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藝術鑒賞通論(第2版)

第六章 影視藝術敘事鑒賞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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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藝術是一種敘事藝術。熱·熱奈特曾指出:“敘事即用語言,尤其是書麵語言表現一件或一係列真實和虛偽的事件。”[1]羅蘭·巴特的解釋與熱奈特大同小異,他認為:“對人來說,似乎什麽手段都可以用來進行敘事:敘事可以用口頭或書麵的語言,用固定的或活動的畫麵,用手勢,以及有條不紊地交替使用所有這些手段。”[2]顯然,巴特的觀點更全麵。結合熱奈特、巴特和華萊士·馬丁《當代敘事學》中的一些觀點,可知,敘事實際就是講故事。對於敘事藝術而言,講故事的視點非常重要,因為它直接影響敘事結構的功能和母題。支撐敘事藝術的結構要素以人物、情節和細節最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