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我国开始进入第九个五年计划时期,“九五”计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第一个中长期计划,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伟大战略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国处于加大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力度和加快社会变革的重要时期。社会全面变革致使包括农村学前教育在内的整个学前教育加速朝着社会化方向发展,学前教育被盲目地市场化、社会化。在这一阶段,一方面,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学前教育的关注程度,强化对农村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另一方面,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在快速推进社会化、市场化的过程中受到了一定的冲击,经历了一个倒退滑坡、艰难曲折发展的阶段。
(一)强化对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统筹规划与管理
为实现《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中的发展目标,我国从明确政府职责、规划、发展战略、办园标准等方面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与管理。其一,明确省级政府和乡镇政府在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职责。为保障农村学前教育的真正有效发展,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了省、乡镇政府在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如省政府应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制定农村事业发展规划,定期检查、指导并注意发挥县示范幼儿园的示范作用;乡镇应努力办好中心幼儿园并充分发挥中心园的示范、辐射以及对村办园(班)的指导和管理作用。其二,将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全国教育事业五年计划中。1996年4月10日发布的《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九五”期间,农村学前一年级幼儿入园(班)率要达到60%以上;2001年《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中则要求努力使城乡儿童在入小学前能够接受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其三,明确提出分区域、分阶段普及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战略。1997年7月国家教委发布的《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根据“普九”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分阶段、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学前教育:1996年已经基本“普九”及沿海经济发达的省(市)农村积极发展学前二年或三年教育;1998年基本“普九”和经济发展中等的省(市)农村普及学前一年教育;2000年基本“普九”和经济欠发达的省(区)农村巩固和发展学前一年教育。2001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再次提出占全国人口15%左右、未实现“两基”的贫困地区要积极发展学前一年教育;占全国人口50%左右、已实现“两基”的农村地区要积极发展学前三年教育。其四,明确农村办园标准。《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到2000年,“农村绝大多数的乡(镇)应建立一所中心幼儿园,其中1/2达到省或地(市)规定的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标准”。2001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并发挥其对村办幼儿园(班)的指导作用”。其五,重视加强农村幼儿师资队伍建设。《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根据农村幼儿教师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办法,保证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的稳定。如规定农村幼儿教师的“报酬可参照当地小学教师工资水平或不低于当地人均收入的水平而定,并有所增长。工资必须及时兑现。农村幼儿教师参加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对成绩显著者要及时宣传、表彰”。同时还要求各地研究制定农村幼儿教师社会保障等有关政策,使其安心从教。
(二)推行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农村学前教育数量与质量出现滑坡
1995年《关于企业办幼儿园的若干意见》和1997年《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两个重要文件是使我国幼儿园办园体制和格局发生重要变化的方向性和指导性文件。它们明确提出逐步推进幼儿教育社会化的发展方向。[2]尤其是《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直接指引着农村探索学前教育社会化、市场化改革。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学前教育社会化本意指推进非政府力量与政府携手举办学前教育,共同提供学前教育资源和民主管理学前教育过程,是学前教育从过分依赖政府到以社会(包括政府)为依托,扎根于广大社会的过程”[3]。就此而言,农村学前教育社会化意在促使社会多种力量共同参与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但该意愿在实施过程中却被误读,对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首先,农村学前教育机构数量急剧缩减,幼儿入园率急剧下降。由于对政策的误解,部分地区将学前教育“社会化”等同于“市场化”和“私营化”,由此认为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应以市场为导向,并借此弱化甚至推卸政府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职责,“关、停、并、转、卖”幼儿园,导致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大幅缩减,儿童受教育机会减少。据统计,我国农村幼儿园所数从1997年的10.73万降至2000年的9.35万,再降至2002年的4.91万;在园幼儿人数从1997年的1453.01万降至2002年的1004.90万,降幅达30.84%;在各类型办园中,农村最倚赖的集体力量办园减少的幅度最大。
其次,农村学前教育质量急剧下降,教育性和公益性受到挑战。一是在将“社会化”等同于“私营化”后,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了许多以营利为目的民办园,在这些民办园中有很多办园条件简陋,园舍条件差,基本设施不健全。幼儿园的卫生、安全制度极不规范,幼儿的饮食单一、粗糙,幼儿的身心健康难以保障。二是部分幼儿园或学前班由于教师水平偏低,或由于要吸引家长,而过于强调学前教育为小学入学做准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顾幼儿身心发展特点,提前对幼儿进行小学教育。个别幼儿园或学前班甚至直接使用小学一年级教材,以学拼音、汉字、数学为主。有的学前班虽然使用了学前班教育用书,但并不将游戏作为幼儿一日活动的最基本形式,而由教师进行集体授课,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发展。三是幼儿教师身份不明,老龄化现象严重。尽管国家政策要求保障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维护教师稳定,但在实际中,学前教育市场化的推行使得很多地方政府推卸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也否认建设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的职责。农村幼儿教师不仅被排除在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范围外,而且收入低,身份地位没有任何的保障,很多学历和专业合格的年轻幼儿教师不愿意到农村任职,导致农村幼儿教师队伍老龄化严重,师资难以得到有效补充,很多学前班因缺少教师而关闭,严重影响农村学前教育的质量。
1996—2002年我国农村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历了一段艰难曲折的历程。这主要是由于这一阶段我国加大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力度,特别是对基础教育的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等,对农村学前教育事业产生了强烈影响。例如变卖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以及调整中小学布局带来的学前班和幼儿园数量减少问题,幼儿教师身份、待遇问题,等等。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在经历了持续稳定发展后跌入短暂的数量与质量均滑坡的时期。但值得欣慰的是,农村学前教育逐渐受到国家重视,国家开始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统筹规划与管理,农村学前教育在经历曲折发展期后逐渐进入改革振兴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