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再從這兩部教材的體係結構看它們與反映論哲學的關係。
以群主編的《文學的基本原理》分為十一章,前麵設“緒論”:
緒論[1]
第一章 文學與社會生活
第二章 文學與政治
第三章 文學的繼承、革新與各民族文學的相互影響
第四章 文學的形象與典型
第五章 文學的創作方法
第六章 文學作品的內容與形式
第七章 文學語言
第八章 文學的體裁
第九章 文學的風格、流派和民族特點
第十章 文學鑒賞
第十一章 文學批評
蔡儀主編的《文學概論》沒有分編,具體包括九章:
第一章 文學是反映社會生活的特殊的意識形態
第二章 文學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章 文學的發生和發展
第四章 文學作品的內容和形式
第五章 文學作品的種類和體裁
第六章 文學的創作過程
第七章 文學的創作方法
第八章 文學欣賞
第九章 文學批評
我們可以看到,不管是以群主編的本子還是蔡儀主編的本子並沒有完全照搬周揚的“五編”來撰寫,而是基本將全書分為四編,即本質論、發展論、創作論、鑒賞論。具體而言,兩本書去掉了周揚的第五編,但其內容已消化到前四編之中。
這種本質論、發展論、創作論、批評論的結構模式後來成為文學理論教材的基本結構。60年代的這兩部教材標誌著我國文學理論教材對蘇聯模式的文學理論的某種克服,體例與表達也逐步走上了中國化道路。應該肯定,這兩部教材基本上運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與方法,結合我國的文學實際,總結了此前的文藝理論某些研究成果,建立起自己相對完整的理論體係,為我國建設具有自己特色的文藝理論邁出了第一步。這兩部教材一方麵力圖闡明馬克思主義的文藝思想,也較清晰地描繪了當時的文學狀態。它們既是對蘇聯理論的突破,也是在摹仿中實現的第一次創新;它們的框架結構與理論言說方式對以後的文學理論教材編寫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
以群主編的《文學的基本原理》和蔡儀主編的《文學概論》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兩部比較成功的教材,影響很大。這兩部教材有幾個重要的特點:第一,堅持文學反映論,但不完全生搬硬套,並且開始了對文學規律的探討。第二,與原來的蘇式教材相比,出現了較新的思路和體係,在原來以本質論、作品論和發生與發展論的基礎上,增加了與文學的本質緊密相關的創作論、欣賞論的內容。第三,消除了對文學與政治關係的單線條描述,揭示了文學與生活的多維聯係。最為重要的是,在重視文學外部規律的前提下,加強對文學自身規律問題的探討,如對文學形象、文學創作、文學批評等問題的解說已呈現出不同以往的麵貌。第四,較為空洞的純粹政治說教減少了一些,富有學術意味的言說則有所增加,注意文學理論問題研究。第五,開始逐步重視中國古代文學理論資源,以科學的態度繼承、吸收中國古代文學理論的寶貴資源。以群主編的《文學的基本原理》和蔡儀主編的《文學概論》的誕生標誌著我國文學理論教材建設的真正起步。兩部教材的問世,受到文學理論界和高校師生的普遍歡迎,文學理論教學也出現了較為可喜的新局麵。對於這兩部教材在中國發展馬克思主義文藝思想的貢獻必須充分肯定。
但是從這兩部教材的體係結構、具體內容看,對於馬克思主義的文學方法論究竟是什麽,仍然沒有解決。無論是體係結構,還是具體內容,主要的是把文學問題提到哲學的層麵來加以安排與闡釋。體係結構,從文學的一般問題到文學的特殊問題的安排,是完全哲學化的。更重要的是對於文學問題的解說,也是哲學化的。例如,對於文學性質,則說“文學以形象反映社會生活”;對於文學創作的規律,則說“文學創作是對生活素材的加工改造”,“關鍵在於形象的典型化”;對於“內容與形式的關係”,則完全套用哲學的思路:“作品的內容和形式的相互依存關係又有主導的一麵,即內容決定形式,形式服從於內容。作品有怎樣的內容就要求有怎樣的形式,而它的某種形式總是為了表現特定的內容的。”[2]而對於文學的典型,則說 “典型人物就是指在典型環境中形成的具有鮮明的個性又足以表現一定曆史條件下的階級、階層或集團的某些共同本質的人物形象”[3]。這個定義隻是對典型是個性與共性統一的一種變化而已。教材對主要文學問題闡述都是哲學化的。問題是哲學方法論能不能替代文學方論呢?哲學的反映論是不是馬克思主義文藝方法論呢?這就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首先,哲學方法論不能替代文學方法論。兩部教材顯然認為馬克思主義的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就是馬克思主義的文學方法論。我們不否認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作為解決文學問題的前提的重要意義。這是必須肯定的。但是用哲學方法論替代文學方法論是不是正確的呢?按照兩部教材的理解,似乎文學理論就是用文學的具體事例去填充哲學觀念,文學理論自身並沒有方法論。文學理論如果沒有自己的方法論,那麽文學理論還能不能成為一個獨立的學科呢?更進一步,我們可以來考察一下,哲學能不能解決文學中的複雜、微妙問題。其實這個問題,在蘇聯“解凍”時期就被當時具有獨立思想的一些文學理論家提出來了。如阿·布羅夫在1956年的《文學報》上發表了題為《美學應該是美學》的文章,其中說:“美學科學——這首先是一種方法論,因此它對哲學科學比對任何其他科學總要接近得多。但是應該注意,這正是美學的方法論,不是一般哲學的方法論。因此,它不能僅僅用一般哲學的方法論原理和概念來說明自己的對象。它必須揭示對象的內在的特殊的規律性,即製定自己的方法論和專門術語。然而這並不是說,哲學前提可以被忽視。……但是局限於哲學前提,就等於停留在美學科學的哲學階段上;然而可惜得很,這種情況常常發生,並且還有發展為一種方法論的危險。例如,在關於典型的理論方麵,可以把一般和個別的辯證關係的一般規律重述和確認多少次,難道現在不應該提出藝術中一般和個別的特征問題嗎?!把典型看成是通過具體的和單一的事物來表現‘一定現象的實質’,這個定義早已不能令人滿意了。從一般哲學意義上來看,這個定義仍舊是對的,但從美學上看,則絲毫不能說明什麽。這裏指的是什麽樣的‘實質’呢?大家知道,任何意識形態都力求揭示‘一定現象的實質’。但有各種各樣的實質。雷雨的真正實質在於:這是一種大氣中的電的現象。是否可以說,詩人在描寫雷雨的時候給自己提出的任務是揭示這種物理實質呢?顯然,不能這樣說,因為詩人在描寫雷雨的時候所提示的實質是另一種東西。請想一想‘我喜愛五月初的雷雨……’這句詩。這裏不僅沒有表明雷雨的物理實質,而且從嚴格的科學的觀點來看,這種實質似乎被‘遮掩’起來了,假如願意的話,還可以說是被歪曲了。”[4]阿·布羅夫所提的方法論問題是很重要的,也很有啟發意義。的確,文學所描寫所抒發的東西,並不是物理學意義上的事物,是詩人、作家詩意化的事物,如果隻是從辯證唯物主義的角度,即科學的角度去解釋,有許多文學描寫和情感的抒發以及想象、誇張、象征等,都是無法解釋的,因為這屬於美的領域,屬於藝術的領域。文學理論和批評在辯證唯物主義、曆史唯物主義的前提下,尋找自己的獨特的方法論。兩部教材的編者可能因為當時“反修批修”的關係,而忽視了諸如阿·布羅夫的提醒,仍舊用哲學的方法論取代文學理論的方法論,這種文學理論哲學化的傾向,是當時留下的重要問題之一。
其次,在馬克思看來,文學理論的方法論究竟是什麽呢?馬克思、恩格斯對於文藝問題有許多論述,如關於文藝要表現無產階級的鬥爭,關於“莎士比亞化”與“席勒式”,關於“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關於文藝的真實性問題,關於“詩意的裁判”問題,關於“按照美的規律”創造問題,關於“藝術掌握”方式問題,關於文學生產問題,關於批判地繼承個革新的問題,等等。我們認為關係到文學理論與批評的方法論的闡述從恩格斯在1959年《致拉薩爾》的信中,對拉薩爾的曆史劇《弗朗茨·馮·濟金根》作出的評論中提出來的。馬克思和恩格斯都先後給拉薩爾寫了信,他們對拉薩爾的劇作的批評很接近,都肯定是一部經得起批評的、感動人的、有價值的劇作,但同時又都提出了類似的批評。恩格斯在批評之後說:“我是從美學觀點和曆史觀點,以最高的標準來衡量您的作品的。”[5]“美學觀點和曆史觀點”看起來似乎是講文學批評的標準問題,實際上遠遠超出批評標準的範圍。正是在兩封給拉薩爾的信中,馬克思批評說:“……你就得更加莎士比亞化,而我認為你的最大缺點是席勒式地把個人變成時代精神的單純傳聲筒”,“描寫得太抽象了”[6]等;恩格斯則提出“一個人物性格不僅表現在他做什麽,而且也表現在他怎樣做”,並同樣認為“我們不應該為了觀念的東西而忘掉現實主義的東西,為了席勒而忘掉莎士比亞”[7]。文學首先應該是“美學”的園地,要有審美的特性,離開審美的特性,文學就不成為文學,這是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要表達的觀點;但僅有“美學觀點”對文學來說是不夠的,還必須有“曆史”感,把文學所描寫的主要的內容放到曆史原有的語境中去把握,所以馬克思、恩格斯都不約而同地批評了在拉薩爾的劇作中,沒有寫出曆史的必然性,脫離開原有的曆史的環境。他們都認為拉薩爾的劇作貴族代表“占去了全部注意力”,而“農民和城市革命分子的(特別是農民的代表)倒是應當構成十分重要的積極的曆史背景”[8]。美學,是根植於曆史的美學,曆史是根植於美學的曆史。美學—曆史的合力,成為一個整體,成為一種方法論。如果我們把馬克思、恩格斯在這裏的美學的、曆史的論述與他們的關於“藝術的掌握”、“詩意的裁判”、“偉大的曆史感”等思想聯係起來思考,那麽“美學的—曆史的”方法,應該是文學理論和批評這個學科的獨特的方法,真正的文藝學的方法。但是,在20世紀60年代初,一些政治觀念占去了編者過多的注意力,而沒能深入地學習馬克思主義文藝經典著作,因此也還不可能提出文藝學自身的方法來。哲學的方法取代了文藝學的自身方法,這是曆史的局限。
[1] 該緒言分為“曆來關於文學的基本性質與特點的見解”、“文學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文學是語言的藝術”三節。
[2] 蔡儀主編:《文學概論》,人民文學出版社1979年版,第142頁。
[3] 以群主編:《文學的基本原理》(上冊),上海文藝出版社1963年版,第211頁。
[4] [蘇]阿·布羅夫:《美學應該是美學》,《美學與文藝問題論文集》,學習雜誌社1957年版,第39-40頁。
[5] 陸梅林輯注:《馬克思恩格斯論文學與藝術》(一),人民文學出版社1982年版,第182頁。
[6] 陸梅林輯注:《馬克思恩格斯論文學與藝術》(一),人民文學出版社1982年版,第174、175頁。
[7] 同上書,第179、180頁。
[8] 同上書,第1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