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学的理论遗产:从过去到现在和未来的传承(第一卷)

二、怎样看待同一史事的不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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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知幾在《史通》中提出在史学批评方面具有普遍性的一个问题,即为什么对同一史事会有不同的评论,并试图从理论上阐明这个问题。《史通》中有《鉴识》、《探赜》篇,是为集中阐述史学批评理论与方法的专文,因涉及一些实例,读来不使人觉得枯燥,反而饶有兴味。

《史通·鉴识》篇以评论人物开篇,随即转向评论史传。刘知幾写道:

物有恒准,而鉴无定识,欲求铨核得中,其唯千载一遇乎!况史传为文,渊浩广博,学者苟不能探赜索隐,致远钩深,乌足以辩其利害,明其善恶。

这里,刘知幾提出了“物有恒准,而鉴无定识”的命题。意思是说,事物自身本有一定的尺度,而人们对它的审察、评论往往是不一样的。他认为,这种情况是因为人们的学识、思想的差异造成的,所以才会出现对于同一事物的“毁誉以之不同,爱憎由其各异”的现象。因此,他提出了“探赜索隐,致远钩深”的重要,认为这是“辩其利害,明其善恶”的关键。

刘知幾把“鉴识”同“探赜”联系起来,从认识论上阐述了史学批评是一件严肃而又艰难的事情。这就是说,在史学批评问题上,人们只有通过“探赜”,才能达到“鉴识”。这是涉及史学批评中之主体修养与正确认识客体之间的关系了。[4]

刘知幾认为“欲求铨核得中,其唯千载一遇乎”,这是极而言之。他说的“世缺知音”,显然是受了刘勰讲的“逢其知音,千载其一”[5]的影响。这正是刘知幾《史通·探赜》篇所要论述的主旨。

《探赜》篇首先指出评论的失误会造成不良的后果,这就是:“前哲所作,后来是观,苟失其指归,则难以传授。而或有妄生穿凿,轻究本源,是乖作者之深旨,误生人之后学,其为谬也,不亦甚乎!”如果评论曲解了作者的思想而贻误后学,这是双重的错误,自应是不良后果中最为严重的。这些话,反映出了刘知幾对于评论的严肃态度。

根据刘知幾的概括,史学批评大致有这样几种误区。

一是猜度。刘知幾针对孙盛“称《左氏春秋》书吴、楚则略,荀悦《汉纪》述匈奴则简,盖所以贱夷狄而贵诸夏”的说法,认为这是“强为庸音,持为足曲”的做法。刘知幾从春秋时期“诸国错峙,关梁不通”的历史实际,说明“史官所书,罕能周悉”,同汉代“四海一家”史官所具备的条件是不可等量齐观的。他又举出《左传》详载戎子驹支、长狄、郯子之事,证明《左传》并不是要通过记载之略以表示“贱夷狄”的思想。他还指出《汉纪》取材于《汉书》,“其取事也,中外一概,夷夏皆均”,并不是有意于“独简胡乡,而偏详汉室”。刘知幾对孙盛的批评,不仅有历史上的和史学上的根据,而且也反映出他在夷夏问题上的一贯的见解。《史通·称谓》篇说:西晋末年,“戎、羯称制,各有国家,实同王者”,而晋朝史臣们“党附君亲,嫉彼乱华,比诸群盗”,是一种“苟徇私忿,忘夫至公”的做法。这是刘知幾在史学批评上表现出来的民族问题方面的鉴识,实为难能可贵。

二是穿凿。葛洪评论《史记》说:“司马迁发愤作《史记》百三十篇,伯夷居列传之首,以为善而无报也;项羽列于本纪,以为居高位者非关有德也。”[6]刘知幾认为这属于“强为其说”。他指出,司马迁著《史记》,“驰骛今古,上下数千年”,春秋时期以前,得其遗事者,只有伯夷、叔齐二人;作者“考其先后,随而编次”,属于常理,有什么奇怪的呢。他进而论证说,如果一定要认为司马迁是以“善而无报,推为传首”,那么《史记》所记伍子胥、大夫种、孟轲、墨翟、贾谊、屈原等人,为什么作者不“求其品类,简在一科”呢。刘知幾从客观历史和史书编次两个方面批评葛洪,所驳甚是。至于刘知幾批评葛洪所谓“项羽列于本纪,以为居高位者非关有德也”的说法,可谓是非参半。所谓是者,刘知幾认为司马迁并不是以此来“怨刺”汉武帝。所谓非者,刘知幾认为司马迁以项羽列为本纪,正是他的“纰缪”之一,又“何必有凭”呢。这是他拘于史例而不察司马迁著述之深意所致。刘知幾曾为《汉书》为吕后立纪做了解释,说“吕宗称制,故借其岁月,寄以编年”[7]。这无疑是对的,而《汉书》之前,《史记》已经这样的处置了。按大致相同的道理,司马迁为项羽立纪,是因为项羽“将五诸侯灭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8]。根据同样的道理,《史记》还列了《秦楚之际月表》的专篇。故刘知幾的“纰缪”之说,既不能完全澄清葛洪之误,又不足以使后人信服。仅此一点而论,或可说明“知音其难”,“欲求铨核得中,其唯千载一遇”。这也说明,史学批评的误区是极难避免的。

三是凭虚。隋朝内史李德林在北齐时,曾就《齐书》起元(纪年之始)事与魏收讨论,有书信往还。他在答魏收书中有一句话是:“陈寿,蜀人,以魏为汉贼。宁肯蜀主未立,已云魏武受命乎?”[9]刘知幾把此事概括为:“隋内史李德林著论,称陈寿蜀人,其撰《国志》(按:即《三国志》——引者),党蜀而抑魏。刊之国史,以为格言。”刘知幾是尊汉的,认为刘备“方诸帝王,可比少康、光武;譬以侯伯,宜辈秦缪、楚庄”,可是陈寿的评论“抑其所长,攻其所短”。他还认为,曹操是“罪百田常,祸千王莽”式的人物,曹丕也不是像样的君主,而陈寿对他们的评论,“皆依违其事,无所措言”。刘知幾的结论是:《三国志》“曲称曹美,而虚说刘非,安有背曹而向刘,疏魏而亲蜀也?”陈寿本是蜀汉臣子,后为西晋史官。他撰《三国志》,于蜀、魏关系的处置上,颇为棘手。但西晋“受禅”于魏,故《三国志》以魏为“正朔之国”,在当时实别无选择。他从《魏书》《蜀书》《吴书》分记三国史事,而于《蜀书》中称刘备为先主、刘禅为后主。这在历史编纂上确是一个创举,也隐约可见其不忘曾是蜀汉之臣的心迹,这些都是客观事实。刘知幾尊汉情重,对此缺乏冷静分析,故认为陈寿“曲称曹美”,“虚说刘非”,似有未妥。李德林从正统观念出发,也是尊汉的,认为“汉献帝死,刘备自尊崇”,陈寿既为蜀人,必当“以魏为汉贼”。可是李德林的说法,在《三国志》中实难找到有力证据,所以刘知幾批评他是“无其文而有其说,不亦凭虚亡是者耶”。应当承认,刘知幾对李德林的批评在总的结论上是对的,而他在批评李德林中涉及对陈寿的许多指摘,有些是难以成立的,以致不免也有凭虚之嫌。同时,这也使他陷于在陈寿评价上发生自相矛盾的困境。刘知幾在《史通·史官建置》篇中指出,为史之道,其流有二:“当时草创者,资乎博闻实录,若董狐、南史是也;后来经始者,贵乎俊识通才,若班固、陈寿是也。”董狐、南史自不待言,班固也是备受刘知幾推崇的史家,陈寿能与他们并列,实在是非同小可之事。然而在他的《探赜》篇中,其地位又跌落到如此地步。陈寿其人其书未变,而是刘知幾陷入了一个《探赜》篇中所没有说到的误区——抵牾。

上述种种误区,带有举例的性质,尚难以概括这一问题的全貌。史学批评的目的,是为了鉴别历史撰述在史事、思想、体裁、体例、文字表述等方面的高下优劣,考察史家的素养、职责和成就,探索史学在社会中究竟起了何种作用,以辨明得失,总结经验,推进史学的发展。《史通·自叙》篇说:“《史通》之为书也,盖伤当时载笔之士,其义不纯。思欲辨其指归,殚其体统。”又说:“夫其为义也,有与夺焉,有褒贬焉,有鉴诫焉,有讽刺焉。其为贯穿者深矣,其为网罗者密矣,其所商略者远矣,其所发明者多矣。”他的这些话,或有自我评价过高之嫌,但绝非有意自夸之辞,其诚恳愿望、良苦用心,流露于字里行间。然而欲达此崇高目的,则必须有正确的史学批评。倘若批评陷入误区,那就会使任何良好愿望都付诸东流,甚至会给史学发展造成新的障碍。从这一点来看,刘知幾在《史通》中撰《鉴识》《探颐》两篇,尤其寄有深意。由此也可认识到,走出史学批评的误区,实为史学批评家们不能不再三思之的大问题。

那么,史学批评家怎样才能走出史学批评的误区呢?或者说,怎样才能不陷入或尽可能少地陷入这种误区呢?在刘知幾的史学批评论中,他没有着意于从理论上来正面阐述这个问题。他的见解,多包含在具体的批评之中,从上文所述可窥其大概。不过,他在《鉴识》篇开篇时提出的“物有恒准,而鉴无定识”的命题,对于强调批评者应重视鉴识的锤炼,是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他引用“探赜索隐,致远钩深”的古训,作为人们提高鉴识水平的途径,也是有方法论的价值的。他在《探赜》篇中写道:“明月之珠不能无瑕,夜光之璧不能无颣,故作者著书,或有病累。而后生不能诋诃其过,又更文饰其非。”这是指出了史学批评中应取辩证的态度,不苛求也不掩饰前人。此篇末了又写道:“考众家之异说,参作者之本意,或出自胸怀,枉申探赜;或妄加向背,辄有异同。”这是总结了史学批评往往是在众说纷纭中展开的,而其最基本的方法是要“考众家之异说,参作者之本意”,以寻求正确的评价,避免发生“出自胸怀”“妄加向背”等错误。他的这些认识,结合他在一些具体的评论中提出的见解,大致反映了刘知幾关于如何开展正确的史学批评的理论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