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本创作教程(第4版)

二、电视单本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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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单本剧,是由一个完整的故事情节构成的,有情节的生发、发展、**、结局的完整脉络,而且是一次将戏演完的电视剧艺术样式,其演播时间一般在50分钟左右。从人物塑造、情节构成、环境展示等方面看,电视单本剧相当于一篇“短篇小说”的规模,于是也便自然与短篇小说有相似的特点,即人物较集中,主要角色一般不超过三个;情节紧凑而极富跌宕曲折之妙;结构完整而无杂散零乱或拖泥带水之病。

就整个电视剧家族来说,单本剧还是较为短小的艺术形式(我国中央电视台播出规定,每集五十分钟、三集及三集以下的电视剧为单本剧,三集以上为连续剧)。正因为其相对短小,也能够施展多方面的艺术手段,进行更精致的艺术探索与追求,给观众以更为上乘的电视艺术的审美享受。所以在有些国家,对电视单本剧的制作十分认真,往往作多方面的艺术探索与表现,将其制成精致的艺术品;对电视连续剧、电视系列剧的制作则较为草率、粗糙,只是为了填充不能空缺的电视屏幕的演播时间而已。他们国内的电视剧评奖,也大都只评单本剧,而不评电视连续剧或系列剧,似有将后两者视为电视快餐,而只将单本剧尊为精品佳肴的意思。

我国目前的电视剧创作则有异于此:动辄便几十集乃至上百集的连续剧,连篇累牍、充塞荧屏;电视评奖也只重长篇,忽视短剧。这里除了艺术观念的偏颇外,主要是受商业经营方面的操纵——鸿篇巨制可以赢得高额广告费,短剧再精,也往往得不偿失。对此,我们也许暂时还无能为力。但就电视艺术的发展而言,这种现状毋庸置疑是遗憾的。

我国电视单本剧创作,相对而言是贫乏的,但也有执着追求者的优秀之作慰藉人间,如《凡人小事》、《走向远方》、《太阳从这里升起》、《遗落在湖畔》、《巴桑和她的弟妹们》、《希伯克拉底誓言》、《丹姨》、《家风》等。

我以为,真正有志于电视艺术的编剧,应该在单本剧方面大下功夫:既可以填补我国这方面的不足,也能在其中更充分地展示作者的艺术才气与创作神思。在目前我国电影不可能人人可为(体制与财力等制约)的情况下,在电视单本剧创作上施展身手,则无论对电视艺术的总体发展,还是对创作者个人的艺术建树,都有益而无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