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民办教育卷

四、民办教育治理

字体:16+-

民办教育治理包括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个方面,构建良好的内外部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化的民办教育治理体系,是民办教育研究和实践关注的重要内容。对民办教育治理问题的研究,依据主导思想和国家政策状况可分为对民办教育管理、民办教育治理和民办教育分类管理这三个问题的研究。涉及“管理”“治理”“政府”“分类管理”等关键词。

(一)民办教育管理

对民办教育管理的研究涉及三个方面:第一,内部管理。认为民办学校内部管理在师资队伍、专业设置、科学研究、教育经费和学生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要提高管理质量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管理,健全教学秩序。[35]第二,外部管理。认为加强外部管理是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关键,国家在对民办教育实施外部管理中要坚持平等、自主、鼓励和引导原则,坚持以平等和自主为基调、以鼓励和引导为方向,促进民办教育的持续快速发展。[36]第三,对制定管理政策的建议。认为加快制定地方配套政策对民办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制定地方政策时要着眼于国家政策未解决的核心问题,重视本地区的适用性,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37],制定出既能将地方条例和国家政策紧密结合,又切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民办教育管理条例。

(二)民办教育治理

民办教育治理是治理理论引入教育领域产生的一种新“管理”理念,相关研究对民办教育治理中的问题、治理策略和政府责任等都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认为我国民办教育治理存在教育行政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监管单位缺乏协同、民办教育评估组织发育迟缓、缺乏有效的国家教育质量标准、相关法律不完善等问题。[38]建立良好的治理机制,要加快国家制度顶层设计,尊重高校各利益主体的权益,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解决好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健全内部法人治理结构。[39]政府在民办教育治理中扮演着宏观协调者和监督者的角色,责任在于构建民办教育多元治理模式,促进形成政府、民办学校、市场和社会等主体的平等对话、相互协调和上下互动的伙伴关系,维护民办教育公益导向及其公平的发展环境。[40]

(三)民办教育分类管理

随着分类管理的推进,相关研究对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内涵、缘由,面临的风险和推进策略等问题都进行了深入探讨。分类管理就是把民办教育分为营利和非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应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取得收益,办学结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分配。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是出于国际惯例的考虑,也利于差别化扶持和国家法制的统一。[41]实施分类管理可能面临政策认识不到位、产生“政策性恐慌”的风险[42],也可能使民办学校面临财务管理风险、生源质量风险、教学质量风险、就业压力风险、社会舆论风险等各类风险[43]。推进分类管理,国家在分类管理风险防控中要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将地方配套政策和中央法规紧密结合,建立完善的民办学校办学风险的防范、预警、监督和处理机制。[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