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經是金元時期較早接受理學熏陶的北方學者,分析他的理學篇章,探究其構建理學體係的內容和特征,應首先了解郝氏家族的為學特色,及在趙複北傳理學影響下,郝經所發生的思想轉變。
一、郝氏家學的主要特點
縱觀郝經的家世和求學經曆,可知作為陵川學者之首的郝氏家族,有著深湛的家學淵源。郝經生於幹戈擾攘的金末,少年時一直處於戰亂之中,十六歲束發,才開始在父親指導下係統學習儒家經典。其後雖逮事元好問有年,“相與論作詩作文法”,[1]也曾先後問學於江漢先生趙複、[2]渾源先生劉祁、[3]關西夫子楊奐,[4]但他的學術淵源,還應該主要是郝氏家學。
靖康之後,宋金對峙,南北長期“聲教不通”。理學在南宋得到極大地豐富和發展,出現程朱理學與陸九淵心學兩大學派,形成理學發展的第一個高峰。而在北方,除少數地區尚有餘緒外,理學已漸失其傳。在學術界占統治地位的,仍是講求章句訓詁的漢唐經學。
郝經祖籍澤州,自北宋起即有理學傳統。“初,澤俗淳樸,民不知學。至宋治平中(1064~1067),明道程先生為晉城三年,諸鄉皆立校,暇時親至,為正兒童所讀書句讀。擇其秀異者,為置學舍糧具親教之。去邑才十餘年,服儒服者已數百人。由是盡宋與金,澤恒號稱多士”。[5]入金後,澤州理學流風尚存。“金源氏有國,流風遺俗,日益隆茂。於是平陽一府冠諸道,歲貢士甲天下,大儒輩出,經學尤盛,雖為決科文者,《六經》傳注皆能成誦”。泰和中(1201~1208),澤州人“鶴鳴李先生俊民得先生(程顥)之傳,又得邵氏《皇極》之學,廷試冠多士,退而不仕,教授鄉曲,故先生之學複盛”。因此,“紹興以來,先生之道南矣。北方學者,惟是河東知有先生焉”。
郝氏家學也曾受到程學的濡染。“經之先世高、曾而上,亦及先生(程顥)之門,以為家學,傳六世至經,奉承緒餘,弗敢失墜”。[6]郝經的先祖,為學皆有理學印跡。曾叔祖東軒老,回鄉後“以經旨授學者,折之以天理人情,而不專於傳注,尤長於禮學”。[7]其子郝天祐“初為學,即不作決科文,務窮性理經術,而泛入佛老者數年,以為過高,無畔岸,複取《六經》《語》《孟》讀之”。[8]從性理佛老,回歸《六經》《語》《孟》,其求學途徑與許多理學大師相近。郝經祖父郝天挺“教人以治經行己為本”,[9]“肆意經傳,貫穿百家”。[10]郝經十六歲就學時,其父思溫即將周敦頤、邵雍、張載的理學著作“《太極》《先天》二圖、《通書》《西銘》二書付畀,且指授其義曰:‘此爾曾叔父東軒老得諸程氏之門者,爾其勉之。’”[11]這些都說明,郝氏家學確實受到北宋理學的影響。但是北方所存的理學餘緒,與已轉入新境的南宋理學有著根本的區別。郝氏家學畢竟形成於北方學術氛圍中,因而它更多地帶有北方儒學的特點。
1.六經為本的儒學傳統
自北宋二程“表章《大學》《中庸》二篇,與《語》《孟》並行”,[12]到南宋朱熹作《大學》《中庸》章句,《論語》《孟子》集注,並合刻為《四書章句集注》,《四書》的地位遂超越《六經》,成為最重要的儒家典籍。朱熹認為:“四子,《六經》之階梯。”[13]“河南程夫子之教人,必先使之用力乎《大學》《論語》《中庸》《孟子》,然後及乎《六經》。蓋其難易、遠近、大小之序固如此,而不可亂也。”[14]
然而在北方,最重要的儒家經典仍是傳統的《六經》。郝經雲:“宋儒程顥嚐令晉城,以經旨授諸士子,故澤之晉城、陵川、高平,往往以經學名家,雖事科舉,而《六經》傳注皆能成誦。”[15]可見在郝經的心目中,程顥晉城之傳,隻是《六經》的傳注經旨。郝經答王粹的《論道學書》亦雲:“自六世祖某從明道程先生學,一再傳至曾叔大父東軒老,又一再傳及某。其學自《易》《詩》《春秋》《禮》《樂》六經,男女、夫婦、父子、君臣之倫,大而天地,細而蟲魚,邇而心性,遠而事業,無非道也。”[16]可見,郝經先祖從程顥學習,也是以《六經》為始。
郝氏家學亦以《六經》為儒學之本。郝思溫將先祖所遺理學著作傳授郝經時,卻諄諄告誡他為學次第:“我先世有學之序焉:天人之際,道德之理,性命之原,經術之本,其先務也。諸子、史典故,所以考先代之跡也,當次之。諸先正文集,藝能之藪,又當次之。若夫陰陽術數,異端雜學,無妄費日力。”即在經、史、子、集四部典籍中,應當以《六經》為先務,其次是子、史諸書,最後是各家文集。《六經》之中也各有先後:“初治《六經》之時,以為感發誌意者,莫過乎《詩》,於是乎先治《詩》。二帝三王之心傳口授者,莫過乎《書》,於是乎《詩》而後《書》。先王治世之具,莫大於《禮》《樂》,於是乎治《禮》。大經大法,撥亂反正,莫大乎《春秋》,於是乎治《春秋》。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以際天人之學者,莫大於《易》,故以為終身之學。其餘自《語》《孟》、子、史諸書,各如先君之命治之,不敢少躐其等殺焉。”[17]《六經》的學習,應從感發誌向情趣的《詩》入手,其次是記載上古帝王事跡的《書》,先王禮儀製度的《禮》,及聖人大經大法的《春秋》,而揭示天人關係的《易》,則在最後作為“終身之學”。至於為理學家注重的《論語》《孟子》,僅放在與子部、史部書籍並列的位置,要到《六經》之後再讀。每一經的學習也有次序:“經年十六,命治《六經》,先傳注疏釋,而後唐宋諸儒論議。必一經通,然後易業焉。”[18]各經的學習,也要先讀漢以來的傳注疏釋,然後再讀唐宋諸儒議論。為了強調《六經》學習的重要性,郝思溫還特地將長子命名為“經”,“欲其先經也”。[19]
在家學的熏陶下,郝經以《六經》為自己學習的基礎。二十三歲時,郝經特地取文中子“心若醉《六經》”之言,作《醉經記》一文,提出“自伏羲而下,道在聖人;自孔子而下,道在《六經》”。“經也者,聖人之所盡心,醇乎義理而為言也”。“欲明義理以率性,莫先乎經”。[20]闡明了自己對《六經》與理學關係的認識。
2.從小學入手,學貴有用的樸素學風
宋代理學雖也涉及政治、教育、道德、史學等領域,但主要探討“性與天道”為中心的義理問題。而金末的北方,教人仍以小學為本,不甚關心玄遠高深的天道性理,而注重於人事。郝思溫認為:“灑掃應對進退,即性與天道之端;致身行道,樹立事業,性與天道之功用;充實而大,大而能化,性與天道之成終者。”因此,他“教人以小學為本”,“乃為言行坐立、揖拜俯仰之節,誦記孰複、執筆為書之製,聲音笑貌、疏數疾徐之儀,一之以敬,而不使惰。少長,則為解說義理,綴輯章句,簡直切律,力少而功倍之。成童,則以性理、經學為本,決科、詩文為末,而浸致之《大學》。”郝思溫對自己的執教之道曾有一番說法:“人見吾之規規孑孑,必以為是區區致力於小者而小之也。吾不病也。夫事有小大,理無小大也。本末先後,吾不敢躐而欺之也。”從小學入手,先灑掃應對,再章句、義理、性理、經學,最後才是格物致知、正心誠意、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大學》之教,這種本末先後的為學之序,絕不可以隨意跨越。因此,郝思溫當時對於侈談性與天道的南宋理學頗不以為然,“世之人好高慕遠,以欺世盜名。未能灑掃應對,而便說性與天道,紊理逾分,枉探速成,戕本根,壞倫類……敗德孰甚焉,吾不為也”。[21]
受家學影響,郝經為學伊始即追求“有用之學”,“非先秦之書弗讀也,非聖人之言弗好也,嚐自誦曰:‘不學無用學,不讀非聖書,不務邊幅事,不作章句儒。’”[22]他說:“夫學所以為道,非誌於文而已也。”[23]“士生千古之下,而處斯世,遇斯時,豈宜區區文字之間而已耶!”[24]金元之際,幹戈擾攘,生靈塗炭,士子讀書為學的目的,不在於章句文字之間,而是要“為道”。而“道貴乎有用,非用無以見道”。郝經認為,世人趨之若鶩的佛老、文章、科舉等等都是“無用之學”。許多讀書人百無一用,“試之一職,則顛蹶而不支,委之一事,則衄撓而不立,汲汲遑遑,終其身不能免於凍餒,而趨利附勢,殞義喪節”,這都是從事於無用之學所致。隻有《六經》才是“聖之學,道之用,二帝三王致治之具”,“真有用之學也”。[25]學習《六經》的目的,則是要“以天自處,以生民為己任”,[26]經邦濟世,在政治上有所作為。郝經這種學貴有用的思想,反映了當時北方士人注重實學的樸素學風。
3.詩文書法的家學修養
郝氏先祖多喜好詩歌、古文及書法。祖父郝天挺“工於詩”,[27]元好問自十四歲起從之學,“即與屬和”,“六年而業成”,遂為一代宗匠,以文章伯獨步天下。[28]叔祖郝天祐南渡後隱居魯山,“作古文歌詩,往往散落世間,故雖隱而名愈顯。尤玩意書法”,“筆勢莊重秀勁,能作丈餘楷草”。元好問曾與“周旋文場,故特敬畏”。[29]父親郝思溫“生平喜為歌詩,徜徉跌宕以自樂”,散佚之餘,仍有“遺稿一百二十篇”。[30]因此,郝經自幼年起就受到詩歌、古文與書法的訓練。“始知學,喜為詩文”。[31]“《六經》既治,思有以奮然而複古也,於是作古文”。[32]還曾師事元好問有年,相與討論作詩作文法。郝經的詩文書畫都很有名,所遺文集39卷,有詩14卷,文25卷。其文涵養蘊蓄,理足氣餘,“如長江大河,有源有委”,其詩“氣韻高遠,止乎禮義,得詩人忠厚之意”,皆足以自成一家。他的書畫則“天資高古”,“俊逸遒勁”,“亦為當代名筆”。[33]
郝氏家學的上述特點,說明它雖然受到北宋理學的濡染,卻還基本局限在漢唐儒學的範圍內,而與高度哲理化的南宋理學相去甚遠。出自如此家學傳統的郝經,對金元之際的理學流傳持懷疑與批判的態度,就是毫不足怪的了。
二、對理學態度的轉變
金末戰爭頻仍,打破了南北聲教不通的局麵,南宋學者和理學書籍逐漸流入北方。“金源氏之衰,其書侵**而北,趙承旨秉文、麻徵君九疇始聞而知之,於是自稱為道學門弟子。及金源氏之亡,淮漢巴蜀相繼破沒,學士大夫與其書遍於中土,於是北方學者始得見而知之,然皆弗得其傳,未免臨深以為高也。”[34]
元太宗七年乙未(1235),闊出統蒙古軍攻掠荊襄,擄人民牛馬數萬北還,南宋鄉貢進士德安趙複亦在其中。在姚樞的勸說和支持下,趙複在燕京聚徒講學,開始傳授理學,成為推動理學北傳的關鍵人物。楊惟中“聞複論議,始嗜其學,乃與樞謀建太極書院”。[35]“庚子、辛醜間(1240~1241),中(書)令楊公當國,議所以傳繼道學之緒,必求人而為之師,聚書以求其學,如嶽麓、白鹿,建為書院,以為天下標準,使學者歸往,相與講明,庶乎其可。乃於燕都築院,貯江淮書,立周子祠,刻《太極圖》及《通書》《西銘》等於壁,請雲夢趙複為師儒,右北平王粹佐之,選俊秀之有識度者為道學生。推本謹始,以太極為名,於是伊洛之學遍天下矣”。[36]燕京太極書院,成為當時北方第一所傳播理學的書院。
王粹,又名元亮、元粹,字子正,號恕齋。右北平人,出身遼世家。少有詩名,才高學贍,而不事舉業。金正大末任南陽酒官,後流寓襄陽。甲午年(1234)蒙古軍破襄陽,王粹被楊惟中召至燕京,遂入長春宮,拜真常子李誌常為師,編撰全真教祖師傳記。楊惟中創建太極書院,選王粹為趙複輔佐,直到癸卯年(1243)九月王粹去世。[37]
盡管有楊惟中、姚樞等人的提倡,理學在北傳之始,並沒有立刻被北方士人接受,郝經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王粹輔佐太極書院期間(1240~1243),曾親自勸說郝經學習道學(理學)。“昨承先生惠顧,謂經之質可問津伊洛,以闡明道學”。郝經卻作《與北平王子正先生論道學書》雲,“經自惟揣涼昧,不足以辱惠教,又不足負任,且複有惑而未自信者焉,敢複諸下執事”,對理學傳播提出質疑。郝經指出,上古無道學之名,而道之流傳固自若。自北宋周、程、張、邵興起,天下始有道學之名。然而從其門徒始,各家“分宗別派”,“引而自高”,“論說蜂起,黨與交攻”,成為北宋滅亡和南宋衰微的主要原因。郝經認為,周、邵、程、張等北宋理學家的學說,不過是從堯、舜到周、孔儒家傳統思想的繼承,不應該單獨標榜為道學,並且對理學道統論把荀子以後的漢唐諸儒排斥於儒家道統之外,而將宋代理學直接上承孔孟提出疑問。文章最後雲:“其學始盛,禍宋氏者百有餘年。今其書自江漢至中國,學者往往以道學自名,異日禍天下,必有甚於宋氏者。”[38]對理學開始在北方流傳深感擔憂。
然而,短短數年後,郝經對理學的態度卻發生了根本的改變。丁未年(1247),趙複離開燕京,南遊趙魏齊魯,沿途登臨泰山,拜謁孔廟,與各地士大夫“日相從遊”,[39]講論理學,直到1249年以後才返回燕京。這次南遊,是趙複在太極書院講學的繼續,對推動理學在北方地區的廣泛傳播具有重要意義。
丁未年(1247)十一月,趙複南遊途經保定,借宿於郝經家的蜩殼庵。這是郝經與趙複的首次相會,郝氏作《與漢上趙先生論性書》與《送漢上趙先生序》兩文,向趙複問學。《論性書》首先回顧理學在南宋的發展和金末向北方的流傳,其後說:“先生及朱子之門而得其傳,裒然傳道於北方之人”,“學者雲從景附。又為《伊洛發揮》一書,布散天下,使孔孟不傳之緒,家至日見,則道之複北,雖存乎運數,其倡明指示心傳口授,則自先生始。嗚呼!先生之有功於吾道,德於北方學者,抑何厚耶!”對趙複北傳理學的功績予以充分的肯定。郝經提出,“性理問學之本也”,因此,《論性書》追溯古今性論的淵源流變,著重請教孟子性善論、理學天理之性與氣質之性的區別,希望趙複“指其要歸”,使自己得以“為北方學者之倡,使吾道複明於中國”。[40]顯然,郝經此時不但對性理問題有了較為係統的了解,並且已經接受了將宋代理學直接上承孔孟的理學道統論。《送漢上趙先生序》一文,則從士之窮達入言,指出趙複雖以南冠楚囚北上燕京,但能“傳正脈於異俗,衍正學於異域”,“俾《六經》之義,聖人之道”,“大放於北方。如是,則先生之道非窮也,達也”,[41]以此為趙複送行。1249年以後,趙複南遊返回,郝經又作七律《送仁甫丈還燕》,以“唐虞問學傳千古,伊洛波瀾浸九州”,概括趙複南遊傳學的影響。[42]
從視道學為禍亂天下的罪魁,到稱之為“吾道”“正學”,從擔憂理學的流傳,到期待程朱理學大放於北方,短短數年,郝經對理學的態度發生了急遽的轉變。這一變化,尚不足以說明郝經對理學已經有了深入透徹的理解,但至少標誌在理學北傳的影響下,北方士風已經開始轉向:從懷疑批判理學,轉而趨向尊崇理學。這一風氣的轉變,甚至影響到部分思想保守的老一輩學者和漢族世侯。曾批評侈談性與天道是“敗德孰甚”的郝思溫,“晚年尤邃性理學,手書《西銘》畀經曰:‘是入德之幾,造道之階也’”。[43]順天道左副元帥賈輔,“晚年惟讀《語》《孟》,曰:‘是聖賢傳心之要典,而世謂之小經,吾欲使與《六經》並為大,可乎?’”[44]亦可見理學北傳的巨大影響。
在此之後,郝經陸續撰寫了《朱文公詩傳序》《宋兩先生祠堂記》《太極書院記》《周子祠堂碑》等文章,記述理學典籍的刊刻、理學書院祠堂的建立。辛醜、庚戌間(1241~1250),姚樞因與當政不合,辭官隱居輝州蘇門,潛心道學。在趙複傳學的影響下,姚樞與楊惟中、田尚書分別在燕京刊印了一係列程朱學派的理學著述。如姚樞槧版朱熹《小學書》《論孟或問》《家禮》,楊惟中雕印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田尚書刊刻程頤《伊川易傳》、朱熹《詩集傳》、蔡沉《書集傳》、胡安國《春秋傳》等經學注釋,加之北宋理學家語錄《近思錄》、呂祖謙《東萊經史說》等書,以進一步推動理學典籍在北方的流傳。[45]《朱文公詩傳序》,就是郝經為田尚書刊行朱熹《詩集傳》撰寫的序文。文章指出,《詩經》的注疏,雖有鄭玄《毛詩箋》和孔穎達《正義》等漢唐注疏,堪稱勤備,卻義理未明。直至南宋朱熹《詩集傳》,“方收伊、洛之橫瀾,折聖學而歸衷,集傳注之大成”,“近出己意,遠規漢、唐,複《風》《雅》之正,端刺美之本,糞訓詁之弊,定章句、音韻之短長差舛,辨大、小序之重複”,使“三百篇之微意,‘思無邪’之一言,煥乎白日之正中也”。其書“行於江、漢之間久矣,而北方之學者未之聞也。大行台尚書田侯得善本,命工板行,以傳永久”,郝經喜於《詩集傳》在北方的流布,學者得聞朱熹學說之幸,遂作序以行之。[46]
《宋兩先生祠堂記》是郝經為澤州州學設立二程祠堂所作的碑記。澤州是郝經故裏,北宋時期,明道先生程顥任澤州晉城縣令,興立學校,親臨指教,開啟了當地的理學風尚。而郝經先世,亦曾及明道先生之門,以為家學,弗敢失墜。紹興之後,程學南傳,在南宋得到高度發展,“北方學者,惟是河東知有先生焉”。然而,二程“之祠遍於江淮,獨不愸食於立政設教之土”,“覺其學而不知其報享焉,豈事師之道哉”?因此,郝經特地致書澤州長官段直,於正在大規模興複的州學中,為明道先生創立祠堂,而以伊川先生程頤配食,“歲時釋菜,尊為先師”,又作《宋兩先生祠堂記》,“序其學,推本其道,使學者知所宗焉”,以期“異時先生之道”,能夠“複自南而北”。[47]
《太極書院記》《周子祠堂碑》作於1259年,是郝經應江淮荊湖南北等路宣撫大使楊惟中之請,為其創立於燕京的太極書院和附設周敦頤祠堂所寫的碑記。《太極書院記》肯定北宋周敦頤、二程、張載開創的道學,經楊時至朱熹,在南宋發展到極致,足以承繼孔孟之後中絕的儒家道統。而道學在北方“弗得其傳”,直至金亡,南宋學者書籍大量流入中原,北方學者才開始接觸道學。因此,郝經高度讚揚楊惟中建太極書院,聘趙複講學“以明道”,是“伊洛之學傳諸北方之始”,將“使不傳之緒,不獨續於江、淮,又續於河、朔”。[48]《周子祠堂碑》進一步指出,周敦頤著《太極圖說》《通書》,開道學之宗統。其後“一傳而得程顥、程頤、張載,再傳而得楊時、遊酢,卒之集大成於朱熹”,《六經》《語》《孟》,各為傳注,性理、象數,各為論說”,“而學者遍天下”,“莫不知義理之所在”,儒學流傳之盛,實自漢以來所未有。而“燕自安史之亂,暌隔王化者將四五百年,至於孔、孟之祀亦將廢墜”。楊惟中於太極書院設置周子祠堂,“祠祀道學宗師”,而“以二程、張、楊、遊、朱六子配食”,不僅是近世未有之創舉,“禮秩文采,警動幽朔”,而且將接續中原地區數百年中斷的道統,使道學在北方“為不亡矣”。[49]
應該看到,敢於承認北方儒學的式微,肯定和接受南宋理學的地位與價值,作為一名北方學者,是需要學術勇氣和心理過程的。這一轉變,不僅體現了郝經個人的思想發展,更意味著整個北方的學術轉向。理學在元代,能夠發展成全國範圍的主要思潮,並確立為科舉程式,其向北方的流傳和普及,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郝經的書信序文碑記,客觀展示了北方儒士由懷疑批判,到接受尊崇,進而推動南宋理學傳播的心路曆程,真實反映出金元之際理學北傳的曲折過程,為學術史研究,提供了富於價值的文獻資料。
[1] 郝經:《遺山先生墓銘》,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5,第1頁;苟宗道:《故翰林侍讀學士國信使郝公行狀》,見郝經:《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首,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6頁。
[2] 郝經:《與漢上趙先生論性書》,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4,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3頁。
[3] 郝經:《渾源劉先生哀辭》,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0,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23頁。
[4] 郝經:《上紫陽先生論學書》,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4,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3~5頁。
[5] 劉因:《澤州長官段公墓碑銘》,見《靜修先生文集》卷16,元至順宗文堂刊本,1330,第4頁。
[6] 郝經:《宋兩先生祠堂記》,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7,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4~15頁。
[7] 郝經:《先曾叔大父東軒老人墓銘》,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6,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頁。
[8] 郝經:《先叔祖墓銘》,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6,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6頁。
[9] 郝經:《先大父墓銘》,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6,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5頁。
[10] 郝經:《遺山先生墓銘》,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5,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2頁。
[11] 郝經:《鐵佛寺讀書堂記》,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6,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5頁。
[12] 脫脫等:《宋史》卷427《道學列傳序》,北京,中華書局,1977,第36冊,第12710頁。
[13] 黎靖德:《朱子語類》卷105《論自注書·近思錄》,北京,中華書局,1988,第7冊,第2629頁。
[14] 朱熹:《書臨漳所刊四子書後》,見《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82,上海,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影印明刊本,1929,第26頁。
[15] 郝經:《先曾叔大父東軒老人墓銘》,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6,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頁。
[16] 郝經:《與北平王子正先生論道學書》,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3,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0頁。
[17] 郝經:《鐵佛寺讀書堂記》,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6,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5~16頁。
[18] 郝經:《先父行狀》,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6,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0頁。
[19] 郝經:《先妣行狀》,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6,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4頁。
[20] 郝經:《醉經記》,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5,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4~5頁。
[21] 郝經:《先父行狀》,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6,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1~12頁。
[22] 郝經:《答馮文伯書》,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4,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8頁。
[23] 郝經:《甲子集序》,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9,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頁。
[24] 郝經:《答高雄飛書》,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3,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5頁。
[25] 郝經:《上紫陽先生論學書》,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4,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4~5頁。
[26] 郝經:《厲誌》,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19,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1頁。
[27] 元好問:《郝先生墓銘》,見《元好問全集》卷23,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4,上冊,第518頁。
[28] 郝經:《遺山先生墓銘》,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5,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2頁。
[29] 郝經:《先叔祖墓銘》,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6,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7頁。
[30] 郝經:《先父行狀》,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6,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1頁。
[31] 郝經:《鐵佛寺讀書堂記》,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6,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4頁。
[32] 郝經:《答馮文伯書》,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4,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9頁。
[33] 苟宗道:《故翰林侍讀學士國信使郝公行狀》,見郝經:《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首,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26~27頁。
[34] 郝經:《太極書院記》,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6,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3頁。
[35] 宋濂等:《元史》卷189《儒學列傳一·趙複傳》,北京,中華書局,1976,第14冊,第4314頁。
[36] 郝經:《太極書院記》,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6,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3~14頁。
[37] 元好問:《中州集》卷7《王元粹傳》,上海,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影印武進董氏誦芬樓影元刊本,1929,第25頁;《恕齋王先生事跡》,見李道謙:《甘水仙源錄》卷7,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影印明正統《道藏》本,1995,第33冊,第212頁。
[38] 郝經:《與北平王子正先生論道學書》,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3,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0~12頁。
[39] 楊弘道:《送趙仁甫序》,見《小亨集》卷6,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清乾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第1198冊,第210頁。
[40] 郝經:《與漢上趙先生論性書》,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4,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頁。
[41] 郝經:《送漢上趙先生序》,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0,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5~6頁。
[42] 郝經:《送仁甫丈還燕》,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13,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3頁。
[43] 郝經:《先父行狀》,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6,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1頁。
[44] 郝經:《左副元帥祁陽賈侯神道碑銘》,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5,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9頁。
[45] 姚燧:《中書左丞姚文獻公神道碑》,見《姚燧集》卷15,北京,中華書局,2011,第216頁。
[46] 郝經:《朱文公詩傳序》,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0,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3~14頁。
[47] 郝經:《宋兩先生祠堂記》,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7,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3~15頁。
[48] 郝經:《太極書院記》,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6,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3~14頁。
[49] 郝經:《周子祠堂碑》,見《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4,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8~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