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本创作教程(第4版)

第四编 影视剧本创作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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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方法论引言

关于影视剧的创作方法,有各种各样的归纳、梳理、分析。

比如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公认的两分法,将创作方法分为两类即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再如多分法,将除上述两种外的诸如古典主义、现代主义、未来主义、超现实主义、自然主义、新现实主义,等等,也并列其中;还如更多的荟萃,除上述外,又添上意象主义、印象主义、象征主义、结构主义、形式主义、表现主义、荒诞派、意识流,等等,使创作方法更加“丰富多彩”;有论者仍觉不足,又加上诸如感伤主义、颓废主义、达达主义、先锋主义、存在主义、直觉主义,以及“垮掉的一代”、“迷惘的一代”,等等。

上述种种划分,当然各有一定的理由或根据,但也有明显的不足。

首先,它过于纷繁杂乱,使人目不暇接、无从把握,更何谈运用?

其次,它本身也不尽合理。或者界限模糊、相互穿插,比如现代主义与未来主义、超现实主义;或者意蕴有异、根本不是一个范畴,比如存在主义、直觉主义属于哲学范畴,而古典主义、现实主义属于艺术范畴,“垮掉的一代”、“迷惘的一代”属于社会学范畴,它们本不宜并列;至于结构主义、象征主义、荒诞派,等等,又属于更具体的“技术”范畴了,将所有这些统统归拢一起,严格说来是不科学的,总有“学术造作”之嫌,或有“门外文谈”之病。

统观世界及中国的文艺发展史,就创作方法而言,大而化之,其实也就两大流派,或曰品类即“再现”与“表现”而已。

尽管每个流派中尚有这样那样的细微差异,但是,“再现”的总体是以呈示社会人生的客观性真实状态为主,“表现”的总体则以传达人们对社会人生主观的感知意象为主。一个是重客观反映,一个重主观描述。

客观审视世界及中国文艺发展的历史,可以清楚地体会到:艺术流脉的嬗变过程,就艺术方法这一层面而言,就是“再现”与“表现”相互替代、不断演进的过程。

比如,在18世纪中叶以前的西方,亚里士多德的“摹仿说”一直在文学领域中占据统治地位,作家们不同程度地都秉承着这一原则。纵令创作出《唐·吉诃德》的塞万提斯也如是说:“……要是我的意思不至于大错的话,那你这本书实在不需要你刚才说的那些装饰,因为这不过是对骑士文学的一种讽刺。……它所应有的只是摹仿自然,自然便是它唯一的范本。摹仿得愈加妙肖,你这部书也必愈完美。”[1]

到了18世纪后期,前浪漫主义兴起后,“摹仿说”渐渐被“表现说”所代替:一方面强调表现主观世界,另一方面却仍承认摹仿客体的作用。

19世纪60年代中期,法国产生了自然主义文学,它则是对前浪漫主义的一种反对:它认为,小说不单要把事实“客观地记载”下来,而且要用它所描写的事实证明某种科学定理。小说只应是社会的科学实验,作者不应作出任何主观判断,小说家应超越道德与政治,只观察社会事实,而不作任何结论。

到了20世纪初,存在主义哲学与存在主义文学的出现,法国新小说派的诞生,更把“再现”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却也在其后不久,一股强大的“主观表现”的现代主义浪潮又扑涌而来。

……至当代,却又有现实主义、纪实主义“再现”的回归。

就中国文学史而论,亦大体如是。无论诗歌发展与散文发展的进程,概莫能外。就小说而论,亦是从早期(雏形)的“再现”现实到中期(可从唐代传奇为始)的“有意”为之;从宋代话本的反映市井人生到明代的《西游记》、《封神榜》的神怪仙魔;从清时的“官场现形”到民初的“个性觉醒”……

仅就新时期(1976年至今)这一段而言,亦是从反映“十年动乱”现实的“伤痕文学”到表述人们觉醒的“反思文学”,接着便是从体现社会变化的“改革文学”到剖析精神世界为主的“新潮小说”,进入20世纪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打着“新写实主义”旗号的作品又重占文坛主位,而20世纪90年代后期,探索人物内心隐秘、表现性格多重或裂变、寻觅与思索生活本旨的篇章,又有回归之势……

世界电影百年的发展历史,也证明着两种创作方法的这种替换更迭过程:从早期照相式纪录片断生活的原貌到人为地戏剧性编排荟萃,从20世纪初的“通俗化”美学传统到20年代兴起的表现主义思潮,从“诗电影”到“散文电影”,从好莱坞“梦幻工厂”的扑涌世界到意大利“新现实主义”的走向街头,从巴赞的“总体现实主义”到法国“新浪潮”中的表现流脉,从纪实风格的“政治电影”到抽象化的“哲理电影”,从心理化的“微观现实主义”到虽呈多样化品格却是现实主义基调的“新德国电影运动”,从美国20世纪70年代以来现实基调的“人文反思”到近年甚嚣尘上的“科幻童话”、“灾难寓言”、“游戏杂耍”……可以说,基本上都遵循着“再现”与“表现”相交替、互推动的规律。

因此,讨论创作方法,也不必过于纷繁杂错,只以上述两大品类为对象,剖析、梳理与展示即是。

总之,若能以某种规则对所有的各类影片作出“大体的”分类,使编剧人员在具体创作中得到实际引领,使之既有“量体裁衣”的考虑,又避免“削足适履”的窘迫,才好。

于是本书力求摒除各类影片表象、形式上的区别,将影视剧作从创作方法的操作层面,归为“再现”与“表现”两大类型,再分别介绍“再现”的主要方式——现实主义、写实主义与心理现实主义与“表现”的四种方法——情境化、幻境化、象征化、变形化。在理性论说的同时,各自配有相关影片的实证剖析,以求对电影创作者有些更实际的助益。

[1] 伍蠡甫编:《西方文论选》,200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