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联办
公、民联办即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联合办学。它是公、民办高校为了克服自身的不足,在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合作,达到资源共享、学科交叉、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共同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自身发展的一种办学模式。
联合办学是公、民办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公立高校希望通过联合办学提高办学效益、增加办学经费;民办高校则希望依托公立高校在师资、场地、设施、社会声誉等方面的优势,弥补自己的先天不足,解决发展过程中自己无法独立解决的问题。
公、民联办有松散型联合和实质性联合两种模式。公立高校与民办高校联合办学刚开始时的主要形式是松散型联合办学,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出现实质性联合办学。
1.松散型联合办学
松散型联合办学是在隶属关系、投资渠道不变的前提下进行的联合办学,即公、民办高校的建制仍然保留,双方(主要是民办高校)在师资、场地、图书资料等方面相互依托,发展壮大自己。这种联合办学的特点是原隶属关系和投资渠道不变,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学科交叉、协调发展。联合办学的范围相当广泛,涉及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各个领域,内容丰富多彩。联合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教师交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共同使用教学、科研、后勤、文化等活动设施;建立情报交换中心,信息共享等。
1985年成立的旭日服装职业学校,在发展过程中碰到了不少困难。1987年在原纺织工业部的直接支持下,它与西北纺织学院联合办学,成立了西北纺织学院惠州分院,初步解决了师资、教育教学管理、人才培养档次等问题。1989年与惠州师范专科学校实行联合办学后,西北纺织学院惠州分院解决了学生的生活设施、图书资料、活动场地等问题。1999年,西北纺织学院惠州分院改名为西纺广东服装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会由香港旭日集团、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州大学、西北纺织学院的代表组成,董事长由旭日集团董事长担任,院长由惠州大学派出,管理人员、教师由三方共同负责。该院现已并入惠州学院服装系。
2.实质性联合办学
实质性联合办学实际上是不同高校之间的合并办学,是联合办学的最高形态,指隶属于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高校,在人、财、物等方面进行重组,合为一个办学实体。即几所公立学校和民办高校实施实质性的合并后,成立一所新的公立高校或民办高校,被合并方的建制取消。实质性联合办学又可以细分为公立高校兼并民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兼并公立学校两种类型。
公立高校兼并民办高校,往往是将民办高校作为附属于自己的民办二级学院。在目前的形势下,民办高校由于财力、社会声誉等方面与公立高校的差距较大,民办高校兼并公立高校的形式目前尚未出现,但民办高校兼并公立中等专科学校的形式已经出现。
浙江树人大学(浙江树人学院)成立于1984年12月,是国内首批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民办高校。由于种种原因,浙江树人大学在办学过程碰到了许多困难,学校发展缓慢。为了支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同时提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层次,2000年,浙江省政府决定,将原浙江树人大学、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浙江省轻工业学校、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以资产为纽带,按股份制形式联合组建为新的浙江树人大学。经浙江省教委、省国资局会同学校主管部门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明确原浙江树人大学和三所中专学校在新浙江树人大学中的股份分别为36%、24%、22%和18%。政府对三所中专学校原有投入所形成的全部资产,各自以股本金形式注入新的浙江树人大学,作为国家财政性投入,全部用于学校建设。为鼓励和支持学校发展,近期内原中专学校主管单位继续给予经费支持,每年投入约1000万元,占浙江树人大学全部收入的15%左右。
合并后的浙江树人大学占地面积近300亩,校舍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拥有专业实验室和基础实验室40多个,图书馆藏书量23万余册,成为一所文、理、工、管理与艺术兼具的多学科全日制民办高校,是目前为止,全国民办高校中学科设置较多、办学规模较大、办学条件和设施较为齐备的一所高校。
(二)股份制办学
股份制办学是指以股份形式,按照“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把分散的资金吸收到办学中来,按持股份额分配股息,承担有限风险,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校长负责具体办学的模式。股东可以用货币投资,也可以用实物、房屋等有形资产或知识、技术等无形资产折价入股,但后两者一般有比例限制。
按照出资渠道的不同,我们可以把股份制办学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自然人合股型
这是由多个自然人以股份形式联合出资设立的学校。如东海学院就是由四位老教师每人出资5万元合股创办起来的。他们既是学校的所有者,又是学校的骨干,现在学院资产已经超过千万元。
2.混合型
这是由自然人和法人以股份形式联合出资设立的学校。如黑龙江东亚学团所属的东亚大学,由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职工机电学院改制而成,该校开展“以工龄置换产权”的教育股份制试点,将原机床厂员工的工龄全部买断后,根据工龄长短置换成若干货币,然后员工用这笔钱作为资金投资入股,与东亚学团一样成为东亚大学的股东,同时与原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完全脱离关系。
3.法人合股型
这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联合出资组建或承办的学校。如上海师范大学与上海亚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实业总公司两家公司联合组建了厚德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承办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海南省政府、海南电视大学、海南农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股份制的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股份制办学成绩比较突出的要数温州大学。温州大学由温州教育产业集团董事会投资经营,集团不管教学,温州大学是办学的实体。1999年4月,温州市政府决定,由政府出资40%,社会企业出资60%,筹资2亿元创建股份制的温州大学。学校实行两级法人制,温州大学为一级法人,各学院为二级法人,分别成立董事会。温州汇丰投资有限公司等三家民营企业创办了管理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等5个学院。温州大学在人才培养、引进、考核、激励机制上大胆创新,在机构岗位设置、人事分配、财务运行、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学生工作、后勤社会化体制运行上加强管理、强化考核。同时,温州大学还出台了在全国范围内招聘优秀教师的措施,建立社会保障、人才开发服务等一系列新的机制。温州大学逐渐成为一所在浙江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大学。[29]
(三)中外合作办学
根据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的活动。
在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出现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事情。新中国成立后,受国际国内政治环境的影响,我国的高等教育基本上是在封闭的环境中自我运行的,与外界很少发生联系。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开始探索各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的最初形式是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和MBA(工商管理硕士)班,如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相继举办了中美经济学、法学培训班,原天津财经学院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合作举办的MBA班等。此后,中外合作办学的机构逐渐增多。
到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出现了较多的问题,加上受当时国际国内政治因素的影响,这一时期各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较为缓慢,基本上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1993年6月30日,国家教委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下发了《国家教委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来华合作办学问题的通知》,1995年1月26日又颁布了《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从此,中外合作办学走上了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的轨道。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对高等教育领域的对外开放也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教育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鼓励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依法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国际教育服务,培养国际化人才。”在这种形势下,中外合作办学重新出现了迅猛的发展势头,至今方兴未艾。
目前,我国已与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诸多国家开展了中外合作办学。根据不同的标准,我们可以将各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归结为不同的类型。
1.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中外合作办学可以分为单一型和复合型
单一型合作办学又可以分为全部由外方投资和全部由中方投资两种类型。全部由外方投资的合作办学由外方提供校舍、场地等必要的教学资源和一部分教师;全部由中方投资的合作办学则由中方负责全部的硬件设施,外方只是提供教材、教师和管理上的帮助。复合型合作办学则是由中外双方共同投资进行合作办学,其中又可以分为以外方投资为主和以中方投资为主两种类型。不管哪种类型,中方都必须以校舍及其他教学资源作为投入。
2.根据中外合作办学的具体实施机构的不同,中外合作办学可以分为依托型和新建型
依托型合作办学是依托校内现有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与外方合办有关专业,如上海理工大学与德国汉堡大学合办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与电器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德班)属于这一类型。新建型合作办学是组建新的学院开展合作办学,如原上海外贸学院与原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学院(RMIT)合办的澳曼特学院就属于这一类型。这两种模式在内部管理体制上都采取“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做法,从而大大节约了行政成本和教学成本。
3.根据学生学历文凭或学位的最终获得情况,中外合作办学可以分为五种类型
第一种,由国外大学授予学历文凭或学位。这种类型的合作办学一般由国外大学提供全套教材、师资和教育教学管理,学生在国内培养后,由国外大学授予学历文凭或学位,如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一些大学与国外大学合作举办的MBA教育。
第二种,由合作双方同时授予学历文凭或学位。如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计划内统招的学生,其专业名称均以教育部颁发的“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名称为准,学生毕业后,可以获得中国与澳大利亚双毕业证书。
第三种,国内学历教育与国际专业资格教育相结合。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后,经考试合格,在国内获得学历文凭或学位,同时可以获得国际专业资格证书,并可以向国外有关大学申报相应学位。如南京审计学院与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合作办学,学生在就读本科大学课程的同时攻读ACCA的14门课程,在完成基础阶段和证书阶段后,可向英国有关大学申请学士学位;通过专业阶段后,可获得英国总部颁发的ACCA毕业证书,并有资格申请硕士学位。
第四种,国内学历教育与国外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学生完成学业后,在国内获得学历文凭或学位,同时获得国外大学授予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单科课程结业证书,但不能向国外有关大学申请学位。
第五种,由国内大学招收非学历班学生,中方和外方共同培养,学生学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获得结业证书或外方毕业证书,如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计划外招收的学生毕业后可以获得澳方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