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心理與測評

三、符合互動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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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互動論”這一術語由美國社會學家布魯默(Blumer)提出。但在布魯默之前,美國學者詹姆斯、庫利、杜威等人先後提出了符號互動理論的重要論斷。隨後,美國社會心理學家米德博采眾長,係統提出了符號互動論的思想。

符號是符號互動理論的基本概念。所謂符號,是指被賦予人類意義的各種事物,如姿勢、表情、語言、文字、物品等,甚至特定的場合、社會情境也能成為某種符號。一個事物之所以成為符號是因為人們賦予了它某種意義,而這種意義是相關的人們所公認的,且能夠引發人們的聯想和情感反應。依據米德的觀點,有意義的意識過程都是在人際溝通或社會交往中展開的,其最簡單、最基本的形式是“姿勢對話”(gesture dialogue),當某種姿勢獲得了人們共有的主觀定義,這個姿勢就獲得了普遍性的象征性,於是就形成可以在廣泛交往中使用的溝通形式——象征符號。人類就生活在一個用象征符號相互交往的世界中。同時,符號互動理論認為,任何具有意義的符號隻有在一定的情境中才能確切地表示出其意義。同樣,人們隻有將符號視為一個係統,或者在一定背景下去理解符號才能真正領會其中的含義。符號互動論關注的是日常生活中符號意義的創造與交換。這些符號意義不是靜態地存在於事物本身或行動者的內在心理結構中,而是動態地在人與人的互動之間衍生。

職業認同涉及自我概念,而對自我及自我概念的解讀是符號互動理論的另一重要內容。符號互動理論認為,思維活動要開展大量的主觀定義,其中最重要的主觀定義是對自我的定義,尤其是在同他人的社會聯係中對自我做出定義,即形成自我概念。

(一)詹姆斯的社會自我

詹姆斯較早地提出了“自我”的概念。他認為人類具有把自己當作客體看待的能力,並培養出對待自身的自我感情和態度。詹姆斯將自我分為物質的自我概念、社會的自我概念、精神的自我概念和純粹的自我概念。其中,物質自我是對自己身體的認識,社會自我是對他人心目中的自己的認識,精神自我則是對自己的意識狀態、心理傾向和能力的認識。物質自我、社會自我、精神自我統稱為經驗自我,而純粹自我則是自我對經驗自我認知和評價的結果。依據符號互動理論的觀點,“社會自我”是社會互動的產物,它是個體在與別人交往中所產生的自我感覺,這種對自己的各種感情與感覺是在與別人的互動過程中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