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廣告是一種通過電視媒體傳播、運用音畫組合的表達方式、傳播特定廣告信息內容的廣告。電視廣告要運用音畫組合的方式,即電視廣告的構成要素有視覺和聽覺兩方麵。視覺要素包括圖像和字幕,其中圖像的造型表現力和視覺衝擊力是最強有力的表現手段,字幕是強化創意主題和參與畫麵構圖的有機元素。聽覺要素包括廣告語、音樂和音響三部分,其中廣告語可以表現為旁白和台詞兩種形態,音樂也可以表現為背景音樂和廣告歌曲。
相對於其他形式的廣告,電視廣告具有相當的優勢:傳播迅速、到達麵廣,直觀形象、說服力強,播出頻率高、強化信息等。但也有一定的弱點,比如強製接受、觀眾厭煩,幹擾因素多、廣告到達率差,製作複雜、成本比較高等。
電視廣告隨著分類標準的不同,其分類樣式也大大不同。從電視廣告製作類型分,有演播現場直接拍攝、製作和轉播的現場直播廣告,以拍攝電影的方式製作的電影廣告,電視專業攝像機拍攝的電視廣告,專業照相機拍攝、並製成幻燈片的幻燈片廣告,以及字幕廣告、電腦合成廣告等;從電視媒介播出的類型分,有企業向電視台購買或讚助一個電視專欄節目、然後在節目中播出企業廣告的節目廣告,有穿插於節目之間或節目中間的插播廣告,有電視節目出賣節目名稱給企業的冠名廣告等;從傳播功能類型分,有電視商品廣告、電視節目廣告、電視公益廣告、電視形象廣告四種。
電視商品廣告、電視節目廣告、電視公益廣告和電視形象廣告,作為電視廣告的四大功能類別,回應到電視廣告的內容本身,也即電視廣告的四種題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