发生性分析的方法。
第三部分:旨在探讨被动发生的问题性和单子的个体化问题。该部分包括第五章和第六章。第五章通过对主动发生与被动发生、联想的综合与时间性综合之间关系的探讨,勾勒出被动发生的问题维度及方法论困境。第六章首先通过发生性的拆解(Abbau)回溯到最终的起源维度(Ursprungsdimension),即绝对的“原事实”,并由此澄清意识生活的先验历史性,最终借助对自我的习性概念和习性化问题的探讨阐明单子的个体化问题。
第四部分:旨在探讨现象学历史的—目的论维度的问题和先验观念论的本质问题。该部分包括第七章和第八章。第七章通过对生活世界问题的探讨阐明了“历史的先天”问题和先验目的论内涵及其问题关联,并且在与先验目的论的关联中探讨先验的主体间性问题。第八章首先探讨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观念论与康德的先验观念论的本质差异,进而从发生性的立场阐明先验现象学观念论的哲学旨归,最终通过对现象学与形而上学的问题关联的讨论,澄清胡塞尔所谓的“一种新的意义的形而上学”的理论内涵。
结束语:简略勾勒胡塞尔现象学对20世纪现代西方哲学的思想效应。
[1] 在此处,胡塞尔做了更简洁的概括:“现象学:(1)关于普遍的意识结构的普全现象学;(2)构造现象学;(3)发生现象学。”
[2] Almeida,G.A.de.:Sinn und Inhalt in der Genetischen Ph?nomenologie E.Husserls,Den Haag,Martinus Nijhoff,1972,S.7.
[3] 在1918年4月致英伽登(R.Ingarden)的信中,胡塞尔明确写道:“我正在研究的并不是单纯的时间现象学——后者是不能纯粹独立地得到解决的,而是关于个体化,亦即一般个体的(即‘事实的’)存在——而且是按其本质的基本形态——的构造的十分惊人的问题。”关于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与发生现象学的关系,我们将在第四章“发生性起源与时间性”一节中做具体讨论。
[4] 参见Fink,E.:Studien zur Ph?nomenologie:1930-1939,Den Haag,Martinus Nijhoff,1966,S.103-105。
[5] 参见Fink,E.:Studien zur Ph?nomenologie:1930-1939,Den Haag,Martinus Nijhoff,1966,S.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