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给人的印象是高雅到几乎远离尘世,剧情通常以帝王将相的悲欢离合为主。诚然,这种印象是片面的,有些歌剧充满欢乐与喜感,如国家大剧院制作的罗西尼《塞维利亚的理发师》和《灰姑娘》,以及唐尼采蒂的《爱之甘醇》,虽然故事发生在遥远的国度和古老的年代,实际离我们的生活非常近。但再近也近不过2012年上演第二轮的轻歌剧《蝙蝠》。
约翰·施特劳斯的《蝙蝠》诞生于1874年的维也纳,但百年风雨似乎没有使其带有半点过时的痕迹。相反,貌似轻佻的题材在当下显得很合时宜。这当然要归功于国家大剧院请来的高手所做的设计。英国戏剧导演史蒂芬·劳利斯,以及曾任2010年拜罗伊特《尼伯龙根的指环》舞台设计师的弗兰克·菲利普·施略斯曼,构造了一个既很地道又易于穿越的世界,你可以把它当作一百多年前的维也纳,也可以视为当下的中国。如此,德语唱词、中文对白便不会显得怪异。
发生在艾森斯坦家的第一幕堪称一出家庭闹剧,丈夫即将坐八天大牢,上路前打算“放松”一把;妻子遭旧情人狂追,半推半就;女佣不安本职工作,尽想着出风头;律师吃里扒外或高度无能。总之,除了窗帘布铺张一点,这个家庭基本上就是中产阶级在浮躁社会的写照。若不是以唱为主,这一幕完全可以全盘汉化,变成中式家庭喜剧。不过,接近舞蹈的喜剧动作为这场戏增添了莫里哀式的古典韵味。
第二幕是一场豪华派对,估计中国家庭若不动用公款很难达到这等奢华,而且我们恐怕会把豪华群舞改为卡拉OK。巨大的酒瓶上有“1990”的字样,显然导演希望观众产生穿越的感觉。女中音扮演的俄国王子你不妨想象成李宇春,当有客人问起躺在沙发上的王子:“这个小弟弟是谁呀?”我真想喊一嗓:“外国也有春哥!”梁宁的造型真是帅呆了,音色更是春哥两辈子都赶不上的。至于艾森斯坦想拈花惹草,狂追乔装打扮的老婆,这样的设置似乎太夸张,但若把它设想成夫妻为了克服感情的死水而重演往昔的浪漫,就不难理解了,而且,西方的确有这样的情趣游戏。
第三幕基本上是陈佩斯的独角戏。我们的“二子”把时代环境进一步拉近到当下,奉献出一连串春晚想都不敢想的笑料,仿佛把他的舞台喜剧和电视小品经验浓缩到这不足一小时中。当然,这么说对于其他演员有点儿不公平,因为,本剧中每位演员都表现出丰富的喜剧细胞,连指挥李心草都参与到搞笑中来。
想必没有看过类似作品的观众一定会大吃一惊:原来高雅艺术也可以这么“搞”!人类对艺术的追求是多元的,既需要深刻的、悲凉的,也需要开心的、嬉闹的。国家大剧院这一版《蝙蝠》做到了闹而不俗,搞笑完了还留下回味。诚然,剧目经典是基础,里面多段音乐是新年音乐会的必演曲目,大家能跟着哼唱,但艺术家们能放下架子,发掘自身的喜剧潜能,最终没有出现一处夹生,这是该剧2011年搬上国家大剧院舞台一炮打响的主因。它的成功,应该给我们更多的启示,尤其是外国喜剧在中国上演是否可以(甚至应该)做适当的本土化处理。人性是永恒的,但情境是可以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