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價值觀結構研究是職業價值觀理論研究與應用領域的基礎研究之一,中外很多學者都曾致力於職業價值觀結構的探索及測評研究。對於職業價值觀的內部結構劃分,不同學者有不同觀點。國內外學者關於職業價值觀的內部結構研究,影響較大的有兩因素論、三因素論、四因素論、五因素論、六因素論和多因素論(樂娟, 2009;王榮山, 2007)。
(一)兩因素論
赫茨伯格(Herzberg)等人最早提出職業價值觀要從內在和外在兩個維度來研究,這一觀點的提出開啟了職業價值觀內部結構探索的深入開展,並且對後續相關研究具有很好的指導意義。羅克奇(Rokeach)在1973年進一步提出職業價值觀分為目的性職業價值觀和工具性職業價值觀。這是對赫茨伯格兩分法理論的繼承和發展,將其內部價值具體化為目的性職業價值觀,將其外部價值具體化為工具性職業價值觀。伊萊澤於1991年提出了職業價值觀的二維結構,認為職業價值包含形式和操作兩個維度:從形式上看,職業價值有物質或工具的價值、情感的價值、認知的價值;從操作上看,職業價值可以分為不依據工作績效在工作前得到的價值和依據工作績效在工作後得到的價值。
金盛華和李雪(2005)的研究將大學生職業價值觀維度分成目的性職業價值觀和工具性職業價值觀。目的性職業價值觀指個體評價和選擇職業的內隱動機性標準;工具性職業價值觀指個體評價和選擇職業的外顯的條件性標準。前者包括家庭維護、追求地位、成就實現和社會促進,後者分為輕鬆穩定、興趣性格、規範道德、薪酬聲望、職業前景和福利待遇6個方麵。
(二)三因素論
休珀提出,把職業價值觀分為內在價值、外在價值和外在報酬3類。奧爾德弗(Alderfer)則在以上兩種觀點的基礎上提出相對全麵而簡明的劃分方法,他把職業價值觀劃分為內在價值、外在價值和社會價值3種,與伊萊澤劃分的感情、認知、工具3個維度類似(Elizur, 1999)。金茲伯(Ginzberg)等人把職業價值分為3類:有關工作活動本身的、有關工作報酬的、有關工作夥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