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代曆史文學的傳統與經驗

第三章 曆史題材話劇中傳統母題的重釋與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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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文學時期是曆史題材話劇發展的重要時期,產生了豐富的曆史題材劇作,形成了獨特的藝術風格。在此涉及兩個重要的範疇:曆史與改編。曆史是意指過去的時間與事件集合的範疇,蘊涵多元混雜、衝突矛盾的文化信息、價值觀念,是社會發展中各種精神現實生成的資源寶庫。改編則是藝術範疇,是基於與原作或原事件對話基礎上的重新構造,內含著對事件的重新敘述和重新闡釋等要求。話劇創作者往往借助對曆史人物、事件的審讀和闡釋,抽取某種意義和題旨,順承或批判曆史的某些精神取向,凸顯或壓製曆史中的某類價值,以服務於各自時代的政治、文化需求。因此,曆史題材的改編也就成為話劇創作者回望曆史,觀照現實的一種重要方式。但關於曆史題材的改編一直存在著兩種爭論,一是改編與創作的關係問題,二是曆史題材改編與曆史的關係問題。

改編是創作還是對原作的模仿,雖然在現代文學時期並未作為一個明確的命題提出,但一些藝術家、理論家在改編實踐或理論闡述中實際上暗含著對改編是創作或模仿的認可與否。如曆史題材的改編,王獨清的創作實踐表明其認同改編是新的創造,而顧仲彝則恰恰相反。[1]由於各執一端,明晰的厘定依然難以形成。因為這一命題中隱含著一個理論困境,即如果改編是模仿,那藝術的創造性價值是否會被抑製?而如果隻是借原作的軀殼進行新的創作,那與原作的傳承關係又如何顯示?這一問題在當代還存在一個保護民族遺產和發展現代藝術的問題,尤其涉及古代藝術的改編。比如周星指出名作改編麵臨如何協調“保名著”和“創新路”的兩難。[2]對此,當代學界雖然依舊有各種聲音,但一般認為要“在尊重原著保留原著精華的基礎上,進行再創造”。[3]“忠於原作”,但不迷信原作。[4]當然,這一界說是總括性的描述,但已經突出了改編的“再創造”的性質。

而具體到話劇改編,情況則更為複雜,因為話劇比一般藝術門類更“需要提煉衝突和戲劇性,緊縮時空”,而且需要在傳承的同時,進行語匯轉型。廖奔即以話劇《生死場》的改編為例,指出通過語匯轉型,可以使改編作品產生“比原創更大的影響”。[5] 可見,話劇改編時對原作改寫、重組的幅度更大,而在重新闡釋中植入的劇作者的主觀意識更豐富,創造性也更強。但不能忽視的是,話劇等改編作品在與原作的關係上,不會隻有一種關係。也就是說,改編可以有不同的類別。鄒紅曾著眼於改編作品與原作的關係,將改編分為兩類:移植性改編和創造性改編,前者強調“不同藝術樣式之間的移植”,而後者則突出“並不以忠實原作為終極追求”的創造性轉換,“原作對於改編者不是一個移植的對象,而僅僅是引發改編者創造欲望的契機或觸媒”。 [6]但她指出了兩類改編都離不開改編者的主觀能動性,他們對原作不是機械複製,而是以改變去再創造,使劇作或保持原作的神韻,或生出新的題旨,產生新的藝術魅力和價值。從這一層麵上,可以說改編與創作不相伯仲。

話劇改編“據之進行再創作的對象”如果不涉及曆史人物、曆史事件,學界則一般隻關注改編中的人物性格、衝突及主題的變更或深化等藝術層麵的問題。而一旦涉及曆史人物、事件,改編問題就變得複雜,研究和討論就會在藝術與曆史層麵等不同維度展開。自20世紀20年代起,以郭沫若、邵荃麟、顧仲彝等劇作家、理論家為代表,著力探討史與劇的關係和史劇定位,尋繹曆史題材劇的本質。[7]至20世紀60年代,吳晗、李希凡、王子野、朱寨等人在《光明日報》《文學評論》《劇本》等報刊中發起爭鳴,問題直接轉換為曆史劇是曆史還是藝術的爭論,並將研究擴展到如曆史劇的特點、曆史的真實問題、創作的原則、古為今用的問題等方麵。[8]這種探討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尚有餘續。回顧關於史與劇的探討,無論認為曆史劇是藝術還是認為曆史劇是曆史,都希望調和曆史題材劇作中的曆史與藝術的成分。但因為曆史劇作為藝術卻描寫曆史的特殊性,及曆史性與藝術性兼有的品格,使爭論很難形成交集。2005年童慶炳的《“曆史3”——曆史題材文學創作的曆史真實》則具有裏程碑的作用。他通過曆史的分層描述,提出曆史1、曆史2和曆史3的概念,確立了曆史本事(曆史原貌)、曆史知識形式(史書)和曆史小說或曆史劇的曆史真實的三個層遞結構,厘定了曆史在不同維度的內涵。依據這一結構,他指出如“曆史學家對於曆史小說或曆史劇的種種‘不符合曆史真實’‘不尊重曆史真實’‘不符合曆史原貌’等一類批評,常常隻是對於曆史2的迷戀,對於史書的迷戀,並非要小說家或劇作家真的尊重曆史1——曆史原貌,因為曆史本真原貌基本上是不可追尋的。”[9]

既然曆史題材改編劇作處於曆史3的維度,那改編者麵對曆史2中的正史或野史記載,如“屠案賈對趙家的滅門”、嶽飛抗金、妲己與紂王的荒**和殘酷導致國家滅亡,或卓文君與司馬相如私奔,都有相似的敘述、闡釋權利及以想象補足曆史空白的自由。如果後世改編者所依據的原本不是曆史3係列中的藝術文本——如當代改編者根據紀君祥《趙氏孤兒》改編的話劇,而是根據曆史2係列中的曆史文本進行改編,那麽不同時代的改編劇作間也就不存在原作與摹本的等級序列。它們的差異僅在於對曆史2記載的辨識與選擇的不同,在於敘述和闡釋的重點有別。每一劇作由於劇作者的文化、價值觀念及人文信仰不同,但其對曆史事件、曆史人物重新敘述和闡釋,都將是對曆史1的靠近。曆史題材改編劇作在同一序列上,以其具有創造性的、不同的曆史闡釋和曆史精神的開掘,共同完成對曆史的敘述,並豐盈曆史的多重麵貌。

此外,曆史事件的傳播很大程度上依賴於藝術,曆代文藝者都在以不同的方式言說曆史,評價曆史,而社會各層麵的大眾在欣賞藝術時則會接納並進一步傳播其中的曆史信息。這種曆史——藝術者——接收者的結構形成了藝術視野中的曆史3,與曆史1、曆史2有時存在很大距離——其中有歪曲、錯謬,也有校正、修改。如郭沫若以“翻案”為目的的曆史題材改編話劇。他基於曆史考證重新評價曹操、武則天,進而以劇作的形式複現“去妖魔化”的曹操、武則天,使觀者體味到他們在曆史2中被刻意遮蔽的人性善、治世才能等。相比於一些記載曹操、武則天的曆史著述,郭沫若劇作中的形象或許更接近曆史本身,其思想品德及曆史功績的評價更符合於曆史本真。從這一意義上來說,曆史題材話劇並非曆史記述的附庸,而是與曆史記述具有相似的敘述與闡釋功能。不過它修補、校正曆史記載中的虛妄不實,借助的是形象化的語言、情節。在這一意義上,可以將曆史題材改編話劇稱為“重構曆史的現實文本”。

話劇作為敘事類藝術要借助情節推進發展,劇作能否設置合理的衝突、緊湊的情節決定著其成敗。而劇作之所以能吸引欣賞者,一個重要原因是他們在觀賞前不知道情節,觀賞的樂趣就在於情節的開端、發展、**和結尾漸次展開。這也意味著曆史題材話劇在情節方麵沒有太多優勢。因為曆史是公共資源,什麽人做了什麽事基本上都為人熟知。如卓文君私奔司馬相如、項羽淚別虞姬不肯過烏江、花木蘭代父從軍、王昭君遠嫁匈奴,已經成為難以變更的固定情節,如果不是以新視角介入或采用新的敘述策略,那麽在情節上謀求突破並不容易。因此,現代劇作家改編的重心自然就移到了對情節及主題的思考上,著力於從曆史中發現新的命意,提煉出新的題旨。這與現代時期人的文化心態和曆史意識緊密相關,漸漸形成了與元明清戲曲、小說不同的特點,並成為改編話劇的重點和新的走向。現代文學時期曆史複仇、愛情、興亡類的改編劇作相對豐富,並形成了係列,且藝術水平較高。下文將以三類改編話劇的現代闡釋為例,探討通過改寫來變更傳統主題的趨向。

[1] 王獨清:《貂蟬》,江南書店,1929。顧仲彝:《今後的曆史劇》,載《新月》,1928年第1卷第2期。

[2] 周星:《對影視創作中名作改編問題的思考》,載《中州學刊》,2008(2)。

[3] 戲曲研究所:《傳統劇目改編研討會綜述》,載《文藝研究》,1994(6)。

[4] 曾昭弘:《〈西廂記〉改編瑣談》,載《劇本》,1994(6)。

[5] 廖奔:《關於名著改編》,載《文藝研究》,2001(2)。

[6] 鄒紅:《如何對待名著的改編》,載《戲劇文學》,1998(2)。

[7] 當時一些爭論的主要觀點可參見顧仲彝的《今後的曆史劇》(《新月》1928年1卷第2期)、邵荃麟的《兩點意見》(《戲劇春秋》,1942年2卷第4期)、諸家(黃旬記錄)的《曆史劇問題座談》(《戲劇春秋》,1942年2卷第4期)、郭沫若的《談曆史劇——在上海市立戲劇學校的演講》(《文匯報》,1946年6月26日1版)等;還有一些劇作家在劇作序言中闡釋對於史與劇關係的理解,如周貽白的《連環計·序》(世界書局,1945)、陳白塵的《曆史與現實——史劇〈石達開〉代序》(《戲劇月報》,1943年第4期)、姚克的《清宮怨·序》(人民文學出版社,1980)、夏衍的《曆史劇所感》(《夏衍選集(第四卷)》,四川文藝出版社,1988)以及周靖波《中國現代戲劇序跋集》(北京廣播學院出版社,2003)所收錄的相關序跋;當代一些研究者也曾對當時的論爭有專門的研究,如鄧齊平的《中國現代曆史劇“史”“劇”爭議評析》(《理論與創作》,2004年第1期)、孫書磊的《20世紀曆史劇爭論之檢討》(《南京師大學報》,2005年第3期)等。

[8] 20世紀60年代的曆史劇問題爭鳴相比現代文學時期更具針對性和學術性,且更為集中,如吳晗的《談曆史劇》(《文匯報》,1960-12-25)、《論曆史劇》(《文學評論》,1961年第3期)、《再談曆史劇》(《文匯報》1961-5-3)、《並非爭論的“爭論”》(《光明日報》,1962-4-28)、李希凡的《“史實”和“虛構”——漫談曆史劇創作中曆史真實與藝術真實的統一》(《戲劇報》,1962年第2期)、《答吳晗同誌——〈說爭論〉讀後》(《光明日報》,1962-4-7)、茅盾的《關於曆史和曆史劇》(《文學評論》,1961年第5-6期)、王子野的《曆史劇是藝術、不是曆史》(《光明日報》,1962-5-8)、張真的《古為今用及其他》(《劇本》,1961年第1期)、張真的《論曆史的具體性》(《劇本》,1961年第5、6期)、李綸的《有關曆史劇的幾點感想》(《劇本》,1961年第1期)、王季思的《多寫寫這樣的曆史故事戲》(《劇本》,1961年第2、3期)、戴不凡的《曆史劇三題》(《紅旗》,1962年第6期)、朱寨的《關於曆史劇問題的爭論》(《文學評論》1962年第5期)、朱寨的《再談關於曆史劇問題的爭論》(《文學評論》1963年第2期)等。

[9] 童慶炳:《“曆史3”——曆史題材文學創作的曆史真實》,載《人文雜誌》,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