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实体法问题研究

第十二章 未成年人刑罚种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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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罚种类研究现状及反思

在关于未成年人刑罚的研究成果中,对未成年人刑种的研究较为丰富。所有研究未成年人刑法、少年法的著作中都会对未成年人刑种进行研究,比如,姚建龙著的《少年刑法与少年变革》第十一章就专门研究了“刑罚设置的少年化”、张忠斌著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第七章“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实现形式”中就深入研究了未成年人刑种、黄荣康等人著的《少年法研究》第十一章也专门研究了少年刑罚体系的建构。专门研究刑罚问题的著作中也都对未成年人刑种有所涉猎,比如马克昌主编的《刑罚通论》中就对未成年人是否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刑、是否适用财产刑进行了探讨。另外有大量的论文对未成年人刑种也进行了深入研究,这些论文大体上可以分为几类:一是全面、系统研究未成年人犯罪与刑罚适用(或只研究未成年人刑罚适用)的论文中对未成年人刑罚体系的分析,代表性的论文比如李希慧的《未成年人犯罪之刑事立法完善》、廖斌的《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适用》等;二是对未成年人具体刑种的研究,比如对未成年人适用死刑、无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罚金刑、剥夺政治权利刑等问题进行研究,这方面的研究论文相对来说比较多;三是对国外未成年人刑种的研究,一般研究国外未成年人刑法的论文中都包含有对未成年人刑种的研究,比如卡尔纳、张美英的《德国儿童违法行为与少年犯罪的对策》、张潘仕的《英国的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等;另外也有一些专门研究外国未成年人具体刑种的论文,比如林彦的《残酷异常刑罚的又一个典型?——评美国14岁以下未成年人无假释可能终身监禁制度》等;四是对中外未成年人刑种进行比较研究,比如牛忠志、姚桂芳的《中外少年刑法若干问题比较研究》等。

从研究的具体内容上看,对未成年人刑种的研究主要集中如下方面:一是全面检讨我国的未成年人刑罚体系,分析如何完善我国的未成年人刑罚体系,包括未成年人刑罚的立法模式、未成年人刑罚种类等;二是对国外未成年人刑罚体系进行研究,分析其中的优点和不足,探讨如何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三是对未成年人的死刑问题进行研究,多数学者还是赞成不对未成年人适用死刑,但也有极少数人认为应对未成年人适用死刑;四是对未成年人适用无期徒刑的研究,对未成年人是否应该适用无期徒刑,理论上有肯定和否定两种观点;对我国现行刑法是否允许对未成年人适用无期徒刑也有不同的看法;四是对短期自由刑的研究,主要研究是否应当对未成年人适用短期自由刑,如何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短期自由刑的替代等;五是对未成年人管制刑的研究,主要研究未成年人管制刑的存废问题、如何完善管制刑等;六是研究未成年人罚金刑,主要研究是否应当对未成年人适用罚金刑以及如何对未成年人适用罚金刑;七是研究未成年人资格刑,主要研究是否应该对未成年人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如何完善未成年人资格刑等。

我国对未成年人刑种的研究具有如下特点:一是研究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我国学者对未成年刑种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研究内容涉及了所有的具体刑种,而且研究比较深入,有独到的见解,研究结论对于完善我国的未成年人刑罚体系以及指导未成年人刑罚的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二是充分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即通过比较我国不同历史时期以及我国与外国的未成年人刑罚体系,分析其中的经验得失,借鉴成功经验来完善我国的未成年人刑罚体系。三是运用实证方法进行研究,比如屈学武等人的《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区域性考察及其罚则改革研究》,就是在对云南部分地区未成年人刑罚适用的具体调查研究基础之上进行的研究,其对未成年人刑种的研究建立在对社会现实深刻调查的基础之上,研究有的放矢,结论具有针对性。当然,我国对未成年人刑种的研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刑罚体系应该要以一定的理论作指导,那么这个指导理论是什么呢?可以说在这方面的研究并不多;实证研究对未成年刑罚体系的研究来说非常重要,否则研究缺乏事实根据、研究结论不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虽然我国也有学者进行了这方面的研究,但是从整体上看,进行实证研究的还非常少;对未成年人非刑体系的研究以及刑罚体系和非刑体系的衔接方面研究不够,等等。因此,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刑罚体系的研究,进一步拓宽研究思路和研究视野,充分运用实证研究等多种研究方法,深入理论研究,以期探索出一套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能够最大限度实现刑罚目的的未成年人刑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