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职业教育卷

第二节 职业教育体系的纵向贯通

字体:16+-

一、职业教育体系纵向贯通的发展脉络

(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雏形阶段(1978—1997年)

这一时期,职业教育体系初步恢复和建立,以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初步提出中高职衔接为主要特征,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雏形阶段。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有着曲折的历史。“**”期间大批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被迫停办,造成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与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严重脱节的情况。普通高中毕业生中,除少数升入大学外,每年有数百万人需要劳动就业,但他们又没有任何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各行各业急需技术力量,但对招来的新工人还得进行两三年的学徒培训,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1979年,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毕业生中,普通高中毕业生有726.5万人,而在职业教育领域仅有中专毕业生18.1万人、技工学校毕业生12万人,约占该年高中阶段毕业生的4%。由于那时我国高等学校招生规模较小,造成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仅有3.8%,绝大多数普通高中毕业生既不能升学又没有就业技能。[1]

1980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同样指出我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基础十分薄弱的问题,提出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势在必行的现实需求。该文件提出:“可适当将一部分普通高中改办为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农业中学。经过调整改革,要使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学生数在整个高级中等教育中的比重大大增长。”另外提出:“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农业中学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高等院校。报考对口专业的考生,考试成绩在同一分数段内,优先录取。”由此,我国开始加大力度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考虑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院校的衔接问题。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充分发掘现有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潜力,扩大招生,并且有计划地将一批普通高中改为职业高中,或者增设职业班,加上新办的这类学校,力争在5年左右,使大多数地区的各类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数相当于普通高中的招生数,扭转目前中等教育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另外提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发挥中等专业学校的骨干作用,同时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可以看出,该文件重点强调了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以及中高职衔接的问题,目的是要构建起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这一文件中高职衔接制定了“破冰式”的规定,积极推动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也首次提出建立“职业教育体系”。

随后,1991年10月《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再次提出:“初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形式多样,又能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相比1985年的文件,此文件增加了“中国特色”与“形式多样”两个内涵,并且开始强调要建立体系的基本框架,这意味着要将建立职业教育体系的工作落到实处。此文件还明确了职业技术教育的主要任务:要挖掘现有学校的潜力,扩大招生规模,特别是扩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规模,使全国高中阶段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生人数超过普通高中的在校生人数。1993年2月,国务院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继续提出“高中阶段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人数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的目标,除此之外还提出“大力加强和发展地区性的专科教育”。

1994年,《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再次强调职业教育中的相互衔接问题:“有计划地实行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三级分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逐步形成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共同发展、相互衔接、比例合理的教育系列。”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再次提出“职业教育体系”,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初期(1998—2005年)

这一时期,高职教育得到加速发展,中高职衔接进一步发展和优化,“专升本”初见雏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开始明确。

1998年12月,《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步伐,探索多种招生方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有一定比例(3%左右)可进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另外,要逐步研究建立普通高等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之间的立交桥,允许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经过考试接受高一级学历教育。“专升本”这一教育形式正是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与教育部文件的有益尝试,为优秀高职毕业生经过选拔进入普通高校学习提供了有力的支持。[2]

1999年《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继续提出中职与高职的衔接问题:“招生对象主要面向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也可招收少量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该文件是我国高职教育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它一方面顺应了日益增长的高教大众化国民需求,缓解了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升学压力,另一方面也推动了我国现代职教体系的建设。自此,“新高职”概念迅速传播,出现了全国中职教育快速向高职教育发展,改制、重组、新建的高职学院迅猛发展的局势。与此同时,我国五年制中高职衔接教育的规模也实现了快速、长足的大发展。[3]到2002年,全国已有355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在举办五年制高职,在校生达25万人。

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是国家首次提出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另外,该文件再次强调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该文件提出,“十五”期间,职业教育要为社会输送2200多万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800多万名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高等学校尤其是进入高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习的比例,适当增加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生接受本科教育的比例。适度发展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并且“高等职业学校可单独组织对口招生考试,优先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的优秀毕业生”。

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发展时期(2006—2014年)

在这一时期,政府一方面严格控制中高职衔接和专升本衔接的规模,另一方面尝试突破将职业教育定位于专科层次的体制束缚。

21世纪初,国家在职业教育发展相关文件中提出,不断完善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具有符合中国国情和现代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目标和内容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得到进一步明确。[4]

2006年《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提出,鉴于目前普通本科院校基本办学条件趋于紧张的实际情况,各地、各部门在安排2006年计划时要从严控制,逐步压缩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招生规模,以保证本科院校各项办学条件得以改善。各地要加强对试办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简称“普通专升本”)的管理,从2006年起,严格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各地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招生规模要严格控制在当年省属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5%以内,并纳入国家下达的普通本科总规模内。文件规定:“各地安排高职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的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省(区、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的5%……各省(区、市)五年制高职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省(区、市)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5%。五年制高职教育进入高等教育阶段(第四年)的学生规模应纳入国家确定的各省(区、市)当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内。”国家对中职升高职,专升本的规模开始实施控制。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1年《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都不断提到并丰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涵,特别是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并对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出了“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等具体要求。该文件还特别提出:“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或并入高等职业院校,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或并入本科高等学校,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2014年,《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提出:“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努力在中高职衔接、职普沟通、学生‘双证书’、部分本科高校转型等制度建设,以及考试招生制度、办学体制机制、教育模式改革等关键环节上率先取得突破。”

2014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颁布,明确了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构架、重点任务、制度保障和机制创新。文件提出,“中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并且“在办好现有专科层次高等职业(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培养本科层次职业人才。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是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普通本科学校具有平等地位。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达到一定规模。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稳步前进时期(2015年至今)

在这一时期,总体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坚持顶层设计与支持地方先行先试相结合的原则,稳步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等机制的改革。

2015年《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要在坚持中高职各自办学定位的基础上,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优势互补、衔接贯通的培养体系”。

2015年11月,《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坚持顶层设计与支持地方先行先试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现代职业教育国家制度建设,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开展试点,积极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现路径和制度创新,完善现代职业教育的国家标准、国家机制和国家政策。在该文件的附件《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任务、项目一览表》的第14条明确了2016年年底前发布实施“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实现形式和培养模式的任务。随后,为了推动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出台《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指出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转型发展的主要任务、配套政策和推进机制。在主要任务中特别提出:“促进与中职、专科层次高职有机衔接。建立与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机制。”

2015年11月,时任教育部副部长的鲁昕在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国家制度顶层设计已具雏形。具体来说,国家制度方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设立了职业教育活动周。内涵培养方面,出台了《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产教融合方面,出台了《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组建了新一届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修订了高职、中职专业目录。学校管理方面,出台了《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终身学习方面,出台了《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5]在现代职业教育办学层次上,鲁昕强调多层次多类型教育模式创新,强化高职教育承上启下的功能,完善中职、专科高职、本科高职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四个培养层次,努力实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系统化。

2017年6月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编制了《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其中强调贯通制造业人才系统培养渠道,并提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高校分类管理制度,按照试点一批、带动一片的要求,确定一批有条件、有意愿的制造业相关试点高校率先探索应用技术型发展模式,大规模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人才,把制造业相关高等学校打造成“工程师的摇篮”。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到2016年,中等教育阶段招生人数共计1396.26万人,其中中职招生人数为593.34万人,普通高中招生人数为802.92万人,中职与普通高中的招生人数比约为1∶1.35。高等教育阶段招生人数共计748.61万人,其中普通专科为343.21万人,普通本科为405.40万人,普通专科与普通本科的招生人数比约为1∶1.18。我国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偏低于普通教育,尤其在中等教育层次,初中毕业生源向普通高中聚集。以目前的发展趋势推测,要实现为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所规划的2020年在校生规模目标具有相当大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