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思意向指創作者因某種“觸發”對未來的影視內容所作的自覺或不自覺的趨向性藝術思維;戲劇核則是影視內容全部內涵的生發點、核心,是思想(情感)與形象初步藝術結合的意象實體。
有了生活基礎,有了藝術感受能力,而且對“戲”的本質與類型也能有所把握——至此,對創作者來說,雖然已經具備了“發現”的可能或曰基礎,但是,還不能說已經完成“發現”的過程,還需要經某種“觸發”(或曰“靈感”)的衝動,緊接著進入下一步:對未來的創作內容進行趨向性藝術思維,並在此基礎上,最終確定“戲劇核”——至此,才能說完成了“發現”階段的工作。也就是說,才終於確定了“寫(值得寫的)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