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代文學理論的經驗、困局與出路

三、美與藝術:從“生活實踐”到“美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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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藥眠是20世紀50年代的美學大討論中最為活躍的人物之一,但是他的關於美學的理論貢獻是否得到了恰當的評價了呢?我認為沒有。50年代的美學大討論,被後來的學者總結為蔡儀先生的“客觀派”、高爾泰的“主觀派”、朱光潛的“主客觀統一派”和李澤厚的“實踐派”,黃藥眠先生的理論隻是被提到,但認為他沒有“派”。我們覺得既然要總結那個時代的一次學術討論,那麽就應該客觀一些,把大家的理論貢獻都全麵地挖掘出來。根據我的考察,黃藥眠先生在諸種美論中,比較同意李澤厚的“實踐”觀點,這並不是偶然的。如上麵所述,他在1950年所發表的《論美與藝術》一文比李澤厚更早揭示美的“生活實踐”觀點。他後來繼續思考美學和藝術問題,又提出了“美是評價”的理論觀點。他可以說是中國運用馬克思的價值理論對美學問題進行考察的第一人。

黃藥眠在1957年6月3日那天所作的講演《不能不說的話》[1](這是一篇兼論美與文學藝術問題的精彩講演)中,強調美與藝術的問題是不能完全切割開的,因為美的最高表現就是藝術,而藝術建立於人的審美判斷上麵,藝術是審美現象的一部分。在這次講演中,他結合文學藝術的實際提出了“美是評價”的觀點。黃藥眠提出這個觀點是出於對當時流行的所謂“唯物主義”的“美是客觀”的觀點的不滿。黃藥眠先生認為,“美是人類社會生活現象”。[2]他反對將客觀現實與美混為一談。他說:“物的存在離開我們仍然存在,但美卻不能離開人的感覺而存在。假如離開人的感覺而存在,就歸到蔡儀先生所說的是事物本身有美的屬性。……如果說美可以離開人的感覺而存在,等於說美可以離開人而存在。”[3]在黃藥眠先生看來,現實如果離開人和人的感覺,就不存在什麽美。“一個人若是感到某一事物的存在,這是生理的事實,我們看到花,並不一定構成美的現象,我們看到山水田野,常感到有山水田野,並不構成審美的現象。”[4]在黃藥眠先生看來,客觀現實中的顏色、形狀,如對稱、比例、節奏、黃金分割等,如果不與人的感覺、情感以及各種社會關係發生關聯,是不能構成審美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