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後漢書》編纂於郝經拘留儀真期間,直至延祐五年,方由元朝官刻行世。由於印本無多,流傳不廣,明以後逐漸散佚。清四庫館臣以其“持議甚正,有益治體”,從《永樂大典》中輯佚成書,收入《四庫全書》之中,雖結構尚稱完整,但內容已多有散佚。
一、《續後漢書》的修撰
中統元年(1260),忽必烈即蒙古汗位,以郝經為翰林侍讀學士、國信使,出使南宋議和。南宋權臣賈似道,拘留郝經於真州(江蘇儀征)十五年。在議和不成、歸國無望的困厄中,郝經潛心經史,先後撰修各類著述十二種、數百卷,《續後漢書》即作於拘囚期間。
郝經《續後漢書自序》雲:
中統元年,詔經持節使宋,告登寶位,通好弭兵。宋人館留儀真,不令進退。束臂抱節,無所營為,乃破稿發凡,起漢終晉,立限斷條目,以更壽書。作表、紀、傳、錄諸序、議、讚。十二年夏五月,令伴使西珪借書於兩淮製使印應雷,得二漢、三國、晉書,遂作正史。以裴《注》之異同,《通鑒》之去取,《綱目》之義例,參校刊定,歸於詳實。以昭烈纂承漢統,魏、吳僭偽。十三年冬十月書成,[1]年表一卷,帝紀二卷,列傳七十九卷,錄八卷,共九十卷,別為一百三十卷。[2]
由上文可知,《續後漢書》的寫作分三階段:第一,發凡起例,確定全書的年代斷限和改作宗旨;第二,分卷立目,並寫出各卷的序文議讚;第三階段,才是采錄前史,編纂史書正文。然而,《自序》隻記錄了《續後漢書》的成書時間,而沒有起始之年。考察郝經《陵川文集》,可見至元二年(1265)五月的《甲子集序》中,曾提到至元元年與書狀官苟宗道“整領綴緝”舊稿,其中就有《通鑒書法》《三國條例》二稿,“各自為一書”。[3]苟宗道《續後漢書新注序》雲:“先生比為新書,先作《義例條目》,以明予奪之旨,今各具本文下。”[4]《續後漢書自序》的新注注文亦雲:“先生比修新書,先為《義例》,以明更定去取之意,今各具本條下。”[5]顯然,這裏所謂的《義例》或《義例條目》,就是《甲子集序》所說的《三國條例》。《續後漢書》完稿後,《義例》沒有單獨成篇,而是分條錄入苟宗道的《續後漢書新注》,所以苟宗道《郝公行狀》在記敘郝經遺著時,隻提到《通鑒書法》,而未及《三國條例》。[6]《三國條例》是郝經編撰《續後漢書》的綱領,它確定了其書的修撰宗旨、體裁、斷限和書法原則。而《通鑒書法》,是對司馬光《資治通鑒》書法規則的總結,也是為確立改編三國史的書法原則而作的先行研究。可見,至少在至元元年以前,郝經已經在發凡起例,開始醞釀《續後漢書》。
根據《陵川文集》,約至中統四年(1263),郝經在多次與南宋當局交涉都無結果的情況下,已經開始潛心經史,做好長期被拘押的準備。從中統四年二月到至元五年(1268)正月的五年中,郝經先後編著了《一王雅》《通鑒書法》《春秋外傳》《甲子集》《原古錄》《太極演》《周易外傳》等七部書約200多卷。[7]因此,在這一時期,郝經對《續後漢書》隻作了發凡起例、確定義例書法的準備工作,大規模的修撰尚未開始。至元五年正月以後的四年中,郝經沒有再寫其他著作,將主要精力投入到改編三國史的工作中,不僅確定了全書表、紀、傳、錄四種體裁,編製了全書的目錄,還寫好了各卷的序文、議、讚,全書出於己意的創新工作已大體完成。剩下隻是根據舊史,將史料分別抄入體係完整的各卷之下而已。因此,至元八年五月,郝經通過南宋伴使陳西珪,向宋兩淮製置使印應雷借到《漢書》《後漢書》《三國誌》和《晉書》等書後,即開始大規模的史文抄錄工作,不過短短的十七個月,到至元九年十月,這部90卷的《續後漢書》即告殺青。
可見,《續後漢書》的結撰,從至元元年作《通鑒書法》和《三國條例》開始,到九年十月全書完稿,共持續了九年時間,而其中主要的工作,完成於五年正月到九年十月之間。
《續後漢書》雖作於郝經拘留真州期間,但是改作《三國誌》的心願卻並非始於此時。《續後漢書自序》對此有清楚的說明:
晉平陽侯相陳壽,故漢吏也。漢亡仕晉,作《三國誌》,以曹氏繼漢而不與昭烈,稱之曰蜀,鄙為偏霸僭偽。於是統體不正,大義不明,紊其綱維,故稱號議論皆失其正。哀帝時,滎陽太守習鑿齒著《漢晉春秋》,謂三國蜀以宗室為正,魏雖受漢禪晉,尚為篡逆,蜀平而漢始亡,上疏請越魏繼漢,以正體統,不用。宋元嘉中,文帝詔中書侍郎裴鬆之,采三國異同凡數十家以注壽書,補其闕漏,辨其舛錯,績力雖勤,而亦不能更正統體。曆南北隋唐五季七百有餘歲,列諸三史之後,不複議為也。宋丞相司馬光作《通鑒》,始更蜀曰漢,仍以魏紀事,而昭烈為僭偽。至晦庵先生朱熹為《通鑒》作《綱目》,黜魏而以昭烈章武之元繼漢,統體始正矣。然而本史正文,猶用壽書。經嚐聞搢紳先生餘論,謂壽書必當改作,竊有誌焉。及先君臨終,複有遺命,斷欲為之,事梗不能。
因此,當至元九年(1272)書成之日,郝經才感歎:“安得複於先君,而告卒事乎!”[8]
郝經改作《三國誌》是確有父命,還是模仿司馬遷《史記》的臨終受命,我們已不得而知。至少,郝經在憲宗八年(1258)十一月其父去世後所作《先父行狀》中,並未言及遺命改作事。[9]但是,郝經本人於三國史寓心已久,則是確有其事。苟宗道《郝公行狀》雲:“公自弱冠,每以陳壽所修《三國誌》統紀紊亂,尊魏抑漢,後世不公之甚,他日必當改作。”[10]早年束發就學奉父命學作決科文,郝經曾擬劉備和諸葛亮二人,作《漢昭烈帝討吳孫權檄》和《漢丞相亮諭偽魏檄》。[11]出使南宋之前,自己酉年至戊午年(1249~1258),郝經又先後為順天府關羽廟作《漢義勇武安王廟碑》,為涿郡劉備廟、諸葛亮廟作《涿郡漢昭烈皇帝廟碑》和《漢丞相諸葛忠武侯廟碑》,並為北海管寧祠和易州田疇祠作《漢高士管幼安碑》《漢義士田疇碑》。[12]這些碑記,非但表彰忠於劉備匡扶漢室的諸葛亮和關羽,以及不仕曹魏以存漢統的義士管寧、田疇,而且提出黜魏尊漢的統紀問題。早在己酉年撰寫的關羽廟碑中,郝經就提出蜀漢正統論:“昭烈帝始終守一仁,武安王始終守一義,盡心於複漢,無心於代漢,漢統卒歸之。袁氏徒為僭偽,曹氏徒為篡竊,孫氏徒為偏霸,竟不能以有漢。”[13]《昭烈皇帝廟碑》進一步指出:“陳壽作《國誌》,即以漢統與魏,使昭烈父子與劉璋共為《蜀誌》。其後著書者,皆以魏為正統。惟宋司馬光更‘蜀’為‘漢’……而亦不以正統歸之。至建安,朱熹始奪‘黃初’之統,以‘章武’繼漢,漢亡始為魏。夫高帝以寬仁得人心開漢統,光武以謹厚得人心複漢統,昭烈以信義得人心存漢統。”所以,郝經在碑中,“推本漢氏家法心傳,統體所在,正其名號,曰‘漢昭烈皇帝’,榜其殿而碑諸廟。”[14]這些都說明,郝經在出使南宋之前,的確已有改作《三國誌》以正統體之意,隻是因為忙於世務,無暇撰作而已。拘留儀真十五年,為郝經提供了專意述作的充裕時間。在這一時期編撰的十二部著作中,《續後漢書》是郝經用時最長、投入精力最多的一部,是集中體現其史學思想的代表之作。元仁宗延祐五年(1318),朝廷商議刊刻郝經遺著,在眾多的著述中獨獨選出《陵川文集》和《續後漢書》兩部刊印行世,絕非偶然。
二、《續後漢書》的命名
郝經改作的三國史,最初並不稱為《續後漢書》,而是沿用陳壽書名,稱《三國誌》。郝經《自序》雲:“(中統)十三年冬十月書成……仍故號曰《三國誌》。”其下苟宗道《新注》亦引《義例》曰:“陳壽之為《國誌》,時東漢史尚無完書,乃斷自獻帝而下,為魏、蜀、吳書,總謂之《三國誌》。天下分裂,統體不一,如周衰列國,故如《國語》別為之書,而謂之誌,誌亦記也。今雖增修,革訛飾陋,正其統體,其名不可易,故仍曰《三國誌》雲。”[15]這說明,早在編寫《義例》決定改作宗旨之時,郝經已經為自己的著作確定了《三國誌》的書名。郝經認為,三國時期的曆史,正如春秋時期周室衰微列國分立。所以,陳壽模仿《國語》體裁,按國別分作魏、蜀、吳三書來記載當時的曆史,而總稱為《三國誌》,是符合曆史事實的。現在自己改編三國史,主要是為了“革訛飾陋,正其統體”,至於書名則不必改易。實際上,仍用《三國誌》之名,還有更深層次的寓意,即郝經期望自己的改作,可以取代陳壽《三國誌》的正史地位。不過,這一點隻能是他隱含的心願,不便公開闡明而已。所以,至元九年(1272)十月全書告成,郝經作《自序》言修撰事,清楚地說明其書仍陳書故名《三國誌》。同年苟宗道作《新注序》,亦未言及書名改易。
然而,郝經《陵川文集》卷29所收該書序、延祐五年(1318)五月江西行中書省開刊郝經著作的劄付,以及同年七月江西儒學提舉馮良佐為該書作的《後序》,都稱這部書為《續後漢書》。尤其值得重視的是,苟宗道《郝公行狀》在記述此書時雲:“公自弱冠,每以陳壽所修《三國誌》統紀紊亂,尊魏抑漢,後世不公之甚,他日必當改作。及聞晦庵先生有《通鑒綱目》,嚐語人曰:‘《綱目》雖奪魏統而與漢,然一代完書終未改正。’公乃創作紀、傳、序、誌、論、讚等書,其辭例森嚴正大,雄深健雅,黜奸雄之僭偽,續一世之正統,則昭烈、孔明之心,白日正中也。仍改曰《續後漢書》若幹卷。”[16]集賢學士盧摯《郝公神道碑銘》、翰林學士承旨閻複《郝公墓誌銘》二文,也都記此書為《續後漢書》。其中《郝公墓誌銘》稱:“公之歿也,權厝於保定西郭靜直君(郝經父思溫)墓側。大德三年春,遷窆於河陽虎頭山之原,從吉兆也。先事,朝請君(郝經子采麟,時為集賢直學士朝請大夫)持淮東道肅政廉訪副使苟宗道所述家傳,請銘幽隧。”[17]可知盧摯《郝公神道碑銘》和閻複《郝公墓誌銘》,都作於大德三年(1299)春郝經遷葬之前,而二文所依據的苟宗道《郝公行狀》,當更作於二文之前。也就是說,以上三文都寫於延祐五年刊刻郝經遺著之前。這似乎是充分的證據,說明至少在該書刊刻前,甚至有可能在郝經生前,其書已改稱《續後漢書》。但對史料細作考究,則又不然。
首先,《三國誌》完稿於至元九年十月,下距十一年元軍大舉攻宋、宋遣郝經一行北歸還有兩年。若郝經在此期間已決定更改書名,那麽他完全有時間改動《自序》和《義例》中有關書名的解說,而不至於留下“仍故號曰《三國誌》”的原文。而且,郝經在北還途中就已罹病,十二年四月到達燕京麵見忽必烈,翌日世祖駕幸上都,留郝經於燕京就醫看治。七月十六日,郝經即以“宿疾複作”去世,其間似無暇再更定自己的著作。
其次,《郝公行狀》的作者苟宗道,是以書狀官身份隨同郝經出使南宋的郝氏門生,當年在儀真曾協助郝經改作三國史,並為郝書作《新注》。如果郝經生前已決定改易書名,即使本人不及措手,苟宗道亦可助他改易原稿,而不會出現《自序》名為《三國誌》,《行狀》中卻雲“仍改曰《續後漢書》”的矛盾。
再次,《陵川文集》卷首所載延祐五年元中書省移江西行省谘文,在提到郝經三國史時,亦稱之《三國誌》。該谘文首引集賢大學士禮部尚書郭貫上奏雲:“其平日著述,如《三國誌》……《春秋外傳》《一王雅》《陵川文集》等書,學者願見而不得。”要求刊刻郝經遺著以示表彰。上書獲中書省批準:“將郝文忠公遺文裒集梓行,誠有補於世教。”其後,谘文又引懷孟路申,“今將《陵川文集》並《三國誌》申解前去”。中書省收到之後,遂“將發到《陵川文集》一十八冊、《三國誌》三十冊送付編修官蒲道源等,考較去後”。[18]這說明,延祐五年朝廷商議刊刻郝經遺著,到懷孟路郝氏家中查找遺稿,並上呈中書省轉翰林國史院官員考較時,郝經改作的這部三國史仍稱為《三國誌》。
書名的變化應出自翰林國史院官員對郝經著作考較之後,由“待製趙穆、編修官蒲道源等官連呈”中書省時,書名已改稱《續漢書》。[19]而且,當年七月江西行省儒學提舉馮良佐在刊印郝經著作完畢之後,作《續後漢書後序》還特地解釋說,“若夫《續後漢書》暨《陵川集》,則今所定稱也”。[20]這就證明,郝經生前《三國誌》的書名從未改易,《續後漢書》之名,應該是翰林國史院官員考較時所改,所以江西行省劄付、馮良佐《後序》,才一致改稱《三國誌》為《續後漢書》。至於《陵川文集》卷首附載的盧摯《郝公神道碑銘》、閻複《郝公墓誌銘》和苟宗道《郝公行狀》,以及《文集》卷29所錄《續後漢書序》,都應當是江西行省刊印時所作的相應改動,而非原文如此。
還有一個佐證,郝經在拘留儀真期間,曾編訂自己的詩文為《甲子集》,集中按文體分類,順序為詩、賦、論、說、辨、解、書、傳、誌、箴、銘、讚、頌、序、記、碑誌、行狀、哀辭、祭文、雜著、宏辭、表奏、使宋文移等。[21]而延祐五年刊刻的《陵川文集》,各文體順序調整為:賦、詩、圖記、論、雜著、文、哀辭、祭文、箴、銘、讚、說、書、記、序、述擬、奏議、碑文、墓誌銘、行狀、使宋文移。說明翰林國史院在考較郝經著作時,不隻是作了文字的考核校訂,還重新編輯過文集。
書名的改易,說明翰林國史院官員認為,郝經三國史沿用《三國誌》之名,有仍陳壽之舊的嫌疑。不如像南宋蕭常所著三國史,改稱《續後漢書》,更能凸顯蜀漢為繼西漢、東漢之後又一個新的漢朝政權,也更符合郝經改作三國史、確立蜀漢正統的宗旨。這一改變,雖無悖於郝經更正統紀的撰述本意,但是,翰林國史院官員並不認為郝經之書,可以取代陳壽《三國誌》的正史地位,則是顯而易見的。
三、《續後漢書》的刊行與輯錄
至元九年(1272)十月,《續後漢書》完稿於儀真。兩年後,元軍大舉攻宋,忽必烈遣兵部尚書廉希賢與郝經之弟行樞密院都事郝庸入宋,責問宋朝拘留使節之故,南宋被迫放還郝經。次年四月,郝經一行回到燕京,入見忽必烈複命,七月即病卒家中。郝經死後,他從南方帶回的著作悉藏於家,未曾刊行。
據元中書省谘文,仁宗延祐中,郝經門生禮部尚書郭貫上書朝廷,提出郝經以國信使出使宋朝,被宋拘留十六年,“凜然風節,遠配古人”。“其平日著述,如《三國誌》黜曹魏而主劉蜀,使正統有歸,吻合朱文公《通鑒綱目》筆法,一洗前書之謬誤,是誠有補於世教。又如《春秋外傳》《一王雅》《陵川文集》等書,學者願見而不得。似此遺稿,家藏尚多。不幸其子山南江北道肅政廉訪使文徵早卒,伏慮前書久而散失,良可惜也。如蒙朝廷允許,於懷州本家取發前來,付翰苑披詳,發下板行。庶使一代儒宗雄文傑作,不至湮沒,傳之將來,以見聖治文明之盛,是則非惟死者之幸,實後學之幸也”。[22]要求刊刻郝經遺著,以表彰忠烈。
郭貫上書得到朝廷批準,遂移文懷州,於郝經家中尋求遺稿。在郝經諸多著作中,懷孟路僅將《陵川文集》十八冊和《三國誌》三十冊申解入京,由中書省送付翰林國史院考較。參與其事者,有翰林待製趙穆、翰林編修蒲道源等人。考較後,翰林院官員連呈:“郝經所著文集,筆力雄深,議論賅博,忠義之氣,藹然見於言意之表。《續漢書》(即《三國誌》)得先儒之至論,黜晉史之帝魏,使昭烈上係漢統,扶立綱常,有補世教。其間敘事,典贍核實,多前史所未及者。若蒙呈達都省,行下書坊,版行傳後,非惟使斯人生平精苦之誌有以表見於世,亦示我國朝之有人焉。”[23]於是,由集賢大學士陳顥“以公書敷奏”。仁宗“念故臣之可憫,喜藏書之有傳,睿旨恩潤,俾江西行省繡梓”。[24]到延祐五年(1318)七月,兩書刊刻完成,各印刷二十部。這是郝經《陵川文集》和《續後漢書》的第一次刊行,上距至元九年《續後漢書》成書,已經四十六年。但因各書印數有限,流傳亦受到局限。
明清兩代,郝經著作的元官版毀亡。《陵川文集》由於受到世人重視,多次重刊重印,完整流傳至今。而《續後漢書》因未曾再版,所以到清修《四庫全書》時,已無傳世本,惟《永樂大典》存錄尚多。四庫館臣乃自《永樂大典》抄錄整理,輯成《續後漢書》90卷,雖結構完整,內容卻多有遺失,已非完璧。此後,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上海鬱鬆年《宜稼堂叢書》,據《四庫全書》輯佚本刊行。而《叢書集成初編》,又據《宜稼堂叢書》本重新排印。這就是郝經《續後漢書》的版本情況。
《四庫全書總目》雲:
是書與經所撰《陵川集》,皆延祐戊午官為刊行,然明以來絕少傳本,惟《永樂大典》所載尚多,核以原目,惟《年表》一卷、《刑法錄》一卷全佚不傳,其全篇完好者猶十之六七,其序文、議、讚存者亦十之八九。今各據原目編輯校正,所分子卷悉承其舊。間有殘缺,其文皆已具於陳誌,均不複采補,以省繁複。又經所見,乃陳誌舊本,其中字句與今本往往異同,謹各加案語標明,以資考證。書中原注,乃書狀官河陽苟宗道所作……其注於去取義例頗有發明,而列傳中或有全篇無注者,殆修《永樂大典》之時傳寫佚脫歟![25]
《四庫提要》說明,郝經《續後漢書》的輯錄,具備兩個有利條件:一是該書雖已散佚,但資料在《永樂大典》中保存尚多,具備輯錄成書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其書原目尚存,使輯佚者可以根據郝經編定的目錄,將所輯材料編輯校正,甚至所分子卷皆可悉承其舊。這就基本保存了郝書的原貌,雖有部分資料佚失,卻無礙大局,使後世仍可以了解其書的體裁結構和編纂宗旨。
《續後漢書》的輯錄情況究竟如何,上引《四庫總目》隻是概而言之。據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統計,其中全卷佚失確乎隻有《年表》和《刑法錄》2卷,約占全書90卷的2%;不過,尚有正文全佚僅存議、讚者8卷,約占全書9%;部分闕佚者57卷,約占全書63%;而全卷完整者隻有23卷,僅占全書26%,遠不是《提要》所雲的“十之六七”。至於郝經自撰的序文、議、讚則保存較好,其中序37篇存29,議172篇存150,讚93篇存76,即在總數302篇中保存了255篇,約占全部的84%,確如《提要》所言“存者亦十之八九”。
若按史書體裁統計,則有:
年表1卷,全佚。
帝紀2卷,全存。
列傳79卷,包括漢傳21卷、魏傳24卷、吳傳16卷、人物類傳14卷、四夷列傳4卷。其中全卷保存完好者18卷,分別是卷9、卷15、卷23(漢傳),卷25、卷29、卷31、卷37、卷38(魏傳),卷49、卷50、卷51、卷54、卷62(吳傳),以及人物類傳中的卷69(高士傳)、卷70(死國傳)、卷73(狂生傳)、卷74(叛臣傳)、卷75(篡臣傳)。而止存議、讚正文脫佚的8卷,分別為卷6、卷13(漢傳),卷26、卷27、卷28、卷40(魏傳),卷59(吳傳),與四夷列傳中的卷82(南蠻傳)。所餘53卷則各有闕失,皆不完備。如按列傳所載人物統計,在61卷各國列傳中,正式立傳記載的人物原為漢100人、魏132人、吳79人,今闕漢41人、魏51人、吳28人。各列傳附載的人物原為漢88人、魏93人、吳69人,今闕漢34人、魏50人、吳25人。而在14卷人物類傳中,正傳記載原為漢59人、魏86人、吳46人,今闕漢17人、魏13人、吳9人。附傳原為漢33人、魏56人、吳16人,今闕漢6人、魏4人、吳4人。換言之,在全部人物傳記中,正傳原記載各國人物502人,今闕159人,約占全部人物傳記的32%;附傳原記載各國人物355人,今闕123人,約占全部附傳人物的35%。至於四夷列傳4卷,在北狄、烏桓、鮮卑、羌、西域、東夷、南蠻、西南夷八類目中,除南蠻、西南夷二類正文全佚外,其餘五類正文也所存無幾,是全書中散佚較為嚴重的部分。
八錄8卷,其中道術、職官、食貨3錄全存,刑法錄全佚。曆象錄26類目中,僅輝氣全闕,五行、災異部分闕,保存尚屬完整。其餘三錄則缺損嚴重。疆理錄載16州,漢1州闕,魏11州闕6,吳4州闕3。禮樂錄中禮分天、地、人3類,天20子目闕11,地9子目闕5,人15子目闕8;樂3類全存。兵錄分15類,亦闕10類。
此外,苟宗道所作《續後漢書》原注,因散附於各卷正文之下,其存佚今已無法確計。
由統計可知,《續後漢書》體裁結構堪稱完整,郝經親自撰寫的序文、議、讚保存較好,殘佚嚴重得多是抄錄自《三國誌》、裴注及諸史的史書正文,對於了解全書妨礙不大。可以說,《四庫》輯佚本,為研究《續後漢書》和郝經的史學,提供了良好的文獻基礎。
[1] 按:郝經被拘真州,北方消息不通,不知道中統五年忽必烈改元至元之事,所以一直沿用中統紀年。中統十二年、十三年,即至元八年、九年,以下類推。
[2] 郝經:《續後漢書自序》,見《續後漢書》卷首,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輯錄《永樂大典》本,1986,第385冊,第23~24頁;又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9,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5頁。
[3] 郝經:《甲子集序》,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9,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頁。
[4] 苟宗道:《續後漢書新注序》,見郝經:《續後漢書》卷首,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5冊,第25頁。
[5] 郝經:《續後漢書自序》,見《續後漢書》卷首,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5冊,第24頁。
[6] 苟宗道:《故翰林侍讀學士國信使郝公行狀》,見郝經:《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首,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27~28頁。
[7] 參見郝經:《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8、29諸書序文,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
[8] 郝經:《續後漢書自序》,見《續後漢書》卷首,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5冊,第21~24頁。
[9] 郝經:《先父行狀》,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6,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9~12頁。
[10] 苟宗道:《故翰林侍讀學士國信使郝公行狀》,見郝經:《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首,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27頁。
[11] 郝經:《漢昭烈帝討吳孫權檄》《漢丞相亮諭偽魏檄》,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1,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3~9頁。
[12] 諸碑分見郝經:《郝文忠公陵川文集》,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卷33,第4~6、11~18頁;卷34,第1~4頁。
[13] 郝經:《漢義勇武安王廟碑》,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3,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4~5頁。
[14] 郝經:《涿郡漢昭烈皇帝廟碑》,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3,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3~14頁。
[15] 郝經:《續後漢書自序》及苟宗道新注引《義例》,見《續後漢書》卷首,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5冊,第24頁。
[16] 苟宗道:《故翰林侍讀學士國信使郝公行狀》,見郝經:《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首,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27頁。
[17] 閻複:《元故翰林侍讀學士國信使郝公墓誌銘》,見郝經:《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首,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4頁。
[18] 延祐五年《中書省移江西行省谘文》,見郝經:《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首,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2~3頁。
[19] 延祐五年《中書省移江西行省谘文》,見郝經:《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首,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3頁。
[20] 馮良佐:《續後漢書後序》,見郝經:《續後漢書》卷首,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5冊,第26頁。
[21] 郝經:《甲子集序》,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9,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頁。
[22] 延祐五年《中書省移江西行省谘文》,見郝經:《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首,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2~3頁。
[23] 延祐五年《中書省移江西行省谘文》,見郝經:《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首,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3頁。
[24] 馮良佐:《續後漢書後序》,見郝經:《續後漢書》卷首,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5冊,第26頁。
[25] 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卷50郝氏《續後漢書提要》,北京,中華書局,1965,上冊,第451頁;又見郝經:《續後漢書》卷首,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5冊,第2~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