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教育社研究

(一)参与教育部民众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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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行全国范围内社会教育,教育部于1933年2月召开民众教育专家会议,希望借助专家力量,群策群力,会后成立了由12人组成的教育部民众教育委员会,社教社理事会成员有钮永建、梁漱溟、陈剑修、孟宪承、高阳、相菊潭6人入选。次年1月,教育部举行民众教育委员会,提案涉及社会教育进行的诸多方面,如推行社会教育方案,国难时期的社会教育、草拟社会教育系统、分区辅导制、政教合一制、社教人员任用及待遇规程、民众学校推广等。从社教社角度看,这种方式无疑是“代当局设计以供采择,未尝非推动中国民教之动力”,“去年中国社会教育社年会即决议征求全国人士关于改革中国教育系统意见。但这不过是社会人士的努力而已。此次会议之推定人起草,系表示政府之注意此问题了”[65]。社教社借助其力,将该社亟待落实的年会决议案进一步提升到国家层面。

1933年2月1日,教育部召集全国社会教育专家,进行为期3天的会议。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科员顾良杰撰文解释教育部召集动机,称“原来在训政期间,民众教育,本极重要,加之遭遇国难,从事实上所得种种的教训,益觉欲引起民众的国家观念和自救精神等,非积极推进民教不为功。朱部长有见及此,久欲召集国内民众教育专家,群策群力,共同研究一具体办法,以为推进之依据,又因民众教育的本身,亦有种种问题,须咨询专家意见,以资解决。因此,益觉得会议的日期不容再缓,这就是召集的动机”[66]。教育部在筹备过程中,“教部原来要想延请的专家很多,后因时间限制、职务牵缠,或路途遥远的种种关系,结果除晏阳初、陈筑山、李景汉、孙则让诸先生事前来电声明不能出席外,其余出席的会员,共有二十余人”[67]。社教社社员钮惕生、高践四、孟宪承、俞庆棠、陈礼江、陈剑修、雷宾南、梁漱溟、相菊潭、尚仲衣等出席,讨论中国民众教育问题,服务教育部的社员顾树森、彭百川、钟道赞、钟灵秀等亦参加此会议。此外社员朱坚白、徐朗秋、顾良杰、郭莲峰等亦列席上述会议。[68]出席名单如表4-4所示。

表4-4 教育部民众教育专家会议出席人员一览表(1933)[69]

续表

从表4-4可见,出席的10位专家皆为社教社社员,常务理事俞庆棠、梁漱溟,理事钮永建、雷沛鸿、孟宪承、相菊潭、陈礼江、尚仲衣等悉数出席会议,加上教育部社会教育司司长张炯理事,社教社的15位理事出席了11位;教育部顾树森等4位社员及列席的4位,25名参会人员中有19名为社教社社员,与其说是教育部召开的全国民众教育专家会,还不如说是社教社理事会的扩大会议。社教司科员非常认可该会专家组成:“此次敦聘到会者,有热心研究及实验之学者,有曾任或现任社教行政经验丰富之人员,以地域论则南北研究民教之人材,均集合于一室,故本届会议,实已罗致全国各方面之民教专家”[70],如此定位,实际上为社教社主导该会议的话语导向做了很好的铺垫。会议开幕后,推定孟宪承、高践四等正式代表十一人组成提案审查委员会,提案中除教育部社会教育司拟“推行民众教育方案”外,尚有陈立夫、相菊潭、高践四所拟提案。如高践四草拟“推行民众教育办法草案”,其中拟定推行民众教育目的[71]及政教合一等推行原则,拟在以教育为方法促进政治经济。会议上,高践四“商同钮惕生、陈逸民、雷宾南、孟宪承、尚仲衣、俞庆棠、相菊潭诸先生向大会提议,旋经大会修正通过”。[72]充分发挥了社教社成员之间的朋辈力量。

社教社充分利用该次会议,鉴于年会后决定征求全国意见却未能具体开展的窘迫,钟灵秀等社教社社员特将第一届年会特别类议案“社会教育学制系统案”重新在会议上提出,经与会代表讨论,“结果由大会推定钮永建、孟宪承、高践四、梁漱溟及陈礼江等五先生草拟初步报告,以备递交全国民众教育委员会,做缜密讨论。此问题已成为全国上下共同努力的交点,于最短时间内,定卜有具体决定”[73]。对于这个结果,理事陈礼江甚为满意,将其列为此次会议“有意义的决议第一条”:“年来许多人感觉社教在中国学制系统上无地位,以致她的目标与实施均难确订。去年中国社会教育社年会即决定征求全国人士关于改革中国教育系统意见。但这不过是社会人士的努力而已。此次会议之推定人起草,系表示政府之注意此问题了。教育既是救国和建国的工具,很希望在一二年后,我们能有一个较适合国情的教育系统。”[74]除此之外,该次会议还就社教经费、社教推行中心等进行讨论,并通过民众学校规程,制定民众教育法及修正民众教育馆规程等社教社重点关注问题,“所有各案,于会议后闻已完全交与社会教育司整理,俟整理完毕,随即移交行将召集之民众教育委员会审议施行”[75]。由此,原本社教社私人团体关注的议案,上升至教育部高度,从政府层面予以推进,这对于急需寻求“政学两界”合作的社教社,无疑是利好消息。

教育部鉴于国内民众教育发展需要,认为“非有专门组织,负责规划,不足以积极推进”,在会议召开前夕,即制定教育部民众教育委员会、各省市民众教育委员会及各县民众教育委员会三组组织大纲,交会议讨论,大会修正通过。会后,教育部公布民众教育委员会聘任委员会名单,如表4-5所示。

表4-5 教育部民众教育委员会聘任委员会名单(1933)[76]

表4-5所示,教育部民众教育委员会12人组成中,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职能部门占5人(其中中央党部1人,党部组织委员会2人,内政部、实业部各1人),钮永建虽为国民政府考试院副院长,但其入选委员会,更多的是社会教育专家身份,1933年全国民众教育专家会议被列为“聘请的专家”即为明证。余下7人,除去与社教社颇有渊源的晏阳初,其余均为社教社理事会理事。

1934年1月11日,教育部在京举行民众教育委员会会议,为更好发挥会议效果,不仅提前由各主管司将待议问题整理为9组提案[77],提前寄给各委员先行研究,而且为了普遍征询起见,并将提案寄请非委员之其他社教专家及距离南京较近的各省市教育厅局,请其充分发表意见,于会期前三日寄回,以备采择。社教社社员“刘季洪、董淮、朱坚白、刘国钧、陈东原等亦均有意见书寄会,藉作大会参考资料”。[78]此外尚有一些省市教育厅局、社会局,中华图书馆协会及个人议案递交,一并汇编,分送各委员参考。该会会议出席人员,分为两种,一种为当然委员,“包括教育部段钱两次长,张司长炯,钟科长灵秀、彭科长百川、陈泮藻参事、钟道赞督学等7人”[79](内中有社教社社员4人);一种为聘任委员,如表4-5所示,以钮永建等为首的12人(内有社教社理事6人),此外,还包括列席人员,教育部专员厉家祥、中央图书馆筹备主任蒋复璁,江苏省立镇江民众教育馆馆长赵鸿谦、省立徐州民众教育馆馆长赵光涛,浙江实验民众学校校长林本,社教司郭莲峰、顾良杰(其中6人为社教社社员)。也就是说,与会人员正式代表19人中有社教社社员10人(其中理事7人),加上列席代表7人后,与会的全部代表26人中有17名社教社社员,几乎与1931年全国民众教育专家会议情形持平。由此,社教社援引去年全国民众教育专家会议经验,继续借助民众教育委员会,将其亟须推进决议灵活转化为教育部饬令,规范并引导全国社会教育事业发展。

表4-6 教育部民众教育委员会会议日程表(1934)[80]

由表4-6可知,在为期2天的会议期间,共举行3次会议,社教社的6名理事,除梁漱溟有事缺席外,其他5名则全程出席会议,钮永建担任提案审查委员会召集人。图4-5为1月11日第一次会议开会期间的情形。

经过第一天的讨论,由陈立夫、陈剑修、孟宪承组成的第一组审查会,在陈立夫的主持下,起草了民众教育实施途径,提出以民生为建设之首要:“民众教育为辅导学校教育之不足,以达社会教育建设之目的。建设之首要在民生,民生问题之内含凡四:一曰人民之生活,二曰社会之生存,三曰国民之生计,四曰群众之生命。……为治标计,吾人应根据社会客观条件与社会教育主观条件,拟定其目标与方法如次:(一)目标:从民众生活之迫切需要出发,积极充实其生活力,从而培养其组织力,并发扬整个民族自信力,以达到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之教育宗旨;(二)方法:各种民众教育机关应供给实际生活之组织工具与技能,并尽量举办实验区及其他实验事业,逐渐推行,使民众于参与组织运用工具与技术之中,由做而学,由行而知,因以获得其生活必需之知识与技能”。[81]实际上,社会教育如何办理,在《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实施方针》中已有粗略规定,依据此规定,从改善民生着手作为推行社会教育动机者,不乏其人,但缺乏较为明晰的实施途径。这次会议,明确规定以注重生计为实施民教动机,规定了“由做而学”“由行而知”的办法,“一洗从前空虚不切实际之病,此项议案,实为诸委员聚精会神最为得意之作,业经全体通过。将来正式公布后,一般办理民教人员,咸得有所依据,以为推行之标准,不致有彷徨无所之虞,其裨益于民教者,何等重大。是为本届会议最大之收获”。[82]除此之外,分区辅导制、政教合一制、社教人员任用和待遇规程以及民校推广简要办法等,都是会议期间讨论的热点问题。

图4-5 教育部民众教育委员会开会情形(1934)[83]

图4-6 教育部民众教育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合影(1934)[84]

揆之史实,该次会议九大提案,与社教社第一届、二届年会决议案相对比,契合度相当高,特别是第4~8提案,直接是年会提案的翻版,而这组提案由第三组彭百川担任主席进行审查,参与人员除余井塘任职于中央党部组织委员会外,陈泮藻、钟道赞均为教育部职员,教育行政官员与社教社社员的双重身份,有助于将社教社年会决议精神直接移植到会议中来,将私人学术团体的集体智慧充分吸纳运用。该次教育部民众教育委员会决议通过《民众教育委员会各级章程》,会后教育部公布施行,为督促起见,教育部又专门制定《省市及县市民众教育委员会组织要点》,训令各地遵照执行。训令中强调民众教育委员会的作用:“……此项委员会,系辅助教育行政机关规划并促进民众教育事宜,关系重要,在各地方自应一律筹设。”[85]由此可见,教育部民众教育委员会作为指导省市、县市两级的中央级别委员会,社教社社员的广泛存在,由其提案形成的决议规划并促进了全国范围内的社教事业,以此为平台,社教社辅导各省社会教育事业得以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