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標理論
通過目標的觀測,可以很好地了解和理解一個人的行為。目標的種類、結構,向目標努力的過程,目標的達成程度,影響一個人的幸福感。有目標的人,會感到生活有意義,產生積極的自我效能感,在追求目標的過程中更加自信、堅定地應對生活中的種種問題,從而能在困境中保持良好的情緒狀態。
美國馬裏蘭大學管理學兼心理學教授洛克和休斯在研究中發現,外來的刺激(如獎勵、工作反饋、監督的壓力)都是通過目標來影響動機的。目標能引導活動指向與目標有關的行為,使人們根據難度的大小來調整努力的程度,並影響行為的持久性。於是,在一係列科學研究的基礎上,他於1967年最先提出“目標設定理論”(goal setting theory),認為目標本身就具有激勵作用,目標能把人的需要轉變為動機,使人們的行為朝著一定的方向努力,並將自己的行為結果與既定的目標相對照,及時進行調整和修正,從而能實現目標。這種使需要轉化為動機,再由動機支配行動以達成目標的過程就是目標激勵。目標激勵的效果受目標本身的性質和周圍變量的影響。
當個體經過種種努力終於達到目標後,如果能得到他所需要的報酬和獎賞,就會感到滿意;如果沒有得到預料中的獎賞,個體就會感到不滿意。同時,滿意感還受到另一個因素的影響,就是個體對他所得報酬是否公平的理解。如果說,通過與同事相比、與朋友相比、與自己的過去相比、與自己的投入相比,他感到所得的報酬是公平的,就會感到滿意;反之,則會不滿意。
目標的難度也會影響滿意感。當任務越容易時,越易取得成功,個體就會經常體驗到伴隨成功而來的滿意感。當目標困難時,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就要小,個體就很少體驗到滿意感。這就意味著容易的目標比困難的目標能產生更多滿意感。布朗斯坦(Brunstein)認為,當一個人以內在價值和自主選擇的方式追求目標並達到可行程度時,才能增加幸福感,即目標必須與人內在動機和內在需要相一致才能提升幸福感。人具有某些意識或未被意識到的動機或需要,滿足這些需要,幸福感提升,與個人需要不一致的目標,即便達成也不能增加幸福感。
(二)期望理論
弗洛姆的期望理論(expectancy theory),又稱作“效價—手段—期望理論”,是由北美著名心理學家和行為科學家弗洛姆(Vroom)於1964年在《工作與激勵》中提出來的激勵理論。他認為,人們采取某項行動的動力或激勵力取決於其對行動結果的價值評價和預期達成該結果可能性的估計。換言之,激勵力的大小取決於該行動所能達成目標並能導致某種結果的全部預期價值乘他認為達成該目標並得到某種結果的期望概率。
弗洛姆認為,期望的東西不等於現實,期望與現實之間一般有三種可能性,即期望小於現實,期望大於現實,期望等於現實。這三種情況對人的積極性的影響是不同的。期望小於現實,即實際結果大於期望值。一般來說,在正強化的情況下,如獎勵、提職、提薪、分房子等,當現實大於期望值的時候,有助於提高人們的積極性,在這種情況下,能夠增強信心,增加激發力量。而在負強化的情況下,如懲罰、災害、禍患等,期望值小於現實,就會使人感到失望,因而產生消極情緒。期望大於現實,即實際結果小於期望值。一般來說,在正強化的情況下,個體便會產生挫折感,對激發力量產生削弱作用。如果在負強化的情況下,期望值大於現實,則會有利於調動人們的積極性,因為這時人們做了最壞的打算和準備,而結果卻比預想的好得多,這自然對人的積極性是一個很大的激發。期望等於現實,即人們的期望變為現實,所謂期望的結果,是人們預料之中的事。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來說,也有助於提高人的積極性。如果從此以後,沒有繼續給予激勵,積極性則隻能維持在期望值的水平上。
弗洛姆的期望理論從努力—績效、績效—獎賞、獎賞—個人目標的聯係,三個層麵循序漸進地道出了人性的自我進步和追求價值的過程。其基礎是自我利益,每一個人都在尋求獲得最大的自我滿足。所以說追求幸福是每個人的畢生所求所願。
(三)需要理論
奧德佛的需要理論認為,多種需要可以同時存在。他提出了ERG理論,認為人的需要分為生存(existence)、關愛(relatedness)、成長(growth)三大需要。它們的基本關係是,多種需要可以同時存在,如果高層次的需要受到抑製,低層次的需要就會更強烈。
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從兩個方麵來闡述人的層次需求論,首先人是一個有需要的動物,其需要取決於他已經得到了什麽,還缺少什麽,隻有尚未滿足的需要才能夠影響行為。換言之,已經得到滿足的需要不再能起到激勵作用。其次是人的需要都有輕重層次,某一層次得到滿足之後,另一層次的需要才出現。這種需要包括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歸屬和愛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實現的需要。
1.生理需要
生理需要表現在對陽光、空氣、水、住房、溫飽等吃穿住行方麵的需要。生理需要在所有需要中占絕對優勢。具體來說,假如一個人生活中所有需要都沒有得到滿足,那麽是生理需要而不是其他需要最有可能成為他的主要動機。一個同時缺乏食物、安全、愛和尊重的人,對於食物的渴望可能最為強烈。
2.安全需要
當生理需要得到了一定的滿足,緊接著產生的需要是安全類型的需要,如安全、穩定、依賴、保護、免受恐嚇、免受焦躁和混亂的折磨、對體製的需要、對秩序的需要、對法律的需要、對界限的需要以及對保護者實力的要求等。對於尋求安全和穩定的努力還有一些範圍更廣的方麵,這些方麵見於一種極為常見的偏愛:偏愛熟悉的事物,而不是不熟悉的事物;偏愛已知的事物,而不是未知的事物。那種想用某一宗教或者世界觀把宇宙和宇宙中的人組成某種令人滿意的、和諧的、有意義的整體的傾向,也多少是出於對安全的尋求。另外,我們同樣可以將一般科學或者哲學列為部分地由安全需要促成。不然的話,隻有在真正的危機狀態中,才能將安全需要看作調動機體潛能的活躍和支配因素,這些危機狀態包括戰爭、疾病、自然災害、犯罪浪潮、社會解體、神經症、腦損傷、權威的崩潰、長期惡劣的形勢等。
3.歸屬和愛的需要
當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都很好地得到了滿足,愛、感情和歸屬需要就會產生,並且以此為中心,重複著已描述過的整個環節。對愛的需要包括感情的付出和接受。如果這個不能得到滿足,個人會空前強烈地感到缺乏朋友、心愛的人、配偶或者孩子。這樣的人會渴望同人們建立一種關係,渴望在他的團體和家庭中有一個位置,他將為達到這個目標而做出努力。
4.尊重的需要
除了少數病態的人之外,社會上所有的人都有一種獲得對自己穩定的、牢固不變的、通常較高評價的需要或欲望,即一種對於自尊、自重和來自他人的尊重的需要或欲望。這種需要可以分為兩類:①對實力、成就、權能、優勢、勝任以及麵對世界時的自信、獨立和自由等的欲望;②對名譽或威信(來自他人對自己的尊敬或尊重)的欲望,對地位、聲望、榮譽、支配、公認、注意、重要性、高貴或讚賞等的欲望。馬斯洛認為,自尊需要的滿足導致一種自信的感情,使人覺得自己在這個世界上有價值、有力量、有能力、有位置、有用處和必不可少,然而這些需要一旦受到挫折,就會產生自卑、弱小以及無能的感覺,這些感覺又會使人喪失基本的信心,使人要求補償或者產生神經症傾向。
5.自我實現的需要
自我實現的需要是指人們對於自我發揮和自我完成的欲望,也就是一種使人的潛力得以實現的傾向,這種傾向可以說成是一個人越來越成為獨特的那個人,成為他能夠成為的一切,諸如自我價值的實現、發揮潛能、成就事業、實現理想等。在這個自我實現需要層次上,人與人之間的差異是非常大的,但自我實現要明顯出現,通常要依賴於前麵所說的生理、安全、愛和自尊需要的滿足。
馬斯洛認為,人的需要總是由低級向高級發展的,高級需要的出現以低級需要為前提,一個人隻有當低層次需要得到滿足後,高一層次的需要才會充分表現出來。但這種需要層次逐級上升,並不遵照“全”或“無”的規律,任何一種需要並不因為其高層次需要的發展而消失,高層次的需要發展後,低層次的需要依然存在,隻是對行為影響的比重減弱而已。馬斯洛認為,低級需要是缺失需要,高級需要是生長需要,一個人的低級需要滿足後,它就不再具有激勵作用。但是高級需要越得到滿足,人們就越具有從事這種工作的熱情。因為高級需要永遠無法完全滿足,具有久遠的激勵作用。
(四)成就動機理論
成就動機理論是美國哈佛大學教授麥克利蘭通過對人的需要和動機進行研究,於20世紀50年代在一係列文章中提出的。麥克利蘭把人的高層次需要歸納為對成就、權力和親和的需要。他對這三種需要,特別是成就需要做了深入的研究。
1.成就需要
成就需要(need for achievement),即爭取成功希望做得最好的需求。麥克利蘭認為,具有強烈的成就需求的人渴望將事情做得更為完美,提高工作效率,獲得更大的成功,他們追求的是在爭取成功的過程中克服困難、解決難題、努力奮鬥的樂趣,以及成功之後的個人的成就感,他們並不看重成功所帶來的物質獎勵。個體的成就需求與他們所處的經濟、文化、社會、政府的發展程度有關,社會風氣也製約著人們的成就需求。具有成就需求的人,對工作的勝任感和成功有強烈的要求,同樣也擔心失敗;他們樂意,甚至熱衷於接受挑戰,往往為自己樹立有一定難度而又不是高不可攀的目標;他們敢於冒風險,又能以現實的態度對待冒險,絕不會以迷信和僥幸心理對待未來,而是要通過認真的分析和估計;他們願意承擔所做工作的個人責任,並希望得到所從事工作的明確而又迅速的反饋。這類人一般不常休息,喜歡長時間、全身心地工作,並從工作的完成中得到很大的滿足,即使真正出現失敗也不會過分沮喪。
2.權力需要
權力需要(need for power),即影響或控製他人且不受他人控製的需求。權力需求是指影響和控製別人的一種願望或驅動力。不同人對權力的渴望程度也有所不同。權力需求較高的人對影響和控製別人表現出很大的興趣,喜歡對別人“發號施令”,注重爭取地位和影響力。他們常常表現出喜歡爭辯、健談、直率和頭腦冷靜,善於提出問題和要求,喜歡教訓別人並樂於演講。他們喜歡具有競爭性和能體現較高地位的場合或情境,他們也會追求出色的成績,但他們這樣做並不像高成就需求的人那樣是為了個人的成就感,而是為了獲得地位和權力或與自己已具有的權力和地位相稱。麥克利蘭還將組織中管理者的權力分為兩種。一是個人權力。追求個人權力的人表現出來的特征是圍繞個人需求行使權力,在工作中需要及時反饋和傾向於自己親自操作。麥克利蘭提出,一個管理者若把他的權力形式建立在個人需求的基礎上,不利於他人來繼位。二是職位性權力。職位性權力要求管理者與組織共同發展,自覺接受約束,從體驗行使權力的過程中得到一種滿足。
3.親和需要
親和需要(need for affiliation),即建立親密友好的人際關係的需求。親和需求就是尋求被他人喜愛和接納的一種願望。高親和動機的人更傾向於與他人進行交往,至少是為他人著想,這種交往會給他帶來愉快。高親和需求者渴望親和,喜歡合作而不是競爭的工作環境,希望彼此之間的溝通與理解,他們對環境中的人際關係更為敏感。有時,親和需求也表現為對失去某些親密關係的恐懼和對人際衝突的回避。親和需求是保持社會交往和人際關係和諧的重要條件。
目標理論、需要理論和成就動機理論存在交叉重疊的內容。關於目標,可以理解為具體化的綜合需要;而目標的達成,就是個體某些具體需要的滿足。目標理論提供直接指向幸福感的分析思路,需要理論規定了需要的層次和目標的多樣性,兩者的結合,使需要和幸福感之間建立起直接的聯係。成就動機理論提出成就需要、權力需要與親和需要三種需要,其中權力需要和親和需要與馬斯洛需要層次理論中的人際需要相一致(翁琴雅,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