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政策法规和标准

第三节 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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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年初,根据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了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保障措施等,它的颁布实施,对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破解我国日趋严峻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意见》要求,应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不断健全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保驾护航。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依托社区丰富的养老资源,构建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实现了政府有限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