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尔根·哈贝马斯(Jügen Habermas,1929— ),出身于德国杜塞尔多夫一个中产阶级家庭。40年代后期先后入哥廷根大学、瑞士苏黎士大学、波恩大学学习哲学、历史、心理学、文学、经济学等,1954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955年进入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工作,成为阿多诺的助手。1961—1964年任海德堡大学哲学教授,1964年起任法兰克福大学哲学、社会学教授。1971年起主持施塔恩堡的马克斯—普朗克科技世界生存条件研究所,后又转至慕尼黑市任马克斯—普朗克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1983年重返法兰克福大学任哲学、社会学教授。哈贝马斯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主要代表人物,也是当代西方最杰出、最有影响的思想家之一。他具有百科全书式的知识素养,在哲学、社会学,解释学等多个领域他都曾与一些大学者展开论争,且都取得了独树一帜的成果。他著述极丰,主要有《公众社会结构的变化》(1962年)、《理论与实践》(1963年)、《认识和人的旨趣》(1968年)、《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和科学》(1968年)、《文化与批判》(1973年)、《晚期资本主义的合法性问题》(1973年)、《论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1976年)、《交往行为理论》(1981年)、《现代性的哲学话语》(1985年)、《新保守主义》(1989年)等,至今仍活跃在国际学术界。他虽无美学专著,但对美学和文艺问题仍很关注。他的文艺、美学思想是他“社会批判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重建”以“交往行为”为核心概念的历史唯物主义
哈贝马斯的哲学总体上说仍延续了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的基本框架,但摈弃了第一代成员们单一“否定性”的激进主义立场,而代之以对晚期资本主义合法性危机的分析和对上升为意识形态的科学技术的批判,企图通过构造温和的“社会交往行为理论”,来“重建”历史唯物主义。
哈贝马斯认为,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在当代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已不完全适用了:一是把人类自我产生活动和交往活动仅归结为社会劳动,而没有区分作为工具行为的劳动和人际的交往行为,从而忽视了交往行为,即以符号、语言、意识和文化方式表现出来的人际交互作用;二是没有看到晚期资本主义科学技术已独立成为价值创造源泉,因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在现代也已过时,同时科学技术在当代已不仅是支配自然的生产力,而且成为统治人的意识形态,使人的交往行为愈益不合理化;三是由于当代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构成和社会功能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生产力不再起到解放人类的作用,生产关系已扩大为一般“交往关系”,也不再体现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因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已无法说明晚期资本主义的发展;四是当代社会国家,交往、科技不再以经济基础为转移,反过来却对经济基础起决定作用,因此,经济基础一般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也不再适用了。
据此,哈贝马斯决心要“改造”和“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于是就提出了“社会交往行为”理论。所谓“交往行为”,是指主体之间通过符号协调和相互作用,它以语言为媒介,通过对话,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沟通和一致。哈贝马斯认为,晚期资本主义由于科技理性的统治造成人性的全面异化,导致人成为“单向度的人”、“物化的人”,人的精神陷入危机,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和理解,人的交往行为日趋不合理,整个社会出现合法性危机。他的“交往行为”理论就是提出建设一个和谐稳定、实现交往行为合理化新目标以及实现的途径。其要点是:(1)交往行为合理化要求行为主体之间进行没有任何强制性的诚实交往和对话,以求建立起相互理解、信任的和谐关系。(2)实现交往行为合理化的基本前提是建立人们共同承认和尊重的规范标准,即人的平等权利和尊严不受侵犯的“普遍伦理原则”,这须交往者参与对规范原则的商谈、讨论、论证来达成。(3)交往行为以语言为媒介,通过交往者之间的对话来实现。于是,研究语言的交往职能和人工构造理想的“语言环境”的可能性、客观条件,探讨说者与听者的对话关系及如何达到相互理解、一致的“普遍语用学”应运而生。(4)对当代资本主义的革命不再用阶级斗争手段,而采取“纯粹交流思想”的乌托邦模式,即创造一个良好的语言环境,保障人际对话和交往行为合理化进行,摆脱国家的干预与控制。总之,他的“交往行为”理论,最终把历史唯物主义“改造”成实现人们“语言行为”的合理化,建立可能、有效、理想的语言使用规范问题。这在政治上比其前辈明显趋于保守,而其理论的空想性质则依然如故。
哈贝马斯像
二 对“批判美学”的批判综合
哈贝马斯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代表,不但在哲学、社会学上批判继承了该派第一代成员共同构建起来的“社会批判理论”,而且在美学上也对其理论前辈的“批判美学”进行了创造性的批判综合,这是他形成自己独特的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的出发点。
首先,他肯定了法兰克福学派创立者霍克海默对马克斯·韦伯文化合理化思想的吸收,他认为霍克海默将韦伯思想中隐含的两个重要论题揭示出来并加以发挥: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合理化原则从经济领域扩大到文化生活,造成了思想的丧失,理性为多种的信仰所取代,理性艺术瓦解,艺术作品变为文化商品,道德和艺术变得不合理了,同时造成了自由的丧失,认识工具理性使经济和国家变为社会生活的中心,迫使其他生活领域包括文化艺术从属于它们,处于生活世界的边缘,这意味着自由的丧失,意识的物化。哈贝马斯认为这是从文化、美学上对晚期资本主义的有力批判,因此值得汲取。
其次,他对本雅明关于艺术在现代社会中起到拯救、批判的功能的观点十分赞同,但对其把拯救的希望仅放在非“光晕”(aura)的现代艺术上则表示怀疑,他指出本雅明未看到现代科技带来的艺术作品的批量复制有可能使艺术丧失自主性,退化为宣传性或商品化的大众文化,从而丧失拯救、批判功能。在艺术表现问题上,哈贝马斯吸收了本雅明用“寓言”来概括现代艺术特征的艺术语言论,并发展、改造为建立在意义模仿之上的语言理论。他认为,艺术的批判、拯救就在于发掘出艺术作品中所隐含着的“语义潜能”(semantic potential),“只要这些潜能的来源并不趋于枯竭,那么,对于幸福的需求就能得到满足”。[11]但他同时指出本雅明的艺术语言论有一种怀旧、保守的倾向,“充其量只能把自己看作是对重要经验和乌托邦内容的验证和重复——而不能看作是结构的反思”。[12]
再次,他比较分析了本雅明和马尔库塞的美学思想,力图达到对两者思想的综合和超越。他认为,(1)马尔库塞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批判揭示出艺术超越现实的理想主义本质与艺术让人们安于现实的抚慰功能(consoling function)之间的冲突,是一种“提高觉悟的”反思性理论;而本雅明则坚守、拯救艺术品自身的真实内容,因而是“拯救的”审美经验理论;(2)马尔库塞倾心于象征性的古典艺术作品,本雅明则赞赏寓言式的现代艺术作品;(3)马尔库塞和本雅明在是否单纯因技术改变造成了现代艺术的非光晕化的观点上有差异。对二人以上差异,哈贝马斯并未明确表态,但可以看出,他对马尔库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基本赞同,而对其艺术乌托邦思想则有所保留。
最后,作为学生和助手,哈贝马斯对阿多诺十分尊重,但对其理论也是有批判又有吸收。他充分肯定阿多诺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文化艺术的商品化现象所采取的文化批判态度,认为阿多诺的《美学理论》强调通过真正的艺术来召唤新的启蒙精神,批判工具理性是正确的。但对阿多诺与本雅明20世纪30年代关于现代艺术“光晕”丧失问题的那场辩论,他对阿多诺的批评更多一些。他指出阿多诺对自主的、难以接近的“光晕”艺术的社会批判能力过于迷信,将导致一种悲观消极的防御性的“冬眠的策略”;他乐观地认为现代艺术的发展已形成共同接受样式,超越了纯粹的文化工业,保持着启蒙大众的功能。在这一点上,他对本雅明的支持略多一些。
哈贝马斯理论前辈们的批判吸收,目的在于创建自己的美学理论。
三 通向“交往合理化”的美学
哈贝马斯的美学思想是他整个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文化批判的有机组成部分,他同其前辈一样,把摆脱异化、实现人的全面解放的厚望寄托于文学艺术,他的独特处在于坚持美学的现代性,并且把包括美学、文艺在内的文化批判推进到语言批判层次上,最终落实到包括审美体验在内的交往行为的合理化上。
首先,哈贝马斯的批判美学的出发点是其“交往行为理论”。他分析了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文化世界如何通过文化工业批量制造宣传性或商品化的“大众文艺”,而扼杀人的**,使艺术欣赏退化为纯粹的消费和消遣,以此论证资本主义的合理性的策略,指出这恰恰导致人性的进一步异化和片面化,导致人们交往行为的片面化和不合理化,从而揭露了现代资本主义的合法化危机。
霍克海默与阿多诺
其次,为了实现其通过交往行为合理化来改造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目标,哈贝马斯在美学上持捍卫现代艺术的立场。(1)他借用本雅明的术语把传统艺术和现代艺术区分为“光晕艺术”和“后光晕艺术”,对现代艺术打破传统艺术的“光晕”,引导人们摆脱依附、寻求解放的功能予以肯定。他认为19世纪“为艺术而艺术”的运动是现代艺术走向非光晕化的一次尝试,虽然并不成功。(2)他认为,现代化趋势使资产阶级艺术更独立于其社会环境,从而引发滋生了反正统文化、反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先锋派艺术,先锋派艺术所体现的不是资本主义合理化的希望,而是资本主义的合法化危机,是对交往行为合理化要求的潜在期盼。(3)他对现代艺术、特别是先锋派艺术的特征和趋势作了精辟分析,指出其中“光晕”的丧失和“寓言”手法的应用使作品有机一体化被破坏,虚假整体意义被消解,与丑、否定的畸形结合,与传统的有意决裂,艺术成为一个自主化的实验场所;指出先锋艺术的审美体验包含着吸引与拒斥、连续性与中断、沉湎与惊颤等一系列矛盾以及下意识、怪诞、疯狂、物欲和肉欲等反常的范畴,分明是一种对资本主义正统文化的反叛与挑战。总的说来,哈贝马斯对现代艺术否定传统文化,批判资本主义的特性持基本肯定的态度。
哈贝马斯坚守美学的现代性,抵制后现代主义的冲击。对美学的现代性的捍卫,不仅表现在他对现代主义艺术的首肯上,更表现在他对后现代主义的抵制上。
哈贝马斯对后现代主义的思想实质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在早期启蒙思想家那里,工具理性与人文理性是和谐统一的,但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导致以科技理性为主导的工具理性的恶性膨胀和对人文精神的严重压抑,后现代主义应运而生。它不仅破坏了传统艺术的“光晕”,而且消解了现代主义艺术。后现代主义虽然鞭挞了传统理性和现代艺术的主体性,但它们那种断裂,破碎的非理性艺术也无法深入日常生活实践中去,只得求助于资本主义文化工业大量生产的商业化的“大众文艺”,这样反而助长了资本主义的物化,消费主义和官僚制度。因此,哈贝马斯坚守美学的现代性,反对完全抛弃理性的后现代价值取向,使科学、道德、艺术按照各自的内在逻辑去发展合理化的制度,建立新的合理交往关系。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抵制后现代主义方面,哈贝马斯批评了德里达等人消解学科界线,取消文类区分,颠倒哲、文位置的解构主义立场。
前面已经谈到,德里达曾着力于解构哲学与文学的二元对立,认为哲学深深根植于隐喻这一文学特性之中,如哲学清除了隐喻(文学性)便一无所有,在此意义上,文学倒成了比哲学更基础的“原型文学”。这一解构的结果是模糊、取消了哲学与文学的学科界线。显然,德里达的锋芒是指向传统理性主义的。
哈贝马斯从其“交往行为”理论出发,坚持保障交往行为在现代社会得以正常开展的交往理性,维护了哲学、文学、科学等学科和文类(体)的必要区分。其主要观点是:
第一,文类(体)原有的明确界限是社会分化和学科分类的必然结果,因而是合理的。只要社会继续分化,学科继续发展,确立文类(体)的界限就是必然的。
第二,学科、文类(体)的划分是完全合理的,没有学科、文类(体)的界限,就没有现代学术机制的建立和现代学术的巨大成就。
第三,从言语交往行为角度看,文学文本与哲学、科学等应用于日常生活的文本在行为活动领域、行为目的、行为有效性等方面是全然不同的:(1)文学文本的言语行为活动领域是虚构的文学世界;哲学、科学等文本则是具体行为的语境。(2)前者的言语行为目的是让读者接受,让读者不会真正介入文本的虚构生活,而后者则为了进入日常交往实践,故参与者必须熟悉并参与其中,无法置身其外。(3)两者的有效性要求不一,哲学、科学等本文要求陈述的真实性、规范的正确性、表达的真诚性和价值的优先性,以使交往得以实现;而文学文本以虚构形象为特征,则不必满足这些要求,其“叙事内容在意义和价值上的内在联系,只对小说的人物形象、第三人称以及转变成第三人称的人物形象有效,对于真正的读者则没有什么价值”。[13]就是说,文学文本的言语行为对读者而言不必满足哲学、科学本文的上述要求,它们的有效性原则大相径庭。
第四,对学科界限确定与否,关系到文化现代性的问题。德里达等人消解哲学、文学的文类(体)学科界限,本来是要颠覆传统思想,“去”除理性中心主义的,但由于他们完全抹杀了文类(体)学科间的起码区别,却在实际上又趋向于文类(体)的大一统,建立起又一个新的“中心”,即以“文学”为根基的一切文本的中心。
第五,维护文类(体)、学科的恰当区分和界限,恰恰有助于打破理性中心主义,建立起多学科、文类(体)并立,学科间平等“对话”的交往理性。
哈贝马斯的上述观点在维护现代性、批评解构主义的片面性和展开其“交往合理化”美学等方面,都有建设性意义。
四 艺术交往论
哈贝马斯关于艺术本质和功能的观点,仍然立足于、服从于他的交往行为理论,即他把艺术定位于人际、主体间建立交往关系的有效方式,艺术在交往关系中获得其本质,发挥其功能,进而推进现代性文化和话语体系的建设。
哈贝马斯以18世纪书信、日记等体裁的小说为例,论述了文学艺术在人们交往关系建立过程中的中介、桥梁的特质和功能。
首先,他指出文学艺术能帮助个体与自我(个体)建立起自我认同的主体性。他认为,在中世纪封建制度下不存在私人的活动空间,只有“代表型公共域”,文学艺术也只是以国王为代表的王公贵族消遣享受的专利品,其功能是工具性的。但以后文学艺术创作逐渐成为个体的活动,于是其功能亦发生变化,成为塑造、规范个人的个体性和主体性的活动。如18世纪有了“小家庭的私人域”,文学创作的主要体裁为书信体,故有“18世纪被称为书信世纪”之说。写信作为私人的创作活动,就“使个体的主体性表现了出来”,书信体作品成为“心灵的复制和造访”,“充满了作者的血和泪”[14],其意是,那时的文学创作帮助私人(作者)建立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私人域”,同时也使他(个体)获得了自我意识,确立起自我认同的主体性。
其次,他认为,文学艺术还能帮助个体(自我)建立起与他者(另一个体)的交往关系。仍以18世纪书信体小说为例,这种文学创作借助于揭示自我(个体)的隐私而与他者发生关系。作者抒写自己内心世界的隐秘目的是为了让读者(他者)参与进来,私人“日记”成为发出去让他者读的信,第一人称的小说也成为供收信人听的独白。这样,就使本为私人性的写作具有了与他人发生关系的公共性,成为激发、规范、帮助他者(读者、公众)确立主体性的重要方式和力量。通过这种文学创作和阅读,作为私人(个体)的作者和读者均进入了公共域,发生或建立起相互沟通、同情、理解等亲密关系。哈贝马斯以当时英国著名作家理查生和斯泰恩为例,指出,通过文学创作活动,“理查生和他的读者一样,也替他的小说人物落泪,作者和读者自己都变成了小说中自我倾诉的人物”。斯泰恩是“把小说放到了与公众相关的场景之中”,“允许每个人替自己要求一种作为补偿的文学活动,把人物与读者及作者的关系作为现实的补偿关系”,这样,“事实上,最初靠文学传达的私人空间,即具有文学表现力的主体,已变为拥有了广大读者,而组成公众的私人们围绕读到的内容一起进行讨论,从而带入共同推进的启蒙过程中”。[15]在此,文学起到了把作者与读者、个体与公众连接起来,确立各自的主体性,并建立起公共域中主体间性的中介作用。这样,哈贝马斯就从形成、催进、建立人与人的交往关系的角度阐明了文学艺术的本质和功能。
这一思想,在他论述席勒《审美教育书简》中的美学思想时,得到了更明确的阐发。他认为,席勒设计的未来审美王国中,艺术和审美发挥了把人的意识乃至整个社会重新凝聚、整合起来的中介作用,艺术实际上就是把分散主体的潜在交往理性激发出来,使之成为建立“主体间性”的合理关系的最佳方式。在此意义上,艺术和审美“能够完成使分裂的现代性统一起来的历史使命”。[16]“唯独美的中介能够使社会统一起来,因为它同所有成员的共同点发生关系。”[17]
这样,哈贝马斯就站在现代性文化建设的高度,把他的“交往合理化”理论贯彻到艺术本质、功能的阐释中,形成了非常独特而有创造性的艺术理论,成为他整个交往合理化美学的有机组成部分。
从上述几个方面,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哈贝马斯希望把现代艺术和美学的建设纳入他用交往行为合理化改造现代资本主义的方案中去。这固然有其批判“晚期”资本主义的积极意义,但归根结底,仍然与整个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思想一样,不过是一种有乌托邦色彩的浪漫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