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前後,一批被批評界冠以“新現實主義”“後現實主義”的作品相繼問世,其中包括方方的《風景》、池莉的《煩惱人生》、劉恒的《伏羲伏羲》、劉震雲的《一地雞毛》等。事實上,“新寫實”的最終命名更多地得力於理論界的操作。江蘇《鍾山》雜誌於1989年第3期起設立了“新寫實小說大聯展”欄目,倡導“新寫實”小說創作,從而結束了此前有關“新現實主義”“後現實主義”的名稱之爭,使得“新寫實”成為一個被普遍使用的概念。
這批“新寫實”小說不再以舊有的思想體係對曆史和現實進行闡釋,並在寫作觀念和藝術形式諸多方麵糅進新鮮質素,呈現出清新自然之風,在評論界引起頗多關注。
“新寫實”在文學觀念上與20世紀初的自然主義潮流有許多不謀而合之處,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自然主義的回歸。首先是“寫實”觀念。“新寫實”的“寫實”觀念相對於傳統現實主義有了許多更新,最重要的是它對“現實”的認識和反映方式發生了變化。它強調的是還原被意識形態所遮蔽的現實生活,消解外力加以生活之上的“本質”或“意義”,直麵生活的原生狀態,講述“純態事實”。這一點,與“自然主義”十分相通;另外,在文學觀念上,“新寫實”繼承了自然主義“照相”式的藝術。“新寫實”作家也強調要“以十分冷靜的目光一滴不漏地看著他們勞碌奔波,看著他們的艱辛和淒惶”(方方《風景》),並且再三表白其文本的“客觀性”。池莉曾強調:“《煩惱人生》中細節是非常真實的,時間、地點都是真實的,我不篡改客觀現實。所以我做的是拚板工作,而不是剪輯,不動刀剪,不添油加醋。”[4]在故事構成上,自然主義認為“小說的情節隻是這樣構成的,其中偶然事件被選擇並且安排來按照某種和諧的發展順序而彼此依次發生。偶然事件本身都是平平常常的……一切異乎常情的虛構都被排除掉了……故事隻是用敘述日常發生的事情而不以出奇製勝的方法來展開的”[5],而“新寫實”正是以對日常生活的平麵描述革新了現實主義的傳統題材。在敘述定位上,自然主義認為作家的“主要任務是要成為純粹的自然主義者和純粹的生理學家”[6]。“新寫實”也強調寫作主體的不動聲色。最後,“新寫實”與自然主義最相通的還是對生存境況的描摹。在關注“新寫實”寫作群體的時候,我們可以發現作家們並沒有一個相同的哲學基礎與寫作風格,但是共同的對生存意識的關注和描摹使他們可以共存於“新寫實”的旗幟下。向自然主義的靠近,還使一些作家擺脫了舊式現實主義文學的英雄美學模式和社會政治視角的纏繞與束縛,而嚐試著從文化哲學、生命哲學、人本哲學等多重角度去觀察和把握生活,特別注重在特定文化形態中關注、考察人的自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