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文獻探研

第三節 別具特色的傳記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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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是《續後漢書》的重要組成,在全書90卷中居79卷,大致分為人物列傳、人物類傳、四夷列傳三部分,與一般紀傳體史書無大差異。然而,《續後漢書》記載的畢竟是三國鼎立時期的曆史,因而,它必然具有與統一王朝正史不同的特點,這首先體現為人物傳記的三國分立。

一、三國分立的人物列傳

從漢靈帝中平元年(184)黃巾起義,到曹丕黃初元年(220)廢漢建魏三國分立,東漢末年的社會動**持續約四十年。這一時期的將相大臣與地方割據勢力,或終於東漢,或歸依蜀漢,或附從於魏,或追隨於吳。這些人物最初都是東漢的臣屬。陳壽《三國誌》各按其歸屬,分別收入魏、蜀、吳三書,其中終於東漢一朝的曆史人物,亦收入《魏書》之中。郝經《續後漢書》以蜀漢繼東漢而為正統,所以列傳的順序自然是以漢、魏、吳的順序來安排。其中漢傳的內容最為複雜,包括蜀漢政權的《後妃太子諸王列傳》1卷,屬於東漢的《宗室諸劉列傳》1卷,漢臣列傳19卷。而漢臣列傳實際也包含兩部分曆史人物:一部分是東漢人物,即從卷6《皇甫嵩傳》到卷14《徐庶傳》;另一部分是蜀漢群臣,即從卷15《諸葛亮傳》到卷24《郤正傳》。[1]

《宗室諸劉列傳》是郝經改作時專門設置的一個列傳,用來收錄東漢末年的劉姓宗室,包括劉寵、劉焉、劉虞、劉繇、劉表及其子弟、臣屬。這些人物的情況較為複雜,陳壽《三國誌》對他們的處理也不盡相同。劉寵東漢末嗣封陳王,黃巾起義時自保陳國,後被袁術所殺。陳壽《三國誌》不載其事,範曄《後漢書》將其置於《孝明八王列傳》。郝經以劉寵在獻帝時曾屯兵陽夏,自稱輔漢大將軍,故特為之立傳,並置於《宗室諸劉列傳》之首。劉焉、劉虞、劉繇、劉表諸人,東漢末皆以宗室出任地方州牧,擁兵自重,割據一方。劉焉、劉璋父子相繼出任益州刺史,陳壽《三國誌》為之立《劉二牧傳》,置於《蜀書》之首,劉備《先主傳》之前。郝經認為劉焉曾與馬騰通謀襲長安,實為漢室之賊,豈得與興複漢室的劉備同列?既然以劉備為《昭烈皇帝紀》,故入劉焉父子於《宗室諸劉列傳》。劉虞東漢末為幽州刺史,曾平定烏丸叛亂,並拒絕袁紹等人立自己為帝的建議,最後被公孫瓚所殺。陳書未為劉虞立傳,事跡附載於《魏書·公孫瓚傳》之中。郝經認為劉虞事跡與魏無涉,不當置於《魏書》,故特為劉虞立傳,收入《宗室諸劉列傳》之中。劉繇東漢末拜揚州刺史,被袁術、孫策所攻,走保豫章而病卒。陳誌將《劉繇傳》收入《吳書》,視為吳國之僭偽。劉表東漢末為荊州刺史,擁兵自保,帶甲十餘萬。劉備投奔,劉表厚待之而不能用,病卒後其子劉琮投降曹操。陳壽將《劉表傳》收入《魏書》,並與董卓、袁紹和袁術合傳,視之為曹魏的僭偽。郝經認為陳壽對劉繇、劉表的處置皆不合理,故將二人傳一並收入《宗室諸劉列傳》,而歸於東漢。當然,宗室之中也有不宜入《宗室諸劉列傳》者。如劉煜、劉放二人,雖身為東漢宗室,卻輔佐曹操父子而為其臣,入魏後,劉煜封東亭侯,劉放封方城侯。陳壽《三國誌》,二人傳入《魏書》。[2]郝經《續後漢書》,也將《劉煜傳》《劉放傳》分別收入卷33和卷47的魏臣列傳中。應該說,郝經對上述人物的處理,是符合曆史實際的。[3]

魏傳包括諸帝列傳4卷、《魏家人諸子列傳》1卷、《諸夏侯諸曹列傳》1卷、魏臣列傳18卷。吳傳包括先祖和諸帝列傳3卷,《吳家人諸子列傳》1卷、《吳諸孫列傳》1卷、吳臣列傳11卷。在魏傳和吳傳中,郝經采用了一係列與漢傳不同的書法,來強調兩國的僭偽地位。例如,在諸帝列傳中,對曹操等曹魏六帝和孫權等東吳四帝,皆削去其稱號而直稱姓名。[4]而且,“凡魏,吳二主卒立與凡特稱,皆書姓名,漢之僭偽,不成其為君也”。[5]又如《家人諸子列傳》,也是郝經改作時專為魏、吳二國的後妃和皇子等設置的。如前所述,在列傳的卷首,有《後妃太子諸王列傳》1卷,收錄蜀漢二帝的後妃、太子及諸子封王者,作為帝紀的羽翼來強調蜀漢的正統地位。但是對於魏、吳二國,郝經認為:“帝統在漢,故魏、吳不得稱為後妃。取歐陽修《五代史》例,與其諸子總為《家人傳》。”[6]再如,對於漢朝的丞相、大將軍、大司馬等高級官員,郝書一律以官冠名而不稱姓,以表示尊重。而對於魏、吳官員,則並書姓名,以示等級上的差別。[7]至於漢朝的諸王、三公、丞相、大將軍、大司馬去世,郝經皆書薨,魏、吳君臣則皆書卒而無差別。[8]凡此種種,都是郝經為突出蜀漢的正統地位,強調魏、吳為僭偽政權,而確立的書法義例。

比較可知,郝經《續後漢書》的人物列傳,較多地借鑒了歐陽修《新五代史》的體裁。五代十國也是一個分裂割據的曆史時期,與三國時期有不同亦有相似。不同在於,五代是中原地區五個互相接續的封建王朝,而三國是三個同時並存的割據政權。相似在於,五代時期亦存在多個割據政權並立的局麵。薛居正《舊五代史》效法陳壽,國別為史,全書分為梁書、唐書、晉書、漢書、周書,一朝一書,各成體係,分別記載相互接替的五個皇朝。類傳和誌則獨立成書,置於全史最後。[9]歐陽修《新五代史》打破朝代界限,把五朝的本紀和列傳綜合在一起,依時間先後進行編排。先排列各朝本紀,再接續各朝列傳。在列傳中,首先設置梁、唐、晉、漢、周五朝的《家人傳》,以記載各代皇帝的後妃和諸子。其後的將相大臣列傳,也根據朝代分成《梁臣傳》《唐臣傳》《晉臣傳》《漢臣傳》和《周臣傳》。再接續《死節傳》《死事傳》等類傳。[10]郝經《續後漢書》的人物列傳,是首先分為漢傳、魏傳、吳傳三個部分,分別記載三國情況。在各國傳中,除漢傳設《後妃太子諸王列傳》外,魏、吳兩國皆設《家人諸子傳》,以顯示兩國與蜀漢正統的區別。《後妃傳》或《家人諸子傳》之後,再安排各國的群臣列傳。正是通過借鑒和改造,郝經形成了《續後漢書》的體裁結構,來為自己的改作宗旨服務。

二、類傳的繼承與創新

人物類傳的傳記形式,亦創始於司馬遷。《史記》設置《刺客》《循吏》《儒林》《酷吏》《遊俠》《佞幸》《滑稽》《日者》《龜策》《貨殖》十個類傳,按類型分別記述曆史人物。[11]班固《漢書》繼承其中《儒林》《循吏》《酷吏》《貨殖》《遊俠》《佞幸》六個類傳,又新設置了《外戚列傳》,來記述西漢一朝的外戚情況。[12]其後曆朝正史,無不根據當時的曆史情況繼承或增設類目,以分類記載人物,成為中國傳記史學的一個優秀傳統。在諸史之中,新增類傳最多的當屬範曄《後漢書》,共有《黨錮》《宦者》《文苑》《獨行》《方術》《逸民》《列女》等七類新傳,[13]反映東漢一朝外戚、宦官輪流專權及黨錮之禍等曆史現實。這些類傳,也大部被後代史書所承續。

陳壽《三國誌》人物類傳僅有《方技傳》一種,傳記形式相對單一。這大約是由於陳壽分三書記載三國曆史,不便於設置人物類傳所致。郝經融三國史事於一書之中,因此《續後漢書》設置了《儒學》《文藝》《行人》《義士》《高士》《死國》《死虐》《技術》《狂士》《叛臣》《篡臣》《取漢》《平吳》和《列女》十四個類傳,隻是在各類傳中,再分別按漢、魏、吳的順序記載曆史人物,保持了史學的優秀傳統。其中,《儒學》《文藝》《義士》《高士》《技術》《列女》六傳,都是紀傳史書的傳統類傳,如《儒學》源起《史記》,《文藝》《高士》《技術》《列女》見於《後漢書》,《義士》出自《晉書·忠義傳》,郝經隻是承前史類目來記載三國人物。

《續後漢書》的《死國》《死虐》兩傳,是繼承歐陽修《新五代史》而加以創新。其實,這一類傳可推源於前史的《忠義》《誠節》《節義》等傳。歐陽修認為,五代時期士人少節無恥,“以苟生不去為當然”,“欲全其節而不二者,固鮮矣”。“故吾於死事之臣,有所取焉”。因此,《新五代史》專門設置兩個類傳,以“全節之士”王彥章等三人入《死節傳》,而以“其初無卓然之節,而終以死人之事者”張源德等十五人入《死事傳》,表彰在朝代禪替之際盡忠於本朝的死者。[14]郝經《續後漢書》繼承歐陽修設置二傳的思想,其《死國列傳序》雲:“人之所重,莫重於死。死得其所而與生同,偷生不死而與死同,死非其所與不死同……故莫重於死,莫難於處死也。”死有多種,有死其身者,有死其節者,有死其官者,至於“衛君匡國,折敗以死,死其國者也”。所以,《續後漢書》設立《死國列傳》,記載這一類人物。《死國列傳》的內容頗為複雜,包括多種情況:其一,如“孔融誚責曹操,嶷然存漢,犯難而繼之以死”,這是為保存東漢政權而死者。其二,如蜀漢“末帝之亡,北地王諶、諸葛瞻、傅僉父子死於漢”,這是為蜀漢滅亡而死者。上述兩種人共同組成《死國列傳》的漢傳部分。其三,“及司馬懿翦滅曹宗,夏侯玄、李豐、許允、王經慨然付之一死,王陵、毋丘儉、諸葛誕相繼稱兵,以討賊為名,誌乎衛君匡國,不幸顛蹙覆滅……死於其國者也”。這些人是為捍衛曹魏政權而死,收入《死國列傳》的魏傳部分。其四,如留讚、呂據、朱異、張悌等人,為東吳政權而死,錄入《死國列傳》的吳傳部分。無論這些人為哪一個政權而死,郝經認為他們都死於衛君匡國,是死得其所的,值得青史表彰,故“著為《死國篇》,表其義概,庶幾篡臣賊子知懼焉”。[15]《死虐列傳》的情況與《死國傳》大不相同。如魏國邊讓、楊修等人,吳國高岱、於吉等人,他們不是為國而死,而是死於本國君主的虐政,所以郝經創立《死虐列傳》,“凡殺不以罪者,如魏、吳諸人,類為《死虐篇》”。這當然隻有作為僭偽的魏、吳二國才有,所以《死虐列傳》隻有魏傳和吳傳兩部分。至於蜀漢的劉“封等八人,皆昭烈、末帝世以罪誅放者,故自為列傳雲”。[16]

《叛臣》《逆臣》等類傳的設置,則始於歐陽修《新唐書》。《新唐書》首創《奸臣傳》,收錄許敬宗、李林甫等權臣奸相;創《叛臣傳》,收錄仆固懷恩、李懷光等抗拒朝命的叛將;創《逆臣傳》,收錄安祿山、史思明等公然起兵反唐稱帝的藩鎮。[17]實際上,此前的紀傳體史書雖未設置上述類傳,卻往往將這些人的傳記置於全書的最後,視為異類,而不與諸臣列傳相混。如班固《漢書》,就將篡漢的外戚《王莽傳》,置於《外戚傳》《元後傳》與最後一卷《敘傳》之間。[18]沈約《宋書》,亦將劉劭、劉濬的《二凶傳》,放在全書最後的《氐胡傳》與沈約《自序》之間。[19]魏征《隋書》,幹脆將叛將宇文化及、王充等人的傳,列為全書最後一卷。[20]郝經沿襲《新唐書》,亦在《續後漢書》中設置了《叛臣列傳》和《篡臣列傳》兩個類傳。其《叛臣列傳序》雲:“叛者,反君背國不臣之甚者也。”因為“人臣委質,可死而不可叛也。”“三國之人,魏為篡漢之盜,吳始叛漢,而終為漢與國,掎角治魏。故漢臣之始入於吳,終降於魏,吳臣之遂降於魏,皆叛臣也。”[21]但是郝經的《叛臣列傳》,隻收錄了孟達和黃權二人,都是由蜀漢降魏的將領,與其序所雲並不相符。不過,郝經的著力處原不在《叛臣傳》,而在於《篡臣列傳》。其《篡臣列傳序》雲:“夫取不以道曰篡”,這是“王法所不赦,《春秋》所必絕……以為亂臣賊子戒。”郝經認為,以臣篡君而有天下的始作俑者,當為司馬氏父子。因為王“莽雖僭竊,繼即臠滅而光武中興;曹氏欺奪,雖有中國而帝統自在昭烈,天下猶夫漢也。至司馬氏父子四世,穿穴締構,弑一君,廢二君,戕落本支,誅除人望,賊殺義士,酷甚新室、曹氏之初,遂取漢、篡魏、平吳,盜有天下,受命而帝,十有八世,載祀二百。自昔篡弑,未有若斯之極也”。自晉而下,宋、齊、梁、陳、隋,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皆弑君篡位,“無討而有天下,三代二漢之治不複見,生民之禍日深,以篡弑奪攘為常事,三綱淪,九法斁,皆晉啟之也”。然而,“當時史臣為尊親諱,自為一代,不敢貶抑。其一時篡竊臣僚,皆為佐命元勳,猶未既備責也。至後世著述者因仍不革,是獎篡也,不可以訓”。所以,郝經《續後漢書》特設《篡臣列傳》,來“正名定分,以懿、師、昭為首惡。賈充諸人為魏臣而盜魏與晉者,皆以為篡臣。如宣王、景王、文王等不製之號,皆削而不書,始終名之,如操之於漢雲”。[22]查《續後漢書》,《篡臣列傳》分為上、下兩個子卷,上卷記載司馬懿父子、司馬孚父子共五人,傳記中對於司馬懿等人的征伐事跡多削而不載,而特著其篡代之跡以示懲戒;下卷載王沈、賈充等十人,附錄六人,曝揚他們協助司馬氏篡魏的惡行。

滅漢、平吳是魏晉禪代前後的兩件大事,標誌著東漢末年以來長達百年的分裂割據局麵的結束,天下重新歸於一統。為此,郝經特地創置了《取漢》和《平吳》類傳,來記載這兩個重要的曆史事件。魏元帝景元四年(263),司馬昭節度鄧艾、鍾會等軍攻蜀,衛瓘以監軍從行。陳壽《三國誌》卷28有鄧艾、鍾會二傳,卻無衛瓘傳,僅卷21《衛覬傳》後附錄“覬薨……子瓘嗣。瓘鹹熙中為鎮西將軍”一條記載。[23]直至唐修《晉書》,才補列《衛瓘傳》。[24]郝經《取漢列傳》,特地將鄧艾、鍾會、衛瓘這三位參與滅蜀的將領並列一傳,一方麵完整記載司馬昭滅蜀的全過程,另一方麵也使入蜀後鄧艾擅權、鍾會謀叛、衛瓘平定鍾會叛亂並乘機斬殺鄧艾的曆史事件有了一個最終的結局。雖然今輯佚本《取漢列傳》的序文和《鍾會傳》《衛瓘傳》皆佚,僅存《鄧艾傳》和全卷議、讚,仍能反映郝經的曆史觀。議雲:魏軍入蜀後,“鍾會徼冀謀叛,鄧艾專擅致嫌,衛瓘詭計斃之”,所以司馬昭滅漢的結局是“得國而終不振旅”,並無取勝後的得意。對於衛瓘這個曆史人物,郝經認為他是導致蜀亂的關鍵性人物,也是深致譴責的:“當會之構艾,瓘能拒之則艾不禽,艾不禽則會不反,亂何自而生哉!”而衛瓘卻“與會圖艾濟其奸,遂並誅滅,獨享成功,光賁公袞”。但入晉後,“父子九人一夕並命”,最終也沒有得到好下場,“於是知天道之不可誣也”。[25]

郝經《平吳列傳序》雲:“建安以來,孫氏據有江東,迄晉太康,六七十年,叨僭大號,抗衡中國,漂骸江漢,釃血淮海”,已經成為妨礙統一的地方割據勢力。“晉既代魏……乘孫皓之凶虐,東西萬裏,六道並進……夷險清穢,天下始一……此晉氏有功於天下之大者也”。因此,郝經收錄羊祜、杜預等六位西晉平吳將領列為一傳,並特地取名為《平吳列傳》。其自敘命名的宗旨雲:“平者何?定也。至是而天下始定,太平可期也。何以不書滅?滅者,亡國之善辭,上下之同力,滅者無罪,滅之者有罪。孫皓暴虐,複不死國,焉得為滅?書平,尊晉也。尊晉,所以罪吳也。故取平吳諸將列於終篇,以卒三國之事雲。”[26]盡管西晉是司馬氏父子篡奪曹魏政權建立的,但是對於西晉平吳完成統一的曆史功績,郝經還是予以充分肯定,這是承認社會進步的曆史觀。

在《續後漢書》十四類傳中,最具特色的還是《狂士》與《行人》兩個類傳。漢魏末年,社會的劇烈動**和經學的腐朽,引起士風丕變。這一時期的士大夫,紛紛拋棄儒家的傳統經典,轉而探討道家的《老子》《莊子》以及《周易》三書。他們崇尚虛無,空談名理,甚至毀棄儒家的傳統禮法,越名教而任自然,開啟了玄學的風尚。玄學之士在《三國誌》和《晉書》中,都隻是列名一般列傳,而沒有設置薈萃玄學人物的專門類傳。郝經敏銳地覺察到士風的變化,在《續後漢書》中專門設置《狂士列傳》,收錄王弼、嵇康、阮籍、向秀、郭象等二十位玄學之士(附錄六人),以凸顯社會思潮的巨大變化。自然,一向遵從儒家正統學說的郝經,對玄學持批判態度。其《狂士列傳序》指出:老子“言道之體而不及用,一之乎無為”,尚未為害於道。莊子將道推於極致,入於虛無,“以禮為桎梏,謂放曠為達”,“自帝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及孔門高弟,無不毀訾詬病,以尊老聃氏”,“人道頹圮而天下亂矣”。但是在戰國秦漢時期,尊奉老、莊的還隻是“方士逸民與道家者流爾,名教之人猶未溺乎其中也”,對社會的危害還不太大。“漢魏之季,何晏、王弼始好老、莊,尚清淡,謂之玄學。學士大夫翕然景向,流風波**,不可防製。於是嵇康、阮籍、籍兄子鹹、山濤、向秀、王戎、劉伶皆一時名流,跌宕太行之阿,號竹林七賢,蔑棄禮法,褫裂衣冠,糠粃爵祿,汙穢朝廷……乃敢非薄湯、武,至於敗俗傷化,大害名教……而鹹子瞻、孚,族子修、裕與畢卓、謝鯤、胡母輔之之徒,縱為奇誕,公卿大臣亦皆從臾,隳敗綱維,頓廢機要,視天下國家邈然無情,而王衍為尤甚。卒使八王稱兵,二帝失尊,僭亂之禍,古所未有也。”因此,“若嵇、阮諸人,非避世也,非保身也,乃真狂爾。故目為狂士,而著於篇”。[27]

郝經《行人列傳》,對蜀漢的行人鄧芝和宗預尤為讚歎。這兩人都是在蜀漢危難之時授命出使的。鄧芝在劉備永安去世、劉禪以幼弱即位之際出使孫吳,終於重結兩國盟好,共同對魏。宗預則是在諸葛亮逝世五丈原的危急時刻出使孫吳,使兩國盡釋猜疑,重新修好。郝經在《鄧芝傳》和《宗預傳》議雲:“昭烈僨軍崩殂,孫曹方睦,掎角危漢。芝慨然奉命,直以誠信開示利害,折權之奸強,援離而複合,攜黨而孤賊,使大勢在我,首尾並進,聲罪致討,終漢之世,賊常罷於奔命……可謂社稷臣矣。宗預當孔明薨謝之際,猜阻方生,而道二國之言無私,至使權感慨流涕,非誠信之篤,能若是乎!”[30]郝經本人也是在憲宗蒙哥戰死,忽必烈即位,北方諸王不靖的危難時刻奉命出使南宋,尋求訂立兩國和約。雖因賈似道等人的困沮,未能完成使命,但十六年的羈縻生活並沒有使郝經屈服。據《元史·郝經傳》記載:“經還之歲,汴中民射雁金明池,得係帛,書詩雲:‘霜落風高恣所如,歸期回首是春初。上林天子援弓繳,窮海累臣有帛書。’後題曰:‘中統十五年九月一日放雁,獲者勿殺,國信大使郝經書於真州忠勇軍營新館。’”[31]這是效法西漢蘇武出使匈奴之事,而郝經最終也同蘇武一樣,“全節不屈,龍鍾皓首而歸”。[32]雁足詩雖不見於《陵川文集》和《郝公行狀》,然而在元朝流傳廣泛,著名學者吳澄、袁桷、王逢、宋濂對此皆有題詠,[33]可見在人們心目中,的確將郝經視為江南蘇武。

三、承上啟下的四夷列傳

《四夷列傳》4卷,是《續後漢書》列傳的第三部分。郝經《四夷總序》指出:“建安末,烏桓、鮮卑始甚,曹操誅蹋頓,王雄刺軻比能,而二寇衰。及中國折裂,諸葛亮渡瀘深入,討雍闓,禽孟獲,南土心服而不複叛。孫氏撫有交趾閩粵,而無蠻禍。故終三國之世,邊徼不警。”盡管三國時期沒有出現嚴重的少數族問題,但是自西漢宣帝時匈奴呼韓邪單於款塞入朝,匈奴、鮮卑、羯、氐、羌等少數族逐漸進入中原地區,與漢族雜居,為其後北方五胡十六國局麵的形成打下了根基。及西晉衰敗,“諸部皆謂晉室可取而代,一旦群起,並吞割據。於是氐人為成、為秦,匈奴人為漢、為趙,羯人為後趙,羌人為後秦,鮮卑人為五燕,諸種人為五涼,無複二漢之世而禍亂滋熾矣。皆植根於漢,滋蔓於三國,而昌熾於晉。是孰使之然哉?中國之德衰而尚力故也”[34]。

自司馬遷始,曆代史家都非常注重對少數族和外國曆史的記載。《史記》設置《匈奴》《南越》《東越》《朝鮮》《西南夷》和《大宛》六個列傳,記述先秦以來與中原地區交往較多的各族。[35]《漢書》承襲《史記》諸傳,隻是將《大宛列傳》擴充為《西域列傳》,記載西域五十一國的情況。[36]《後漢書》設置了《東夷》《南蠻西南夷》《西羌》《西域》《南匈奴》《烏桓鮮卑》六個列傳,記載東漢時期的各族情況。[37]而陳壽《三國誌》,僅《魏書》有《烏桓鮮卑東夷列傳》1卷,專門記載東北地區的少數族,[38]不足以接續以上三史,說明西晉以後五胡十六國局麵的形成。因此,郝經《續後漢書》設置了《北狄》《西戎》《東夷》《南蠻》四個列傳,其中《北狄傳》《西戎傳》又各分上、下卷,下列北狄、烏桓、鮮卑、羌、西域六十國、東夷、南蠻、西南夷八個子目,分別記載各少數族和外國情況。

值得重視的是,郝經《四夷列傳》不是單純記載三國時期的民族情況,而是上探秦漢,下迄東晉十六國,取材於《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誌》和《晉書》,並參考裴鬆之《三國誌注》所引魚豢《魏略》等書。記載不求詳備,而是注重有關曆史盛衰的重大事件,以探討各族、各國與漢族政權的關係,說明五胡十六國局麵的形成緣由。遺憾的是,《四夷列傳》闕佚嚴重,《四夷總序》和八篇分序,闕《西域》《南蠻》《西南夷》三序;六個子卷之後的議與讚,僅存《西域傳》和《南蠻傳》兩卷;各族小傳四十二篇,僅存《匈奴傳》等六篇;至於西域六十國,也隻存安息、大秦等數國。通過尚存材料,我們隻能略窺《四夷列傳》的大概,已無法詳知其原貌。

[1] 參見郝經:《續後漢書》卷6《漢臣列傳》新注引《義例》,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5冊,第68頁。

[2] 陳壽:《三國誌》卷14《劉煜傳》作《劉曄傳》,北京,中華書局,1982,第2冊,第442頁。

[3] 郝經:《續後漢書》卷5《宗室諸劉列傳》新注引《義例》,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5冊,第59頁。

[4] 郝經:《續後漢書》卷25《曹操傳》新注引《義例》,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5冊,第217頁。

[5] 郝經:《續後漢書》卷3《末帝紀》新注,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5冊,第46頁。

[6] 郝經:《續後漢書》卷29上《魏家人傳》新注引《義例》,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5冊,第263頁。

[7] 郝經:《續後漢書》卷2《昭烈皇帝紀》新注,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5冊,第42頁。

[8] 郝經:《續後漢書》卷2《昭烈皇帝紀》、卷3《末帝紀》新注,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5冊,第42、46頁。

[9] 薛居正等:《舊五代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

[10] 歐陽修:《新五代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

[11] 司馬遷:《史記》卷86、卷119、卷121~122、卷124~129,北京,中華書局,1959,第8冊,第2515~2538頁,第10冊,第3099~3103、3115~3155、3181~3283頁。

[12] 班固:《漢書》卷88~93、卷97,北京,中華書局,1962,第11冊,第3589~3742頁,第12冊,第3933~4012頁。

[13] 範曄:《後漢書》卷67、卷78、卷80~84,北京,中華書局,1965,第8冊,第2183~2224頁,第9冊,第2507~2543頁,第9~10冊,第2595~2806頁。

[14] 歐陽修:《新五代史》卷32《死節傳》、卷33《死事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第2冊,第347~353頁,第355~367頁。

[15] 郝經:《續後漢書》卷70上《死國列傳序》,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6冊,第41~42頁。

[16] 郝經:《續後漢書》卷20《劉封傳》新注引《義例》,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5冊,第176頁。

[17] 歐陽修、宋祁:《新唐書》卷223~225,北京,中華書局,1975,第20冊,第6335~6470頁。

[18] 班固:《漢書》卷99《王莽傳》,北京,中華書局,1962,第12冊,第4039~4196頁。

[19] 沈約:《宋書》卷99《二凶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第8冊,第2423~2441頁。

[20] 魏征等:《隋書》卷85,北京,中華書局,1973,第6冊,第1887~1901頁。

[21] 郝經:《續後漢書》卷74《叛臣列傳序》,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6冊,第168頁。

[22] 郝經:《續後漢書》卷75上《篡臣列傳序》,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6冊,第173~174頁。

[23] 陳壽:《三國誌》卷21《衛覬傳》,北京,中華書局,1982,第3冊,第612頁。

[24] 房玄齡等:《晉書》卷36《衛瓘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第4冊,第1055~1061頁。

[25] 郝經:《續後漢書》卷76《取漢列傳議》,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6冊,第199頁。

[26] 郝經:《續後漢書》卷77《平吳列傳序》,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6冊,第200頁。

[27] 郝經:《續後漢書》卷73上《狂士列傳序》,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6冊,第122~123頁。

[28] 苟宗道:《故翰林侍讀學士國信使郝公行狀》,見郝經:《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首,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23~24頁。

[29] 郝經:《續後漢書》卷67《行人列傳序》,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5冊,第683頁。

[30] 郝經:《續後漢書》卷67《行人列傳》,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5冊,第685頁。

[31] 宋濂等:《元史》卷157《郝經傳》,北京,中華書局,1976,第12冊,第3709頁。

[32] 苟宗道:《故翰林侍讀學士國信使郝公行狀》,見郝經:《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首,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25頁。

[33] 吳澄:《題郝陵川雁足係詩後》,見《臨川吳文正公集》卷45,江西撫州,明成化刊本,1484,第22頁。袁桷:《題郝伯常雁足詩》,見《清容居士集》卷12,上海,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9頁。王逢:《讀國信大使郝公帛書》,見《梧溪集》卷1,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1218冊,第572~573頁。宋濂:《題郝伯常帛書後》,見《文憲集》卷13,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1223冊,第638~639頁。

[34] 郝經:《續後漢書》卷79上《四夷總序》,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386冊,第215頁。

[35] 司馬遷:《史記》卷110、卷113~116、卷123,北京,中華書局,1959,第9冊,第2879~2947、2967~2998頁,第10冊,第3157~3180頁。

[36] 班固:《漢書》卷94~96,北京,中華書局,1962,第11~12冊,第3743~3932頁。

[37] 範曄:《後漢書》卷85~90,北京,中華書局,1965,第10冊,第2807~2998頁。

[38] 陳壽:《三國誌》卷30,北京,中華書局,1982,第3冊,第831~86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