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文学史(下)

二、林语堂的著述与《京华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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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1895—1976),原名和乐,上大学时改名玉堂,后改为语堂,福建漳州人。他生于一个基督教牧师家庭,1912年入上海圣约翰大学学习。1919年入哈佛大学,后又入德国莱比锡大学攻读语言学博士学位。1923年回国在北京大学等校任教授。他几乎是唯一的去过哈佛听白璧德的课而对其学说不感兴趣的人,也几乎是唯一的留美学生与英美派疏离而与鲁迅等关系甚笃的文人,《语丝》创刊后他是主要撰稿人之一。1926年赴厦门大学任文学院长,鲁迅去厦门大学就是扑着他去的。1932年他在上海主编《论语》半月刊,随后又创办《人间世》《宇宙风》杂志,将1924年他音义对位翻译的幽默(Humour)加以弘扬,在性灵的招牌下倡导闲适的小品文,一时间成为“幽默大师”。这一时期的作品收入《剪拂集》(1928)、《大荒集》(1934)、《我的话》(上册1934,下册1936)等。由于他以闲适为格调的各种刊物在全国影响太大,受到了包括鲁迅在内的左翼作家的非议。

1935年林语堂的My Country and My People(中文有《吾国与吾民》与《中国人》等不同译法)在美国出版。1936年8月林语堂举家迁居美国,开始了用英文创作的30年。1937年出版的The Importance of Living(《生活的艺术》),像是对My Country and My People的补充与扩展。抗战爆发后,1939年心系祖国的林语堂出版长篇小说Moment in Peking(《京华烟云》),这部长篇与后来出版的长篇小说A Leaf in the Storm(《风声鹤唳》,1941)、The Vermilion Gate(《朱门》,1953)一起被称为“林语堂小说三部曲”。1942年他翻译、选注的The Wisdom of China and India(《中国印度之智慧》)出版,并被列为美国大学的教学用书。尽管林语堂在上海与鲁迅从渐行渐远到反目,但是,在《中国印度之智慧》的“中国篇”中,在老子、庄子、墨子、孟子、孔子等人之后,现代思想家与作家只有鲁迅一人被纳入,称为《鲁迅警世语》。他还向英语世界翻译了《庄子》(节译)、沈复的《浮生六记》等作品。他是第一个以英文写作名扬海外的中国作家,曾两度被提名参选诺贝尔文学奖。

在美国,林语堂并非以一个作家而是以一个东方哲人的姿态出现的,他的书就是让美国人来领略东方人的智慧与生活的艺术。这就是为什么他的小说也具有哲理意味。东方哲人原本就是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加上他是以小品文出道,又格外推崇庄子,因而他的《吾国与吾民》和《生活的艺术》中也有艺术性的闪光。他早期的《剪拂集》《大荒集》虽然有人当作散文看,却也充满了议论,而《吾国与吾民》和《生活的艺术》虽然是向美国人阐发中国文化的精义,但其中栩栩如生的艺术描写之处却是不少,且看《生活的艺术》的第三章《我们的动物性遗产》:

这种时间消逝的意识是藏在中西一切诗歌的背面的——人生本是一场梦;我们正如划船在一个落日余晖返照的明朗下午,沿着河划去;花不常好,月不常圆,人类生命也随着在动植物界的行列中永久向前走,出生、长成、死亡,把空位又让给别人。

第十一章《与上帝的关系》详细叙述了他怎样从基督教的牧师家庭、教会大学走向对基督教信仰的怀疑的过程,情真意切,抽取出来就是一篇很好的散文。走出基督教信仰的林语堂,尽管自以为“向慕儒家之明性达理”,但更与老庄道家有着生命的认同。他在性灵、幽默与道家哲学之间找到了契合点,在《中国与印度之智慧》的“中国篇”中先讲老庄,孔子则退居次席,他将庄子称为“幽默大师”。

不但《吾国与吾民》《生活的艺术》与《剪拂集》《大荒集》之间具有互文性,而且在《京华烟云》等小说中,他那种说教的哲人姿态也时隐时现。林语堂小说三部曲具有内在的精神联系,就是试图通过小说创作将《吾国与吾民》与《生活的艺术》中的中国文化要义表现出来。因此,在阅读三部小说的时候最好能与《吾国与吾民》《生活的艺术》进行比照参考。抗战使林语堂发生的思想变化并不亚于老舍,他在国内时连西化倾向浓重的鲁迅都称他为“西崽”,移居美国后很快抗战爆发,他的英文作品几乎是以称颂中国文化著称。但夏志清对于张扬爱国主义弘扬民族正气的《四世同堂》与《京华烟云》一律加以贬低,而对不辨民族大义的张爱玲则推崇备至。他甚至认为“林语堂小说三部曲”,还不如在国内时期的文章。爱国当然不能当作艺术标准,但绝不能将不爱国当作好作品的艺术标准,否则屈原与杜甫都会遭到极度贬低。

《京华烟云》将时代的更替与家族的兴衰交织在一起,描写了姚家、曾家、牛家从1900年到1938年的历史。起点是八国联军侵华,中经慈禧专政、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北伐与国共分裂,到日本大举侵华结束,小说饱含对祖国的忧患,后三章几乎都是写抗战的。姚家的姚木兰及其父姚思安是小说的主要人物,木兰在八国联军到来前的逃难中与家人失散,被曾家所救,后来又嫁与曾家三儿子荪亚,而曾家二儿子经亚娶的是牛家的素云,这就是三大家族的联系。姚家以道家庄学为道,曾家以儒学为道,牛家则是荒**无道。小说中的姚思安是一个高人,他虽有过一段堕落的生活,却能参悟道家迷途知返。他将生意交给内兄冯舅爷,抛下家小,到高山大川中闲云野鹤地去过自然适意的生活。20世纪30年代日寇对中国的进逼日甚一日,姚思安的名言是:“曼娘若说中国非打不可,中国就会赢的。曼娘若说中国千万不要打,中国就会输的。”这就是庄子在《刻意》篇中阐发的道家智慧:“感而后应,迫而后动,不得已而后起。”不过姚思安临终前不久对木兰说的话又具有儒家意味:

由于你,你妹妹,阿非,和你们所生的孩子,我就等于不朽。我在你们身上等于重新生活,就犹如你在阿通阿眉身上之重新得到生命是一样。根本没有死亡。人不能战胜自然。生命会延续不止的。

姚木兰是小说的主人公,她深得父亲的性格真传,受到了姚曾两家上上下下的喜爱。她有王熙凤能干管家的本领、薛宝钗协和众人的方法、林黛玉发自内心的性情。她并非没有痛苦,她爱的是孔立夫却要嫁给荪亚。她只能随顺自然与命运的安排,不无嫉妒地看着妹妹莫愁嫁给立夫。然而当立夫真正有难,她居然敢于独闯司令部去找总司令,凭着她的智慧成功地让立夫出狱,在这方面她又有古代木兰的勇气。最悲哀的是在“三一八”惨案中女儿阿满被打死,木兰离开喧嚣的北京而去更有山水之乐的杭州居住。不过刚移居杭州,丈夫就与杭州艺专的女生丽华搞起婚外恋来,木兰又以其智慧让丈夫回归自己却不伤害任何人,并为丽华找到一个好的归宿。

然而,木兰的哥哥体仁与丫鬟银屏的恋爱悲剧却是对姚家的控诉。体仁穿过了阶级的河流在平等的岸上与银屏携手,从人性的角度是无可指责的;但是体仁对银屏越好,木兰的母亲就越视银屏为寇仇。他们共同将体仁支走去英国留学,试图将其分开。银屏只能找个地方躲起来等待体仁,而体仁未去英国,在香港待了一阵后又回到家找到银屏。然而当银屏为姚家生了儿子,姚太太仍不让银屏进姚家,却又要孙子归来,于是便派人去抢孩子,最后是将银屏逼得自杀。在《风声鹤唳》中,体仁与银屏所生的博雅又以悲悼的口吻将这一悲剧重新叙述了一遍。在这幕悲剧中,姚太太是直接的杀人凶手,甚至皇帝都不会将母子分离,姚太太却硬是违反人性而造成了银屏的死。这时候,信奉万物一齐的庄子学说的姚思安与木兰为什么都缄默了呢?还有曾家曼娘的悲剧:曾家人明明知道儿子是将死之人,却要曼娘嫁给他冲喜,结果曼娘很快就成了处女寡妇,连木兰都觉得“曼娘是冥冥中一个巨大力量之下的牺牲品,是受了欺骗玩弄。”

最后,被动的随顺自然的曼娘终于认为中国人应该对日宣战了,她本人也在日寇的侵辱下自杀。小说结尾木兰听到抗日军歌:

这歌声离他们越来越近,木兰心中涌起一阵强烈的情绪,是一种快乐感,一种光荣感,她想那是必然无疑的。她的激动为从前所未有。这种激动,只有个人融进伟大的运动中,才会感觉得到。她记得她看孙中山先生在北京的殡仪行列时,她心里有这样的激动:那时的激动像现在的感觉,但是没有这么强大,不像现在这样震动她的全身,这样震动她的心灵。使她这样激动的,不仅仅是那些士兵,还有那广大的移动中的人群,连她自己都在内的广大的人群。她感觉到自己的国家,以前从来没有感觉得这么清楚,这么真实;她感觉到一个民族,由于一个共同的爱国的热情而结合,由于逃离一个共同的敌人而跋涉万里;她更感觉到一个民族,其耐心,其力量,其深厚的耐心,其雄伟的力量,就如同万里长城一样,也像万里长城之经历千年万载而不朽。她已经听说华北、华中,全部的人口的逃亡,听说四千万的男女同胞,向中国西部迁移,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迁移。她觉得这四千万人是以基本上共同的韵律在移动。……她看见,所有这些人,都宁愿要战争,不愿身为亡国奴,曼娘就是一个例子。虽然这场战争毁灭了他们的家,杀死了他们的骨肉,使他们一无所有了,只剩下他们的一身行李,只剩下了饭碗,只剩下了筷子,他们不悔恨。这就是人类精神的胜利。再大的灾难,人的精神都能克服,能超而上之,由于精神的坚强弘毅,能改变而成为伟大荣耀,光辉万丈。

木兰所见的外在的光景改变了,她的内心也改变了。她失去了空间和方向,甚至失去了自己的个体感,觉得自己是伟大的一般老百姓中的一份子了。

连身在美国的林语堂都如是写,抗战使中国作家走向合群的文化选择,就不是偶然的了。

林语堂办杂志提倡幽默,但他的创作却没有多少幽默特征:他的杂文不如鲁迅的杂文幽默,他的小说不如鲁迅的《阿Q正传》幽默。不过第38章的审判孔立夫,是比较富有幽默与讽刺意味的。在那个军阀专权可以随便抓捕文人的时代,武人给文人所强加的罪状是很有幽默色彩的。因说“树也有感情”以及将妹妹嫁给了家里的“仆人”,就被指为共产党。法官提出的犯罪证据,孔立夫本人就将之驳得**裸的荒诞,加上前教育总长的面子,竟不能使孔立夫脱罪。原因被那个愚蠢中透露出几分良善的法官透底了:“他得罪了人。”在这里审判仅仅是走过场,孔立夫因写文章揭露牛怀瑜的丑行而被陷害,是无论如何也要有个“莫须有”的罪名,这就使整个审判成为一种具有荒诞色彩的讽刺。

《京华烟云》虽然使用“章”而不用“回”,但章的名称与传统的章回体小说没有任何两样,如“第一章 后花园富翁埋珠宝 北京城百姓避兵灾”。林语堂原想将《红楼梦》翻译成英文,放弃这一企图后他想写一部像《红楼梦》那样的小说。当然《京华烟云》的艺术成就无法与《红楼梦》相比,但《京华烟云》所受《红楼梦》的影响是很大的。宝黛的诗社在《京华烟云》中变成了“四婵娟”与巴固(隐指徐志摩)等人组成的文学圈,经常吐血不放心木兰弟弟阿非之爱的红玉就很像林黛玉。甚至小说中很多语句都有《红楼梦》的痕迹:“木兰把曼娘给她的那个玉桃儿是挂在胸前的衣裳下的,现在拿出来说:‘好姐姐,这次原谅我。我只是想逗你高兴的。’”小说中有些描写是很精彩的,如写木兰与立夫在泰山上的见闻与感慨:

木兰看见立夫眼睛上那副梦想的表情。在这块无字的石碑上,他读到了兴建万里长城的暴君的显赫荣耀,帝国的瞬即瓦解,历史的进展演变,十几个王朝的消逝——仿佛是若干世纪的历史大事一览表。而这个默默无言的黑暗的岩石,在高山日落的时候,横压在立夫和木兰的心头,那块巨大的石碑,是向人类文化历史坚强无比的挑战者。

立夫说:“你记得秦始皇怕死,派五百童男童女到东海求长生不死之药吗?而今物在人亡。”

木兰说出谜一般的话:“因为石头无情。”

这时暮霭四合,黑暗迅速降临,刚才还是一片金黄的云海,现在已成为一片灰褐,遮盖着大地。游云片片,奔忙一日,而今倦于飘泊,归栖于山谷之间,以度黑夜,只剩下高峰如灰色小岛,于夜之大海独抱沉寂。大自然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这是宇宙间的和平秩序,但是这和平秩序中却含有深沉的恐怖,令人凛然畏惧。

小说中这种生动的描写很多,智慧凝成的哲理语言也随处可见,因而像夏志清那样将这部小说一棍子打死,就很不明智。然而这部小说的确有着艺术上的缺憾,首先,这种缺憾不像有人所说的说教,因为这部小说中的说教绝不会有《卡拉马佐夫兄弟》多,后者仍是最伟大的艺术巨著。其次,这种缺憾也不像有人所说是几部分凑成的,作者显然对全书有着整体的构思,说几部分凑成的根本不成立。那么小说的缺憾何在?第一,是小说作者过于理性,艾略特让诗人逃避情感,但这是针对富有感情的诗人而言,问题是林语堂就是理性大于情感类型的人,只要把《京华烟云》与《红楼梦》一比,就知道《红楼梦》是如何以情动人了。第二,就是小说在理性指导下总在叙述一些外在的事件,而缺乏对血肉人生的直面切入;而在姚思安与木兰身上又有理想化的倾向,这种理想化往往遮蔽了真实而复杂的人生。第三,将时代的更替与家族的兴衰交织在一起并没有问题,在艺术处理上可以通过小说中人物之口加以点染即可,然而《京华烟云》却是一会儿描绘家族,一会儿叙述历史,造成了结构上的机械分割。