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法律体制不够健全
进入21世纪,我国文化产业领域出现了良好发展势头。政府开始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国际化竞争,并开始积极实行一些诸如借鉴跨国公司经营管理经验的有效举措。各大国有影视集团陆续组建,外资进入若干文化产业的保护领域(如新闻集团和AOL时代华纳公司参股或控股的有线电视落地珠江三角洲等)。2001年“文化产业”四个字首次在中央文件中出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和“十五”计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2002年10月,中共十六大召开,作为党的最高级别文件,十六大报告首次将文化区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个方面,要求“抓紧制定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1]。2012年11月,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他特别指出,要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要发展新型文化产业,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他同时还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2]由此可见,当前的国家政策践行改革承诺,更加有利于民营电影企业的发展。
中央在政策方面已经形成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管理体制和良好局面,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强国的手段,因而当前的文化创意产业面临快速发展上的巨大机遇。然而,如何大胆闯、大胆试,突破发展瓶颈,民营电影在文化创意产业诸多方面(包括具体的政策法律)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与跟进。
首先,电影版权和品牌授权相关政策和法律有待形成。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电影版权及电影衍生产品保护的法律,这严重威胁到中国电影制作企业的利益。例如,一家民营电影公司拍摄的电影中含有某卡通形象,而产品制造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滥用此卡通标识,电影公司却无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此情况下,电影公司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受到极大打击,企业多元化发展的积极性会因此严重受挫。其次,政府对民营电影公司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给予的资源和资金支持不够。华谊兄弟作为上市企业会募集到大量资金,这对于其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会起到一定的作用,然而中国大多数的民营电影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或是多家企业融资等方式来获得资金,在此背景下民营电影公司的文化创意发展必然受到一定限制。我国政府可以借鉴法国的政策和法律,例如对于民营电影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对于电影文化创意领域的多元化发展给予资金信用担保。最后,文化和创意元素尚待进一步融合。文化的引入可以丰富品牌的内涵,体现品牌所代表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克服电影产业发展中的偶然性、盲目性和投机性,形成既有创意又有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总之,在解决知识产权、资金问题的同时发挥法制环境规范的作用,建立健全科学的市场导向机制,让扶持政策、文化建构与市场举措齐头并进,有助于民营电影创意产业整体统筹协调与良性发展。
(二)技术力量薄弱
电影《阿凡达》和《盗梦空间》的成功,标志着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已经成为电影文化产业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而我国民营电影在技术专业化、关联程度及配置效率上都比较低,这成为制约民营电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桎梏。
在我国,最早的特技制作可以追溯到明星电影公司1928年推出的武打片《火烧红莲寺》。该影片使用了停机再拍、倒放等技术手段,是中国电影创意产业的先驱。1954年,中国电影实习团赴苏联学习电影技术,归国后所有人都留在了北影,并建立起自己的技术车间。20世纪70年代以前,我国的电影技术不仅在亚洲社会主义国家处于领先地位,甚至高于日本的制作水平。然而遗憾的是,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由于对于制作成本和制作周期的考虑,中国的电影技术开始没落,直接影响了中国电影的文化创意发展。[3]
如今,当外国电影借电影技术的应用而在电影文化创意产业领域震惊世界,当新的电影制作技术随着计算机图像技术和3D、4D技术再次应用于中国电影,虽然政府和电影制作公司都意识到了技术对于电影未来发展的重要性,但国内制作人员几乎是从零开始积累经验。而电影制作技术在很多领域都是空白,前期与后期也存在着磨合的困难,这当然制约了中国电影在文化创意方面的发展,也成为中国电影技术发展上致命的瓶颈。
(三)对文化精粹的应用欠缺
中国作为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历史的国家,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有很多资源值得电影工作者借鉴与改编。两千多年前,庄子的“庄生晓梦迷蝴蝶”中就拥有了《盗梦空间》中的理念,但是这样的精华却未被我们发现。同时,蒙太奇的思维在中国早期的象思维和绘画理念中就早有蕴含,只不过没有被很好地继承、思考,没有被寻找到发展、创造和利用的路径,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中华民族的文明中,有很多的哲学观念、美学观念、传统艺术形式以及神化传说都可以作为电影创作的素材和理念来源。应该重新估计传统文化资源的价值。从哲学上看,中国文化包含有无相生的辩证法、注重整体功能的宇宙观、天人合一的和谐观;美学上看,有“象文化”等审美思维;在艺术形式上,有灯影、皮影、木偶戏、古典戏剧;神话传说中,则有饕餮、封神榜、八仙、盘古开天地等。可以想见,这些丰富的文化资源如果被充分应用于电影创作,则对于中国电影文化的提升将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把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加以升华,将电影发展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对于我国电影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以及文化软实力的构建将产生重要影响,文化、创意元素和文化财富可以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素材上的支撑,使电影文化创意产业具有更为丰富的内容来源。触类旁通、古为今用,可以激发现代人的美学品格,寻得更为多样化的文化与表达方式。
在中国民营电影发展过程中,古典文化精粹与电影的资源要素形成某种形式的结合,部分创作者从中获得新解,并进行了较为成功的探索。如姜文的电影《让子弹飞》中就有很多文化创意和设计思维的元素,具有文化内涵和创意想象。例如马拉火车在中国历史上是早已有之的,还有铁血十八星旗、介错[4]以及艳阳楼[5]的文化典故。其实在《让子弹飞》中最具有文化创意发展潜力的当属开平市的侨乡文化。电影拍摄于广东开平市自力村,黄四郎住的碉楼即为该村的铭石楼,影片的热映为该村的碉楼群带来了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该地的旅游开发成了电影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环节。如果合理运作,进行有力的营销推广和项目组织,开平获取的较大旅游盈利,则会成为电影附加值的一种实现。
(四)系统的自主产业链没有形成
在产业运作方面,我国民营电影还存在着巨大的不足。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一环,电影本应具有文化创意产业的高附加值性和强融合性,然而自主产业链的缺失使得许多电影在上映之后不能形成可持续的社会影响和盈利。据统计,90%的电影盈利都来源于电影票房,这与全世界范围内的电影发展趋势是不相符的。以美国为例,其电影的票房收入只占电影相关收入的10%左右,其他的收入都来源于电影的衍生产品及衍生业务。电影《哈利·波特》的衍生产业链涉及出版、DVD、玩具、游戏、服装以及主题公园等,构成具有高附加值、高盈利性的产业,甚至在多年之后,依然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电影《风云2》是对民营电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一次具有探索性意义的尝试。《风云2》改编自香港著名漫画大师马荣成创作的武侠题材漫画《风云》。2009年12月10日,马荣成及香港寰宇电影公司把《风云》系列网游改编权授权给了久游网,由其开发运行。但是,《风云web》上市后并没有产生轰动的影响,网游知名度和用户数量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问题的产生原因值得深思。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应当是电影内容没有与网游形成良好互动,受众没有从自然而然的心理上接受和认可《风云web》与风云系列电影的关联,更谈不上像《哈利·波特》电影那样为受众带来的情感依赖。
只关注于电影本身的制作,在电影产业链运营上缺乏战略性思维,无法把企业做强做大,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与电影自身的资源限制有关。
(五)商业运作能力有限
中国民营电影作为电影发展的主体力量,必须具有商业运作能力。华谊兄弟、光线、博纳、万达的成功证明了商业运作的重要性。华谊兄弟王中军和王中磊分别毕业于工商管理和广告学专业,在商业营销和推广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因此对于电影的市场具有敏锐的判断力。他们不仅在战略管理和营销管理上积累了一定经验,同时对于产业的发展趋势也有准确的判断。除了管理者的个人经验,华谊兄弟的企业组织模式的严密性也决定了其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良好的商业运作能力。民营电影公司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过程中不能缺少现代管理的基本理念和明确的战略。没有能促进企业成长的商业运作,很难称得上是合理、科学的发展模式。
[1] 丁亚平:《论民营电影公司与当下电影的发展趋向》,《上海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
[2] 引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40页。
[3] 屠明非:《电影特技教程》,中国电影出版社2007年版,第34页。
[4] 介错:日本切腹都会有介错人,自裁的人切腹后非常痛苦,就由自裁者熟悉而信任的剑道高手在身后将其斩首,以缩短其痛苦,这就叫介错。
[5] 艳阳楼: 戏本,又名《拿高登》,高俅之子高登仗势欺人,作威作福,被水浒好汉杀于其居所艳阳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