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泄愤说
中国古代文学向来有“发愤著书”“不平则鸣”的传统,受此影响,小说创作也有“泄愤说”。小说“泄愤说”始于明代的刘敬。他在《剪灯余话序》中说:“此特以泄其暂尔之愤懑,一吐其胸中之新奇,而游戏翰墨云尔。”更鲜明地打出“泄愤说”旗帜的则是李贽。李贽在《忠义水浒传序》中曰:“古之圣贤,不愤则不作矣。不愤而作,譬如不寒而颤,不病而呻吟也,虽作何观乎?《水浒传》者,发愤之所作也。”强调小说是“发愤之作”,有深刻的创作动机。之后,叶昼称评点《水浒传》是“抒其愤懑”。张竹坡评点《金瓶梅》打破旧观点,认为这是一部泄愤的世情书,而不是一部**书。之后,蒲松龄自称《聊斋志异》是“孤愤之书”,用明确的创作自述和杰出的写作实践为“泄愤说”提供了丰富的依据和有力的支持。
将泄愤说移植到小说创作,并将其进一步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第一,在“惩劝教化”说盛行之时,泄愤说强调真情实感,对从观念出发的、说教式创作方法是一次有力的冲击,对打破“惩劝”模式有积极的意义。第二,泄愤说是从作品与作者的联系来谈小说创作,强调创作主体在小说创作中的决定作用,这有利于小说摆脱经史的附庸地位,凸显其独立的艺术价值。“泄愤说”体现着小说理论的趋于成熟。
2.虚实论
关于虚实关系的探讨,是中国古代小说理论中一项重要论题。从汉代至魏晋南北朝的几百年间,人们对小说创作中的虚构性尚没有自觉的意识,常把虚构与真实相互混淆。直至唐代,人们才对小说创作的虚构问题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如古神子评论《博异志》“语其虚,则源流具在”。这在小说观念演变史上具有转折性意义,是一个质的飞跃。
引起较大争论的是历史演义小说中的历史事实与艺术虚构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将长期以来人们对虚实关系的讨论推向**。蒋大器在《三国志通俗演义序》中评论《三国志通俗演义》曰:“文不甚深、言不甚俗;事纪其实,亦庶几乎史。……一开卷,千百载之事豁然于心胸矣。其间亦未免一二过与不及,俯而就之,欲观者有所进益焉。”这就指出历史小说要尊重历史,再现历史真实,但历史小说又大可不必事事都写,允许“一二过与不及”,增添虚构成分。李贽也探讨了小说中的艺术真实与历史真实的区别,并肯定了艺术真实的价值。他认为小说中的艺术真实,有别于历史真实。李贽在《批评三国志》第四十五回总评中曰:“郎借蒋干以害蔡瑁、张允,此等计策,如同小儿,即非老瞒,亦自窥破,谓老瞒入其计中乎,决无此事,但可入通俗演义中,以惊俗人耳。妙哉技也。真通俗演义也。”之后,谢肇淛在《五杂俎》中也说:“凡为小说及杂剧戏文,须是虚实相半,方为游戏三昧之笔。”明确提出在虚构与事实两者的关系上应是“虚实相半”,否则就是不懂得小说创作之“三昧”。
总体来说,虚实理论在明清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人们认识到虚构是小说创作的一种重要手法,也是小说的本质特征之一。叶昼在《水浒传》第一回总评中写道:“《水浒传》事节都是假的,说来却似逼真,所以为妙。”可见叶昼清楚地意识到小说的虚构性,并且肯定了这种虚构性的艺术价值。冯梦龙在《警世通言叙》中则说:“野史尽真乎?曰:不必也。尽赝乎?曰:不必也。然则,去其膺而存其真乎?曰:不必也。”他认为小说“事真而理不赝,即事赝而理亦真”。可见明清时期的小说评论家已深刻认识到虚构的必要性,若事事追求生活的真实,就会违背艺术真实;而合理的虚构,蕴含着艺术的真实。
3.典型论
明清时期,随着众多人物丰富、形象鲜明的小说作品的出现,小说批评也进一步深入探索创作的内部规律,对小说人物形象及性格的分析评点日渐增多,并且包含了典型理论的思路,注重从类型特征上来揭示人物形象的典型性。
叶昼不但高度评价了《水浒传》人物描写的成就,并且精辟地总结了《水浒传》塑造人物的艺术经验,其云:“《水浒传》文字妙绝千古,全在同而不同处有辨。”既从理论上指出了艺术形象个性化的重要意义,又总结出塑造艺术典型的重要经验。
其后,金圣叹发展了叶昼的理论。金圣叹在评价《水浒传》时认为,《水浒传》之所以如此成功,无非是注重写人物性格,成功地塑造出众多典型形象。“独有《水浒传》,只是看不厌,无非为他把一百八个人性格,都写出来。”(《〈水浒传〉读法》)《水浒传》不仅写出了众多人物性格,而且这些人物性格都是个性化的:“叙一百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水浒传〉序三》)更难能可贵的是,即便是同一类型的人物性格,也写出了他们每个人独特的个性。《水浒传》所描绘的世界未必是读者所熟识的,但它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生活中某些带有普遍性的现象,这些现象和特征通过个性化的“一百八个人”表现出来,因而能引起读者的广泛联想,所以“任凭提起一个,都似旧时熟识”(《〈水浒传〉读法》)。
又如毛宗岗在《读三国志法》中提出“三奇”“三绝”说,还做了细致的分析,认为关羽是绝伦超群的名将,孔明是名高万古的贤相,曹操是智计足以揽人才而欺天下的奸雄。毛氏颇有见地地发现,作者从诸多方面刻画这三个形象,使之丰满生动,成为各自具有独特性格的艺术典型。再如张竹坡重视人物的个性化,总结出《金瓶梅》“善用犯笔而不犯”的形象塑造方法,并明确提出“典型”的概念;脂砚斋评《红楼梦》,也提出小说要塑造具有独特个性的“新人”,进一步丰富了人物形象塑造的理论。
虽然我国古代的小说批评并未像西方那样提出明确的“典型论”,但诸评家对小说的人物性格、典型形象等重大问题的深入探索,为后人研究古代小说提供了很好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