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劇本創作教程(第4版)

第一節 “發現”的基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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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積累的必要性

有的影視劇作者被問及創作經驗時,往往擺出一副高深莫測的態度:“憑直覺而已。”或淡淡一笑:“我不知道怎麽創作——反正,我能。”卻人於千裏之外,洋洋然一副名士風度。似乎影視藝術隻能是“文化貴族”靠天才、憑靈性為之,凡人不可問津。

這其實是一種“高雅”的庸俗、“深沉”的淺薄。影視編劇的途徑萬千:有人“千錘萬擊出深山”,有人信手拈之於都市,有人十年磨一劍、辛苦備嚐,有人偶爾試塗之、一篇打響,……凡此種種,確有個人先天與後天的不同處。但是,無論什麽人創作出成功的作品,除個人因素外,都不可能沒有生活積累。雲山霧罩地唬人是一回事,創作的實際過程則是另一回事,含糊不過去的。

例如美國的威廉·福克納,可謂天才作家,他確曾講過“天資神助、神品妙構”之類的話,在講到自己是怎樣成為一個作家時,更是極為輕鬆:

我認識了舍伍德·安德森。下午我們常常一起在城裏兜風,找人聊天兒。到黃昏時候再碰頭,一起喝上幾杯,他談我聽。我們每天這樣,樂此不疲。我想,假如作家的生活就是這樣,當個作家倒也適合我的口味,於是我就動手寫我的第一本書。我立刻感到寫作確是個樂趣。我跟安德森先生一連三個星期沒有見麵,自己居然會渾然不覺。後來我的書寫完了——那就是《士兵的報酬》——一天走到街上,我遇見了安德森太太。她問我書寫得如何,我說已經完稿。她說:“舍伍德說,他願意同你作個交易:假如你不把稿子塞給他看,那他就叫給他出書的出版社接受你的稿子。”我說:“一言為定。”就這樣,我成了一個作家。

如此輕而易舉、手到擒來!可是,全部創作過程僅僅如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