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劇本創作教程(第4版)

第三節 喜劇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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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喜劇創作的基礎與總體設計

既然喜劇是使人發笑的藝術,那麽是否可以說,隻要時時處處能讓觀眾發出笑聲——或者換一種說法:整個劇本隻要塞滿了引人發笑的噱頭——就是成功的、出色的喜劇作品了?

不少人確是如此認為。於是便用盡心思、絞盡腦汁,堆積眾多的可笑場麵、編排大量的滑稽表演,力求逗出觀眾接連不斷的笑聲。但結果卻往往出乎意外:觀眾並不買賬,盡管他們確實不時發出笑聲,但對整體劇作並不恭維,乃至搖頭、撇嘴,一副不屑狀。

原因何在?

就在於編劇隻在小處下功夫,而忽略或根本沒有想到在大處做文章,沒有切實而深刻地奠定喜劇的基礎,沒有對既定的喜劇作總體性設計。其作品必然止於輕淺平俗的“鬧劇”、“滑稽戲”層麵,而難能進入真正的藝術喜劇領域。

因此,要想創作出具有藝術檔次的喜劇,作為編劇者,必須要嚴肅認真地對所要表現的某一方麵的社會生活作一番“喜劇基礎”的研究,進而在此基礎上,對既定生活現象作出整體的喜劇性設計。

生活或人生,在某種意義上,其本身就是一部永遠演不完的天然喜劇。尤其有趣又可悲的一種現象是:處於其中的大多數角色自己,都缺乏必要的自知之明。於是,在他們自以為清醒明智的人生追求間,便時時處處顯出混沌顢頇又盲目偏執的舉止言行。而凡越顢頇、越偏執者,其表現也往往更自以為是、更作繭自纏,越纏越緊也就越加嚴肅認真,於是,也便使旁觀者更覺其可笑……自然,這隻是喜劇性的一種。但從中我們卻應該體味到:真正的喜劇應該是對社會生活深層洞識之中的某種理性解剖、某種極具人文思維的哲學闡釋,而絕不是庸俗卑賤的搔癢逗樂、耍貧嘴或裝醜自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