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劇本創作教程(第4版)

第一章 “發現”(一) 生活基礎與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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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劇是反映生活的。因此,“發現”它,其根本意義就是“發現生活”。一部影視作品之所以能成功,首先就在於它對生活有了一種新的發現。任何一種新的義理、新的觀念、新的現象、新的情感、新的感覺……總要有屬於自己的新的內容。有人講,有的影視作品似乎並沒有什麽新的內容,不過形式翻新而已。這種說法未免拘泥舊論而顯得淺薄了——難道竟有與內容無關的純形式?同一個故事,用不同的結構展示,便有不同以至截然相反的視聽效果;同一個結構形式,若采用不同的表述手段、鏡頭語言,其內蘊與意境也會迥然不同。在現代影視創作中,影視“表述形式”已絕不是“故事情節”的附庸、單純的外部包裝,而是影視藝術整體不可缺少的有機成分、重要因素。因此,那些隻因手法新穎、形式別致而引人矚目的作品,也正因其能用新奇巧妙的觀察角度與表現格調,使觀眾對習以為常的生活情景有“頓時”的新鮮感受與別種理解,則自身也就是對生活的一種“發現”了。

於是,“發現”的範疇是相當廣泛的:

你所寫的題材是別人沒有寫過的——這是題材的“發現”;

你在別人寫過的舊題材中挖掘出了新的內容——這是題旨的“發現”;

你用新的切入角度,使人們對習以為常的生活頓生另一種觀照——這是展示視角的“發現”;

在藝術方麵,運用新的結構方式、編織迥異於他人的戲劇衝突、采取新的表述風格……甚至創造新的視覺形象等,都是對客觀生活的藝術“發現”。

而要對生活有所“發現”,作為編劇,就必須有自身深厚、清明的生活積累。具言之,就是要力求深厚廣博的“生活見聞”與清明精邃的“生活見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