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劇當然是要引人發笑的。我國當代的影視喜劇也不能說很少,觀眾在觀片時也能不斷發出笑聲。但若認真詢問,卻發現幾乎所有喜劇藝術的觀賞者(隻看熱鬧者除外)都對我國當代的喜劇創作大不滿意,乃至不屑一顧,進而漸漸產生對“喜劇品類”的誤解、貶低:認為作為一個劇種,喜劇本身似乎就隻是輕淺逗笑之作,與悲劇或正劇難能並駕齊驅。而不爭的事實也似乎證明著這一點:當代中國的喜劇創作確實不盡如人意,多輕淺遊戲之作,少啟人悟世之章。
這當然令喜劇作者難堪,更難以接受——難道喜劇作為一個戲劇品類,肯定低於悲劇與正劇?!喜劇創作者充其量隻能歸入“二流作家”之列?!
自然不是。這從中外喜劇創作的曆史回顧中,便可見得:在中外戲劇史上,喜劇的地位並不比悲劇或正劇低,喜劇對社會生活的影響並不比悲劇或正劇小,喜劇的藝術成就不比悲劇或正劇差,而觀眾對喜劇的歡迎、喜愛,在某些時候甚至比悲劇或正劇更熱烈、更濃厚!
那麽,到底是什麽原因,使我國當代的喜劇創作處於低穀,甚至有自輕自賤的難堪與尷尬?我們姑且不作結論性判斷,先對中外戲劇創作的曆史流脈作一番回顧與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