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届大会中心议案为“助成地方自治,促兴社会生产”,围绕乡村社会组织结构建造和为解决民众生计发展经济两个问题展开,会议分为上、中、下编分时段讨论,主题依次为助成地方自治、促进社会生产和本社应有之行动。总体来说,与会者对上编意见分歧较大,集中体现在政教关系和如何对待现有政府问题上。这次会议,梁漱溟又一次成为会议讨论的焦点人物。
按照惯例,理事会决定“助成地方自治并促兴社会生产”为中心议案后,成立了“中心问题委员会”,推定梁漱溟、高阳、俞庆棠、孟宪承、陈剑修、崔载阳、江问渔七人组成,负责编制讨论纲要,“自本届中心问题决定以后,即广征社友意见,由委员会荟萃辑要,根据单元法编成手册,以作参考”。1936年1月17日,理事会第13次会议上公推梁漱溟审查“社会教育助成地方自治并促兴社会生产案讨论纲要”案并报告大会讨论。[147]会上,梁漱溟代表中心问题委员会报告编制纲要的经过,“为大家讨论方便起见,个人愿意再贡献两点意见”:
第一,我们先要把问题的本身考究,不要从社教立场说话,否则很容易变成主观的,演绎的,深恐说了许多空话,仅在名词上化了许多疏散的讨论而已。中国办了三十多年的地方自治,现在还没有成功的主要原因,里面的困难究在何处,我们一定要分析清楚,然后才能把这个问题了解,了解以后,再从社教立场来发抒己见。
第二,如果照了方才所说的办法去讨论,则我们所感受困难的,就是我们并非自治专家或经济专家。如果欲把自治、生产等问题辨查清楚,一定需要这两方面的专才。所谓生产,是一个很宽泛的名词,因为名词愈宽,就需要更广博的知识。我们在社教方面尚不能成为专家,那里还能再兼一项专家。因此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深恐不易找到尽力的所在。但因中国今日所遇到的问题,关于追问道根本的,特别的多,我们虽非地方自治的专家或经济专家,却也无法避免此多方面的讨论。[148]
梁漱溟给出两条具体建议后,率先发言,身体力行,将两条具体建议作为指南,就讨论纲要中未涉及的“三十年来中国地方自治未能成功的实际原因”提出自己的看法,并将失败原因归结为“抄袭外国自治办法、未从经济方面着眼、不了解中国过去的历史”三个方面。梁漱溟又一次以风云人物的态势,重新掌控年会中心议题的话语霸权。但不同于第二届年会一边倒的局面,梁漱溟的发言并没有成为之后讨论的风向标。与会代表多从自身经验出发,更倾向“站在社教立场”来看待问题,中心议题集中在政教关系以及如何对待现有政府两个问题上,大致分成助成派、取代派和合一派三种代表性观点,第一派支持者最多。
助成派核心在于“助成”,主张在现有政府管理模式下,利用社会教育手段促成乡村自治实现,有李蒸、杨翼心、李一非、顾良杰、钟灵秀、周葆儒、高炳泰、陈一、孙有良等20多位拥趸。张植安认为:“我们研究社教助成地方自治之工作,主要是在助成两字。”[149]以董渭川、屈凌汉等为首的声称“自治与生产,在社会上更有专业,吾人似宜着眼于助成或促兴方法,而不必致全力于自治或生产本身”,认为要完成本会年会中心议题使命,“须政府各机关团体与各专家之共同努力,社会教育者于此亦有无可诿卸之任务”,提出各级学校推广教育工作、协助训练乡村小学教师等对策;李蒸、杨翼心、钟灵秀随即给出了组织民众训练民众的具体意见。显而易见,此派学者大多具有一定的行政职务,在论及政教两界的关系时,强调的是“合作”,要将“军事、政治、经济与教育四者打成一片”,密切合作,社会教育应注重“对于政府各机关团体、各种事业专家与有组织之民众间之一切沟通介绍与辅导工作”。这种观点较符合体制内知识分子的习惯。
取代派则建议用一个新的社会组织或自治机关取代原有的政府管理模式,重新整合原有政治、经济、教育各部分内容,此派以梁漱溟、姚石庵、朱懋澄为代表。很有意思的是,三人内部观点各有差异,各自代表所在团体发声,朱懋澄为中华民生改进社名誉总干事,倡导用“劳工新村制度”来作为新的自治机关,“其办法:先在改良平民之住宅及其环境,再由此而作积极社会改良之运动,根据友爱、互助、合作、整洁、节约等原则,改良劳工生活,推行劳工教育,施行自治,以及培养生产技能和效力,相互推进,相与有成,而造成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建设一个健全新的社会”;姚石庵作为中华平民促进会代表,“吾国民族力量不足,自治智能薄弱,生产技能窳陋,自应以培养民众自治力,增高生产力,以发挥民族伟大力量为目标”,主张以平民学校为中心,有组织、有计划、有连锁地对全体民众进行自治训练。[150]取代派中,以梁漱溟影响最大。
合一派的核心观点是施行“政教合一”制度,以彭百川、董渭川、屈凌汉、崔载阳、黄仲诚、林本、王越、程宗宣、蔡衡溪、雷沛鸿等为支持派。彭百川(时任江苏省江宁县县长)认为:“本社站在社会教育的立场,去助成地方自治,第一步须促成‘政教合一’制的设施,然后社教可赖政治的力量以发展,社教发展,地方自治的设施,就可以藉社教推行的利器,而树立坚强的基础。社会教育实施的材料,也随应变更他的动向,把‘地方自治’为取用的源泉”;程宗宣(时任江西省立民众教育馆馆长)认为要将“政教合一”“学校为社会之中心”口号落到实处,方法即是“务使每一自治单位有一小学校,即以之为地方自治之中心机关,学校教职员即兼任地方自治人员,为地方自治之中坚分子,藉收‘政教合一’之效”;蔡衡溪(时任河南省教育厅编辑室主任)主张“社会教育工作人员要能实地参加地方自治组织以内,予以切实合理之辅导;社会教育机关要联络各地党部,予民众以四权运用之训练”。[151]翻检史料,未发现雷沛鸿参与中心问题谈论,但该年年会理事会邀请了其作大会工作报告,在报告的40分钟时间中,雷沛鸿简要汇报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研究院研究实验部工作,特别就国民基础教育的组织问题进行说明,“我们的办法,是‘一人三长,一校三用’”,“一人三长”,即村长兼基础学校校长、民团后备队队长,而基础学校既为村坊公所,亦为民团后备队队部构成了“一校三用”,“现在又加上保健事业和经济建设事业,共有五种事业”,国民基础教育不是单独的义务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或民众教育,“它是合此数种为一整体,它有一种整体性”,而国民基础教育的整体性,就赋予了普及教育、创造新国民的使命,为了达成这个目的,“我们认定教育不能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分开,故在组织上须打成一片”。[152]显而易见,雷沛鸿在“政教合一”方面走得更远,在广西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六年实验。诚如俞庆棠所宣称:“从社友在组织上制度上的努力说,广西的国民基础教育,山东的乡村建设,其他各地各处民教学术的研究等,在在都表示我们努力的程度。”[153]
图2-8 社教社第四届年会会议现场掠影(1936)[154]
针对各派的分歧,国民党元老、时任考试院副院长钮永建在随后大会演讲中作了回应,“不过自治还有一要件,兄弟觉得一国人民不能无政府,一切均要用国家的政府管理,人民更需政府管理,种种事情无政府便不能成功,如我们这次年会讨论时一部分社友还客气,这是不能成功的,我们要由管理到自治,无管理决不会到自治的,故办理地方自治要推进政府政治,然后自治才能成功,要二者互相促成,所以社教同人,要想法促进政府力量,助成地方自治,正面与反面均可”[155]。长官一席话明显倾向于“促成派”,实际上,这种“促成派”理念主导了之后中国社教社的舆论方向。
很有意思的是,本届中心议案讨论中,以王越为首的国立中山大学教授们与梁漱溟频频交锋,意见相左,颇有几分延续第二届年会中山大学教授们与梁漱溟论争的架势,只不过由隔空掐架变为正面交锋。当梁漱溟率先给出中国自治不成功的三大原因,指出经济仅是原因之一,王越回应“考过去自治的所以失败,主要是在经济方面,所以现在应先注意经济方面的解决,就是要解决人民的生计问题,不然,人民谋生不睱,遑论自治”。面对王越的挑战,梁漱溟利用大会主席的身份,在宣布“现在的讨论应从社会方面讲,不必从地方自治本身讲,兹既无其他意见发表,乙项可暂告结束,请集中讨论丙项”,社员张植安、王春元按照要求发言后,梁漱溟却话锋一转,“本席前曾陈述,中国自治失败的原因主要约有三点,兹再补充一下……”,补充内容依然围绕三大原因展开,并就王越发言进行针对性回应:“前有几位社友说的不错:中国的政治经济问题没有解决以前,没有地方自治可讲。这话我想修正一下:就是中国的大局问题未解决以前,就无从谈自治,但是要等到大局问题解决了,才谈自治,那也不对。……这三点中第一第二两点,我们邹平所实验的‘乡学’就是走的这条路。至如邹平的乡村运动,就是走的第三点的路。”梁漱溟的强势,遭遇到王越的强硬反击:
刚才听了梁先生的话,本席有一点感想,我觉得梁先生刚才所说的第一第二两点,是有矛盾的地方,第一点说要恢复中国旧有的伦理精神,而中国伦理精神的中心点是在以对方为重。我们知道中国几千来都是封建社会,这种社会是“三纲五常”的社会,是上对下的,不是平等的,不是以对方为重的,要把这种精神恢复,就等于恢复封建社会。我以为这种恢复实在不需要。第二点说把近代的生产技术引到中国来,这句话就和刚才说的冲突,有近代的生产技术于是发生产业革命,跟着造成近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因为生产决定于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又造成社会的形态,现在要把近代的生产技术引进中国来,自然是造成资本主义的社会,而又说是恢复封建文明的社会,这岂不是矛盾?
面对王越的“上纲上线”,梁漱溟采取虚晃一枪,用太极方式避开锋芒,以时间有限难以说明为借口,“社友如果有疑问,我可用书面答复,或请大家参考我曾发表的谈话,或作个别的谈话也可以”[156]。从史料看,梁漱溟如此应对后,王越再无就中心议题发表个人见解。但从现存的第二届、第三届及第四届年会交锋看,以国立中山大学为基地的社会教育团队,对梁漱溟高调介入社教社的权力中心,并强势贩卖、推介其乡建理念,很大程度上持保留态度。
众说纷纭中,大会主席梁漱溟深感就中心议案达成统一意见的不易,并将之归因为社员们“仓促间从四方八面来的人,不易接头,所以不易一致”,鉴于“本社对此案虽然不能不结束,但很难有成功的结果”,建议由理事会设法完成该案。该建议得到俞庆棠、李一非、王义周等人复议,经过大会投票,以54票(共86人参与投票)大多数赞同,通过将中心议题“交由中心问题委员会办理”。与第三届年会中心议案命运相同,未能在年会期间形成共识。
实际上,中心问题难以集中意见,在确定中心问题之时已显现端倪。1935年3月17日理事会第11次会议召开时,理事会就“请规定第四届年会日程及讨论范围案”决议如下:“日期以三日至七日为度;讨论范围暂拟如下:(一)政教合一问题;(二)社教机关如何促进与生产问题;(三)培养民族意识之教材教法问题”,上述问题递交由刘季洪、赵步霞、张星舫为委员,刘季洪为召集人的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决定。[157]同期的《社友通讯》编辑在讨论范围“现已递交由审查委员会审查,将来在此三案中决定一、二,或将三案齐付讨论,尚未确定”情况下,“现在先将本社常务理事梁漱溟先生的《政教合一》一文,转载于此,以为本社第四届年会中心问题开始讨论的先声”。[158]第11次理事会由梁漱溟、彭百川主持议席,有此“编辑余谈”不足为奇。但就理事会第12次会议公布中心问题看,第一、第三个问题均被舍弃,有此可窥刘季洪等审查委员会对梁漱溟“政教合一”理论并不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