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社会主义基础研究

四、社会主义民主在中国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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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追求,但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单一或统一的民主模式。各国国情不同,民主的发展道路和制度模式也不同。即便是国体相同的国家,其政体也会因具体国情不同而有所差异。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反复印证了一个道理: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民主道路,要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

马克思、恩格斯在阐述民主内容、民主本质、民主价值的同时,还结合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实践阐述了无产阶级民主问题。其要点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30]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中阐述的思想;其二,无产阶级革命必须彻底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工人阶级专政。因为无产阶级“要在资产阶级共和国范围内稍微改善一下自己的处境只是一种空想”,无产阶级革命的口号应该是“推翻资产阶级!工人阶级专政!”[31]其三,无产阶级的民主形式是巴黎公社创造的“直接民主”。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指出,以巴黎公社民主为代表的民主政体不同于资产阶级代议民主政体的特点:议行合一,直接民主。“公社是由巴黎各区通过普选选出的市政委员组成的。这些委员是负责任的,随时可以罢免。其中大多数自然都是工人或公认的工人阶级代表”[32]。其四,人民具有广泛的参与、管理和监督权。“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两个可靠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33]

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的民主观运用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不仅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民族民主革命的胜利,而且在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实践正反两个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

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在艰难曲折的探索和斗争中终于认识到,在中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是一条走不通的路,要完成救亡图存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必须以新思想新理论开创中国革命的新道路,建立全新的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就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的目的是要实现大多数人的民主。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先后提出了“工农民主”“人民民主”“新民主主义”等民主概念,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政治理论。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中国人民的政治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从此,中国人民开始真正当家做主,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各族人民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立足国情、不懈奋斗、开拓创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逐步建立起一个比较系统完备的民主政治制度框架。在这一制度框架之下,人民民主的内容不断扩大、制度不断完善、形式不断丰富、实践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党和国家的活力、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促进了生产力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保持了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和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这一切充分表明,我们党已经找到了一条合乎中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吸收中国传统文化和制度文明中的民主性因素,在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斗争中探索和逐步形成的。这条政治发展道路,以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为指导,深深植根于中国的土壤,最能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当家做主,最能广泛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民主愿望和政治要求,最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文化和政治利益,最能从根本上调动人民群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能有效地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这条政治发展道路,具有鲜明的特点和巨大优势。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从而保证了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广泛动员、领导和组织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做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做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依法治国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保证人民实现当家做主的过程。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大特色。

第二,坚持对多数人实行民主与对少数人实行专政的统一,从而保证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毛泽东曾说:“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3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首先要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还必须充分履行国家政权的专政职能,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贪污贿赂和渎职等各种犯罪行为,维护法律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不仅真实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使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反映,而且能够通过人民民主专政来维护人民的政权,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三,坚持民主与集中的统一,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从而保证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性。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一方面,党和国家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界人士,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持有什么信仰,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充分表达不同的意见和诉求,实现最广泛的政治参与,实现最真实的民主;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正确集中各方意见,汇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将社会各群体中个别、分散的意见、愿望和要求集中起来,形成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从而实现广泛民主基础上的高度集中。它既尊重多数、保护少数,反对把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之上,同官僚专制主义根本不同,又反对把民主和法制相割裂,同无政府主义和极端民主化划清原则界线,从而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集中力量办大事,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第四,坚持民主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从而保证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选择人民当家做主的实现形式。在国体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政体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四大基本制度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框架,既包含着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又体现了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性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是人民掌握国家政权、行使权力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制度,既能实现广泛的民主参与,集中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智慧,促进执政党和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又能实现集中统一,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又一重要形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富有中国特色的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单位和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民主制度。这些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形成并不断发展的,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以人民当家做主为出发点和归宿,遵循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律,规定党和国家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对人类政治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第五,坚持党内民主、党际民主、人民民主的统一,从而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全面发展。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从构成来看,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党际民主以及人民民主。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是党发展壮大最重要的历史经验,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保障。我们党始终坚持从党的生命的高度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对社会主义民主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党际民主是我国民主体系中独具特色的重要方面。中国共产党对作为参政党和亲密友党的各民主党派,坚持采取团结合作的方式,既实施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又保证其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不包办代替其内部事务,创造了团结稳定、活跃奋进的良好局面和民主氛围。人民民主是根本,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最普遍、最广泛、最一般的内容,也是发展党内民主和党际民主的最终归宿。实践证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将党内民主、党际民主和人民民主三者有机统一起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势得到充分展现。

第六,坚持选举民主、协商民主、自治民主等形式相统一,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

民主的实质要有相应的形式加以实现和表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探索和形成了选举、协商、自治等多种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形式,努力把人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落到实处,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选举民主,即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是表达人民意愿、调整利益关系的有效途径,也是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基本形式,它有利于扩大社会各界的有序政治参与。协商民主,即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达成共识,有利于使多数人的意愿和要求得以落实和满足,有利于使少数人的合理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兼顾。自治民主,即由人民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面。这种自治既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又包括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等基层群众自治。自治民主能够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最具体和最生动的体现。这些民主实现形式互相补充、相得益彰。把上述几种民主形式有机结合起来,能够确保人民的意愿得到最充分的反映和表达、社会各方面的正当要求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和满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实践中已经并将继续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成为世界列强掠夺的对象,中国人民备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欺负和压迫,毫无民主权利可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以主人翁的姿态创造历史、享受发展成果,卓有成效地展开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伟大实践,使中国朝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稳步前进,日益成为一个受世界各国人民尊重的国家,屹立于世界东方。历史有力地说明,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和民族众多、前身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发展中大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而没有别的什么道路,能够引领中国民主政治不断发展进步。

当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赢得与西方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相比较的优势,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仅有60年的历史,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只要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坚定不移地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就一定能够不断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1] 《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782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15页。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1页。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13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4页。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2页。

[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5页。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1页。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4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9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1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71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1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10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6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31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0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84页。

[2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9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9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0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0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9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1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0~41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2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页。

[3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04页。

[3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98页。

[3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11页。

[34] 《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