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罚消灭制度研究现状及反思
我国学者对刑罚消灭制度进行了非常深入的研究,研究主要分几个方面:一是系统研究刑罚消灭制度。其中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于志刚著的《刑罚消灭制度研究》,该书分刑罚消灭制度概述、追诉时效制度、行刑时效制度、赦免制度、复权制度、前科消灭制度、刑罚消灭制度的法典化思考等几个部分对刑罚消灭制度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其他刑法著作,如马克昌主编的《刑罚通论》、赵秉志主编的《刑罚总论问题探索》等著作中也都对刑罚消灭制度进行了一定的探讨。二是对刑罚消灭的具体事由进行研究,主要包括:第一,研究刑法中时效制度,代表性的著作有于志刚的《追诉时效制度研究》,该书分追诉时效制度概说、追诉时效制度之基本理论研究两篇,主要内容有追诉时效制度的沿革与现状、追诉时效制度的地位、追诉时效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根据、追诉时效制度的权力基础与历史蕴含、追诉时效制度的概念、主体、适用对象等;其他研究刑罚制度的著作中也都对时效制度有所研究;此外,还有近百篇论文研究刑法中的时效制度,其中绝大多数论文研究的是追诉时效,也有少数论文研究行刑时效制度;第二,研究赦免制度,比如陈东升的《赦免制度研究》、王娜的《刑事赦免制度》等著作都从不同的角度对赦免制度进行了非常深入的研究,公开发表的论文中也有百余篇专门研究赦免制度,其中代表性的有高铭暄、赵秉志、阴建峰的《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实行特赦的时代价值与构想》,赵秉志、阴建峰的《和谐社会呼唤现代赦免制度》等;第三,对前科消灭制度的研究,目前研究刑罚制度的著作中都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到了前科消灭制度,另有近百篇论文从不同角度研究了前科消灭制度;第四,对复权制度的研究,目前,对复权制度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一些研究刑罚制度的著作中,研究论文不多,代表性的研究论文有于志刚的《复权制度适用问题研究》、刘德法的《论刑法中的复权制度》等。
在对刑罚消灭制度的研究中,专门研究未成年人刑罚消灭制度的成果并不多。这些有限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几个部分:一是研究少年法的著作中对未成年人刑罚消灭制度的研究,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姚建龙的《少年刑法与刑法变革》,该书专门有一部分称之为“少年刑罚的消灭”,里面对未成年人特别追诉时效、前科消灭制度等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二是一些研究论文对未成年人刑罚消灭的具体事由进行研究,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对其他刑罚消灭事由研究很少,代表性的论文有赵秉志、廖万里《论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应予消灭——一个社会学角度的分析》,康均心、胡春莉的《建立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污点消灭制度的构想》等,这些论文对前科消灭的理论、消灭未成年人前科的意义、如何消除未成年人前科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当然,前面并非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刑罚消灭制度的研究成果对未成年人刑罚消灭制度的研究也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从研究现状看,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消灭制度研究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人们对未成年人刑罚消灭制度缺乏应有的关注,研究成果比较少,特别是缺乏专门研究未成年人刑罚消灭制度的著作;二是研究的范围不广,未成年人刑罚消灭制度的研究内容本来十分丰富,但是人们的研究视野非常有限,主要关注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而对未成年人刑罚消灭的基础理论、未成年时效制度、未成年人刑罚赦免制度等问题关注不够;三是研究深度不够,现有的有限研究成果多是在分析我国现状的基础之上,介绍外国的相关制度,然后进行简单的借鉴,缺乏理论上的深入论证;四是研究方法单一,即主要是采取理论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缺乏实证研究,没有对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考察,因此所提出来的一些制度建构缺乏相应的现实基础,结论往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应当运用多种研究方法,特别是实证研究方法,从广度和深度上加强对未成年人刑罚消灭制度的研究,以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刑罚消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