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学习小组成绩分工法
一、基本要义
学习小组成绩分工法也可叫作学生小组成就区分法(Students Team Achievement Division,STAD)。学习小组成绩分工法是由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斯莱文教授1978年创设的。学习小组成绩分工法是合作学习教学模式中较为简单、最容易实施的一种方式,但也是十分有效的合作学习教学策略。STAD所使用的课程内容、标准和评价与传统的教学方式没有太大的差别,所以它适用于初次接触和尝试合作学习的教师和学生,是一种任务分担、责任分担的有效学习方式。在STAD中,每一个小组成员都分担一定的学习任务,承担对本小组团体成绩高低的责任,即每一个小组成员的成绩都将决定团体成绩的高低,是一种任务分担、团体计分的合作学习方式。
一般来讲,学习成绩分工法的实施主要包括五个要素:课堂授课、小组组建、测验、个人提高分和小组得到认可。[1]
(一)课堂授课
合作学习课堂上所学习的材料通常先由教师向学生呈现。最常见的呈现方式就是教师的课堂讲授或直接教学,有时也采用讲授—讨论的方式,当然也包括以多媒体等形式向学生呈现学习材料。STAD课上的讲授与一般教学的不同之处在于STAD课的讲授必须明确地集中在所学的单元上,这样会使学生意识到他们必须认真听讲,因为这样做有助于他们在测验中取得好的成绩,而他们个人的得分将直接影响他们所在小组的得分。
(二)小组组建
按照美国和其他一些西方国家实施合作学习的做法,合作学习小组通常要由4~5名学生组成。小组在构成上应体现一个班级的缩影,即力求使小组成员在学业成绩、性别、种族等方面具有异质性和代表性。小组的主要功能就是使小组成员为取得好的测验成绩做好准备。在教师讲授完毕以后,学生通常就接着进行小组活动,有时是在一起讨论问题,有时是比较问题的答案,当同伴出现错误时还要帮助他们纠正,等等。
可以说,小组是STAD主要的特征。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强调,小组成员必须为小组活动尽自己的最大努力,还要强调小组要尽最大努力去帮助它的成员。小组的成员在学业上的相互支持是十分重要的,它使学生们学会彼此关心和尊重,这一点对于改善组内关系、提高学生的自尊和提高混编学生的接受性都是很重要的。
关于合作学习小组的大小与构成可以随活动的不同而有所变动,一般最常用的是4人小组。这种小组的构成是这样的:通常包括一名成绩好的学生、一名成绩差的学生和两名成绩中等的学生。要求小组在构建的过程中考虑性别、种族和家庭背景等方面的平衡。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学生开始时对小组活动感到陌生,不能迅速适应这种活动方式,那么可以先采用两人小组进行活动,随着活动性质及其复杂程度的逐步提高,再采用3~4人小组。[2]约翰逊兄弟认为:“合作小组的规模可以依据完成任务的条件而异(组越大,所需条件越高);可以根据组员合作技能状况而异(技能越差,组员应越少);可以根据所占有的时间而有所不同(时间越短,组员应越少);当然还可以根据任务的性质而有所不同。”[3]
(三)测验
在教师授课和小组练习之后,通常两者各占一半的时间,接下来要做的工作就是对学生进行个人测验。此时与小组活动时的要求有所不同,即不允许学生在测验的过程中再互相帮助了,每一个学生都必须独立作业。
(四)个人提高分
运用含有提高分(improvement points)的评分制是基于这样一种理念,即每个学生都必须努力学习,只有当成绩好于以往时,才能得到提高分。在这种评分制度下,只要测验成绩高于过去,那么每一个学生都可以为其所在的小组分数做出贡献。教师要为每个学生设立一个“基础分”(base scores)。这个“基础分”是根据这个学生在类似测验中得分的平均分而定。随后,学生们依其测验分数超过“基础分”的程度来为小组增加积分。值得注意的是,“基础分”不是固定不变的,在几次测验以后,“基础分”也得随平均得分的情况而有所变化。这样就不会把学生固定在“基础分”上了。
(五)小组得到认可
当小组的平均分超过一定标准,小组就应得到认可(recognition)或其他形式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