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知,若生命倫理學專家聽了這堂課,大概會大搖其頭,因為我對這門學科的介紹實在是簡化得不像樣,很多術語也沒有給出準確的定義。可是對於學生來說,這堂課已經足夠燒腦了。在他們過去所受的教育中,標準答案大行其道,那才是對真實生活的粗暴簡化。我的目標,並非是讓學生掌握知識,而是通過生命倫理學,讓他們認識生命和生活的複雜,從而把燒腦視為一種認真對待生活的方式,一種更有效地應對挑戰的辦法,甚至是一種思維的樂趣。
為了讓學生繼續燒腦,繼續認識事物和人性的複雜,我下課前推薦了一本叫作《洞穴奇案》[7]的小冊子。這是一本非常奇特的書,源於美國法律學者富勒1949年提出的一個假象公案:五名洞穴探險者受困山洞,水盡糧絕,無法在短期內獲救。為了維生以待救援,大家約定抽簽決定吃掉一人以救活其他四人。威特摩爾是這一方案的最初提議者,但他在抽簽前又收回了意見。其他四人抽簽,恰好抽中了威特摩爾。獲救後,這四個人被以殺人罪起訴並被初審法庭判處絞刑,富勒還虛構了五位大法官對此案的判決書。1998年,法學家薩伯延續了富勒的遊戲,假設五十年後這個案子有機會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針對這個案子各自寫出了判決意見……
我之所以要給學生們推薦這本書,是因為我相信,麵對未來,學生們不僅需要知識,更需要思想的能力。我希望他們可以通過生死課,也通過大量閱讀,去經曆思想上、精神上的探險,在人類思想起伏的波濤中和生活的密林裏,尋找真正有用的羅盤和前行的工具。
【附錄】課後書寫與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