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心理與測評

第六章 職業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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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職業價值觀概述

一、價值觀

價值觀是指人們認識和評價周圍客觀事物、現象能否滿足自身或社會需要所持有的內部標準。價值觀是人們關於價值問題的某種判斷,是對人的全部生活實踐的自覺認識。價值觀是一種社會化的意識形態,它和人們的認識與實踐密切相關,當人們從事某種活動時,頭腦中就包含著關於這些活動的作用、善惡以及美醜的某種價值判斷。價值觀不是與生俱來的,也不是自發形成的,而是在一定的主客觀條件的共同作用下逐漸形成的。價值觀的形成和社會環境、個人生活經驗以及個人信仰密切相關,它是社會因素和個人因素、內在因素和外在因素的有機統一。

價值觀一旦形成,其結構便相對比較穩定,它作為存在於內心的一種評判尺度,支配著人們的態度,牽引著人們的行為。價值觀是一種持久的信念,是自己對客觀事物和自身行為的總體評價,是個體實施決策和行為的總準則。價值觀是一種內心尺度,支配著人的行為、態度、觀念、信念、理解等,支配著人認識世界,了解事物對自己的意義以及自我認識、自我定位等,為自認為正當的行為提供充足的理由。

目前,價值觀的定義還沒有得到學術界的統一認可。國外學者主要在心理學領域展開對價值觀的研究。克拉克洪認為,價值觀是一種外顯或內隱的有關什麽是值得的看法,它是區分不同個體與群體之間差異的特征,影響著人們對行為方式、手段與目的的選擇(Kluckhohn, 1951)。羅克奇認為,價值觀是價值觀念,是一個持久的信念,認為一種具體的行為方式或存在的終極狀態對個人或社會而言,比與之相反的行為方式或終極狀態更可取,同時,他將價值觀分為目的價值觀(終極價值觀)和手段價值觀(工具價值觀)兩大類(Rokeach, 1973)。目的價值觀即個人想達到的最終狀態,一生中最想達到的目標。工具價值觀即個人偏愛的行為表現方式,或為達到目的價值觀的手段。施瓦茲認為,價值觀是合乎需要的超越情境的目標,它們在重要性上不同,在一個人的生活中或其他社會存在中起著指導原則的作用(Schwartz, 1987)。休珀則認為,價值觀是一個人想要達到的目標,這個目標或者說是一種心理狀態,或者說是一種互相聯係,或者是一種物質條件(Super, 1980)。

國內學者也從不同角度對價值觀進行了概念界定。《辭海》對價值觀的解釋為關於價值的一定信念、傾向、主張和態度的觀點,起著行為取向、評價標準、評價原則和尺度的作用,是人生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們對人生價值的認識和根本態度,具有行為取向功能。楊國樞將價值觀看成一種偏好,認為價值觀是人們對特定行為、事物、狀態或目標的一種持久性偏好,此種偏好在性質上是一套兼含認知、情感、意向三種成分的信念。價值觀是用以判斷行為好壞或對錯的標準,或據以選擇事物的指涉架構(frame of reference)。黃希庭等人認為價值觀是人區分好壞、美醜、益損、正確與錯誤,符合或違背自己意願等的觀念體係,它通常是充滿情感的,並為人的正當行為提供充分的理由(黃希庭,張進輔,李紅等, 1994)。

綜合以上學者觀點,可以看出,價值觀具有下列特點。①主觀評定性。價值觀是人們對事物意義等的評定標準,是區分好壞等符合或違背自己意願的觀念係統。②社會性。價值觀是一般性的信念,具有規範性和禁止性,是行為和態度的指導,是個人的也是社會的現象。③行為推動性。它具有動機功能,是推動並指引人們決策和采取行動的核心因素。總而言之,價值觀是非常複雜的一個概念,以上價值觀的各種定義從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價值觀。對上述各種定義分析總結,我們認為價值觀是一種內在的信念體係,但它又和外部行為緊密相連,很多因素都對它產生影響,是長期的過程,但是價值觀一旦形成就是比較穩定的,也會根據內外影響而產生變化,它可以指導和推動一個人采取決定,它就是行為原則,是思想意識的核心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