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代文學理論的經驗、困局與出路

一、以“生活實踐”觀點論美和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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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50年代初、中期,在“蘇聯的今天就是我們的明天”的氣氛中,“全麵學習蘇聯”成為當時各個行業的口號,尤其在哲學、文藝學這些領域,更是以蘇聯的理論為真理的標準。比如在文學理論方麵,當時蘇聯正統派文藝學家季摩菲耶夫的《文學原理》(三卷本,平明出版社1954年版)、謝皮洛娃《文藝學概論》(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年版)、涅陀希文《藝術概論》(朝花美術出版社1958年版)、畢達可夫《文藝學引論》(高等教育出版社1958年版)等幾個本子成為文藝學的“經典”,成為流行的套子和引用的基本資料。這些本子關於文學的主要觀念是什麽?幾乎是從一個模子印出來的,那就是文學是現實的反映,而且要反映現實的本質,因此文學是生活知識,是思維,他們甚至把作家的觀察和體驗也說成是唯心主義的。如季摩菲耶夫說:“馬克思列寧的文學科學,它的基本觀點在於承認文學是思維,文學主要遞給我們生活的知識。這觀點是我們作進一步討論的基本前提。”[1]又如畢達可夫在批判了康德的和黑格爾的唯心主義之後說:“主觀的唯心主義無論過去和現在,都把作家的創作看成是作家個人對世界觀察的結果,對現實直接感受的結果,看作是作家的靈魂、主觀的感覺和體驗的反映,作家似乎是由於自己有天才,才能用這些東西來‘感染’讀者。”[2]這些理論竟然把作家個人的“觀察”、“感覺”、“感受”、“體驗”也說成是唯心主義,而我們當時不少理論家也亦步亦趨地照搬,有的把這些理論更發展到極端。

但是,當時也有一些具有馬克思主義理論準備的學者,並沒有照搬蘇聯的一套,而是根據中國文藝發展的實際,以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對文藝學問題進行獨特的研究,提出一些新鮮的觀點。黃藥眠就是這些學者中很傑出的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